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小苹果,大西瓜

据王灵云自己说,她便是采红阁的幕后东家,对此贾琬是完全不相信的,您还真把我当成不谙世事,只会死读的书呆子了啊?拜托,我的心理年龄不比你小,我吃过的桥比你走过的饭都要多好吧。

你说破了天也不过只是一介女流之辈,若是没有大佬给你撑腰,你能在应天城这个贵人云集,寸土寸金的地方开一家这么大的青楼?能刚开半年就将其它数十家青楼压到叫苦连天,俯首称臣?能一把就掏出两万两银子来买我的半方糖?

采红阁的背景不难查,应天城内早就传遍了,真正的幕后东家有两个人,而且这两个人来头都还不小,一个是应天守备太监张大谷,他和前文提到的应天参赞机务兵部尚书、提督应天军务勋臣同为应天府权利最大的人,三人在职责上互不统属,自然也就没有上下级之分,算是平起平坐,其他诸如尚书以及各省承宣布政使之类的高级官员见到他都得礼让三分。

没办法,太监是天子家奴,从某些方面来说,他们最受历代天子的喜欢,和臣子有着本质的区别,尤其是那些手握重权的太监,比如元嘉帝身边的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太上皇身边的大内总管太监白辅、还有这位应天守备太监张大谷,即便对他们厌恶至极,文武百官也不敢轻易去招惹他们,这些因不能人事而心理变态的阉人都是量小气短,睚眦必报的主,最擅长扭曲事实,告人刁状,平白无故的去得罪他们,可不是明哲保身的明智之举。

若换作是你,那你大概应该也会更喜欢对你百依百顺,卑躬屈膝的仆人(太监),而不是拿了你发的工资却不好好干活,偶尔还要和你对着干,当众反驳你,让你下不来台的员工(官员)。

另一个人的来头更不小,大晋的勋贵分成主要两派,四王、八公、二十二侯、六伯皆属于是开国一脉,太祖、高祖、仁宗三位皇帝在位期间用的都是他们。

太上皇继位后为了巩固他的统治地位,同时也是为了制衡开国一脉,便借两次御驾亲征的机会扶持了一批亲信,给他们创造建功立业的机会,并对他们委以重任,因为他所使用的第一个年号叫贞元,所以这一派的勋贵自称为“贞元一脉。”

若论爵位高低,只有一公、六侯、十一伯的贞元一脉显然不能与开国一脉分庭抗礼,一个北静郡王就能够轻易的吊打他们了,但架不住他们那一脉有兵权啊,关中省境内最重要的武装力量之一的十二团营被他们牢牢的握在手里,殿前司、五军营、中央御林军里也都有他们的人。

就算太上皇退位有十七年了,但他们依然受到了元嘉帝的重用,毕竟外敌入侵时还得仰仗他们去卖命,不仅纳他们的女儿为妃,还积极的与他们联姻,将皇室女和宗室女许配给他们的儿子为妻。

反观开国一脉,没有几个成器的,他们的子弟不是在混吃就是在等死,不是在蝇营就是在狗苟,矮子里拔将军,也就景田侯之孙,现任五城兵马司指挥使的裘良混的还行,剩下的大多都是徒有其表之辈,身上挂着个几等几等将军就以为自己是国之柱石了,一个两个只会像王八一样躲在祖宗遗留下来的余荫里苟延残喘。

此人便是贞元一脉唯一的国公陈国公陈阶的嫡次孙陈霸元,双十年纪,自幼在军营中长大,颇有几分武力,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与另外三个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合称为“京城四少”,和元嘉帝与张美人所生的宝庆公主有婚约在身。

贾琬人微言轻,也没有什么野心,他不想和太监扯上关系,更不想参与开国与贞元两派之间的明争暗斗,他只想在金榜题名后寻几位心有灵犀的红颜知己守着春夏秋冬过与世无争的恬静小日子,柴米油盐,儿女情长,风花雪月,此生足矣。

他连退路都想好了,若仕途一道实在是走不通,那他就效仿急流勇退的范蠡,带着香菱离开京城,或乘一叶扁舟,或骑一头毛驴,担风袖月的拜访天下名胜古迹,一边游山玩水一边将他烂熟于心的大量诗词歌赋全部公之于众,那样他也能在泱泱历史长河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因此就算王纤云这样白白嫩嫩的大美人送到嘴边来了,他点点头就能收下她的清白之躯,但贾琬依旧无动于衷,有道是男儿本色,男儿就没有不色的,连太监们偶尔也会想着去摸一摸解解馋,何况他一个血气方刚,食髓知味的少年人。

他从不否认在男欢女爱这件人之常情上他是一个俗人,他也好色,不然不会对放到后世还未成年的香菱下手,也不会每天晚上都向她求欢,但他并不是贾赦、贾珍、贾琏那种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弃伦理和道德如敝履的色中饿鬼。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贪色,亦取之有道,怕沾惹上是非也好,怕有负履行之前对薛宝钗许下的诺言也罢,况且他现在也不缺女色,王纤云是很美,但比起香菱还是差了一点,他也不是喜新厌旧的人,总之,他不假思索的婉拒了王纤云卑微到尘埃里的诉求,尽管他知道这样对她而言会显得很无情,也很残忍。

