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霸天下:像学语文一样学英文
- 漏屋
- 36260字
- 2024-11-03 13:55:48
话里藏阄局方解,言前有念形随现
在如何学习说英语这个环节上,中国同学最缺乏科学的认识和正确的实践指导。在我们讲解应该如何学习说英语之前,首先还是先要指出中国同学在说英语上存在的典型学习误区和错误的实践方式:过早开口和随意交流。
错误的语言形式一旦被使用者用于真实交流中,就很容易变成自己永久的表达方式,造成口语被固化在低水平状态难以改变,即出现口语的石化(fossilization)现象,给自己的英语能力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
不少同学听信了“学外语就是要大胆开口,不要怕说错”等说法,认为只要能多开口,比如找老外多用英语聊天,或多跟口语伙伴说英语,就能很快提高自己的口语能力。所以很多同学都是在不正确的时机过早地开口,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随意用英语交流,说出来的一般都是胡拼乱凑的自创英语,其中存在大量的错误或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的表达形式。尽管这样交流时对方有可能听得懂你的意思,但错误的语言形式一旦被使用者用于真实交流中,就很容易变成自己永久的表达方式,造成口语被固化在低水平状态难以改变,即出现口语的石化(fossilization)现象,给自己的英语能力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哈佛大学心理学家Steven Pinker在《语言本能》一书中,对外语学习的石化状态这样描述:“成年人的外语能力发展常会被固化在永久性的错误表达方式上,且通过任何教学和纠正手段都无法改变。”(Pinker, 1994)
一些同学热衷于主动用英语交流的动机是,寄希望于在交流过程中让对方纠正自己语言中的错误。可惜这种想法很不现实。一方面是真实的交流中对方很少会指出你语言中的错误,因为这样既不礼貌又会打断正常的交流,所以只要是能听懂你表达的大致意思,就不去指出你的错误。另一方面是即使对方纠正了你语言中的错误,因为并没有发掘出你头脑中产生错误的本质原因,所以下次碰到类似情况,你的大脑仍然会采用同样的思路,即再犯同样的错误。因此通过对话来纠正语言错误的做法,早已被证实效果很差。
而一些同学认为说英语的困难主要是“张不开口”,这显然是没找对问题的根源。难张口只是最初尝试说英语时的感受,而在实践过说几句英语后就会发现,其实不敢张嘴的障碍很容易克服,而真正的困难是正确的英语句式和词汇不知道如何说,而不是不敢说。很多外教对中国同学说英语的普遍评价都是:“敢说英语也爱说英语,但基本上说出的每句话中都有错误。”
难张口只是最初尝试说英语时的感受,而在实践过说几句英语后就会发现,其实不敢张嘴的障碍很容易克服,而真正的困难是正确的英语句式和词汇不知道如何说,而不是不敢说。
更多的同学则认为,英语说得越多,说英语的能力就会越高。直觉上会觉得这种想法有道理,然而这却是一个早就被语言教学专家们发现的外语学习悖论(paradox)。最早提出“外语石化现象”的Selinker博士是这样总结这个问题的:“在学习说外语上存在着一个悖论现象,即虽然有必要通过练习来激发我们说外语,但是大量练习却并不能使我们的外语说得更好。”(Lawler and Selinker, 1971)换句话说,在培养说外语的能力这件事上,练习的数量并不能保证提高学习的质量,往往还会起反作用。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语言学教授Higgs和美国国防语言学院院长Clifford的共同研究显示,在外语教学中过分强调交流,以及在外语课上大量使用外语交流,正是造成学生的外语被高度石化的主要原因(Higgs and Clifford, 1982)。
自己学习和尝试说英语时,出现错误不要紧,可以不断改进。但若在真实对话时说出错误的语句,其中的错误就容易被固化而很难改正。所以不要随意开口乱说,要知道该说什么时才开口说。
开始学习说英语,出现错误在所难免,我们并不是要对说英语出错感到紧张。但如果我们不明白说错的根本原因并尽快解决,以及不知道如何才能提高说英语的正确性和流利性,而只是一味地强调多开口练习说,必然会出现严重问题,导致即便是长期生活在英语自然环境中,说英语中的错误也无法得到改正。在外语学习研究领域,有一个对中国的留学生英语能力长年跟踪研究的著名案例:女留学生Patty高中时从中国大陆移居香港,高中毕业后来美国留学。先在美国上了2年的英语ESL语言课程,接着在美国读完了四年本科和两年研究生,毕业后在纯英语环境中工作,和美国人成家,在家中跟老公和孩子只讲英语。Patty在英语环境下生活了23年后,英语交流很流畅,但表达中的动词时态使用错误非常普遍,只有1/3的动词正确使用了过去时。在长达8年的研究期间,这个症状完全没有改进的迹象,显然她的口语语法发展被固化了(Lardiere 1998)。然而一些通常被认为很难的语法结构,Patty在交流中能长期准确地应用,并且她在写邮件时,基本都能做到正确使用动词的时态。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她口语中的错误是语法知识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
我们来看一个中国的博士留学生和他的美国同学的对话片段:
中:*I buy a car yesterday.
美:Hmm? You bought a car or just went for a test drive?
中:Oh, I bought already. *I pick it up today.
美:Great! Did you drive it to school this morning?
中:Oh, I mean I am going to pick up the car this afternoon. Can you give me a ride to the dealership?
美:I sure can. You know, they will probably pick you up from home if you ask them.
中:OK.*I call them first.
这种典型的中国同学对话中都会出现的大量时态错误,并不是因为英语语法知识不够,主要是因为说英语时没有正确使用英语的思考方式,而是使用了汉语的思考方式。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英语时的思考方式会不同吗?
东青龙西白虎
在澳大利亚著名的大堡礁附近的约克角半岛上,居住着热情友善的Thaayorre人。他们特殊的语言表达习惯和他们所具备的“超级方向感”近年来引起了科学界的围观。在Thaayorre的语言中,没有“前、后、左、右”等表达相对位置的词汇,而是完全使用“东、南、西、北,东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东、东北北、西北西、西北北、东南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南南”等十六个精确方向词来表达位置。比如:“你的西北腿上有只蚂蚁”,“请把东南东的那个杯子拿给我”等。与这个语言特点相对应的,是所有的Thaayorre人都具备比信鸽还优越的方向感。他们无论是在自己的家乡还是外地,无论在室内还是室外,都能迅速指明精准的方向。如果他们当中有人想从事看风水的营生的话,可以连罗盘都不用拿了,闭着眼就能抄砂寻穴,指青龙认白虎。Thaayorre人所具备的超级人脑指南针能力,在研究领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但让长期以来认为人类已经丧失自然方向感的人类学家们大跌眼镜,更是吸引了很多认知领域的学者不远万里来采风。
具有超级方向认知能力的澳洲土著Thaayorre人(见彩插1)
Thaayorre人语言中只使用绝对方向词来描述位置这个特点,显然与他们大脑的超强自然方向思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究竟是他们在语言中使用绝对位置词汇表达方位造就了他们对方向的特殊思维方式呢?还是他们从小就培养出了明确绝对方向的能力,导致他们在语言中使用绝对方位词来表达方位呢?这个问题触及了“语言和思维谁决定谁”这个学术领域中“两条路线斗争”的“政治”问题。这个澳洲的神奇小部落,居然再次掀起学术领域在全球范围的江湖恶斗,令沉寂了多年的“剑宗—气宗”之争,重新进入舆论焦点。
“剑宗”——语言影响思维派,认为说不同语言的人,语言的差异会形成思维方式上的差异。讲不同语言的人虽然在客观感知(perception)上没有差异,但在主观认知(cognition)上会有区别。所以,Thaayorre人在语言中使用绝对方向词的特点,帮助他们在思维认知上建立了超级方向感。“剑宗”当前最活跃的人物是认知学领域的新星Lera Boroditsky,她23岁就被麻省理工聘为助理教授,现为斯坦福大学终身教授,是个高颜值美女学霸。她提出,如果想要学习说Kuuk Thaayorre语,光学会这种语言的词汇和句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思维方式上培养出方向感,在说话之前就要关注和获得准确的方向信息,不然就连简单的日常交流都无法实现(Boroditsky,2001)。所以“剑宗”认为是不同的语言导致了思维方式出现差异,那么学习一门外语,就必须学习说这种语言的人的特定思维方式。
Lera Boroditsky
“气宗”——思维决定语言派,坚定地认为是“以气御剑”,即思维带动语言,而不是反过来语言带着思维走。所以,“气宗”认为说不同语言的人在思维认知上是完全相同的,语言差异不会造成思维差异。比如,虽然英语词汇中不存在汉语中“幸灾乐祸”和“围观”这两个独立含义的单词,但是并不等于说英语的人头脑中不会出现“幸灾乐祸”这种思维概念,也不是不懂“围观”的含义。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用英语来准确描述的,尽管文字上看起来会比较啰嗦。比如,“幸灾乐祸”大致的英文表达是:take pleasure in someone else's suffering and at the same time feel satisfied that such a misfortune did not happen to himself/herself ;“围观”可以是:join the crowd of bystanders who are standing in a circle and watching but not involving in the event happening within that circle。因为这两种情形在英语文化社会中出现频率比较低,所以没有在语言中产生独立概念词汇的需求。而在汉语文化社会中这两个现象很普遍,如果缺乏对此的专有词汇的话,会造成交流中的不便,所以出现了专用的词汇。这样解释起来,语言的差异应该主要是被不同的文化背景驱动,而使用者在思维上没有产生差异。既然说不同语言的人在思维上没有差异,学外语也就不必改变思维方式。“气宗”的代表人物Steven Pinker,是认知领域的大牛,也曾经执教过斯坦福和麻省理工,现为哈佛大学心理学系教授,是个“披头式卷毛蜀黍”。
Steven Pinker
其实多年来在语言认知领域,有一位会讲八种语言(English, German, Dutch, Yiddish, Russian, Spanish, French, Turkish)的大侠,一直置身于江湖宗派纷争之外,巧妙地从语言输出的心理机制上,用说话之前的“思考过程”,成功地绕过了“语言—思维”这个夹缠不清的难题,另辟蹊径开宗立派,提出著名的“为说而思考”(Thinking for Speaking)的理念。他就是加州伯克利大学心理学系的Slobin教授。Slobin认为,“语言—思维”的问题很难解释,因为这个概念本身就很模糊且无法测量,所以大家在这个问题上长期缠斗没有意义;但人在说话之前,为准备语言输出而进行的“在线思考”(online thinking)过程,却是个可观察和测量的具体现象。这成了他多年的核心研究课题。他的研究显示,说不同语言的人,“为说而思考”的过程存在很多显著差异。
DaCn Slobin
有趣的是,在这三位著名犹太裔学者中,只有Pinker一人不会任何外语(只会讲英语),其他两位都会多种语言。优秀的语言学家并不一定要会说外语,但作为研究不同语言和思维关系领域的心理学专家,自己不会外语就是个很不利的条件。如果Pinker会讲一门外语,也许他“语言对思维没有影响”的立场就没有这么坚定了。
在学外语的实际操作层面,你不是简单地在学习一种新的说话形式,而是不可避免地在学习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学习外语,不仅是要学习这门语言的词汇,还需要我们对特定的相关信息进行关注,以便我们在说话的时候能把这些正确的信息包含在语言中。
Slobin的“为说而思考”,得到了两派的共同认可。Pinker虽然不同意语言会影响思维,但也承认人在说话的时候,不同的语言会导致人对现实世界有不同的概念化认知方式(Pinker, 1989)。Borodisky则更是明确地支持“为说而思考”的观点。她提出:“在学外语的实际操作层面,你不是简单地在学习一种新的说话形式,而是不可避免地在学习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学习外语,不仅是要学习这门语言的词汇,还需要我们对特定的相关信息进行关注,以便我们在说话的时候能把这些正确的信息包含在语言中。”(Borodisky,2001)
