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突显

根据笔者的理解,识解五要素中“突显”(Salience,Prominence)应是最为重要的,因此本章将其列为一节加以论述。

1.突显机制

认知心理学区分出“图形vs背景”(Figure vs Ground),后者为前者提供一个较大的静态性背景场景;前者为后者中一个较小的、可为动态性突显事物。这为蓝纳克提出“识解机制”提供了极大的启发。

人们在观察和认识外部世界时,都具有聚焦某一具体事体的能力,如同样面对“湖中有个亭子”这一场景,既可以“湖”为参照点,从“湖”说起,可表达成:

[49]The lake has a pavilion in the middle.

也可以“亭”为参照点,即以“湖”为背景,突显“亭”,表达成:

[50]The pavilion is in the middle of the lake.

此时“湖”与“亭”的“突显图形-背景信息”关系可以互相转换。但有时则不能,如:

[51]The bike is near the building.

而不能说成:

[52]∗The building is near the bike.

这是因为突显图形往往是较小的、且具有移动性,而背景信息往往较大,不可移动,人们常以它为背景来突显图形。

蓝纳克曾以“半瓶水”为例解释“突显”现象,图11.2最左图表明一个“客观情景”:一个盛一半水的玻璃杯子,但有人看到的是“半瓶空”,有人看到的是“半瓶实”等,这都缘于人们突显了不同对象,现以下图解释如下:

图11.2

[53]a.the glass with water in it(突显整个杯子)

b.the water in the glass(突显杯中的水)

c.the glass is half-full(突显杯中的水满了一半)

d.the glass is half-empty(突显杯中仍有一半为空)

这也就是说,人们为了达到自己思维和表达的目的,满足自己对场景理解的要求,可突显同一客观场景中的不同对象,因而就有了不同的语言形式和表达方法。

蓝纳克(1987,1991)据此较为详细地论述了识解机制,及其在语法分析中的功能。我们认为,“突显原则”为五要素之首,他的许多重要论述都可以其为中心组织起来:

(1)突显的范围:包括“辖域”和“背景”;

(2)突显的角度:视角(相当于“注意窗”);

(3)突显的对象:实体(名词)或关系(动词);

(4)突显的转移:产生“隐喻”和“转喻”之源;

(5)突显的层次:详略度,即论述可粗略或详细。

如我国在不同地区按照不同的习惯,对同一事件会形成不同的表达,如有人说“孵蛋”,有人说“孵小鸡”,它们实际上是同指一件事,其差别仅在于前者突显了动作的“过程”,描述的是鸡妈妈坐在一窝蛋上的情形;后者突显了动作的“结果”,即孵化的结果是“小鸡”出壳了,描述的是鸡妈妈带着一群雏鸡在到处走动、觅食的情景。严格说来,“孵蛋”的说法是符合逻辑的,而“孵小鸡”这一说法是违反逻辑的,因为当小鸡出来之后,就不能再用“孵”了。在英汉互译时选择突显“过程”或“结果”时可有以下两种情况。

(1)英民族突显过程,而汉民族突显结果。如英语中习惯说“Wet paint”,表述的是现行状态或过程,而常译为汉语的“油漆未干”,表述的是结果。再例英语中的bird flu,蕴含了英民族对此类感冒的认识,认为这种流感是通过bird途径来传播,聚焦于动作的过程;现将其译为汉语的“禽流感”,蕴含着汉民族对此类病毒的另一认识,看到其结果是家禽得了感冒,突显了动作的结果。动作的“过程”和“结果”是一个事件中的两个不同组成部分,两者在整体动作链中相邻,在翻译过程中将聚焦点从“过程”转到了“结果”,即用一个部分代替了另一个部分,在这个翻译过程中所体现的正是转喻方式。

(2)英民族突显结果,而汉民族突显过程。如英语说grade the papers,意为“在试卷上打上分数”的结果,而汉语常转喻说成“批改试卷”,突显了动作的过程。又例(转引自谭业升2012:203):

[54]这样的善事,影响巨大,胜过树碑立传。(莫言《生死疲劳》2006:11)

[55]Good deeds like that have wide ranging influence and are more consequential than memorials or biographies.(Goldblatt 2008:12)

汉语中的“树碑立传”突显了事件的过程,而英语译为memorials or biographies突显的是结果。再例:

[56]只有冷静才能考得好。

[57]A good mark depends on calm mind.

