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自家后院钻水井取水判非法采矿罪?

【法外狂徒张三普法直播间】

网友们稍微愣了一下之后沸腾了。

卧槽!

在自家后院打个井,取一点井水就犯罪?

而且犯的还是非法采矿罪。

什么时候水也变成矿物了?

啊这!

就挺反常识的。

在网友听起来就觉得很离谱。

卧槽!

不由自主的生出这事情还能够这样的疑问!

罗凯则是好奇触犯这个罪责的过程:

“能仔细说一下你的事情吗?因为只是从只言片语的话,我很难判断出你话里面包含着的法律信息!”

求助者是一名脸色有些黝黑的男子。

看得出来平时经常在阳光下劳作。

似乎是一个挺朴实的人。

身后是一个农家小院。

似乎开了一家农家乐的样子。

“是这样的,罗律师,前段时间,有人说我家这周围的水质特别好!

有矿泉水公司想要在我家周围这三个的里面建一所取水厂!”

“我当时就想,既然自家地底下有着那么多的水源!

何不打一个井,就近取用方便还省事儿!顺便节省一下自来水的费用呢!”

“然后我就花了一点钱,找了之前用土方法开井的人,果然找到了地下水的水脉并且成功的找到了井水!”

“我呢是一个开农家乐的,就把这些井水免费用来招待客人,十里八乡的村民免费也从我这里提几桶回家去!”

求助者说到这里,抹了抹脸上的汗珠。

中午的大太阳还是挺晒的。

只见他继续说:“但是之后就来了执法人员,说我在家打井用水!

涉嫌非法采矿罪,念在我是初犯,并且没有商用!

对我只是以罚款的方式处罚!”

“我当时听到整个人都懵了,怎么在自家后院开采个井水,还涉及犯罪了?

还是非法采矿罪,水是矿吗?

罗律师,我想找你问问的就是这个事儿!”

求助者说完之后就眼巴巴的看着。

虽然是视频通话。

但是罗凯依然能够感受到对方的不解。

水什么时候算是矿了?

这样的疑问!

网友们也同样如此。

满屏幕的都是问号!

小朋友,你是不是有很多问号?

罗凯轻轻的咳嗽一声:“地下水确实算是矿的一种,这是法律有规定的!”

“幸亏你只是自家和周围邻居免费使用,没有把井水销售出去商用!

不然的话,你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的缝纫机时间!

执法人员执法相当的温和,提前告诉你,并且只是对你罚款,在我看来是很有温度的!”

罗凯这话说出来之后。

求助者脸上的不解之色更浓。

网友更是如此。

罗凯一点一点的解释:

“这位求助者,看来你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你所取用的是地下水,如果不科学的启用,可能会导致地面塌陷!

破坏储水结构!

不说你家,就算是周围几家邻居,很有可能都会塌陷下去。

除去这种听起来很严重的可能!

我再举个简单的假设,你要是往水井里面扔几颗锈电池什么的!

那么污染的水源,可是方圆几公里啊!

而且这还是最轻的情况,要是不怀好意的人,稍微倒一瓶农药里面……

以后周围邻居喝了这不健康的水,要是来堵门挖祖坟报复,你说该怎么办?”

罗凯把危害后果说明白之后。

求助者恍然大悟。

脸上更慌了。

似乎也理解了。

特别是一想到有人在自家水井里面投了一瓶农药。

到时候十里八乡的人……

嘶!

这不得脊梁骨都被戳破?

“怪不得农村有一句古话叫做断水源者断子绝孙呢!”

“谢谢罗律师,我知道这严重后果了,谢谢你的普法!

我先去交罚款了,现在心里面总算是有了个解释!”

这个求助者慌慌忙忙的挂掉了视频电话。

去交罚款了。

直播间的网友们也表示学到了:

“他娘的,老子家里有矿[妙啊]!

这下可以逢人就说家里有矿了[豹富]!”

“我超,矿泉水里真有矿!那老婆饼里……[脱单doge]”

“大家都是有矿的人啊[吃瓜]。”

“那我渴了偷水喝岂不是在偷矿[思考]盗窃还是盗矿呢[脸红]。”

总是有网友思路相当的清奇:

“我上次去爬山,到了山顶口渴了,我就喝了山上的泉水,请问我该去自首吗[doge]?”

“不用,因为你喝的是别人的尿水!”

“所以说矿泉水公司还真的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且还是有专业执照的那种?滑稽脸jpg。”

“人不喝水会死的,所以紧急避险可以!”

“我不信,你再快渴死一次我看看[脱单doge]!”

“我学地质的,真知道这个罪[doge]书里矿产资源分类细目里有详细的介绍矿产资源分类!”

“在罗律师的直播间总会莫名的增长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点!狗头保命。”

有网友玩梗,当然也有网友认真的讨论:

“将水解释为矿,有类推解释之嫌。

私认为,水应该理解为一种“资源”,是一种由大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而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矿”。

私挖水井取水的做法破坏了这种所有关系,因此就这种行为来说,应该理解为盗窃资源的行为。

由于技术等原因,没有其他更好的法条适用,因而不得不将此认定为“偷矿”的行为。

实属无奈之举,罗律师我说的对吗?”

罗凯看到了这个专业的询问。

直接把评论置顶然后当场回答:“这位同学你问的好,你大概也是法学生吧,而且还是正在备考的那种!”

“这里并没有涉及类推解释之类的哟,而是明明确确的规定,地下水被归类为矿!”

罗凯甚至一边回答,一边在旁边的电脑快速的查询。

还真的查到了明确的规定。

确实如他所说。

“在法律上禁止类推解释哟!”

罗凯还趁机给周围法学生科普了一些小小的知识点。

这个哥们儿也快速的回复:“谢谢罗律师,学到了哈哈哈哈,感谢感谢!”

有些网友对于法律的专有名词表示我不懂,但是我大受震撼。

罗凯不想把自己的直播间弄得太过于学术。

于是拿起平板添加下一个求助者的联系方式。

罗凯还没有拨打电话过去。

对方就已经打视频电话来!

求助者所处的位置应该是一辆车里。

但是这个求助者似乎用手机的后摄像头拍摄。

车窗外。

有一个面目狰狞,眼睛鼓得老大愤怒的男的在狠狠地拍打车窗玻璃。

甚至用脚狠狠的踹求助者所在的反光镜。

嘴里面还咆哮着:“我新买的车啊,我特麽刚提的新车啊!”

罗凯:???

网友:(⊙o⊙)哇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路怒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