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主要职责

4.2.1 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批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标准、年度监督指标、年度各项技术监督重点工作。

(2)负责对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协调解决技术监督中重大问题并做出决策。

(3)负责批准各发电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考核结果,审批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考核。

4.2.2 技术监督办公室职责

(1)制定、修订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年度监督工作规划和计划、年度监督指标、各项技术监督重点工作规划。

(2)负责各发电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数据收集、审核、分析和上报工作,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最新标准。

(3)负责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4)负责对各发电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督办监督告警单以及技术监督检查整改的闭环。

(5)收集、审核、分析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将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规划、设计、制造、发电、基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6)参与发电企业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重大励磁技术问题。

(7)组织开展浙能电力重点励磁技术问题的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8)开展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9)定期组织召开浙能电力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推广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10)协助发电企业制订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并对励磁监督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11)参与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重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等过程中的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

4.2.3 发电企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技术措施等。

(2)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考核细则及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技术监督岗位资格标准和职责。

(3)建立健全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网络,落实各级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确保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4)制订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5)开展全过程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与企业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主要励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阶段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掌握企业励磁设备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对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6)按时报送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工作总结,确保励磁监督数据真实、可靠。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励磁设备出现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及技术监督单位报告。

(7)组织开展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自我评价,接受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动态检查监督评价。

(8)对于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自我评价、动态检查、监督告警单和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月报中提出的问题,应按要求及时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实现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

(9)掌握励磁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10)组织调查与分析励磁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

(11)组织参加上级单位、技术监督单位举办的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内励磁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技术及信息交流。做好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

(12)配置必需的励磁检测试验仪器设备。

4.2.4 浙能技术研究院职责

(1)监督指导发电企业开展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及技术进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和完善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新标准。

(3)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对发电企业的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开展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了解和掌握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励磁设备的技术监督档案,每年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进行两次技术监督现场动态检查(迎峰度夏检查和年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每年组织开展监督对口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后两周内按规定完成检查报告。

(5)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开展励磁重点技术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6)收集、审核、分析各发电企业上报的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浙能电力报告发现的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方案,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负责浙能电力所属各发电企业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档案管理,负责编制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月报、环境统计季(年)度报表,并及时报送技术监督办公室。

(7)参与有关励磁设备的监造、质检、调试、交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协助审核励磁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和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8)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9)参与发电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10)提出、签发监督告警单,对监督告警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1)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对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编制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做好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

(12)编写浙能电力年度技术监督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浙能电力所属全资、控股和管理的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设备问题,提出技术监督工作建议。

(13)协助技术监督办公室召开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励磁专业技术交流,研究和推广励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