说不同语言的人,思维方式虽然相同,但在思考中对事物和行动的概念归类方式不同,语言表达中指代事物和行动的信息包装方式就不同。学一门外语,不但要学会这门语言本身的内容,还需要掌握使用这种语言时对事物和行动的概念归类思考方式。
说不同语言的人在思考方式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事物的概念化方式和信息归类方式上。比如说英语的人在对动作和事件的思考中,需要对时间信息进行归类;而大部分亚洲的语言思考中的动作并不带有时间概念信息,所以在语言表达中也没有时态形式变化。这一概念思考上的差异,正是中国同学说英语的“罩门”所在。如果从语法知识方向来尝试解决这个问题,阅读能力可以有一定提高,但说英语时的大量错误却无法避免或纠正。中国同学学习说英语,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起“为说英语而思考”的思考方式,才能保证说英语的正确性。
中国同学学习说英语,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起“为说英语而思考”的思考方式,才能保证说英语的正确性。
我们知道时间是个抽象概念,所以我们都是借助空间这个具体概念来思考时间的。比如用“长时间、短期、提前、以后、接近、寸光阴”等空间尺度和空间方向的概念来表述时间的概念。但使用不同语言的人,用于表达时间的空间尺度和方向则会不同。比如说英语的人,习惯上表述时间的流向是从左至右行进,这与英文是从左向右写的书写顺序相吻合。如果按年龄先后顺序排列下面几个小孩成长的图片,说英语的人会这样排:
而说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的人,会反过来从右向左排,因为他们的文字是先右后左来书写的。所以如果你把上面这张图中的排列顺序拿到阿拉伯国家去,那里的人看过后会感觉非常别扭,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排列成了逆生长的“本杰明·巴顿”,即人越长越小。
那说汉语的人会怎样呢?说汉语的人,既可以从左至右,又可以从上至下来排列卡片。这是因为说汉语的人对时间的流动方向的认知,既可以从左到右,又可以从上至下。比如汉语中的“上周”“下个月”“上半年”“下学期”等,就是从上至下表达时间方向的。随着对西方文化的接触增加,现代的中国人越来越趋向于按照从左向右的方式思考时间方向了。
Thaayorre人会如何排列卡片的顺序呢?研究发现,Thaayorre人在被要求按时间顺序排列这些图片时,无论他们面朝哪个方向,他们永远是按从东向西的绝对方向顺序来排列这些图像的。也就是说,如果他们面朝西,就会把这些图片从离自己近的地方向外排;如果面朝东,则会从远处往自己身体方向排;如果面朝北,则会从右向左排;如果面朝南,则会从左向右排。因为在Thaayorre人的思维中,时间的运动方向是跟太阳的运动方向一致的,所以东边表示过去,放小孩的图片;西边表示未来,放大人的图片。Thaayorre人语言中不用相对方位词而使用绝对位置词的特点,凸显出他们在时间概念思维和语言之间的相互关联。
中国同学该怎样做到用“为说英语而思考”来说英语呢?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有很高的难度,首先就是必须了解英语输出过程的心理语言学机制。
非词动非句动,说者心动
语言是如何从“想法”变成“说法”的呢?普朗克心理语言学院院长Levelt博士提出的语言输出机制,是当今公认的对语言输出过程的权威描述。简单来讲,语言输出是通过三个模块顺序处理实现的:
Levelt的语言输出流程图
1 概念形成模块,负责“想说什么”,即产生表达意图的概念内容。它是在概念生成器(conceptualizer)中完成的,产物为“语前信息”(preverbal message)。
2 词句编码模块,负责“怎么说”,即在表达语句中选用词汇、构成句法和产生发音计划。它是在语句构成器中(formulator)中完成的,产物为“内部话语”(inner/internal speech)。
3 发音输出模块,负责“说出声”,即控制发音器官、气流和口腔运动,把内语发声说出来。它是在话语发音器(articulator)中完成的,产物为外部话语(overt speech)。
我们举例说明。比如想要用英语表达这样一件事:“这位父亲给他儿子买了一辆豪车。”
第一步:概念形成
在“概念生成器”(conceptualizer)中,产生说这句话的说话动机和计划,生成这句话内容的完整概念,形成语前信息(preverbal message)。详细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形成概念的宏观计划(macro-planning),主要是确定交流的意图,包括尚未语言化的交流内容,说话的表达情绪和方式(描述、讽刺、道歉等)。
接着是形成概念的微观计划(micro-planning),主要是产生对人、物、时、空的思考和信息分类方式。在这句英语表达的微观计划中,包含确定下面的内容:
1.动作的施予方和承受方。(谁给谁买了车?)
2.情态、语态和逻辑关系(被动/主动,转折/递进,命令/恳请,嘲笑/讽刺)等。
3.是否引用相关概念和用语。比如成语、习语或类比等(是否想要引用类似“拼爹”“坑爹”“熊孩子”之类的流行词语?)。
4.描述事物与说话者的距离关系(“这里”还是“那里”?)。
5.名词的可数性的确定(句子中人物和汽车可数,钱不可数)。
6.确定动作和事件发生的时态(一般过去时)。
7.交流中是新内容还是旧内容的继续。(这将决定句子中的主语是使用名词、名字还是人称代词。)
8.人物的性别信息(爹是男的,儿子是男的,使用人称代词时会用到此信息)。
概念生成的微观计划,是“为说而思考”的核心内容,而正是在这个环节上,汉语和英语存在巨大的差异。对此我们后面章节中还会详细介绍。概念形成中明确了想要叙述事物的内容和成分之间的逻辑因果关系,但头脑中还没有出现具体的词汇和句子结构,只有想表达的概念。所以我们就用图像来演示概念形成所产生的语前信息:
概念形成模块的最终产品是语前信息。语前信息形成后就被送入下一个词句编码模块。
第二步:词句编码
语前信息进入“语句构成器”(formulator)中,进行词汇、句法和语音的编码,生成内语(inner/internal speech)。
所谓词汇和句法的编码,主要就是两个任务:选择词汇和构建句子结构。词汇的选择,即从头脑词汇库(mental lexicon)中选择出符合本句语前信息的词汇(father, son, car, bought, luxury等)。句子构成,先是选中词汇自动形成句子的结构组件,比如名词短语NP(比如:the father, his son, a luxury car等),动词短语VP和从句等;随即组件在句子含义逻辑关系驱动下排列,形成句子结构。整个词句编码过程的自动化程度很高,并不需要思考语法结构。关于句子形成的具体实现机制和生成过程,我们在后面章节中会详细介绍。句子构成如下图:
词汇和句子结构都有了,接下来是进行语音编码,即明确词汇的发音、需重读的词在句中的位置、句子的语调和音量。语音编码完毕,就产生出了带有语音、语调计划的完整的内语。完整的内语即使不说出来,也可以在自己头脑中“播放”了。这句话的内语是这个样子的:
第三步:发音说出
内语进入“话语发生器”(articulator)中,产生外部语言。
这个过程需要调动喉部、口部等发音器官的肌肉,控制气流和声带振动,把带有语音、语调的内语念出声音,转换为我们听到的“外部语言”。第三步的内语转换为外部语言的过程不是我们这里介绍的重点,所以在此不做详细描述。
好啦,“The father bought his son a luxury car.”这句话从“想法”到“说法”的输出过程介绍完了。相信大家对这个英语句子的输出过程会有很多疑问。对中国同学来说,首先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既然词句编码步骤中没有主动地思考语法规则的过程,那是什么决定了在句子选择动词时用过去时bought,而不是用原形buy呢?
说句子时,句子中“语态、时态、单复数、人称、性别”等几个关键的语法特性是在表达最初阶段的“概念思考”中就完成了,而不是在“遣词造句”的时候才去考虑和选择的。所以对这几个方面的语法知识的了解,并不能保证说话时就能对其正确运用。
如果大家仔细看前两个模块就会发现,对句中动词使用什么时态的“决定”是在第一步的概念形成中,即在“想说什么”的阶段就明确了,而不是等到第二步的词句编码模块中才去考虑的。也就是说,选择词汇之前,“买”的动作“发生于过去”的概念,已经被思考过并包含在语前信息中了。这样随后第二个模块的语句构成器才会“知道”要从头脑词库中选用bought这个单词形式,而不是先选择单词buy,然后再根据语法规则进行时态变位。这个关键点,绝大多数中国同学和英语老师都不了解,普遍认为说句子的正确时态来源于对语法知识的了解,以便造句时使用正确的语法规则,这种想法就无法避免在说英语时大量出现时态错误。
大部分中国同学在说英语的第一个步骤形成概念时,使用的是汉语的思考方式,即动作的思考中不带时间性。这样到了接下来的词句编码步骤时,语前信息中没有时态信息指示,语句生成器就无法从头脑词库中选择相应的动词时态形式,那么最可能选用的就是动词原形,导致时态使用错误!美国的语言学家在对正在美国上大学的,母语为汉语、日语、韩语、越南语和阿拉伯语的留学生的研究中发现:“尽管他们接受了很多年的英语语法培训,但由于在他们语言的时间概念思考上与英语存在巨大差异,造成他们读或听到英语时对时态不敏感,以及输出中产生大量错误。所以用讲述语法规则的教学方式来讲解英语时态,对说这些语种的学生收效甚微。”(Hinkel, 1992)
既然语法教学对口语时态的正确性不起作用,那如果到国外去生活,长期浸泡在英语环境中,是否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外语环境对儿童有效,对成年人则基本无效。语言学家对生活在英语环境的中国移民进行测试后发现,如果是在6岁以前就来到英语环境中生活,基本上都能自动掌握英语的时态。但如果是12岁以上才来的,就很难通过语言环境自然掌握时态。下图是纽约城市大学心理学系的专家针对5~16岁来到美国且连续在美国英文环境上公立小学和中学5年(60个月)的说汉语的中国移民过去时英语规则动词使用情况的跟踪测试。测试发现,5~8岁年龄组(下页上图),在英语环境生活5年后,过去时使用正确率平均接近70%。但12~16岁年龄组(下页下图),在英语环境连续生活5年后,对动词过去时使用的平均正确率还不到40%(Jia and Fuse, 2007)。
摘自Journal of Speech, Language, and Hearing Research. Vol. 50. October 2007
提出“为说而思考”理念的Slobin,认为在学外语过程中,“句子中的动词是具有时间形式和状态特征的,对于学习第二语言来说,这是最难掌握的地方(Slobin,2003)。”所以我们本章重点解决这个学外语过程中最难掌握的,同时也是中国同学在说英语中出现问题最严重的关键点。
如何让我们这些习惯了汉语思考方式的人形成对动作的时态概念思考呢?下面我们先来介绍英语时态的思考具体内容是什么,然后在后面的章节中会详细介绍输出中正确使用时态的有效训练方法。
弃我去者,昨日之时长
针对中国同学的英语学习,美国密歇根大学的语言学教授Guiora的评论是:说汉语的人在学习英语时,面对的挑战是需要整体建立一套对时间的全新认识和描述(Guiora,1983)。中国同学建立对英语动词时间性的概念思考的前提是,要认清汉语和英语在对动作发生的时间概念的思考内容上有何具体差异。
我们先从动作思考的信息归类的角度来解释到底什么是英语动词的时态。所谓时态,其实是“时”(tense)和“态”(aspect)两个不同但紧密相关的概念,我们需要分别介绍。
说汉语的人在学习英语时,面对的挑战是需要整体建立一套对时间的全新认识和描述。
动词的“时”,描述的是动作在时间轴上发生的具体位置(location)。说起来,英语的“时”这个语法概念非常简单,严格说英语只有两个“时”,即“过去时”和“非过去时”。所谓的“将来时”只是“非过去时”的一个部分,是通过will, be going to等助词来表明,而动词的形式仍是原形,并没有变位。但在外语教学中,为了教学方便,适合把“将来时”分离出来单讲,这样就有了大家习惯的“过去”(past)、“现在”(present)和“将来”(future)三个时。但中国同学在将来时的使用上一般不出错,因为英语的将来时的应用方式跟汉语非常类似,所以我们学说英语,只要重点关注“过去”和“现在”概念的差异即可。不是还有什么“进行时”,“完成时”吗?这些其实都不是“时”,而是“态”。
我们学说英语,只要重点关注“过去”和“现在”概念的差异即可。
所谓动词的“态”,是动作发生和发展的“形状”(shape)。“态”跟动作发生的具体时间并没有直接关系。英语的“态”主要有三个:“一般态”(simple),“进行态”(progressive)和“完成态”(perfect)。但在同一个动作中,“完成”和“进行”两个态可以同时具备,所以又分离出了一个独立的“完成进行态”(perfect progressive),变成了四个常用的态。