“在下无权无位,才疏学浅,只是一个无名小卒罢了,何德何能去承蒙王姑娘给予的厚爱,对不起,在下不能接受这种事,非在下自恃清高、亦非在下不解风情、更非在下喜好男风,而是在下先前与友人有约定,此生不入烟花柳巷之地,说出来不怕姑娘生气,在下先前以词换利就已经备受世人诟病了,焉能再与姑娘春宵一度?再者,依在下之浅见,爱过的女人,哪怕只是一次,也必须要负责到底,否则会与在下所恪守不渝的观念和底线相悖,在下不想开这个头,请姑娘见谅。”

贾琬再次后退一步,郑重的行了一个推手礼,王纤云愣愣的看着他,好不容易才把他无懈可击的煌煌之言消化完,她不禁陷入了自我怀疑,那些男人见到自己时常常会丑态百出,为求与自己一响贪欢而豪掷千金,甚至连变卖家产的都大有人在,他究竟是怎么做到不为所动的。

王纤云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一颗芳心碎了一地,她只是想把自己清清白白的身子交给一个自己深深喜欢着的男人,事后又不会纠缠他,这并不是一件大逆不道的恶事,怎么会遭到严词拒绝呢?

贾琬拱了拱手,叹道:“王姑娘,此事到此为止吧,请你莫要再提了,在下还有些私事要去处理,就先告辞了。”

“公子~”

王纤云眼含热泪的拉住了贾琬的衣袖,就在贾琬打算再好好的跟她讲讲道理时,从下人口中得知消息,纠结再三后还是决定过来一探究竟(抓个现形)的薛宝钗与薛宝琴手挽着手飘然而至。

“琬哥哥,这位姑娘是?”薛宝钗蹙着两条弯弯的蛾眉,一脸戒备的审视着泫然欲泣,楚楚可怜的王纤云,心里很是气愤,好哇,现如今的红尘女子都这么没脸没皮了吗?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去强拉别人的袖子,成何体统!

红尘女子和闺阁小姐的衣着打扮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多以艳丽为主,衣服颜色花哨,款式暴露,王纤云不但把两个香肩和两节上臂全露出来了,还露出了一小半的熊和大半个小腹,熊沟的曲线清晰可见,这样才能留住顾客,而且她好像没有长肚脐眼,取而代之是一块小拇指甲盖大小,闪闪发光的粉色宝石,要多妖娆就有多妖娆,要多魅惑就有多魅惑。

后者则多以清纯为主,衣服颜色淡雅,款式保守,浑身上下只露出头部、颈部和两只手,出了闺房,正常情况下露出手腕都是罪过,这样才能符合礼教。

所以薛宝钗一眼就看出来王纤云所从事的行业了,正经人家出来的女孩子谁会像你这么穿,我呸!真是不害臊!

与此同时,她也在心里拿她自己与王纤云做比较,比什么?还能比什么,当然是比长相和身材了,这是她不为人知的一个习惯,每当遇见同龄的女孩子,她都会暗中比上一比,截止到目前为止,她暂时还未曾遇见过让她自惭形秽的对手。

薛宝琴倒是比她漂亮一点,但因其年纪尚幼,还没有发育完全,身材比不过她(别的方面就不说了,那两条小短腿是减分大项),两人算是打了个平手。

薛宝琴同样一脸的戒备,她气鼓鼓的瞪着贾琬,她明明什么都没有说,但贾琬还是轻而易举的听出了她的心声,这萌死人不偿命的小丫头无非在说:你要敢是和这只专门勾引人的小狐狸精好,我就再也不理你,再也不叫你“琬哥哥”了。

“小女子是采红阁的头牌清倌人王纤云,不知二位姑娘怎么称呼?”

见来了坏自己好事的人,王纤云不高兴了,论讨好男人,老娘从小到大还没有怕过谁,她飞快的整理好情绪,先是给二薛行了一个幅度很轻的福礼,与她刚才给贾琬行的福礼相差甚远,然后便回以充满不屑的眼神,老娘是清倌人不假,但老娘在全金陵省数万清倌人中少说也能排进前十,您二位呢,在全金陵省数千闺阁小姐中能排进前十,不,能排进前一百吗?

薛家?呵呵,卑贱商贾尔,未必比我们这些下九流之人高贵到哪里去,老娘背后的人动动手指头就能让你们薛家被户部除名,在老娘面前装什么大尾巴狼。

薛宝钗是何其聪慧的人,揣摩心思,察言观色的本事那是与生俱来的,瞬间就察觉到了王纤云对自己释放出来的敌意与鄙夷,她俏脸一沉,冷笑道:“王姑娘,虽然我不知道你来找我家哥哥所谓何事,但你是女人,女人就要懂得礼义廉耻,我家哥哥很忙,他不日就要参加乡试,如果你还念他用一首美人词就把你送上‘应天府第一清倌人’宝座的恩情,就请不要再来骚扰他,须知,唯有自爱者方能为人所爱!”

