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明非,这锅你背好了

终于捡完了所有掉落的属性点。

路泽飞大大松了口气。

没有浪费,没有浪费。

他打开了透明的个人面板。

【宿主:路泽飞】

【龙血:???(未知)】

【不死鸟印记(149/100)】

【言灵:鬼胜(47/100)】

【言灵:风王之瞳(2/100)】

【注:只有达到100/100的时候,才能发挥该言灵的全部威力。点数越高,能够发挥的程度就越高。】

风王之瞳只有很少一点,这倒是让路泽飞有点失望,不过,他也基本摸清了不死鸟印记的特点和能力。

只要是混血种使用言灵,就会掉落相应言灵的属性点。

掉落的多少应该跟使用言灵的程度有关。

如果混血种死亡,那么会掉落更多的属性点。

但死亡掉落的多少,应该跟本身龙血的纯粹程度有关。

言灵风王之瞳,序列号74,在领域内以释放者为中心,操纵空气流动形成漩涡,如果控制力足够高,释放者能够悬浮在空气中,甚至短暂地浮空移动。

对于路泽飞来说,现在的他,虽然不能使用风王之瞳造成大范围的杀伤,但足够用它来保命了。

对于这个金手指,路泽飞最大的疑惑就在于不死鸟印记的149/100,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在干什么呐?”夏弥拽了一下路泽飞,“有人来了,我们先走。”

夏弥已经判断出来者应该是卡塞尔学院的专员了。

“那,那这个怎么办?”路泽飞指了指被夏弥弄死的混血种,有些担忧。

“放心,有人帮你背锅。”夏弥咯咯一笑,露出了小虎牙,“我们走!”

“好!”

路泽飞依然没动。

他只是在思考不死鸟印记的一些使用方法和特点,夏弥却不想在这个时候和卡塞尔学院接触。

.....

这时,路泽飞仿佛听到了某种晦涩的语言,他无法控制自己,看向了夏弥的双眼。

那是一双令人恐惧的竖瞳,非人的竖瞳,像是两只金色的灯笼。

这是属于龙的竖瞳。

卡塞尔学院对每个混血种都有一个规定,那就是不能随便使用黄金瞳。

【黄金瞳是混血种最标志性的东西,绝对不能轻易在普通人面前展示黄金瞳,否则必定会导致普通人受到精神冲击和威慑,严重的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受到创伤。】

然而,直视龙瞳的路泽飞并没有任何的不适,只是觉得那金光有些耀眼,有些炽热。

而在这一刻,夏弥从路泽飞的瞳孔中,看到了一头展开双翼、燃烧着苍白色火焰的不死鸟。

......

路泽飞的心脏猛得一跳,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受到了挑衅,连他的情绪都产生了些许波动。

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自己居然能够和龙王级别的黄金瞳对视也不落下风,我身上的秘密有点恐怖啊.....

我只想当一个平平无奇的穿越者,过妻妾成群的枯燥生活啊。

路泽飞不敢继续想下去了,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活下去。

至于如何利用自己的不死鸟印记,路泽飞觉得,他就是要去寻找战斗的地方,通过战斗余波来获得言灵碎片,提升实力。

前世路泽飞虽然没看到小说结局,但是按照原著一年一条龙王的架势,估计用不了五六年就结束剧情了。

时间紧迫呐。

......

“走吧。”夏弥拍了拍路泽飞的肩膀。

她感觉今天的路泽飞不一样了,每次用黄金瞳都能震慑住他,今天竟然不好使了。

“可以,但,但是等我一下下。”路泽飞回过神来。

说完,路泽飞跑到那个男人的脖子那里,将那个颇为精致的水晶吊坠给薅了下来。

夏弥冷哼说道:“龙族之耻。”

为什么是龙族之耻,因为在夏弥看来,这种地摊货根本不值钱,她都不屑于去拿,尽管,她也穷得要命。

......

路明非傻傻地看着这一幕,看着面前那个死去的男人。

他是来找路泽飞的,但当他来的时候,只看到了这一具尸体。

周围满是血迹,暴雨模糊了他的视线。

雨夜,狂流,长街,尸体。

整幅画的色调让画面中路明非的身影显得那么唯美,那么壮烈,却又那么孤单。

路明非觉得是自己疯了,或者也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疯了。

他,他,他明明只是觉得哥哥走后有个陌生男人鬼鬼祟祟地跟在后面,他不放心就跟出来了。

但,但,但剧情为什么会是这样?

他想到了刚刚那位网友说的,年满十四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这个世界不对劲,很不对劲,反正无论是哪里好像都不对劲,原本完美运行的环境忽然多出了一堆的bug。

路泽飞在听完夏弥的解释后,在心里默默地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小老弟,这锅,你替大哥背好了!