对什么是英语的“时”,什么是“态”,什么是“时态”,国外的语言学界一直以来都有多种不同的说法,所以造成汉语的学术翻译也跟着出现概念混乱。从英语学习的角度来说,上面两段中对“时”和“态”的介绍,被公认是最简单和最实用的定义方式。所以在由美国UCLA的Celce-Murcia、密歇根大学的Larsen-Freeman和哥伦比亚大学的H. Williams三位知名的外语教学专家合作编写的广受全球英语教师膜拜的《语法书》(The Grammar Book)中,也明确建议广大英语教师用上面这种对“时”和“态”的定义方式,把一套简单明了的“三时四态”的英语语法体系介绍给学英语的学生。英语所有的动词在句子中,都是以同时有时又有态的状态出现的三个时与四个态组合,就有了12个“时态”。如下图。
相信中国同学对这个英语时态体系的描述非常熟悉。即便是初学者也不会感觉有什么难度。很多同学把以前学过的大部分语法知识都忘掉了,但这个时态体系大都没有忘记。问题是,对这个英语时态体系再熟悉,也无法保证口语中能正确运用。在说英语时,一定要在概念生成时思考动作发生的时间和状态,才能在接下来的词句编码中选用动词的正确时态形式。但是习惯说汉语的人,对动作和事件的描述缺乏时间信息。而追究其终极原因,则是说汉语的人在对动作或事件发生的时间性的认知方式上,和说英语的人有很大的差异。
想要说英语时正确运用时态,必须在概念思考层面建立起一套对时间的全新认识体系。
我们首先来看在对“时”的认知上的差异。语言学家通过对用不同语言表达相同事件的对比研究实验发现,同样背景条件下的动作,在说汉语的人头脑中的动词指代的时间跨度,比说英语的人头脑中同样含义的动词指代的时间跨度要长(Chen, Su, Lee and O'Seaghdha, 2012)。如下图:
在说英语时,一定要在概念生成时思考动作发生的时间和状态,才能在接下来的词句编码中选用动词的正确时态形式。
Chen, Su, Lee, and O'seaghdha. Bilingualism: Language and Cognition 15.02 (2012): 413-421
说英语的人,在概念中把“过去”“现在”和“将来”,使用“间隔分段”(segmented)的方式进行概念化思考,每个动作的发生都要归类于某个具体时间分段中,每个时间分段的跨度较小,动词发生具体时间概念较精细;而说汉语的人,把“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时间概念,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延续的整体,对动作发生的具体时间归类跨度大,可以把发生在过去和将来的事件,都容纳到“现在”的时间概念中去思考,对动作发生的具体时间的思考笼统而含糊,被称作“延伸当前”(extended present)的思考方式。
语言学家认为,汉语里无论事件是何时发生,在概念思考中都被默认为现在。
所以说汉语的同学有喜欢用英语动词原形的习惯,是源于说汉语的人认为所有动作的发生,都可以笼统地归类于“当前”。这种“穿越式概念认知方式”正是根源所在。举一个汉语故事的例子:
从前有个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在讲故事。讲的什么呢?从前有个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在讲故事。讲的什么呢?从前有个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在讲故事。讲的什么呢?从前有个山,山里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在讲故事……
这个故事汉语可以用一模一样的词句不断地重复讲下去。不管各种动作发生于何时,说汉语的人在思考中都可以一直保持着“当前”的观察角度,跟随着故事的情节发展,当前观察点自动能穿越到“过去”的和“过去的过去”的“当前状态”,经过N个不同的时间点,登上N座不同的山,进入N个不同的庙,听N位不同的老和尚讲故事。
同样一个故事,如果用英语来讲,讲故事的人思考中的时间观察点是固定在“真正的现在”不能移动的,故事中不同事件的发生,都是相对于当前固定观察点的不同的时间段,所以用英语讲出来是这样儿的:
A long time ago, there was a temple on a mountain. In the temple there was an old monk telling a story. What did he tell? He told that a long long time ago, there had been a temple on a mountain. In that temple there had been an old monk telling a story. What had he told? He had told that a long long long time ago, there had had...?!
说到这里,讲故事的人就已经崩溃了。
有些文化学者认为,时间描述的模糊性,是汉语文化的思维特征。以至于一些在时间尺度上明显不合逻辑的观念,却仍能被一些说汉语的人接受。从语言学角度来讲,这是因为汉语思考中对动作的认知概念,是只关注动作结果,而对动作发生的过程和具体时间不关心。举例来说,说汉语的人很喜欢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对于说汉语的人来说,“是”的引申含义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所以过去某段时间内有效的状态,也可以作为现在也有效的证据,比如动不动就说什么东西“自古以来就是”,丝毫不觉得这句话中有什么逻辑错误。而以这种思维去表达英语,就会经常出现问题。比如汉语:“爱因斯坦是个伟大的科学家”,其中动词“是”的概念涵盖了“过去、现在和将来”,所以中国同学在英语表达时,按照汉语“延伸当前”的思考方式,就会把这句英语说成:“*Einstein is a great scientist.”中国同学在听到这句英语时也不会感觉有什么问题,但英语是母语的人,听到“*Einstein is a great scientist.”当即就会感觉很别扭,因为is的时间概念为当前,这样表达意味着爱因斯坦现在还活着,这显然是谬误。大多数情况下,英语应该说成:Einstein was a great scientist.同样,中国同学把将来的事情也用现在时表达。比如“今晚会有暴风雨”的英语,经常被中国同学说成“*There is a storm tonight.”。准确的表达形式应该为:“There will be a storm tonight.”“There is going to be a storm tonight.”或者“There's gonna be a storm tonight.”
在英译汉的时候,情况是倒过来的。在翻译成汉语时,需要丢弃英语中的时态造成的时间分割,放大动作发生时间的概念跨度。比如英文儿歌“There was a farmer (who) had a dog, and Bingo was his name-O.”翻译成汉语后普遍都是这个版本:“有个农夫养了条狗,狗的名字叫宾果。”通过动作的“延伸当前”,笼统地涵盖了过去和现在。歌词中的“养了”这个动词尽管带“了”,但汉语“他养了条狗”一般是表示他当前还在养着这条狗,并不表示“过去的事情”。如果非要尊重英文原文的准确时间分段,表明每个动词的时间性,就会翻译成:“过去有个农夫,他养过一条狗,宾果曾经是它当时的名字噢。”
要做到使用英语进行正确的时态表达,难道一定要在思维认知层面,建立起对动作发生具体时间的概念思考吗?的确如此。
要做到使用英语进行正确的时态表达,难道一定要在思维认知层面,建立起对动作发生具体时间的概念思考吗?的确如此。研究发现,英语水平高的中国同学,在对动作时间的思考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甚至在理解汉语的时候,也出现了关注动作发生具体时间的思考习惯,所以对汉语中动作发生时间的判断也很高。而英语水平低的同学,在听到或读到同样的汉语内容时,对动作发生时间的判断准确度很低(Chen, Su, Lee and O'seaghdha, 2012)。
中国同学必须尽量放弃对任何时间发生的事物都使用“默认当前”的观察视角,在概念思考中增加事物是发生于“现在”还是“过去”的概念区别。
我们怎么才能建立起对动作发生具体时间的概念思考呢?在讲具体时间性概念思考的训练之前,我们还要弄清楚汉语和英语中动作发生的时间概念的另一个差异,即动作的“态”。因为英语动词的“时”和“态”永远是同时出现的,无法分割开来独立使用,所以下一小节中我们先来介绍“态”的概念思考特点,然后把“时”与“态”结合起来给大家介绍如何从认知上建立起英语时态的概念思考。
乱我心者,今日之态短
前一节主要讲的是英语动词的“时”与汉语的认知差异。那么英语动词的“态”又是个什么情况呢?汉语语法中有明显的“态”,但动词本身并无变化,而是用“着、了、过”等助词来标注“态”的。而且汉语“态”的概念,也与英语有所不同。研究发现,说汉语的人与说英语的人对动词“态”的概念差异,与对“时”的认知情况刚好相反。比如说汉语的人头脑中“进行态”所指代的运动过程的时间跨度短,而说英语人头脑中“进行态”指代的动作延续时间跨度长(Chen, Su, Lee and O'seaghdha, 2012)。
比如说英语和汉语的人,同样看到上页这个图画时,汉语是:“他(正)在踢一个球”。英语是:He is kicking a ball.
对比研究发现,说英语的人头脑中is kicking所指代的这个动作的持续时间,比说汉语的人头脑中“正在踢”所指代的时间跨度要长。英语中is kicking是描述了整个持续一段时间的动作过程,而汉语的“正在踢”,在概念上则是一个动作的“快照”,并不表达运动的过程。汉语中的“正在”,强调的是“当下发生”,并不具有英语进行态的动作延续和事件发展变化过程的概念。这一点造成中国同学对英语动词指代的动作持续时间的理解出现偏差。所以中国同学认为对英语的进行态很熟悉,但使用中却经常拿捏不好。比如英语中类似“I am coming down with the flu.”“The car is running low on gas.”“He is having trouble sleeping.”等常见的过程描述,中国同学普遍将其理解为静态形式,在表达时基本局限于只使用:“I have a flu.”“The car needs more gas.”的形式,甚至还会说出“*He has trouble to sleep.”的别扭表达形式。因为在中国同学的思考概念中,“汽车缺油了”“我得了流感”“他睡眠有问题”都是典型的事物当前状况,而不是一个可持续的动作发展过程。
为什么英语中能够把正在发生的动作状态进行延长时间的思考呢?原来这是思考中对动作发生的观察角度不同,造成的对动作发生过程的认知方式不同。说英语的人,对一个动作可以从动作的内部和动作的外部两种不同的观察角度来认知,从内部观察就会带有过程感,而从外部只能进行整体描述,很难进行过程描述。我们来解释一下两者的区别。如图:
比如我们要描述从A点出发到C点去,使用“内部”与“外部”两种不同观察角度,对这个运动过程的认知不同,描述方式也会不同:
1 从动作外部观察,即目光方向与地图垂直,居高临下看这张图,用手指着图上的标注位置描述动作:先从A“向下”到B点,到B点后,再“向左”到C点。
2 从动作内部观察,则要想象我们进入地图内部,目光方向与地图平行,从“地面观察”的角度沿箭头往前看,所以类似于坐在行进于图中街道上的小车中,用GPS来指路。GPS对行程的描述会是这样的:从A点“向前”直行到B点,到B点后“向右转”开到C点。
同样一个过程,从两种不同观察角度,描述方式就不同。在描绘从B到C时,一个方式说向左,另一个方式说向右。怎么会左=右?其实都没有说错。这就是不同观察角度在认知上的差异。
《老友记》中Joey不会从外部观察角度解读地图,只好站到地图上换成内部观察角度。
英语动词的“一般态”,是从外部角度对动作进行观察,动作是完整的和不变化发展的。英语的“进行态”则是从动作内部进行观察,视点跟随动作而发展变化,所以进行态就具备了延续感和过程感。而汉语对动作几乎全部都是从外部角度进行观察和描述的,没有内部观察角度。正是这个差异,造成了汉语思考中对正在发生和进行过程中的动作,在观察认知上不带有延续性。反应在表达上,即在说英语时,在概念思考中必须先确定对动作是从内部还是从外部进行观察,这样在下一步编码中才能“知道”该使用什么态。如果在概念思考中缺乏这个信息,等到了编码时才去想具体用什么态,就好比是在给人指路之前没有明确是相对于地图来说还是相对于实际路面来讲,肯定会出现左右混乱。
英语的“进行态”是从动作内部进行观察,视点跟随动作而发展变化,所以进行态就具备了延续感和过程感。而汉语对动作几乎全部都是从外部角度进行观察和描述的,没有内部观察角度。
在说英语时,在概念思考中必须先确定对动作是从内部还是从外部进行观察,这样在下一步编码中才能“知道”该使用什么态。
中国同学要在概念思考上,增加“从动作内部”来观察动作发展过程的新视角,才能学会正确使用英语的“进行态”。
