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二十年前的旧案,但毕竟涉及了人命,还直接地引发了一个节日的消亡,这样一起轰动的案子是很容易查到踪迹的。
马晓超领着柳梦微来到档案馆,顺着时间进入最深处的一个角落,翻开这本尘封了二十年的案卷,她终于找到了茉莉。
一张已经模糊得难辨五官的黑白照片立即映入眼帘,但还是依稀能看出她面容柔和,清秀端庄。照片里的女孩身材瘦弱,手带枷锁,目光迷离,如同一只落单受伤的雏燕。她站在一座高大的女性塑像下,衬得她愈发弱小无助,孤立无援。她的眼睛没有焦点,游移飘忽地似乎在寻找站在照片之外的一个人,却遗憾地一无所获。
照片里作为背景的那尊塑像,敞袖流裙,如水波荡漾,似无风自动,飘然若仙,自然就是那花神庙里的花神了。林雪柔的画虽然简陋,没有多少细节,可人物轮廓,衣摆方向,姿态动作却与这照片上的花神塑像基本一致。至此,柳梦微已然能够确定林雪柔画的那张古代仕女图,正是西宝庄东边那座花神庙里的花神。
可她画的茉莉却与照片上的女孩没有可以辨认的相同特征。翻完所有相片资料,柳梦微找到了一张比较清晰的照片,正好从女孩的右侧拍摄,将她的右半边脸清楚地记录了下来。那里没有什么印记,不管是胎记、伤疤,还是痣,都没有,她年轻细嫩的脸上干干净净。
柳梦微只能继续翻看手中的档案资料。
几件染着斑斑血迹的脏污衣裙,一个长着尖刺的烛台,一副有严重灼烧痕迹的青年男子的尸体,指纹标本,血样标本,走访记录,审讯笔录等等厚厚一沓资料,在档案室这个编号为CRF19980321XE的档案袋里沉睡了二十年。
茉莉其实是个孤儿,西宝庄的一位小学老师收养了她,于是她就成为了这位老师的女儿。可实际上,这位名叫白玉扬的老师并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因此,茉莉也一直没能进入户籍系统,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她就这样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悄悄活着。
她一直没有入学,不过他的父亲就是老师,或许私下里一直在教导她,又或者是身为知识分子的父亲却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认为读不读书都没有什么区别。
案卷里有多份笔录。记录员的字迹工整漂亮,横平竖直,笔锋凌厉,像是写了一首一气呵成的散文诗。其中有问有答,有答必应。
问:3月21日晚上你在哪儿?
答:花神庙,我是花神侍女,爸爸让我留在那里和花神娘娘说话。
问: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答:我不知道,我好害怕,爸爸在哪里?
问:当时只有你一个人在庙里吗?
答:是的。
问:后来呢?是不是又有人来了?
答:是的。
问:谁来了?
答:不知道,我不认识他。
问: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人?(此处展示李有林的照片)
答:我不知道,我爸爸在什么地方,我想回家。
问:他对你做了什么?
答:他要抓我。
问:然后呢?发生了什么事?
答:我很怕他,我逃跑了,他一直在追我。
问:你被他抓住了吗?
答:抓住了,我被他抓住了。
问:然后他又对你做了什么?
答:他抓住了我,他抓着我不让我走。
问:然后你干了什么?
答:我想逃跑,我想回去找爸爸。
问:你看看这个,有没有印象?(此处展示烛台的照片)
答:蜡烛,我拿了花神娘娘桌子上的蜡烛。
问:你拿蜡烛干什么?
答:是花神娘娘给我的。
问:没有花神娘娘。
答:有的。
问:没有什么花神娘娘,那只是一座雕塑,不会动的。
答:有的。
问:你拿了这个烛台之后做了什么?
答:我打了他。
问:你是怎么打他的?打了几下?
答:不记得了,好几下。
问:他放开你了吗?
答:放开了,他躺在地上了,就放开了我。
问:上面的蜡烛呢?
答:蜡烛掉在地上了。
问:掉了之后呢?
答:之后就掉在地上了。
问:掉在地上的蜡烛还在燃烧吗?火灭了吗?
答:没有,花神娘娘的庙一直亮着火。
文字详尽得几乎能将当时的情形完美地重现。闭上眼睛,柳梦微仿佛进入了一个狭促的暗室,刺眼的白光直射着她的眼睛,冷淡的问询声,催促声,喝令声像急不可耐的暴雨一般令人应接不暇。
被锁在椅子上的女孩眼神清澈得如同晨间晶莹的露珠,又无助得像一只被咬住脖子的哀哀幼鹿,她的回答有时矛盾,有时含糊,有时重复,有时答非所问。在霹雳雷霆一般的重压之下,她只能任由洪水一般的眼泪倾泻而下,哭到眼睛干涸,嗓子沙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柳梦微坠入了蓝得发黑的深海,恐惧随着漫漫海水侵入心肺,她开始感到窒息,胸口如压千斤重担。当她的手再一次抚过这张张泛黄的纸页时,她终于见到了茉莉。
恐怕那位记录员也不知道自己何时竟有了这样的魔力,能把一个将死之人的浓烈思绪印刻在他笔下的这些纸张里。
实际上每一张被写上字的纸,都或多或少带着它们自己的故事和情绪,只是能读懂的人太少罢了。
要在混沌的意识海洋里捕捉到那如烟如雾的灵魂,需要怎样强大的精神力?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魂吗?他们其实无处不在,有时溶解在你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里,有时变成一团风猛烈地向你撞来,有时又像冬日暖阳一样将你包围。他们分散在生前与之交往过的人的回忆中,偶尔或常常出来作祟,叫你为他们心伤,怀恋,懊悔,痛苦,恐惧,这便是他们鬼魂的本事。
翻到档案的最后一页,那里是一张法院的判决通知书。
“犯罪嫌疑人白茉莉,女,18岁,出生籍贯不详,无业。伙同云河市西宝庄村民王金龙、赵强、陈卫东等人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并于1998年3月21日晚上9:30在花神庙里,用案桌上的烛台刺死东宝庄村民李某某,并试图焚烧被害人李某某的尸体,以掩盖罪证。本院认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行特别严重,手段十分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罪行,根据《行法》第160条、第232条,以及长务委圆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规定,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白茉莉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幽暗的旷野,肃杀的风声,身边一阵又一阵如鬼泣般的呜咽,听来叫人遍体生寒。在这些人中,只有一个清纯如同茉莉花的女孩没有哭泣,她睁着那双小鹿般的黑色眼眸,空洞洞地看着前方。
“嘭——”抵在后脑勺的枪响了。有时候,严谨死板的物理定律也想要调皮一把,走一走那些不同寻常的路。
子弹破开了坚硬的头骨,绞碎了脑浆,然后从右眉角贯穿而出,留下了一个蚕豆大小的血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