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自家后院钻水井取水判非法采矿罪?
- 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 明月一血
- 2208字
- 2023-06-25 00:06:59
【法外狂徒张三普法直播间】
网友们稍微愣了一下之后沸腾了。
卧槽!
在自家后院打个井,取一点井水就犯罪?
而且犯的还是非法采矿罪。
什么时候水也变成矿物了?
啊这!
就挺反常识的。
在网友听起来就觉得很离谱。
卧槽!
不由自主的生出这事情还能够这样的疑问!
罗凯则是好奇触犯这个罪责的过程:
“能仔细说一下你的事情吗?因为只是从只言片语的话,我很难判断出你话里面包含着的法律信息!”
求助者是一名脸色有些黝黑的男子。
看得出来平时经常在阳光下劳作。
似乎是一个挺朴实的人。
身后是一个农家小院。
似乎开了一家农家乐的样子。
“是这样的,罗律师,前段时间,有人说我家这周围的水质特别好!
有矿泉水公司想要在我家周围这三个的里面建一所取水厂!”
“我当时就想,既然自家地底下有着那么多的水源!
何不打一个井,就近取用方便还省事儿!顺便节省一下自来水的费用呢!”
“然后我就花了一点钱,找了之前用土方法开井的人,果然找到了地下水的水脉并且成功的找到了井水!”
“我呢是一个开农家乐的,就把这些井水免费用来招待客人,十里八乡的村民免费也从我这里提几桶回家去!”
求助者说到这里,抹了抹脸上的汗珠。
中午的大太阳还是挺晒的。
只见他继续说:“但是之后就来了执法人员,说我在家打井用水!
涉嫌非法采矿罪,念在我是初犯,并且没有商用!
对我只是以罚款的方式处罚!”
“我当时听到整个人都懵了,怎么在自家后院开采个井水,还涉及犯罪了?
还是非法采矿罪,水是矿吗?
罗律师,我想找你问问的就是这个事儿!”
求助者说完之后就眼巴巴的看着。
虽然是视频通话。
但是罗凯依然能够感受到对方的不解。
水什么时候算是矿了?
这样的疑问!
网友们也同样如此。
满屏幕的都是问号!
小朋友,你是不是有很多问号?
罗凯轻轻的咳嗽一声:“地下水确实算是矿的一种,这是法律有规定的!”
“幸亏你只是自家和周围邻居免费使用,没有把井水销售出去商用!
不然的话,你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的缝纫机时间!
执法人员执法相当的温和,提前告诉你,并且只是对你罚款,在我看来是很有温度的!”
罗凯这话说出来之后。
求助者脸上的不解之色更浓。
网友更是如此。
罗凯一点一点的解释:
“这位求助者,看来你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你所取用的是地下水,如果不科学的启用,可能会导致地面塌陷!
破坏储水结构!
不说你家,就算是周围几家邻居,很有可能都会塌陷下去。
除去这种听起来很严重的可能!
我再举个简单的假设,你要是往水井里面扔几颗锈电池什么的!
那么污染的水源,可是方圆几公里啊!
而且这还是最轻的情况,要是不怀好意的人,稍微倒一瓶农药里面……
以后周围邻居喝了这不健康的水,要是来堵门挖祖坟报复,你说该怎么办?”
罗凯把危害后果说明白之后。
求助者恍然大悟。
脸上更慌了。
似乎也理解了。
特别是一想到有人在自家水井里面投了一瓶农药。
到时候十里八乡的人……
嘶!
这不得脊梁骨都被戳破?
“怪不得农村有一句古话叫做断水源者断子绝孙呢!”
“谢谢罗律师,我知道这严重后果了,谢谢你的普法!
我先去交罚款了,现在心里面总算是有了个解释!”
这个求助者慌慌忙忙的挂掉了视频电话。
去交罚款了。
直播间的网友们也表示学到了:
“他娘的,老子家里有矿[妙啊]!
这下可以逢人就说家里有矿了[豹富]!”
“我超,矿泉水里真有矿!那老婆饼里……[脱单doge]”
“大家都是有矿的人啊[吃瓜]。”
“那我渴了偷水喝岂不是在偷矿[思考]盗窃还是盗矿呢[脸红]。”
总是有网友思路相当的清奇:
“我上次去爬山,到了山顶口渴了,我就喝了山上的泉水,请问我该去自首吗[doge]?”
“不用,因为你喝的是别人的尿水!”
“所以说矿泉水公司还真的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且还是有专业执照的那种?滑稽脸jpg。”
“人不喝水会死的,所以紧急避险可以!”
“我不信,你再快渴死一次我看看[脱单doge]!”
“我学地质的,真知道这个罪[doge]书里矿产资源分类细目里有详细的介绍矿产资源分类!”
“在罗律师的直播间总会莫名的增长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点!狗头保命。”
有网友玩梗,当然也有网友认真的讨论:
“将水解释为矿,有类推解释之嫌。
私认为,水应该理解为一种“资源”,是一种由大家所有的自然资源,而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矿”。
私挖水井取水的做法破坏了这种所有关系,因此就这种行为来说,应该理解为盗窃资源的行为。
由于技术等原因,没有其他更好的法条适用,因而不得不将此认定为“偷矿”的行为。
实属无奈之举,罗律师我说的对吗?”
罗凯看到了这个专业的询问。
直接把评论置顶然后当场回答:“这位同学你问的好,你大概也是法学生吧,而且还是正在备考的那种!”
“这里并没有涉及类推解释之类的哟,而是明明确确的规定,地下水被归类为矿!”
罗凯甚至一边回答,一边在旁边的电脑快速的查询。
还真的查到了明确的规定。
确实如他所说。
“在法律上禁止类推解释哟!”
罗凯还趁机给周围法学生科普了一些小小的知识点。
这个哥们儿也快速的回复:“谢谢罗律师,学到了哈哈哈哈,感谢感谢!”
有些网友对于法律的专有名词表示我不懂,但是我大受震撼。
罗凯不想把自己的直播间弄得太过于学术。
于是拿起平板添加下一个求助者的联系方式。
罗凯还没有拨打电话过去。
对方就已经打视频电话来!
求助者所处的位置应该是一辆车里。
但是这个求助者似乎用手机的后摄像头拍摄。
车窗外。
有一个面目狰狞,眼睛鼓得老大愤怒的男的在狠狠地拍打车窗玻璃。
甚至用脚狠狠的踹求助者所在的反光镜。
嘴里面还咆哮着:“我新买的车啊,我特麽刚提的新车啊!”
罗凯:???
网友:(⊙o⊙)哇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路怒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