了解英语动词进行态的语法规则还不够,还必须在概念上改变对动作的观察角度才能准确使用进行态。而对动作从内部角度进行观察的思考方式,很容易被当代中国的年轻人接受,甚至很多人都能感觉到这种表达方式能够传递出更多的信息。比如首先是日语的“动词+中”的形式,比如:营业中、施工中、手术中等,从港台地区传入大陆被广泛使用。随着英语的影响力增加,网络语言中开始出现了一个有趣的语言现象——在汉语词后面加ing。比如“努力ing,学习ing,郁闷ing,思考ing,忙乱ing,大家围观ing,红包派发ing”。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省略掉那个听起来很啰嗦又不生动的“正在”两字,另一方面,用这种方式才更能准确表达经历一段时间的动作过程,而不仅是当下这一刻的“快照”状态。用加ing的方式把词汇变成了进行态,不但有效地起到了延续动作过程的作用,还反映出当代中国的年轻人更重视个体感受的思考方式变迁。比如在对一些沿海发达城市的八零后家长的调查中,他们在给孩子选择幼儿园时,是把“给孩子最开心的经历”作为首要衡量条件,而不再盲目追求什么“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之类的目的性和功利性的目标。随着“重在参与,注重过程”文化氛围的逐渐形成,从内部观察事物的概念思考方式也在被越来越多的人采用,甚至对汉语也出现了从内部进行观察的表达需求。在语言应用上,显示出从内部对动作进行观察的认知习惯的形成。
对事物运动状态和运动过程的语言思维差异,同时也反映在文化上。在大量的东西方文化对比研究中,普遍显示出说汉语的人更注重结果,注重整体环境,注重描述对象与周边人或物的关系,而不关心个体的感受。而说英语的人,则更加注重事物本身的运动和发展,尊重个体的感受、个体的经历,重在参与。比如中国人去旅游,热衷于在景点拍照和刻字留念,而对旅游过程和经历并不注重,对沿路的美景无动于衷;可以为省钱一路吃自带方便面,然后到目的地后买个巨昂贵的名牌奢侈品带回去。而老外则更加注重人的感受和经历,情调非常重要。中国同胞去吃自助餐,临行前会嘱咐“多拿些大虾!”而老外去吃自助餐,多半会说“Enjoy your meal.”。在教育方面,中国家长更注重结果,希望小孩子考高分,将来能找到挣钱多或体面的职业,孩子是否喜欢这个专业无所谓。而老外则更注重孩子个体感受和体验,希望孩子儿童时代开心,长大后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英语中有些动作的过程,只能是瞬间完成,比如闪光灯闪一下的时间,拍手拍一下的时间等。典型的这种词汇有:blink, flash, flick, clap, swat, click, snap, sneeze等。但对这些动词的进行态又该如何理解呢?比如“The light was flashing.”“They are clapping their hands.”“He is blinking.”,原来此时的进行态,是表达这些瞬时动作重复进行了多次,所以是靠次数来延续发生的时间过程。这些瞬时动词汉语中也有,如果需要延长过程,汉语则是加修饰副词“不停地”“连续地”来实现的,比如:flashing是“在不停地闪”。汉语还可以通过叠词来实现这个功能,比如:“闪闪”“闪了闪”“闪了又闪”“闪呀闪呀闪”等。所以英语的blink对应的汉语是“眨眼”,其现在分词形式blinking则是“眨眨眼”“眨了眨眼”“眨巴眨巴眼”等。在这种用法上,显然汉语生动有趣得多。当代汉语中的“啪啪啪”一词,完败英语中对应的banging和shagging。
介绍了说汉语和说英语在“时”和“态”的概念思考上存在的差异,下面就来看一下这在实际语言应用中有何体现。
时时实事是事实世事
中国同学要学会正确使用英语的时态,必须首先从概念生成开始,在对事物发生的思考方式上引入时间概念,进而在接下来的词句编码过程中,才有可能赋予动词正确的时间信息,从而选用正确的时态方式。怎样才能有效地实现这个目标呢?
Acts, not tenses!—Francois Gouin
中国同学要学会正确使用英语的时态,必须首先从概念生成开始,在对事物发生的思考方式上引入时间概念,进而在接下来的词句编码过程中,才有可能赋予动词正确的时间信息,从而选用正确的时态方式。
一百多年前,那位最先对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宣战的古恩老师,在《语言教和学的艺术》中写道:“是行动,不是时态。语言中动词之所以有不同的时态形式,是为了表达行动的不同含义。所谓的时态,是语法学家创造出来的术语,为什么要用这些专业术语来把学生搞糊涂呢?”这个简单清晰的逻辑,在100年前是个超越时代的见解,在现在看来仍然具有先进性。建立对行动时间状态的概念思考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巧妙地利用动词不同时态形式所带有的时态含义。时态还具有含义?我们先给大家介绍两个由动词时态引发的惊天大案。
案例一 浑水摸鱼
每当听到“又一官员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双开”的时事报道时,都自然会联想到当年令美国政局产生地震的克林顿“实习生门”事件。克林顿东窗事发,被检控官质询“是否与莱女士有不正当关系”时,他是如此回答的:There is no improper relationship.(没有不正当关系。)后来斯塔尔报告显示的确“有不正当关系”,小克随即被追究“向陪审团说谎”的罪行,差点被弹劾。但要赶他下台的理由是对此事“说谎”,而不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最后怎么没下台呢?原因之一是:严格来说,可以认为他当时没有说谎。怎么没说慌?俗话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但是白纸黑字,当时听证过程还是录了像的“有图有真相”,这如何抵赖得掉?检控官当时也是这样义正词严地发出质问:“总统先生,你当时提供宣誓证言时,明明说的是‘没有(there is no)不正当关系’,现在看起来这纯属谎言!”。此时克林顿嘴角露出了一个只持续了十分之一秒长的掩盖不住的得意笑容(a smirk),接着立即又一脸严肃地说:“这就要看‘is’是什么意思了。”
“is是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克林顿淡定是说:
It depends on what the meaning of the word"is"is.
If “is”means is and never has been, that's one thing. If it means there is none, that was a completely true statement....I mean that at the time of the deposition, it had been—that was well beyond any point of improper contact between me and Ms. Lewinsky. So that anyone generally speaking in the present tense, saying there is not an improper relationship, would be telling the truth if that person said there was not, in the present tense; the present tense encompassing many months. That's what I meant by that.
此段汉语译文大致如下:
如果“is”的意思为是(一般现在时)且从来没有过(现在完成时),那是(一般现在时)一种情况。但如果它的意思为‘现在没有’(一般现在时),那就是(一般过去时)完全真实的声明……我的意思是说当时听证的时候,那时已经是(过去完成时)——我和莱女士之间已经很久没有(一般过去时)不正当关系了。所以任何人如果用现在时泛泛地说没有(一般现在时)不正当关系,都算是(过去将来进行时)在讲实话,如果这个人说当时‘没有’(一般过去时),用了现在时;这个现在时涵盖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嘛。那就是(一般过去时)我当时的意思。
检控官倒!
克林顿的这段回答,现被语言学界公认为是有史以来在英语动词时态含义应用技巧上展现出的最高境界。由于is这种时态的精确含义为“当前是”,there is none(没有)的精确含义即为“现在没有”。听的人如果没有特别深究其准确的时态含义,就被蒙混过关了。而汉语动词“有”和“是”,只表明结果,不管发生的时间。所以如果国内的官员们被请去喝茶,当被问到“你和某电视台女主持人有没有不正当关系”时,克林顿的这招儿就不能用了。如果回答:“现在没有”或“最近一段时间没有”,等于是不打自招说“过去有”。但如果简单地回答说“没有”,就是连过去也否认了。等证据表明“过去曾经有”时,就会因没有老实交代被“抗拒从严”了。
案例二 欲盖弥彰
英语动词时态的含义,不但能被利用于混淆真相,还会暴露出说话者试图掩盖的事实真相。1994年10月25日,七零后单身母亲Susan Smith报警称自己的两个孩子被一抢匪连车带人劫持了。面对蜂拥而来采访的媒体,她在摄像机前发表声明,通过电视转播恳求绑匪放了自己的孩子。她当时是这样说的:My children wanted me, they needed me.使用的是动词的一般过去时needed, wanted。而孩子父亲在一旁安慰时却是这样说的:There're OK. They're going to be home soon.使用的是非过去时are和are going to be。正是needed和wanted这两个动词时态的使用,引起了警长的怀疑。经过讯问,警方很快拆穿了Susan Smith的谎言。原来是这个毒妇自己杀害了两个孩子,然后把汽车和孩子沉入湖中藏尸灭迹后报假案。案情的揭露震惊了全美,而该案用动词时态破案的经过,也成了美国“供状分析学”(Statement Analysis)中的经典案例。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审讯课程教官,是这样给在Quantico基地培训的FBI学员讲解这个案例的:“被绑架的孩子们现在应该是需要他们的母亲的。但Susan Smith在说话中使用的needed和wanted却是过去时,其时态含义表示孩子们现在已经无法需要她了,那原因就只能是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Adams, 1996)说话者会下意识地根据实情思考事件的真实时间,随即生成了相应的动作概念,进而在语句编码时自动选用了动词的过去时形式,就这样无意中暴露了真情。在当时所有人都还不知道孩子下落的时候,只有罪犯本人才确切知道孩子已经不在世了。而孩子父亲说的是“They are OK.”,使用的是一般现在时,表现出对事件的时间概念思考完全不同。事后也证明他当时对孩子的下落的确毫不知情。
FBI供状分析教程中用动词时态分析罪犯心理的章节
这两个案例,充分展现了时态形式本身能够向听众和读者传递深层次的含义信息。
时态含义不仅能够通过句子提供信息,还能通过整段文字的时态使用方式,给听众和读者造成心理状态差异。比如使用一般现在时描绘一系列动作,会给听众和读者带来很强的“当前”和“真实”的感受。所以在体育解说中,就使用一般现在时。例如:“David gets the rebound, passes the ball to Johnny. Johnny shoots—and misses again. The team is losing momentum.”严格地讲,David抢到篮板球并把球传给Johnny,已经是发生过的事情了,按理是可以使用过去时的:David got the rebound and/then passed the ball to Johnny.但如果使用过去时,则会让听众感觉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一下子就失去了“现场”效果。如果都换成现在进行时David is passing the ball to Johnny...听众的观察点则被安置到了动作过程中,会感觉这个球还没传到队友手中。所以除非是某个动作或状态能够持续比较长的时间,在动作持续性和未完成性的含义概念带动下,才应该使用一般进行时态。我们看解说中的最后一句:The team is losing momentum.(这个队刚才的冲劲儿现在越来越弱了),就符合可发展的含义,所以使用了现在进行时。
时态的输出方式,反映了语言表达者内心对动作和事件的时间概念化方式和对动作的观察角度;反过来,特定时态形式的输入,也限定了语言接受者对动作和事件的观察角度和现实感受。
现在时带有现场感,所以在讲笑话和写剧本时,也会用一般现在时,让语言具有很强的舞台戏剧性,从而给读者和听众带来生动的体验感。对事件进行报道或描述,到底应该使用哪种时态,并没有严格的语法规定,经常会取决于作者的选择。用不同的时态会产生不同的阅读感受。比如我们来看下面这个报道:
The largest study to date, a joint project last year by the NIH's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and AARP that follows 400,000 men and women ages 50 to 71 for more than 10 years, finds that those who regularly drink coffee—either decaf or regular—have a lower risk of overall death than do nondrinkers. In particular, the coffee drinkers are less likely to die from heart disease, respiratory disease, stroke, injuries and accidents, diabetes, and infections.
