洛遇是个极为害羞的性子,听阿泽问他情书的事,他还真小小的吃了一惊,耳朵从耳根一路红上去,像只受了惊吓的小白兔。
“那你看了吗?”阿泽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说看过,还是没有呢?如果他说看过了,洛遇会不会很尴尬?
“没有,信太多了,不小心把那封信弄丢了。”洛遇理解的点点头,毕竟,在学堂时,阿泽确实很招女孩子喜欢,情书想来也收了不少,弄丢,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你好像很容易害羞,我能叫你洛遇吗?”阿泽素来是直来直去的人,有什么说什么的性子,让他没少受人白眼。
“当然可以啦。”洛遇虽然害羞,但这种情绪也只是基于他曾经阴差阳错的向阿泽送过情书这件事迎来的尴尬。本质上作为一个成年男性,他更愿意认识更多的朋友,特别是像阿泽这样同样年岁,豪放开朗的少年人,而且,洛家确实有一个产业接下来,可能会和阿泽家有互帮互助的合作。
洛遇不是家里的独子,他上面还有四个哥哥,底下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他在家里,算不上有多大的权威,多说的上话,洛父风流,太太姨娘们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孩子们自然也是,不过都是各凭着自己母亲的本事,在家里得到说话权罢了。洛遇的母亲家室并不算显赫,在内宅之中,又算不得受宠,但本人却是少见的清冷派美人,因此,虽不受宠,但后院的奴仆们,也看在洛遇父亲一个月去他母亲屋中两次的份上,对他们这对母子并不亏待。
“你们家,最近要用我们家的码头是吗?”阿泽在这种谁也不说话的良久沉默里尴尬的没话找话。
“对。”阿泽附和的点头,四周又陷入安静,这一次两个人谁也没有先说话,只是都不约而同的向屋里走去。
屋里,南知秋端坐在黎书嫚身边,两个人不知道悄悄的在说些什么。二人一边说,一边还把目光对准了坐在不远处的南笙旭身上。南笙旭躲避着她们二人的目光,心里暗叫不好。
果不其然,不一会,南知秋就奸笑着拉着南笙旭坐到她和黎书嫚之间。
“哥,你说,你什么时候嫁给小黎姐姐啊?”南笙旭瞪了南知秋一眼,心里暗暗腹诽南知秋是个行事鲁莽的莽夫。
黎书嫚和南笙旭的孽缘,要从小时候的一点一滴说起,如果说,阿泽是南知秋的青梅竹马,那么,黎书嫚就是南笙旭的青梅竹马,而且是欢喜冤家那一派的。这话,更在13岁的黎书嫚,被13岁的南笙旭偷偷剪了辫子的时候,达到顶峰。
也许是越长大越孤单的缘故吧,随着两个人慢慢长大,随着周遭友谊的各种变迁之下,只有他们两个人还互相与彼此的命运纠缠在一起,并突然做好了要纠缠一辈子的准备。
那是个下午,南笙旭兴冲冲的跑回家里,身后拉着因为剧烈奔跑,而满脸通红的黎书嫚的手,在家里大声的宣布,他要和黎书嫚恋爱。
南父当时很开心,毕竟他一早就看好了黎书嫚当他的儿媳妇。
如今,一晃,三年转瞬即逝,南知秋属实是有些迫不及待想要黎书嫚变成她的小嫂嫂了。
屋外,阳光温润,南笙旭拉着黎书嫚的手,要她坐在主位,从怀里掏戒指的手,因为他的紧张,都止不住的颤抖。
“我想和你结婚。”南笙旭的声音也有些吞吞吐吐的,他准备了一大堆话要和黎书嫚说比如“我们相恋三年,每次看见你,都很想让你和我回家。”又比如“你知道我所有的丑事,看来,我没办法放你走了。”他知道这些话很愚蠢,他也知道,他会紧张,说不定会搞砸。但他还是说了,即使没有南知秋,他也是要说的,他的爱人,值得他在众人面前炫耀。
南知秋躲在人群之外,她身后,站着路漾,路漾看见他面前的女孩子,对她哥哥玩闹似的撇撇嘴,小大人一样轻声感叹“:果然啊,这个世界上再聪明机灵的人,都会被情所迷惑,变成笨蛋。”路漾在她身后,轻轻的笑,心里却暗暗想,南知秋果然同外面说的,并不一样。想到这,路漾临走时,送了一张邀请函给南知秋,他说“:初来乍到,还要请诸位多多关照,明日,我要开一个宴会,届时请诸位赏脸光临。”众人打着哈哈应着,屋子也逐渐安静下来,夜晚的风轻轻的,南知秋忽然又有些低烧,爬回床上时,她的脑海里闪过路漾的身影,高大挺拔。一种不知名的情愫在她心底油然而生。
