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理对待应聘者的体检结果

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员工入职体检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做入职体检,也可以不要求。但是,一般企业为了防止员工带病入职,把入职体检作为一项必需环节,列入新员工入职流程,这么做的目的是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利益。同时,企业对入职体检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医院等级,比如要求二甲以上医院;二是体检内容,比如血常规、X射线胸透等。

对待员工入职体检,企业管理者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

一、入职体检公司需要报销吗?

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仅禁止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索取财物,但并未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有以下两种做法:一种是由企业承担,如果企业发出入职录取通知书后要求员工体检的,这属于公司招聘的一部分,体检费应当由企业承担。如果员工已经支付了,企业应该予以报销。另一种是由员工自行承担,若求职者的健康状况与劳动合同和应聘岗位直接相关,是企业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企业可要求求职者提供近期的体检表和健康证明,求职者应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以提供证明。

二、体检不合格,企业可不予录用吗?

看情况。一种情况是录取后体检。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发出录用通知书,却以员工体检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是违法的。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拟录用的应聘者发出的意思表示,目的是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录用通知书一经送达应聘者,对用人单位即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时用人单位作出相反意思表示,要承担违法后果。另一种情况是录取前体检。将体检安排在录用通知之前,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再发放录用通知书,是合法的。同时,注意在录用通知书上增加“如体检不合格者,本公司不予录用”之条款。

三、一般入职体检项目有哪些?

因企业而异。在司法实践中,就存在员工在入职时,体检单位没有检查出职业病,导致企业最终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体检项目的设定是相当重要的。企业可针对自身岗位及生产环境的特点选择体检项目。例如:高温岗位不建议高血压人员从事;对四类特殊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和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人员)需要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