作者是在描述一个跟踪调查了(followed)40万人的有关饮用咖啡的研究项目,发现(found)长期喝(drank)咖啡的人,有(had)相对低的死亡风险,特别是(were)死于心脏病、呼吸病、脑血栓、伤害事故、糖尿病和感染的风险小。该报道通过现在时“当前真实”的含义,确立了内容的权威性和可信程度,同时也引导读者在心理上把文章内容接受为事实。所以通常学术论文或学术研究著作,都会用这种一般现在时的形式来写作。
用过去时描述过去的事情,是典型的事件新闻报道写作方式,读者会自然把这个事情当作一个发生于过去的事件来对待。比如过去时的形式为:
The largest study to date, a joint project last year by the NIH's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and AARP that followed 400,000 men and women ages 50 to 71 for more than 10 years, found that those who regularly drank coffee—either decaf or regular—had a lower risk of overall death than did nondrinkers. In particular, the coffee drinkers were less likely to die from heart disease, respiratory disease, stroke, injuries and accidents, diabetes, and infections.(Candy Sagon, 2013. Healthy Living, AARP.ORG)
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讲故事、写小说和媒体新闻,一直以来的习惯都是使用过去时来描述。故事和新闻报道是讲过去的事件,而小说中的故事不但是过去的,更是虚构的事件,所以写小说使用过去时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近年来,用现在时写小说,突然成了流行趋势。最近五年高居畅销排行榜的小说中,竟然有一半是用现在时写的。比如《五十度灰》(Fifty Shades of Grey),就是从女主角第一人称的角度,使用的一般现在时来叙述:“...He opens the door and stands back to let me in. I gaze at him once more. I so want to know what's in here. Taking a deep breath I walk in...”用现在时来描写女主角走进男主角卧室的过程,具有身临其境的高度体验感和期待感。另一个三部曲小说《饥饿游戏》(Hunger Games),也使用的是第一人称一般现在时的写作手法:
Now's my chance to finish him off. I stop midway up the horn and load another arrow, but just as I'm about to let it fly, I hear Peeta cry out. I twist around and see he's just reached the tail, and the mutts are right on his heels. “Climb!"I yell. Peeta starts up hampered by not only the leg but the knife in his hand. I shoot my arrow down the throat of the first mutt that places its paws on the metal...
一个动作接着另一个动作的紧张快节奏的,正在进行中的生死搏斗场面的刻画,让青少年读者看得激动兴奋、血脉贲张。现在时让读者感觉事情正在发生,结局还无法预知。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这种“新潮”写法。一些读者很反感这种现在时的写作方式,认为其格调不高,是作者运用动词时态含义绑架了读者的视角。比如美国《作者文摘》网站上的一则对使用现在时态写小说的评价如下:
I loathe present tense in books and stories. It irritates the crap out of me...I am not the only one. I have only one friend who will even try to read these books anymore.
很多作家和读者,更是联名对这种潮流口诛笔伐,甚至组织对出版商的抗议示威,要求“立即把过去时还给读者”。如果不是因为不同时态会对听者和读者心理产生巨大影响的话,人们是不会为此大动干戈的。事实告诉我们,英语的时态不仅是个语法条目,它还能通过其带有的含义来影响听读者的概念思考。
抗议标语上写的是:“我们要什么?过去时!”“我们什么时候要?现在要!”
英语动词的时态含义,是外语教学中帮助学生掌握和使用英语时态系统的极其重要的工具。
由于很多人对此缺乏认识和了解,时态含义在英语学习和教学中一直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语教学专家认识到了英语动词的“时态含义”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著名的《语法书》(The Grammar Book)中也明确地指出:英语动词的时态含义,是外语教学中帮助学生掌握和使用英语时态系统的极其重要的工具(Celce-Murcia and Larsen-Freeman,1999)。《语法书》中对多年来众多语言学家研究英语动词时态含义的成果进行的评价和总结如下:
当代语言学家认为英语的时态不仅是一种语法描述,而且其本身就带有准确的含义。所以可以借助不同时态的含义来建立相关的概念思考,从而实现在表达中正确应用。
• 现在时(present tense),是“当前/近期的真实性”(immediate factuality)的含义(Lewis, 1986)。
• 过去时(past tense),核心含义是行动“遥远感”(sense of remoteness)的概念(Knowles, 1979)。
• 将来时(future tense),核心含义是对行动的“预言”(prediction)。
• 一般态(simple aspect),是把行动概念化为“不允许继续发展的完整体”(complete whole, not allowing for further development.)的含义(Hirtle, 1967)。
• 进行态(progressive aspect),核心含义是行动“未完成的、临时的和继续的”(incomplete, temporary and ongoing)的状态(Celce-Murcia and Larsen-Freeman, 1999)。
• 完成态(perfect aspect),其核心是描述行动“在过去发生的但影响持续到此刻”,即“回顾此刻之前”(retrospectively referring to a time prior to now)的含义(Celce-Murcia and Larsen-Freeman, 1999)。
对于中国同学来说,建立起自己语言中原本不存在的思考方式,其难度的确很高。但如果能借助不同时态形式在描述行动时的不同核心含义,就能够有效地帮助大家建立动词所带有的时间性的完整概念思考。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这种思考的具体实践过程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不变能变可能变
我们先来看英语中比较容易的,发生在“非过去”的动作时间描述,即“现在时”和“将来时”的表达形式及其对应的思考概念。我们来讨论英语的“现在时”的时候,需要先跳过“现在完成时”这个时态形式。因为所谓的“现在完成时”,虽然名字中带有“现在”,然而行动的时间概念却是发生于过去,所以是个很特殊的时态形式,我们在后面会用一个小节专门来进行分析。
一般现在时,时态含义为“当前/近期真实性+不允许发展变化的完整体”。即“不变的近期事实”。例句:
◇ He works in the library.他在图书馆工作。
时态含义反映出,他的这份工作是个稳定的长期职位,即不变化的事实。
◇ The earth moves around the sun.地球围绕太阳转。
这是比较大时间尺度的“不变的当前/近期事实”的含义。大部分同学在学语法时,曾经学过“描述真理或自然现象要使用一般现在时”,其本质原因正是由“不变的近期事实”这个时态含义所决定的。
◇ He lives in New York.他住在纽约。
目前的不变事实,表明他的长期固定住址是纽约,尽管此时此刻他本人不一定身在纽约。
◇ He speaks English.他会说英语。/他平时说英语。
不变的当前/近期事实,表示说英语是他的能力或习惯,一般来说他的英语水平应该不错,但他此时此刻并不一定正在说英语。
现在进行时,时态含义为“当前真实性+不完整的、允许有限发展变化的状态”。即“发展变化中的当前/近期事实”。例句:
◇ He is working in the library.他在图书馆工作。
时态含义反映出,他在图书馆工作的性质是发展可变的,可能是个临时工作。
◇ The earth is moving around the sun (now).地球正在围绕太阳转。
现在进行时的含义,是“当前/近期的真实性”+“未完成、不完整和允许有限发展变化的状态”,从时态含义的角度来说,这个句子不是在描述真理和自然现象,而是在讲述当前的一个正在发展过程中的行动。
一般现在时和现在进行时在表达含义上的主要区别是,前者表达的事件短期内不能和不会发生变化,而后者描述的动作和事件是短期内可以发生变化或是正在变化过程中的。
◇ He is living in New York (now).他现在住在纽约。
是会变化的目前事实。虽然他此时住在纽约,但可能是短期行为。
◇ He is speaking English.他此刻正在讲英语。
一个发展变化的行动。说英语是个短期行为,可能不久就会转成说其他的语言。有可能他英语能力并不高,或者平时并不说英语。
灰色地带
在非过去形式中,中国同学容易糊涂的一种情况,是现在时被用于表述将来的情况。只要符合时态的含义,英语中的现在时,就能够被用于描绘其他时间状态的行动,并不一定局限于表达现在发生的事情。我们来看下面三个现在时描述未来行动的情况:
1 未来的行动如果是客观的、既定的行程、固定不变的计划,就符合了“不变的当前/近期事实”的含义,就要使用一般现在时。例句:
◇ The English class starts at 9 am tomorrow.
(课表已经定了,不能变)
◇ The train leaves at 8 pm tonight.(火车时刻表已经定了)
◇ When do we board the train?(已经安排好了行程)
◇ The new movie releases next Friday.(电影上映时间早就计划好了)
2 如果出现在条件从句中表达未来的行动,比如when, after, before, as soon as, until, if等词的后面,通常要用一般现在时。例句:
◇ I will go home when the class ends.
主句I will go home是一般将来时,表示为愿望而不是事实。从句when the class ends是一般现在时,表式以不变的事实作为条件。
又如下面的句子:
◇ You will feel better after you drink some water.
◇ I will start cooking as soon as I get home.
◇ He will finish the report before he leaves.
◇ The car will stop when there is a red light.
◇ The plane will not take off unless the pilot gets a permission from the control tower.
◇ She won't get her drivers' license until she passes the driving test.
◇ I will go if you go, too.
◇ I will if I can.
细想一下不难发现,尽管是描述还没有发生的将来的事情,但在从句中被作为“前提条件”,即符合了“不变的当前/近期事实”的含义,所以要用一般现在时。主句表达的是愿望,且时间顺序是发生于条件句行动之后,自然要用将来时(“一般现在”的将来,当然是“一般将来”啦)。当明白了这个“条件为真即符合一般现在时含义”的道理,以后在听力和阅读中碰到条件句时,就会发现条件句的这个一般现在时的形式,以前自己居然没有留意,而此时会觉得这种形式在这里非常有道理。以前说英语会出现的诸如“I will call you as soon as I will get there.”之类的错误,以后就再也不容易犯了。
很多中国同学对条件从句的语法规则非常熟悉,还能背诵诸如“主将从现”之类的语法口诀,即“主句用将来时,从句用现在时”。但如果不结合时态含义从概念上真正实现“为说英语而思考”,在实际对话的时候,哪有时间去想这个口诀呢?肯定会张口结舌、错误百出的。
3 对决定了且进入准备实施状态的未来行动,可以用现在进行时。例句:
◇ I'm meeting Jim at the airport.
Jim也知道这个安排,我俩已经说好了不见不散。
◇ I am leaving tomorrow.
下了决心非走不可。若明天买不到票,就是走路也要离开。
◇ We're having a staff meeting next Monday.
下周一的会是开定了,谁也不能改时间!
◇ I am getting a new iPhone!
我就是要个“爱疯”。肾已经卖了,现在谁也别拦着我!
某个未来的计划,从现在这一刻起已经进入了不以主观愿望而改变的实施状态,即已经成为了事实。进入了准备阶段,必然是需要经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所以符合现在时和进行态的含义。
上面这些用现在时表示将来事件的例句,如果全部使用将来时,语法上是正确的,但含义却会有所不同。
一般将来时,时态含义为“预言+完整的未来的行动”。
◇ I will go to meet Jim at the airport tomorrow.
◇ I am going to meet Jim at the airport.
我明天跟Jim在机场见面。
这是对未来“见面”这个完整行动的预言。
一般将来时的含义和用法都比较简单,所以一直都被中国同学认为是比较容易掌握的时态形式。
使用将来时,更倾向于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意愿,而没有“客观的不会发生变化的当前事实”的概念,所以是不同的含义表达方式。
比如“I will meet Jim at the airport.”只能表达我的想法,但很可能Jim还不知道这个安排或者还没同意这个约定,事情的变数就比较大,不如“I am meeting Jim at the airport.”的确定性高。
“I will leave tomorrow.”也只表达主观愿望,而不是当下就进入了准备离开的客观状态,确定性和离开的决心都比“I am leaving tomorrow.”弱。
“We will have a staff meeting next Monday.”对开会事件的描绘,含义中带有一定程度的“打算做”的性质,比“We are having a staff meeting.”的确定性要低。
有趣的是,将来时中使用的will这个助动词本身,就是“愿望”的含义。所以带有will的将来时形式的句子,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愿望”的含义。前面说过将来时的核心含义是对未来行动的“预言”。而be going to是现在的决定或情况的延续,从客观上将导致发生这个行动,而不单纯是主观愿望实现的。所以从含义上来讲,be going to指代的行动会发生的确定性,比现在进行时低,但比will高。
将来时的含义,是对未来事情的“预言”,具有不确定性。will的词义是“主观愿望”,所以不确定感高于客观预估的be going to形式。
◇ He will become a famous writer.
◇ He is going to become a famous writer.
be going to和will在句子中表面含义相同,但be going to更加客观,所以同样作为预言,可能发生的准确度比will高,很可能是在获悉他的书初期销售很好的信息后才这样说。
对比下面这几组句子:
◇ He will accept that job offer.
◇ He is going to accept that job offer.
◇ The bomb will explode.
◇ The bomb is going to explode.
◇ I will give you an iPhone.
◇ I am going to give you an iPhone.