也许是晚上穿的太少,又或许是因为她的身体确实极弱,总之,她这一觉迷迷糊糊,难难受受的睡了很长时间,直到第二日太阳西垂,她才慵懒醒来,宴会算是参加不上了,她一个人裹着被子蹲在房间的窗子边,树枝摇晃,湖水上起了一层涟漪,她看见一辆车停在门外,有人从上面不知拿了什么东西下来,递给了刚刚经过门口的管家。
不一会儿,东西就被送上来,是一个竹篮子,篮子里放了些药和食物,再底下,是个黑色的笔记本,笔记本的年岁看起来并不小,仔细一闻,还能勉强闻出上面厚重的铁锈味。还有路漾的一封信,被夹在笔记本中间,随信一同掉出来的,还有一张已经泛黄的旧照片,照片背面被人工整的写上了字,那是秦留的字体,南知秋几乎一眼就看出来了。秦留的字迹娟秀,像一副让人赏心悦目的旧照片。
“于民国八年春,为心爱之人所赠之,吾甚珍重,然,战火连绵,吾之生死,实非吾能左右,故恳求他日若能捡到吾衣之人,将此羁绊代还吾心爱之人,望她珍重,日日欢欣。”南知秋几乎被惊讶住了,秦留是她在学堂里最好的同学,但也只是朋友,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好朋友。
这张照片,还是秦留那时要走了,央南知秋多日,她方赠与他的,那张照片。
“忽而想起,略有唐突,几年前在关外时,满天的硝烟战火直冲云霄,处处残破,到处都是尸体,我从死人堆里费劲气力爬出来,浑身都是已经凝固的血迹,满天荒凉残败之中,我脱了衣服,从已经过世的敌人哪里,抢来一件厚袄,袄子的内兜里鼓鼓囊囊的,我好奇的把内兜里的东西拿出来看,是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笔记本里,飘然掉落了一张,斑驳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子,笑面如花。那时我并不知道,那张照片上是谁,可如今我知道了,是南小姐,大约是没上大学之前的南小姐。我原是不肯为旁人办事的,不过是为了报答当年他的一袄之恩罢了。若南小姐还有何不明白的,明日可来我府上,我自会为南小姐解答疑惑。”
南知秋的脑海里,忽然想起,秦留微微带笑的脸颊,笑着和她说“:好久不见,知秋妹妹。”是啊,很久不见了,她在心里想,既然很久不见了,怎么不来见见我。年少时,她也曾喜欢过秦留,那是一段很久远的少女心事,远到南知秋想起这件事时,脑海里,就只剩下些模模糊糊的片段了。片段里,他都是笑着的,笑着和她打招呼,笑着看她,笑着听她说话,他们谁都没有觉出彼此的意思,南知秋抱着脑袋想了半天,她实在想不到,战乱的炮火下,他的脸上厚厚的都是炮火中扬起的尘土,他身形佝偻着努力站起身的样子,那样意气风发的少年战死沙场,是真的会觉得遗憾。她没有勇气打开他写给她的笔记本,就像她很多年前,没有勇气和他说喜欢。
也许是因为宴会上实在无趣的原因吧,南笙旭很快就回来了,难得的是,周暮光今日也随着南笙旭的邀请来到家中,在沙发上,坐立难安。
“周先生也来了?”南知秋颔首,便算作同周暮光打招呼了。
“是啊,你兄长说,要就我日日眠花醉柳一事,对我做出检讨。”南知秋忍笑,周暮光和南笙旭,表面上虽然看起来不对付,实则也不过是为了工作,私底下,南笙旭是很欣赏周暮光才华的,而周暮光也不是一开始就同阿泽一样是个风流浪子,不过是在烟花柳巷匆匆一撇,然后就心动了,而已。
“秋禾姐姐怎么没来?”
“秋禾也不是自由身,那种地方,哪里是说能走就能走的?”南知秋理解,她早些时候便听闻,永宁楼的舞女虽然漂亮美丽,表面上光鲜亮丽,可实则,却个个都是极苦命的人。永宁楼买女人,一要父母双亡,二要长相艳丽,三要签卖身契,无依无靠之人,最佳。南知秋虽不懂这是什么规矩,却也明白,这不过也是糟践女子的一种方式。
入了永宁楼,永宁楼又将女子按照相貌品行,才学,分为五等,秋禾就是永宁楼的三等娼妓,永宁楼的人,多刻薄势力,秋禾平日虽能分到些小费,但到底不多,尚且不能供她赎身。
“我如今在攒钱攒些时日,大约,就能为她赎身了。”周暮光低头,两根手指搅在一起,一下又一下。南笙旭也是知道这种情况的,不过是拿此事当个借口,叫他来家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