汉语中的“考”为动词,突显的是“过程”,而译为英语时用了名词mark,突显的是“结果”。由此看来,汉语中常用动词表示的动作概念在译成英语时用名词,其后为“过程转结果”的转喻机制所使然。

[58]请不要讲话!比较:Silence please!

[59]恭喜恭喜!比较:Congratulations!

[60]不要动手!比较:Hands off!

[61]注意!比较:Attention!

[62]忍着点!比较:Patience!

[63]请来一杯咖啡!比较:A cup of coffee!

[64]有谁还要茶?比较:More tea,anyone?

[65]轮到你了。比较:Your turn.

[66]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比较:Your name,please?

转喻可分为很多类型(Ungerer&Schimd 1996:116),在汉英互译过程中基于这一体认方式就会产生很多情况。上文所述动作中的“过程-结果”之间的转换属于“部分-部分”关系,仅是其中的一种类型,又例“部分-整体”之间的转换也很常见:

[67]an ear for music

[68]音乐细胞(细胞仅为耳朵的细微部分)

[69]to lead sb.to the altar

[70]与某人结婚

[71]她是林黛玉式的人物。

[72]She is very sentimental.

[73]菜篮子工程

[74]the vegetable basket project

[75]the shopping basket project

[76]Your invention is fantastic;you should send it to Munich.

[77]你的发明很奇妙,应该将它送到慕尼黑去。

[78]你的发明很奇妙,应该将它送到专利局去。

“结婚”仪式要经历很多步骤,“带某人上圣坛”仅是其中的一个步骤,汉译时采用了“整体代替部分”的转喻性意译法。

林黛玉除了sentimental的典型特征之外还有其他若干特征,如:高贵优雅、吟诗作画、弱不禁风、心胸狭隘等,因此“林黛玉”概念要大于sentimental,英译时采用了“部分代整体”的转喻性意译法。例[74]是按照汉语字面意义的直译,而例[75]中所用的shopping显然要比“买菜”概念要大,英译时用了“整体代替部分”的转喻性意译法。这就是说,“意译”其后总会要涉及隐喻或转喻体认机制。

对于德国人来说,或许大部分人都知道专利局设在慕尼黑,而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不一定有此知识,例[78]汉译时用“部分代替整体”的方法直接将“专利局”译出来(或在其前加上地名)。

许多学者讨论了如何翻译老子《道德经》中的“道”字,译法若干,莫衷一是。我们认为,这其中就涉及转喻性突显问题,不同译者仅突显了“道”中的部分信息。我们知道,“道”的内容十分丰富,博大精深,高度概括,只能意会,难以言传,一旦说出来,就不是原来那个“道”了。同样,它一旦被翻译出来,就已或多或少地离开了原本之“道”了,真可谓“译可译,非常译”。因为被说出来的那个“道”只能是高度概括“道”这个整体概念中的一部分,依旧可用“部分代整体”的转喻性突显机制做出合理解释。正如钱锺书[7]先生(1999:409)所说:

道之全体大用,非片词只语所能名言。

为了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钱先生这句话的含义,特引用中国澳门理工学院的林巍(2011)的译文:

The totality of the Dao and its profound influence is something that can never be named by any single word or phrase.

据此,我们或许可作大胆设想:老子在这里亦已认识到“转喻方式”的奥秘了,奥妙无穷的“道”只可存在于心中,人们难以言说它,更难翻译它。若坚持要说或译,也只能突显出它的一部分含义而已,别无他哉!