◇ I am giving you an iPhone
灰色地带
前面讲过现在时用来表达将来动作的情况,反之,也有将来时表达现在动作的情况。比如某些表达习惯行动和现在行动的情况,如果符合将来时的预言含义,就可以使用将来时,类似于汉语“会”的含义用法:
◇ Oil will float on water.油会浮在水上。(当下真实情况)
◇ He will now vote for Trump.他现在会投特朗普的票。(现在行动)
◇ In winter, she will always wear a red hat.冬天她总是会戴个红帽子。(习惯)
用英语表述将来概念,中国同学在使用中一般不出错,因为汉语中也使用“要,会”等助动词来表示将来,在语言使用形式上跟英语有类似之处,所以说英语时不需要在概念步骤中进行调整。中国同学需要做的,是学会处理几个特殊的情况:
1 把用一般现在时来表达未来行程和条件句中的未来行动这两种情况融入到对未来行动的概念思考中。
2 对于使用现在进行时表达比较确定的未来行动的情况,中国同学在实践中使用频率过低,普遍只使用将来时。比如“He is moving out.”,中国同学只使用“He will move out.”或者“He is going to move out.”等形式。好在这并不是一个错误。大家平时多关注英语原文中的这种形式,在合适的场合尝试使用就好。
弄清时态含义,有助于帮助大家澄清这些灰色状态的用法。
将来进行时,时态含义是“预言+发展变化的状态”。
◇ We will be offering a computer programming course this summer.
我们今年夏天会开一个计算机编程课。
预言一个发展状态的行动,带有一定的变数。
相对一般将来时“We will offer a computer programming course this summer.”来说,将来进行时带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有很大的取消开课计划的可能性。比如选课的人数太少等原因。
跟使用过去时增加遥远感而显得礼貌的情况类似,将来进行时通过降低将来事件的确定性来让语言更礼貌,给别人改变计划留有余地。心理学家对这种使用方式的解释是:故意用将来时来暗示在事情的发展进程中会随时征求对方意见,让听者感觉某个计划貌似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改变的(Pinker, 2007)。在服务行业,我们经常会碰到在介绍产品和服务项目时,有大量使用将来进行时的现象。比如服务生会说:We will be offering three kind of bread. The chef will be preparing it on a freshly baked potato. How will you be paying for your bill?
以前之前那之前
对发生于过去的行动,汉语主要是通过句子中具体的时间词汇,配合“着,了,过,完,在,正在,一直在,已经,刚刚,才,先前,此前,那之前”等副词来定位行动发生的时间和状态的。而英语则是靠动词的时态形式来描述行动发生的时间和状态。最常用的几个描述过去行动的时态为一般过去时、过去完成时和过去进行时等。
一般过去时,时态含义为“不发展变化的完整体+遥远感”,即“已经结束的遥远行动”。
◇ He worked in the library for two years.他以前在图书馆工作了两年。
时态含义反映出,在图书馆工作两年是个不再改变的历史,他现已不在图书馆工作了。
◇ He wrote a book last year.去年他写了一本书。
时态含义反映出,写书的行动已经结束,在过去某个具体时间书写完了。
一般过去时在英语中所有过去时形式中的使用比例最高。在对行动进行概念归类时,一旦意识到行动符合“结束的遥远行动”的含义,就可以引导出一般过去时的形式。
灰色地带
在前一小节中我们看到过,受到时态含义的主导作用,“现在时”有时可能突破“现在”的时间限制,用来描述未来的事件。在“过去时”的使用中,同样有类似的时态含义超越时态形式的现象。我们来看几个过去时不表示过去事件的例子:
◇ Did you want a receipt?
◇ I was calling to inform you a change in your flight schedule.
这两句话都是当前正在跟对方说的话,描绘的也是现在的事情。说话的人利用过去时的遥远感含义,能让语言变得间接和婉转,会感觉比使用现在时的形式有礼貌。所以服务人员在向顾客询问和告知顾客信息时,经常会使用过去时而不是现在时。
在请求对方做事情的时候,过去时的遥远感也被用来让语言因为不直接而显得更礼貌。Could you open the window?并非表示过去的事情,而是比Can you open the window?更间接和客气。如果再想更加礼貌一些,就只能在过去时之外再加上假设,来进一步增加遥远的程度了:If you could open the window, that would be nice.
过去完成时,时态含义为“遥远感+回顾之前”,即“过去时的过去时”“在那之前结束的行动”。
◇ He had worked in a library for two years before he became a famous writer.在他成为知名作家之前,他在图书馆工作了两年。
在某个过去的时间参考点之前,他的行动状态为在图书馆工作。过去完成时也是带有“结束的遥远行动”这一含义,与一般过去时不同的,是增加了一个过去的时间参考点。同样是结束的遥远行动,一旦增加了某个过去时间作为参考点,即成了比过去概念更过去的行动,就引导出了过去完成时。
◇ I had written a book before he moved to New York City.
他在搬去纽约之前写了一本书。
他搬到纽约是个过去的遥远行动,但搬家之前写书这个更加过去的遥远行动已经结束了。
在含义角度,大家要把“过去完成时”看成是“过去时的过去时”,而不要把它当作是“现在完成时的过去时”。
很多中国同学往往根据语法定义,片面地把“过去完成时”理解为是“现在完成时”的过去形态。其实从时态含义来看,更应该是从时间概念角度上,把它看作是“过去时的过去时”,这样才会在实际使用时更加准确和顺畅。我们看下面两个带从句的例句:
◇ The thieves had already gone when the police arrived.
贼逃跑的时间,比警察到来的时间更早,即警察来时,贼早就跑了。
◇ The police had already arrived when the thieves fled the scene.
警察赶到现场的时间,比贼逃跑的时间更早,即贼从警察眼皮底下跑了。
上面两个例句中,过去完成时描述的行动,发生时间是比从句中过去时的行动更往前,所以是“过去时的过去时”。
再来看一下引语中时态形式的变化:
一般过去时:This massive tower collapsed in 1902 and the only casualty was a cat.
过去完成时:He found it hard to believe that this massive tower had collapsed in 1902 and the only casualty had been a cat.
上面两个例句,对发生于过去的塔倒塌事件,描述的实际发生的时间(1902年)是完全相同的。但因为在第二句话中多了个时间参考点,交代了事件发生于他found it hard to believe这个行动之前,所以含义就成了“过去的过去”,即使用“过去完成时”。注意,is的过去时是was,其过去完成时是had been。
既然过去完成时是“过去时的过去时”,那么我们在听到或读到以过去完成时开始的句子时,听到前半句,就会在头脑中开始期待着某个过去时刻的时间参考点的出现。最典型的是当听到类似:I had finished my homework...的时候,头脑中就开始预估后面跟着的是when something happened之类的时间描述。认知学的研究显示,这种预估现象的自然出现,有利于对后半句话理解的速度和准确度。
过去进行时,时态含义为“遥远感+可发展变化的”含义。即“某个结束了的过程”。
过去时和过去完成时,如果用来描述发展变化的行动,即成为具有进行态的“过去进行时”和“过去完成进行时”。此时“遥远感”的含义仍存在,只是换成了从内部角度来观察延续进行的行动。
◇ He was working in the library a year ago.一年前他正在图书馆工作。
在某个遥远的时间段呢,他在图书馆持续工作,该状态已结束。
过去进行时对中国同学来说比较容易理解和使用,学习运用也不难。
过去完成进行时,可以简单理解为过去的过去进行时。
◇ I had been cleaning my room when you called me yesterday.
你昨天给我打电话之前,我一直在打扫着我的房间。
昨天你来电话时,我已经打扫完了。
对比下面的过去进行时:
◇ I was cleaning my room when you called me yesterday.
你昨天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打扫着我的房间。
昨天你来电话时,我正在打扫中,还没打扫完。
这两句话的差别,正是通过时态含义反映出来的。过去进行时是某个过去行动的过程,从句when you called这个事件,打断了当时那个正在进行的行动(在……时,我正在……)。而过去完成进行时,则是表示when you called这个时间点之前的某个过去行动的持续状态(在……之前,我一直在……)。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两个英语时态含义的差异,用英语很难解释,反而是用汉语更能清楚地阐明。
虚拟语气(如果,如果真的,如果当初)
虚拟语气的概念思考,跟过去时和过去完成时的关系最紧密。所以我们把虚拟语气的介绍放在这里。狭义来讲,虚拟语气主要是指带有if的各种条件句。英语中if条件句的使用非常普遍。英国爱丁堡大学的David Maule做了一个统计,发现英语电视节目中,平均大约每10分钟就会听到一个if真实条件句(Maule, 1988)。而在现实生活中,if条件句出现更加频繁。统计结论显示,在每1000个单词的语言内容中,对话中会出现4.2个if条件句,印刷文字中会出现2.7个if条件句(Hwang, 1979)。也就是说,用正常的语速讲话,平均不到2分钟就会说一个if条件句。在普通英文小说中,平均每一页有一个if条件句。
中国同学对if条件句普遍感觉头大。很多同学在国外留学多年后仍然搞不清if条件句的基本形式。语法规则中介绍的“与现在事实相反,与过去事实相反”等说法,在真实使用的时候概念很模糊,而且语法结构描述的“时态后退”等说法,应用时更是很混乱。但如果大家借助时态含义来建立概念思考,以此来学会使用虚拟语气,则应用起来会感觉容易很多。根据假设条件的不同(就是if后面的内容),虚拟语气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类条件句
条件句中的行动发生的确定性高=当前真实感含义=现在时
比如天气预报说明天会下雨,我们可以认为下雨的可能性很高,就可以把对明天下雨的假设当作事实对待,现在时的时态含义就自然出现了:
◇ We will stay at home if it rains tomorrow.
◇ If it rains tomorrow, we will stay at home.
又比如:If he gets the offer, he will accept it.他是否已经收到录取信,这个事情我们并不知道,事件时间并不能确定。但既然把这个事情当作事实来假设,就用一般现在时。可见从含义角度讲,真实条件句更关心真实性,而不是发生时间性。
这个所谓的“真实条件句的虚拟语气”,其实就是我们在前面一小节中介绍一般现在时的时候讲过的条件句(if, before, when, after, until...),句子使用的语法形式完全一样。把条件当作事实,尽管事情可能已经发生或者还未发生,也都要用一般现在时。而主句表达的事件是在条件事件之后发生,所以主句会比条件句前进一个时态,就自然是将来时。比如:
条件句是一般现在时:if/when/after/before he COMES back,主句是将发生于这个comes back事情之后的事件,所以是:I WILL call you.
实战练习:
发嗲:“老公,你这次去欧洲出差,给我买个爱马仕包包嘛。”
答应:“I will buy one if I have time.”
这是出发前的交流内容。这种一般现在时的回答表示事情会发生的真实度很高。你这样说得跟真的似的,人家也就当真了,期望值也很高。如果到时候没给人家买包包,就要好好想个理由来辩解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真的”类条件句
条件句中的行动发生的确定性不高=遥远感含义=过去时
如果确定性不高呢?天气预报都说了明天要下雨,但我们还报一线希望,想讨论一下“如果真的”不下雨怎么办。这时就要把不下雨当成是一个希望不大、距离现实比较“遥远”的事情对待。所以不论此时发生还是在将来才可能发生,都要使用带有遥远感含义的一般过去时:
◇ If it did not rain tomorrow, we would go to the park.
主句go to the park,是在条件句这个一般过去时did not rain之后才发生,当然用过去的将来时,即would go。
对这种假设方式,语法解释通常描述为“非真实条件句的虚拟语气”,有的语法解释说这个事情“与当前事实相反”,但如果认为这个事情不会发生,理解就太局限了,很容易影响实际使用。实际上这种假设方式,有时的确可以认为假设跟现在情况相反,比如:
一个人说“If I were a millionaire, I would buy a yacht.”时,他现在不是百万富翁,自己现在“如果真的是百万富翁”就会怎么怎么样,这个假设的确与现实不相符。
但有时仅表达说话者认为离现在比较遥远或可能性不高,并非与事实相反或不可能发生。比如:
一个小孩说:If I became a millionaire, I would buy a yacht.句子中became本身就带有将来才发生的含义,如果真的自己成了百万富翁会如何如何,这个事情发生是有可能的。
又比如:If he got the offer, he would accept it.如果他真的接到录取信,他会接受的。说话者认为他接到录取信的可能性不高,但仍然有可能会发生。这句话的关注点是这个假设的事情发生后他的行动会是什么。
我们以前感觉语法诡异和应用混乱的虚拟语气,如果基于时态含义来理解,就变得容易多了。从含义出发进行概念思考,以此来带动应用,表达就会快速、自然和正确。
实战练习:
纠缠:“老公,你这次去欧洲出差,给我买个爱马仕包包嘛!”