“你!”

王纤云又恼又羞,好个牙尖嘴利的野丫头,她深吸一口气,强行把怒气压了下去,她可不想在贾琬心中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毕竟这两个容貌和气质都不输给自己的小蹄子都是他的妹妹,她用下唇压着上唇,委屈巴巴的看向贾琬,希望他能主持公道,还有没有天理了,哪有一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劈头盖脸羞辱人的。

不得不说,她这副小鸟依人的姿态一经展现,确实别有一番韵味,到底是自小便经过特殊训练的,这一身浑然天成的媚骨不失为寻欢作乐的最佳载体,但贾琬却不吃这一套,您在想屁吃呢,我会为了您这一颗小苹果就放弃两只大西瓜?

“王姑娘,在下还是那句话,此事到此为止,莫要再提了,若是你还是不依不饶的话,那就别怪在下不明白何谓怜香惜玉了,言尽于此,多说无益,请回吧!”

贾琬说完后就去追负气离开的二薛,他刚跑出去几步,又折返回来,从袖兜里取出十张百两面额的银票,递给王纤云,道:“这里有一千两银票,那首《浣溪沙》就当是在下送给王姑娘的,请姑娘以后别再四处宣传在下与姑娘不清不楚,不干不净了,在下的大妹妹说的非常对,唯有自爱者方能为人所爱,姑娘好自为之。”

见王纤云迟迟不接,贾琬索性直接把银票放在轿子的细圆木轿杆上,随后快步折返回后堂,随着三声清脆中略显沉闷的锣声响起,专卖店的两个小二一块一块的拿开了充做大门的长木板,早就等到不耐烦的丫鬟们手里举着事先准备好的十两银票尖叫着一拥而上,尽管小二们拼尽全力维持着秩序,但有人趁乱抢走几盒半方糖的事情还是无可避免的发生了。

抢到半方糖的丫鬟们迫不及待当场验货,某个丫鬟在精致美观的红木盒子中发现了一张对折了几次,隐隐写满字迹的宣纸,确认无疑后,她激动的一蹦三尺高,一边挥舞着词稿往自家主子所坐的轿子跑,一边大叫道:“姑娘!姑娘!贾公子写的美人词在婢子这里,婢子抢到啦!”

听到美梦成真的喜讯,她的主子连忙从轿子中冲了出来,主仆二人像是在跑百米接力赛一样,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完成了交接,被幸运之神眷顾的清倌人如获至宝,她双手颤抖的打开词稿,四周的清倌人、花魁和歌姬纷纷围了上来,她们都想听听贾琬的得意之作会是何等的仙音。

“咦?不对,这字好秀气,不像是贾公子的字,倒像是女子写的,不会是假的吧?”清倌人敏锐的找到了问题所在。

“可能是由贾公子口述,他的贴身丫鬟代笔的。”另一个清倌人猜测道。

“那也不对啊,我听说他的贴身丫鬟好像是个傻子,不可能会写字,还有,你们看看,落款处也不见他的私人印章,明显有问题。”清倌人煞有介事的分析着。

“也许是他忘了,贵人多忘事嘛,哼,花了一模一样的银子,凭什么你独享此份殊荣,我们却只能干看着,真不公平。”又一个清倌人气呼呼的表达了不满。

“不行,我得去找贾公子问个清楚,顺便问问他还需不需要贴身丫鬟,我愿意自赎其身,为他这样的玲珑少年从良。”

“玲珑少年”这四个字出自《梦里水乡》,自打这首歌在街头巷尾传唱开来后,它就变成了原创人贾琬的代名词。

“陈香君,你快别废话了,老娘看你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贾公子生下来就是做大官的料,将来是要出堂入殿,官居一品的,人家能看得上你这种残花败柳?速速把词念出来听听,大家都等着呢。”

“你们就嫉妒吧,哈哈哈,这应天府第二清倌人的美名非本姑娘莫属啦!”

眉飞色舞的陈香君得意洋洋的环视一圈,清了清嗓子,大声念道:

“世间尤物意中人。轻细好腰身。帏睡起,发妆酒酽,红脸杏花春。”

“娇多爱把齐纨扇。和笑掩朱唇。心性温柔,品流详雅,不称在风尘。”

......

贾琬在后门迎面撞上了带着两个婆子和一个小丫鬟出来的薛宝琴,小丫头傲娇的把白皙细腻的小下巴一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要跟他来个擦身而过。

“琴妹妹,你这是要到哪里去?”

“回家呀,不回家留下来干嘛。”

“不回家行不行?”

薛宝琴停下优雅且细碎的小莲步,转过身娇嗔道:“不行!瞧琬哥哥做的好事,把一个坏女人带过来欺负我们姐妹俩,我跟你说,姐姐已经生气了,她就在屋子里面坐着呢,你还不快进去哄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