2.交际环节中心突显

我们在第一章回顾翻译理论简史时,述及不同时代的哲学家、语言学家、翻译理论家分别聚焦交际过程的三个不同环节:作者、文本、读者,这便是一种理论研究中的突显原则。

贝克(Baker 1993:243)后来在其译论中也基于“读者中心”提出了一些研究方法,她通过比较若干原作、译文、母语作品,提出了“翻译普遍特征”(Translation Universals)这一术语,且运用“可对比语料”(Comparable Corpus)加以验证,用译自不同语言的语篇(如译自不同语言的中译本)来说明这一现象。她认为,在译出语篇中没有的,而出现于译入语中若干典型的语言特征(既不是来自译入语,也与母语作品的特征不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包括:

(1)简单化:译者会潜意识地简化语言或简化信息,或两者兼而有之。

(2)明细化:译文倾向于对有关信息做出详细说明,会增添背景信息。

(3)常规化:倾向于用译入语的典型句型或方法翻译源文,甚至使得译入语特征达到了十分夸张的地步。

(4)中庸化:译文倾向采取“取中”原则,舍弃边缘移向连续体中心。

这四种情况都与“读者”这一环节有关。

哈尔弗森(Halverson 2003)也发现了译文语篇中的一些“普遍特征”,且提出了“引力假设”(Gravitational Pull Hypothesis),认为贝克等所指出的上述现象可用“突显原则”和“原型理论”做出合理解释。

笔者认为,贝克在上文提到的“简单化、明细化、常规化、中庸化”等译入语的语篇特征,虽与译出语写作的特点有所不同,但主要是基于“读者中心”的,如她在上文所述的第一点“简单化”,即通过“化繁为简”的翻译方法,努力使得源文的复杂表述,或难以理解的信息,能在译入语中通俗可读,免得译文拗口和龃龉。

至于“明细化”,也是为了使受众能读懂原作,增添一些缺省的背景信息(特别是相关的文化背景),以保证读者能明白其义。如汉语和英语分属两个不同的语系,且在文化上存在差异较大,一不小心就可能产生误解,译者可用很多方法(如在正文中适当添加词语,或用脚注)填补“信息空缺值”。

所谓“常规化”,其基本出发点也是基于译者和读者所用的译入语,其主要特征常会在译文中显现出来,这也是因为译者充分考虑到译文的读者对象。如在英译汉时,译者常在翻译过程中“突显”受众对象,尽量让译文能被中国读者所读懂,且能读得流畅。从中可见,这里明显带上了“读者中心论”的印迹。

至于“中庸化”,正是“原型范畴论”在译界的翻版,尽量选用典型的词语和句型,而不必用过于生僻词句或古语表达,它们属于范畴的边缘用法。因此我们认为哈尔弗森(Halverson 2010:351)将贝克的研究结果归结为“突显”和“原型”,还是可以成立的。

但特肯纳-孔迪特(Tirkkonen-Condit 2001,2004)也发现与“常规化”相反的情况,有些译文中的译入语特征会“表现不足”(Under-represent),她(2004,2005)还进一步为这一假设提供了数据验证。埃斯库拉(Eskola 2004)也赞成她的观点。

3.语义突显

信息在语句结构中的分布情况不尽相同,如英语的句末常是主要信息的栖息地,而且英民族还会用不同的方法来突显主要信息,如强调句、倒装句、省略句、用only,as well as等。特别是as well as,中国译者常在理解上出现误差。

一般说来,A as well as B,其重心落在前者A上,其意思为“不但B,而且A”,相当于not only B,but also A,例如:

[79]He is an internationalist as well as a patriot.

可译为:

[80]他不仅是个爱国主义者,而且还是个国际主义者。

相当于在说:

[81]He is not only a patriot,but also an internationalist.

在例[79]和[80]中,a patriot与an internationalist的前后位置不能随便颠倒,因为是“国际主义者”,也应该是“爱国主义者”;而若是后者,倒不一定是前者。这就可用以解释下一句的不妥之处:

[82]The students of English Department study English as well as other subjects.

这属于“意义突显”不当的问题。此句应改为:

[83]The students of English Department study other subjects as well as English.

再例朱自清在《荷塘月色》中的句子:

[84]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

李明将其译为:

[85]I enjoy a tranquil life as well as a bustling one;I enjoy being in solitude as well as being in company.