推脱:“I would buy one if I had time.”
同样作为条件,此处仍然是在说将来的事情,但使用过去时的形式,把条件变为“遥远”的情况了,说明现在太忙,很难抽出时间,真实感降低。尽管语法书上管这个叫作“非真实条件”,但仍然有一定的发生可能性,所以并没有完全拒绝人家。但这样说的效果,就是在提前打预防针,我虽然没拒绝你,但你的期望值不要太高。
What if I told you...中的动词过去时told,就是个典型的利用过去时的“遥远感”时态含义的应用实例。told并非过去发生的事情,因为“假如告诉”实际上还没告诉,是个未来事件。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你,偏要绕着弯子尝试着说“假如”我要是告诉你,是故意与现实拉开距离,产生遥远感,来观察对方的反应。这也属于典型的“假设”类虚拟语气。
这是美国科幻影片《黑客帝国》(The Matrix)里面的Morpheus(名字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梦之神。词源morphe是“形状”的意思,指梦中看到的事物形状)。影片中大侠Morpheus跟Neo见面的时候,大侠说Neo其实是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中的。原片中并没有出现What if I told you that you are living in a dream world.“如果我跟你说你是生活在梦想的世界中(你会怎样想)”这句台词,但不知为何,很多观众却留下了他说过此话的印象,至少是这段场景表现出了这个意思,所以网上整出了段子,逐渐成了一个流行的“如果我跟你说体”(“what if I told you”meme)。被网友热捧的有下面这些段子:
◇ What if I told you the side with the USB symbol will always be the top side.
◇ What if I told you ctrl+shift+esc opens task manager.
◇ What if I told you there are not hot singles in your local area looking to hook up.
◇ What if I told you that we do sweat while taking showers.
◇ What if I told you that you are wasting your time reading this.
第三种情况,“如果当初”类条件句
条件句中的行动在过去可能发生的时机已过=遥远感+回顾之前=过去完成时
一个应该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却并没有发生,过去已经无法改变,完全没有发生的可能,现在只能是“回顾”过去,用“如果当初”来设想事情如果曾经发生,结果会如何。“回顾+遥远感”,即完成时与过去时的结合,理所当然要用“过去完成时”had done。条件句是用“过去完成时”,主句的内容是在条件之后才会发生的,那么“过去完成时”的“将来时”就是“过去将来完成时”,即would have done(可以理解为had done前面加would。但would后面的词要用原形,所以变成了would have done,这样很容易记住)。
◇ If she had worked harder, she would have passed the exam.
后悔之前没有努力。假如当初努力了,情况会不一样。但现在想努力已经晚了,不可能改变过去,只能“回顾+遥远的假设”。
实战应用:
质问:你说这次去欧洲出差,为什么没给我买爱马仕?
辩解1:I would have bought one if I had not lost my wallet.
人已经回来了,绝对无法改变的过去事件。回顾这个遥远的“没买爱马仕事件”的条件,丢钱包是个客观理由,如果当初没丢钱包就一定会买,可以原谅。
辩解2:I would have bought one if I had had time.
回顾看似客观的过去事件,理由却可以解释为当初主观上没有努力,找骂。
辩解3:I would have bought one if you had reminded me.
找抽。
英语是通过时态变化来改变假设条件的真实程度的,汉语的时态变化没有英语丰富,但通过助词,也能清楚地对应英语的三种主要不同虚拟语气的概念,即“如果”“如果真的”和“如果当初”。如果使用这几组汉语词汇的含义来思考一下英语的几种虚拟语气(要注意是概念思考,不是汉语翻译!),是有助于我们建立相关表达概念的。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各种if, when, before, after, until等词连接的各种条件句式(包括所谓虚拟条件句),主句和从句各自的时态,在实际应用中会根据含义不同、强调事物不同而有很多种时态变化,并非前面介绍的这几种方式。这些具体的变化形式,需要靠大量接触真实语言并且关注语言形式与准确含义之间的关系,才能逐渐掌握。
做过做了做完了
现在完成时,是个既不像“时”又不像“态”的四不像。连搞语法研究的学者都对这种时态如何定义和归类感到非常头疼,学外语的人当然也会更纠结。一些语法对现在完成时的解释是“过去行动对当前的影响”,然而这个解释对行动发生的时间无法定位,所以很难在实际应用中对我们有所帮助。
但如果我们先避开语法分析,从它的时态含义的角度去体会,对行动的时间和状态的概念进行思考,就能抓住现在完成时的本质,让学习变得顺利。也只有这种学习方式,才能让我们实现顺畅交流。
现在完成时的时态含义,是现在时“当前真实”加上完成态“回顾此刻之前”。
在概念思考和语法含义上,大家要把现在完成时等同于过去时来看待,而不要当成现在时来看待。
既“当前”又“回顾”,看似在描绘行动的时间上“脚踩两条船”。因为该时态是站在现在这个时刻的角度来描述行动,所以其名称中有“现在”这个称呼,并且大部分语法书也都把它划分在“现在时”的分类中。然而在真实语言应用中,现在完成时的真实价值,却等同于过去时(Inoue, 1979)。所以从时态含义角度出发,大家需要明确现在完成时是在描绘过去的行动,在概念思考方式上应该更近似于过去时,而不是现在时。
真正造成混淆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现在完成时在概念思考上,行动允许有“结束”与“未结束”两个不同的情况,相当于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态。之前我们学习的各种时态形式,都是具有单一的态,要么是描述行动完整的状态(比如一般过去时),要么是行动发展进行的状态(比如过去进行时)。而现在完成时,却会因描述的行动性质不同,以不同的态的形式呈现在概念思考中,每次使用都需要在两种情况间进行选择。
第一种情况:延续的行动
(1)He has lived in New York City for two years.他在纽约住了两年了。
从现在这个时刻回顾过去,住纽约是个发生于过去的行动,但该行动一直发展和持续到现在,并未结束。因为行动带有持续状态,所以使用形式上就会配合标注时间长度的词汇和短语,比如for two years,或“since October 1, 2014”等。
既然是一直延续的行动,那么在行动的状态思考上,不成进行态了吗?这种情况下的确是可以这样认为。所以“He has lived in New York City for two years.”和“He has been living in New York City for two years.”这两种表达方式,对行动的发生时间和状态,在概念思考上是非常类似的。尽管“He has lived...”(现在完成时)在语气上侧重时间长短,“He has been living...”(现在完成进行时)更带有行动的体验感和侧重阐述发展过程,但在实际使用中,特别是对live, know, own等本身就有状态特征的动词来说,两种表达可以认为是能够互换的,并没有实质的差别。
所以对于现在完成时描绘未完成的行动,大家在时间概念思考上把它当作起始于过去但一直在持续发展的行动,即“现在完成进行时”来对待,反而能更准确地体会出它的实际应用特点。
第二种情况:完成的行动
(2)He has written a book.他写了一本书。
回顾写书这个发生于过去,且已经结束的行动。written a book是个遥远的且完整的行动,在时间和状态的概念思考上,跟“一般过去时”几乎完全一致,区别只是这种表达并没有明确时间点。
所以在实际使用中,特别是美式英语中,“He wrote a book.”也跟“He has written a book.”的表达应用差不多,两者只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异:现在完成时更强调过去的行动的结果,一般过去时强调过去发生的行动本身;现在完成时是从当前时刻回顾过去某个不确定的时间完成的事情,不能明确行动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也不能衡量行动持续的时间长度,所以不能与时间词连用,不能说“He has written a book last year.”也不能说“He has written a book for a year.”,而一般过去时则可以确定行动发生的时间,可以说“He wrote a book last year.”。
简单地说,在描绘过去结束的行动上,把现在完成时在时间性的概念思考上等同于一般过去时,能更准确地体会它的实际应用特点。
现在完成时的学习策略
现在我们清楚了,学习现在完成时的时候,首先是要在时间的概念思考上建立过去的概念。接下来是根据具体行动的性质,判断是哪种状态分支:是在过去就结束了的行动,还是仍在持续未结束的行动。如图:
简单地把现在完成时中的行动划分为未结束行动和已结束行动两大类
把现在完成时当作过去时看待,进而在含义上分为“已经结束”和“还未结束”两种情况,就容易学会正确使用了。
对于仍在持续的未结束的行动,即可认为能用时间长度衡量的概念,可在头脑的概念中先明确从发生到现在的时间长度,随即可在下一步的词句编码中,引导出描绘时间的具体词汇和for, since等连接词。
对于已经结束的行动,又可以进而分化为两类。
第一类是结束的行动表示经历
表达经历类型的行动,近似于汉语中带“……过”这个副词的句式。比如“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喝过酒,一起分过赃”“和某人有过不正当关系”都描述的是可以“记录一笔的过去行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带有before, ever, never等副词。即便不带这些词,往往也是因为可以省略。这种情况跟汉语概念生成相似,所以中国同学学起来并不费力。
第二类是结束的行动表示结果
对于非经历型的已经结束的过去行动,现在完成时强调的是过去行动的结果,一般过去时强调的是该行动的本身。在当代美式英语中,这种差异很小,所以在概念生成中时间和状态的思考,此时跟一般过去时很类似。在美式英语中,对大部分非经历型的过去结束的行动,都普遍会倾向于使用一般过去时形式,而且这种趋势逐年递增。在美式英语中,我们经常会听到“I saw that movie already.”“I never saw that movie.”“Did you have dinner yet?”“I just finished my homework.”等在英式英语中要求必须使用现在完成时的情况。甚至明明对方问句是“Have you had dinner?”这种现在完成时形式,美国人也经常会用一般过去时“Yes, I did.”来回答。
美式英语的特点
英国和美国在现在完成时使用上的差异,并非只是表达习惯的问题,而是美国人对现在完成时表达含义的理解,与英国人不同。比如典型的现在完成时“I have lost my keys.”,这样说英国人认为表明说话人钥匙丢了后现在还没找到:而“I lost my keys.”则只能说明丢过钥匙,现在有可能找到了。如果你询问美国人,就会发现他们大都并不认为这两种表达方式有这样的差别。难怪很多英国人对美国微软Windows系统中出现的美式英语“Did you forget your password?”表示抗议。因为在英国人看来,一般过去时表示以前忘记密码的事件已经结束了,并不表示现在仍然是忘记的状态,所以这样提问没有道理。在英国人看来,正确的英语应该是:Have you forgotten your password?这才能表明密码忘记的状态持续到现在。
语法书中也提到,通常对于刚发生的事情,可以使用现在完成时。然而在美式英语中,这种对刚发生的事情使用现在完成时的情况的确有,但可以使用的有效期非常短暂。比如新闻实况报道中会使用现在完成时:A fatal accident has just happened on Highway 90.但往往是在事故发生后很短时间内的情况,特别是将伤者从现场撤走后,就立即转换成了一般过去时的形式:A fatal accident happened on Hwy 90.而英国人则会在事件发生的一天之内都使用现在完成时,第二天才会用一般过去时的形式来描述。
近年在美式英语中,对刚发生的事情也越来越倾向直接使用一般过去时了。比如“I have just arrived.”这种典型现在完成时的句式,也越来越被使用一般过去时的“I just arrived”的形式来替代。下图是谷歌统计的美国文学作品中“I have just arrived.”与“I just arrived.”两种句式使用频率变化的对比:
(见彩插2)
可以看出从90年代起,美式英语中即便是更为正式的书面用语,使用一般过去时“I just arrived.”的比例,也超过了现在完成时的“I have just arrived.”,且上涨速度很快。