.....

曾经,路明非在连续看了三部连映的黑客帝国之后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有种非常神奇的能力还没有被发掘出来。

像“neo”那样,是“theone”。

而他,在某一天会有一个神秘人物来发掘他这个能力,他将在众人灼灼的目光里摇身一变……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他知道,像他这样的衰仔,一辈子只能当衰仔了。

他现在已经高一了,中二的年纪已经过去了。

这个世界叫现实世界,它只有叔叔永远念叨的万宝龙手表和婶婶日益抱怨的房价飞涨。

自己的老哥是此獠当诛榜的榜首,自己身为小老弟,除了成绩是倒数榜首外,没啥可以拿出来炫耀的。

嗯,除了自家老哥外,路明非最崇拜的人就是楚子航了。

长相帅气,成绩优异,家世不凡,又是篮球校队的队长,可谓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路明非觉得自己真的衰爆了,连喜欢的女孩都不敢告诉对方自己的心意。

可陈雯雯是那么漂亮,那么美丽。

自己,自己怎么可能去表白呢....

自己怎么能让陈雯雯知道自己喜欢她呢,那多没面子呢...

我是这样一个人,怎么配得上陈雯雯。

他看不惯所有帅哥,除了自己亲哥外。

但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主角,而我,只是一个衰仔。

所以,每次路明非想不通的时候,他就会去打星际争霸,用游戏来麻醉自己。

他想不通,大家都是一个物种,有些人偏偏能那么牛逼轰轰,什么好事都让人给占齐了。

但现在的路明非觉得,那个改变自己一生的机会似乎来了,但又没完全来。

他杀人了。

不,他没杀人。

他杀人了?

嗯,他杀人了....

不,他没杀人!

但这大雨天,旁边没有路人没有监控,方圆十里就自己一个人和一具尸体,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此情此景,路明非就差自己说服自己了。

......

“血之哀,这就是血之哀!”

通过酒德亚纪的视野,昂热看到了这一幕。

这个孤独的少年。

他很早就关注到了路明非,所以他知道那个混血种可能是冲路明非去的。

所谓的血之哀,就是指,混血种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龙类,所以在人群中往往会感受到排斥感,越是血脉等级高的存在,血之哀越是强大,昂热之所以判定路明非的血脉强大,就是因为他太孤独了,这血之哀简直强的离谱。

而纯血龙类的血之哀之所以非常强大,强大到四大君王为了互相陪伴都是双生子,是因为他们是弃族。

沉睡千年之后,大地已经成为异族的乐园,他们觉得孤独,这才试图回到龙类统治的时代。

施耐德有些错愕地看向昂热,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

浑身上下被扭成了麻花,周围的地面墙壁全都塌陷。

而画面正中心的那个少年,还穿着仕兰高中的校服,眼神空洞呆滞,眉毛耷拉着,样貌是那么的平平无奇。

很难想象,这恐怖的动静是这个少年弄出来的。

昂热身前的橡木桌上一只骨瓷茶壶配两只杯子,壶中的大吉岭红茶还没有凉。

“施耐德你不试试松饼么?榛子味道的。”昂热点燃了一支雪茄,端起红茶,语气平静。

“我现在没心情。”施耐德看着那具被切割成破败棉絮般的尸体,眉头紧皱。

......

这时,呆呆怔在原地的路明非,看着把他包围起来的数十位黑衣人,茫然无措。

他唯一的想法是,那个领头的大姐姐好漂亮,好奈斯。

狂风撕扯着细雨,数十名身着黑风衣且表情冷酷的人从各个方向将路明非包围,并在第一时间拿出各种长枪短炮对准了路明非以及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迅速形成了包围圈。

当然,路明非看到不远处,还有一位大哥端着大口径狙击枪的,红点瞄准明晃晃地锁定在自己的胸前。

我尼玛,这是顶级通缉犯的待遇,我路明非何德何能啊!!

“大哥,别开枪,自己人,自己人,别,别手抖了啊......”

酒德亚纪比了一个战术手势,这些黑衣人非常默契地将路明非包围了起来。

他们身手利落,行动规范而又效率,简直像是一直肃穆的军队。

酒德亚纪目光锐利如剑,扫视着路明非。

被目光扫过的路明非感觉自己的皮肤仿佛被细微的针尖刺过,不由身子一颤。

这些人迅速在案发地点拉起了警戒线,好在现在是暴雨天,路上没什么行人。

路明非也在审视着对面的这群人,隐约能看到这些人眼眸里流转过的金黄色彩。

他们的胸前有着同样的银色标志,那是棵半腐朽半繁盛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