将汉句中“也”后的内容,置于as well as之前的语义突显位置,较好地译出了汉句的原义。

又例,国内有些学生常将“X is as P as Y”译错,也是因为没能很好地理解该构式所表示的突显信息在于P,英民族将重要信息至于两个as之中加以突显,以示重要,取得了相当于用引号来突显信息的效果,这当引起我国学生的注意。

在这一构式中,X是“图形”(Figure),P是“焦点”(Prominence),而Y是“背景”(Ground),初始意义表示X与Y同质,如:

[86]This paper is as white as snow.(同质:这张纸白如雪。)

在此基础上,该构式引申出了如下意义,现按意义延伸程序排列如下,以能显示其间意义连续体的渐进性:

(1)X和Y具有相同的P,可延伸至“等值”和“同位”;

(2)同一X在P的程度上存在“递进”或“最高”;

(3)X和Y有不同P,可表示“转折”关系;

(4)从转折进而表示“条件”关系。

现分别按序举例如下:

[87]This pool is as wide as it is long.(从“同质”延伸至“同量”:池子的宽等于长。)

[88]He ran as fast as 20 miles per hour.(从“同质”延伸出“同位”:他每小时跑20英里快。)

[89]This method is as simple as it is practical.(表示递进:这方法既实用又简便。)

又例:

[90]He was as covetous as fool.他既傻又贪婪。

[91]He is as personable as he is talented.他不仅有才能而且还有魅力。

若“递进”到头了,就可表示“最高级”的意思:

[92]This speech is as silly as silly can be.(这场发言愚蠢至极。)

倘若“递进”出不同的性质,就会引申“对比、反比”之义:

[93]He was as beautiful as his wife was beautiful.(反比:他妻子是漂亮,可他同样的英俊。)

倘若“递进”出对立性质,就会出现“转折”之义:

[94]He is not as wise as he is witty.(转折:与其说他风趣,不如说他聪慧。)

[95]He is as eccentric as he is an excellent teacher.(转折:他虽是个优秀老师,但很偏执。)

注意,上两句的译法才能传递出该构式所突显的“as……as”之间的词语为语句最突显的信息。

上述例句说明“AS……AS构式”主要用于同一个X有不同的P,或不同的X有同一个P。有趣的是,该构式还可用于两个对象X和Y,它们具有各自不同的P,这时出现的比较大多具有“反比”或“转折”之义,例如:

[96]His father is as honest as his mother is cunning.(他娘那么狡猾,

而他爹却那么老实。)

[97]He was as experienced as his brother was green.(他弟弟年幼无知,而他却经验丰富。)

我们还可将这种“AS……AS构式”上升为一种“AS体认方式”,它是人之初一种生存之道或认知策略,通过“两两比拟、以此识彼、互相替代、双双融合”,不断拓展,从某语义域扩展到另一个语义域,用已有知识或经验来处理当前知识或经验,这是我们从小就有的、习以为常的一种最基本的体认能力,来自于我们的生活经验,且将伴随我们人生一世,不可避免,别无他法。因此,语言中的明喻表达看似简单,而其后所体现出的“AS体认方式”却发挥着巨大的元功能,不可小视。

4.文化突显

译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直译vs意译”问题,实际上反映出的是一种体认方式上的差异,即我们应当如何认识对方民族用语言表达思想的方法,然后用何种体认方式将其映射进译入语之中且呈现出来。在体认语言学中所论述的十数种“体认方法”中,“突显”在语言形成和表达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第十四章中表14-2中所举的例子,以及本章例[27]—[34]也可说明这一点。

究其根源来说,“直译vs意译”之争的要害在于:是突显西方文化,取异化译法,吸取世界他国文化;还是突显读者文化,取同化译法,将西方文明转变为中国本土产物。这不可一概而论。应该说,各有各的用途和目的,应根据需要,兼收并蓄。意译法不必指责直译派,后者也不必无视前者之优势,只是各自突显的信息不同而已。

5.突显转移

在翻译过程中还有一个“突显转移”的问题,即在针对同一概念域时,两语言所突显的对象不尽相同,如《枫桥夜泊》中“对愁眠”的“眠”,在40篇英译文中出现了如下不同的处理方法:

(1)有人聚焦于“开始阶段”,译为“feel asleep”;

(2)有人聚焦于“中间过程”,译为“lie”或“fall into sleep”;

(3)还有人聚焦于“动作结果”用“at sad dream”来表述。

这些不同译法分别突显了“眠”这一整体动作的不同阶段。可见,在翻译“运动动词”时,译者可有多种选择,或在译入语中突显“起始点”,或“过程”,或“终点”,这完全取决于译者的理解和偏向,无对错之分,仅有突显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