美式英语中,能用过去时的地方,就不用现在完成时。
那什么情况下,对过去结束的行动,美式英语中也会主要使用现在完成时呢?可以这样认为,尽管是刚结束的行动,但显然在强调事情的结果,类似于汉语中使用“过,完”来形容动作的句子,此时美式英语也倾向于使用完成时。
比如:
◇ I have cleaned my room...so I want to watch TV now.我打扫完我的房间了(强调一下这个结果),所以现在我可以看电视了吧。
◇ I cleaned my room.我打扫了我的房间。(不强调结果,现在并没什么条件要讲)
◇ I have eaten already...so I am not hungry now. I do not want to eat now.我吃过了/我吃完饭了。(所以现在不饿)
◇ I ate already.(讲个事实而已,没引申跟现在的关系)
◇ I have seen that movie...so I don't want to watch it again!(我看过这个电影了,所以表明这个电影的情节我知道了。或者说现在不想再看一遍,换个别的片子看吧)
◇ I saw that movie.我看了那部电影了。(尽管这句话本身的含义就是在讲事情的结果,但并非在强调该结果对我们现在要进行的行动的影响,所以就不倾向于使用现在完成时)
借助汉语的“过,了,完”来帮助思考态的概念,只是作为帮助我们建立概念的辅助,而不能把汉语和英语一一对应。但从学习角度讲,用含义来对应用,的确可以简单总结为:对于可持续的过去行动,使用现在完成时,同时引入衡量时间;对于非持续的,结束的过去行动,如果是经历“过”和结果“完”的概念,应用现在完成时形式;如果是过去行动但不强调结果,只是通常结束“了”的概念,则可以效仿美式英语习惯,使用一般过去时形式。
众里寻TA千百度
人物的性别信息是中国人说英语时需要在概念生成阶段就要进行“思考”的另一个语言要素。大部分中国人在说英语时,第三人称代词出错比例都很高,经常把he和she混淆,连带着把him和her,以及his和hers也跟着说错。比如:“昨天是我妈生日。她很高兴。”很多同学都会说成:“Yesterday is my mother's birthday. He is very happy.”即便是被老师指出错误后,下次再说的时候还是可能犯同样的错误。如果询问这些同学相关的语法规定,所有人都很清楚he和she的区别。所以这种错误跟语法知识毫无关系。现在我们知道了,这是概念形成中“为说而思考”的过程出现了问题,语前信息中缺失人物的性别信息,所以在下一步语句编码时,由于没有信息指导,造成从大脑词库中胡乱选用人称代词的现象。如果不从概念思考上入手,接触英语再长时间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若谈话中出现人物,母语为英语的人在“为说话而思考”的过程中,头脑中会一直关注人物的性别信息。(P55)
Slobin总结道:为说话而思考,主要是收集概念形成所需的特定信息,为后面的词句编码做准备。不同的语言,这种信息特点就不同。若谈话中出现人物,母语为英语的人在“为说话而思考”的过程中,头脑中会一直关注人物的性别信息。Slobin接着举了一个说英语的例子:“如果我说话中提到了我的‘一个朋友’a friend,你就会期待着很快能从语言中发现这个朋友的性别,因为你知道后面出现的人称代词会带有性别信息。但如果我接着一直用‘my friend’‘this person’‘they’之类的说法,你就会开始怀疑我是在故意隐藏这个人的性别。”(Slobin, 2003)所以说英语的人在交流中的思考是随时在关注人物性别的,而汉语则不存在这个特点。
人最典型的特征是性别。只要头脑中出现了人,首先就要把性别概念明确,然后才去考虑这个人如何如何了。等到开始说句子时再去思考人物性别和选用相对应的代词形式,就已经来不及了。
我们中国人的语言交流,从对话本身是不能获得性别信息的(人称代词的发音无法区分性别),只能从交流的背景文字或交流双方默认的前提中去推断人物性别。所以用汉语正常交流时,我们平时并不关注人物的性别特征,也不期待从句子中获得此信息。比如一个人说这句汉语:“刚被双规的那个市委书记,是我同学(tā)爸。”听这句话的人,对句子中(tā)的性别无从知晓,但同时也并不关心。除非听的人因特殊原因很想得知,就需要通过特地追问来获知。比如:“哎哟!看你一副惋惜的样子。是你什么同学呀?是个女同学吧?如果她爸不被双规,你是不是还惦记去入赘豪门啊?”此时辩解也无法用人称代词澄清,只能专门解释:“别,别误会。是个男的,男同学,纯爷们儿。”
想要做到关注语言中人物的性别信息,对中国人来说并不容易。因为汉语交流中不要求把性别信息概念化,所以语言中即便出现了人物性别信息,中国同学往往也不会关注和经常意识不到。真的是这样吗?台湾成功大学的两位教授,在对英语为母语和汉语为母语的两组学生进行了相关的语言认知对比研究,证实了这个论断。测试发现,在听到同样内容的故事后,说英语的同学对故事中人物的性别判断迅速而准确,而说汉语的同学判断速度慢且错误率高。甚至当中国同学在听故事的时候,看到过被谈及的人物是男还是女的照片,或听到带有很强性别特点的人物名字(比如:律师小强,医生翠花)后,仍然存在高比例的错误判断。这说明说汉语的人对语言中人物的性别信息非常缺乏关注。只有当在描述语言中增加了特定的表达性别的标志词(比如:男律师小强,女医生翠花)时,中国同学对人物性别的判断正确率才有所提高(Chen & Su, 2011)。
学习正确地说英语人称代词的最佳学习时机,是在最一开始实践说英语的时候。
语言专家对说汉语的中国同学的研究证实,学习正确地说英语人称代词的最佳学习时机,是在最一开始实践说英语的时候。设立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国家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在对中国同学在说英语时出现he, she错误的测试后发现:中国同学说英语时出现he, she错误的严重程度,跟被测试者的英语水平和口语流利程度没有关系。但同时还发现,说英语的经验越多的中国同学,这个错误也就越难改正。结论就是中国同学应该在最开始学说英语的时候,就要解决这个人称代词性别的问题。中国同学开口说英语之前,必须先有意识地做到自动处理人物性别信息,这样说英语时才能避免出现he, she错误(Dong et.al, 2015)。
中国同学开口说英语之前,必须先有意识地做到自动处理人物性别信息,这样说英语时才能避免出现he, she错误。
练习方法:
我们在开始学习说英语的时候,头脑中要随时紧绷“男女有别”这根弦。无论平时是听汉语还是听英语,随时需要了解语言内容中出现的人物的性别。在英语的听说读写时,有意增加对性别信息的关注,逐渐让“为说话而思考”中没有中性人,到处都是“男人”和“女人”。
首先进行自下而上的训练,即先从词汇到概念。需要先建立对英语he, she, him, her, his, hers等词汇的性别敏感度。通过形象辅助思维的方法最为简单实用,效果也非常显著。我们需要平时主动把he, she等词汇进行“声音”与典型“形象”的对应训练。比如听声音的同时,观察和想象其对应图像;或者看到图像或人物时,思考he, she等词的声音。当这样做了一段时间后,头脑中对he, she的词汇含义就慢慢建立了性别特征的敏感度。而这种敏感度的增加,又会反过来影响到我们对交流内容中人物性别信息的关注。(见彩插3)
he, him, his, MAN, BOY, MALE
she, her, hers, WOMAN, GIRL, FEMALE
其次是进行自上而下的训练,即从概念到词汇。我们在平时听说读写英语时,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训练对语言中涉及人物的性别信息的敏感度:
1 在准备说英语之前,要先主动思考人物的性别信息。概念形成步骤中,对要说的句子中人物的性别差异进行关注,甚至要主动给人物增加带有性别的标注。比如the doctor标注为this male doctor.把the news reporter标注为that female reporter等。这种做法起到了一个临时的“拐杖”作用。当我们逐渐建立起对性别信息的敏感度后,就可以扔掉拐杖,不必刻意花时间去这样做了。
2 在平时做英语跟读和复述练习时,对文中出现的已经可以明确性别的人物,可以主动改为用英语人称代词转述和复述。比如:
◇ My uncle bought a new car yesterday.在理解后的转述变为:He bought a new car.
◇ A boy was stung by a bee while playing in the backyard.可以复述为:He got stung by a bee.
◇ Mary dropped off college and opened an online store with a friend.可以转述或总结为:She quit school. She started a company with her friend.
3 做汉译英练习时,通过补充在汉语中被省略掉的人称代词和物主代词来增加对性别差异的关注。比如这个汉语句子:“如果翠花没开(她)自己的车,那(她)一定是开的是(她)男朋友的车。”汉语中的人称代词“她”完全可以省略不说。而英语则一般不做这种省略,会说成:If Cuihua had not driven her own car, she must have driven her boyfriend's car.所以我们在汉译英或在说和写英语的时候,要把习惯省略掉的这些词汇添加回来。在这个添加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其性别信息。
说起来汉语中“她”的故事,背后的一些逻辑比较让人脑洞大开。简单来说,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知道汉语第三人称单数代词,无论男女的发音都一样地是(tā),文字上原来汉语中也没有“她”,只有中性的“他”。话说到了20世纪初期,中国当时的一些知识分子在开始接触英语时,对英语中he, she是区别男女的这件事感到很新鲜,一些人突然对汉语中只有一个中性的“他”无法区别性别感到很纠结,说什么翻译英语时很难,对she, her只能翻译成“他女”,“那个女的”。其实按汉语习惯直接翻译成中性的“他”并没有问题嘛。但文人有时一根筋,按字面翻译时弄得满篇文章到处都是“这个男的”、“那个女的”,让人看着很倒胃口。加上一些提高妇女地位的呼声,于是很多人哭着喊着要在汉语中整出个女性人称代词出来。结果是提出的很多建议都不能被采纳,一些被采纳的也很短命。比如中小学生现在还能在学鲁迅的文章的时候,看到“伊”这个词代表女性第三人称代词,也是当年时代的产物,后来惨遭淘汰。整来整去,最后是同音不同形的“她”被接受。当初刘半农推销这个“她”字时,本来是建议读音为tuo,成为一个独立发音和独立语义的新词,但这种做法很难被大众接受。语言的发展一般都具备这个特点,人为创造的新词,特别是日常语言中的词,很难硬性推广。于是“她”字在读音上进行了妥协,不改变大众的语音思维,只在文字上区别“他”和“她”,这样既没有冲击语言思维,又丰富了文字形式,于是被大众接受了。但从“为说而思考”的角度来说,这个“她”则是个半成品。因为没有独立的发音,所以说汉语的人在声音思考时,仍然不主动进行性别信息的解码和编码,而只是在付诸文字时才会关注一下性别信息。然而对于我们学英语来说,我们却可以巧妙地利用“他”和“她”这个半成品在文字上带有性别信息的特点,把一定内容的汉语转成英语输出,这样来训练在英语思考中带有性别信息。
“她”的故事讲到了今天,剧情狗血了。因为当初在汉字中引入“她”的理由,是因为英语中有she,且是为了提高妇女地位而体现性别差异,在汉字中给“她们”一个独立的、专享的、显示性别差异的人称代词。然而到了现代,事情出现了180度的逆转。东西方的女权主义者又闹着要消灭性别差异了。最先出现问题的也是英语。英语中有区别两性的he, she,却没有中性词。但人在说话的时候,总会碰到泛指第三人称代词但不需要或者无法明确性别的情况。比如:If anyone wants to borrow a book, he(or she)should apply for a library card.最初都是使用he,但之后遭到女权主义者强烈反对,所以现在一般都要写成he or she,或者he/she,才能保证“政治正确”,不得罪人。但这样一来,无论是阅读还是口头说明,都会非常别扭。比如:“If an MP steals taxpayers' money, he or she should be ashamed of himself or herself.”(如果一个人民公仆贪污纳税人的钱,他或她应该对他自己或她自己感到耻辱)。这样一来,人们开始高呼需要发明一个中性的(tā)。但提出了很多方案,比如zhe, ze, zir, shi, hir, xe, ve, peh, one, thon等,结果命运跟一百年前在中国碰到的情况相似,没有一个能被接受的。Steven Pinker在其新作Sense of Style中,既想避免“he or she”的这种难看写法,又不得罪女权主义者,于是在泛指第三人称时,采用的是奇数章节用he,偶数章节用she的娱乐方式来写作。看来英语中的这个文字纠结,还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与此同时,在汉语中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文字交流的增量,造成在汉字层面也产生了需要中性“他”的纠结。结果是跟一百年前的情况刚好反过来,解决方法是用汉语拼音(tā)缺乏性别信息的特点,来反向实现消除文字中“他/她”的性别信息。于是在网络语言中的“他/她”,借助汉语拼音“复辟”,成功推出了“TA”。比如:“你加TA为好友了吗”,“你今天想TA了没有”“请对TA进行关注”等。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