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香魔芋十五年成熟一次,它的花粉可以让人进入幻境,按照它的精神控制,最终自杀而亡。
尸香魔芋会汲取宿主的血液,进入自我繁殖,重新隐藏在地下,直到十五年之后寻找新的宿主。
李毅确实不是自杀,但是杀死他的凶手也不是人……
李云起将尸香魔芋的“尸体”包裹起来,这是非常难得的药材和原料。
沈冰冰就有些为难了,这报告没办法写,她兴致冲冲来破案,没想到凶手不是人!
不过这次彻底解决了尸香魔芋,十五年一次的神秘自杀案总算不会再轮回了。
否则这里每隔十五年都会出现一次自杀案件。
小谷和叶晓歌重新回班级上课,沈冰冰也回警局去了,李云起和杨心茹老师告别之后,去停车场拿车准备回去。
刚走到停车场准备上车的时候,后面传来非常好听的女声:“不好意思,先生,这是您的车吗?刚才我不小心蹭到了……”
李云起转过身,四目相对。
“咦?”眼前美丽动人的女子惊讶的叫出了声,“李云起?”
李云起也非常意外,这个气质优雅美丽的女子他居然是认识的,她叫董颖是李云起大学时期的辅导员。
董颖那时候只比李云起大三岁,她是毕业以后成绩优秀留校任教的辅导员。
因为年轻漂亮,那时候董颖是很多男老师和男生的梦中情人。
性格温柔体贴的董颖,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辅导员,李云起在大学里也经常受到她照顾,所以关系不错。
后来他追求白苏苏的时候,董颖也劝过李云起,白苏苏并不适合他,只不过那个时候李云起听不进去。
因为这件事情,李云起和董颖慢慢疏远了。
刚毕业的时候听说董颖被一个法学硕士追求,对方非常优秀,不仅是名门之后,而且是东南大学高材生。
高大帅气多金,是很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董颖和他在一起就是人们眼中的金童玉女,一对完美的璧人!
没想到今天居然会在停车场相遇。
“董老师好久不见啊。”李云起笑着说。
“哈哈,李云起你毕业以后就没什么消息了,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嗯……你好像混得不错嘛,都开起奔驰大g来了。”董颖看了看李云起的车说。
“开着顺手,就一直懒得换了,董老师现在哪里高就啊?”李云起问。
“天府私立高中有我的股份,我偶尔会来看看。”董颖笑着说。
“那可真巧了,董老师还是那么漂亮。”李云起说。
“行了,别喊生分了,我已经从廊坊大学离职了,你喊我颖姐吧。”董颖笑着说。
“那好吧,颖姐。”李云起点点头说。
“我听说你和白苏苏分手了?”董颖问。
李云起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年少无知,那时候什么都不懂,枉费了颖姐的一片好心,现在想想挺惭愧的。”
“哈哈,你现在醒悟也不晚……”董颖掩嘴笑着说,“不好意思啊,我倒车技术不行,把你的车刮了,你看要赔多少钱?”
李云起看都不看笑着说:“不用赔了,我这车撞了很多次了,这种小剐蹭算什么。”
“你这话说的,撞车好像还很了不起似的!”董颖笑着说,“我撞了你的车不能不赔啊,怎么,你觉得老师没钱,赔不起?”
李云起急忙说:“那怎么可能,颖姐你误会了,我可没这个意思!”
“行了,你不要颖姐我赔,我也就不强赔了,我正好要去清吧喝几杯,我请你一起去吧。”董颖说。
“这……”李云起犹豫了一下。
“这点面子不给,你那时候多少次旷课都是我给补的考勤!”董颖笑着说。
李云起也笑了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陪颖姐喝两杯。”
“行了,那你别开车了,我带你吧。”董颖说着按了一下车钥匙,旁边的一辆特斯拉车头灯闪烁了一下。
李云起坐上了副驾驶,看了一眼旁边的董颖。
董颖依旧是美丽动人,她典型的鹅蛋脸,长长的睫毛下一双大眼睛顾盼生辉,白皙的肌肤,很有东方古典美人的韵味。
董颖和李云起来到了一家静吧,这里装潢格调很优雅,整面墙的酒柜非常震撼。
李云起和董颖坐了下来,点了两杯鸡尾酒,随意的聊了起来。
“颖姐结婚了吗?”李云起问,因为他知道董颖之前的男朋友非常优秀,所以问了一句。
董颖的神色突然变得黯淡了起来,她沉默了一会说:“定过婚了……不过……”
“不过什么?”李云起有些好奇的问。
董颖沉默了更长的时间,然后抬起头看着李云起说:“我知道我要是说出来,你肯定觉得我是不是头脑不太正常了……但是,我真的觉得我未婚夫变了一个人!”
“啊?变心了?”李云起惊奇的问,董颖这么好的女孩,对方还不珍惜,李云起觉得那家伙简直是蠢到家了。
“并不是那个意思,不是说变了心换了一个人,我是感觉好像整个人都换了!就像是……”董颖说,“就像是被陌生的灵魂占据了他的身体,我都怀疑现在这个人还是不是我未婚夫!”
李云起微微皱起了眉头,董颖的意思是,他的男朋友变得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完全换了一个人,甚至一种性格。
“他是不是经历了什么重大挫折?”李云起问。
董颖摇了摇头说:“没有,他和朋友去太平湖钓鱼,回来以后就感觉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如果不是手臂上胎记没办法作假,我甚至怀疑是假扮的!”
“嗯……”李云起不好说什么,毕竟是别人的未婚夫,董颖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婚前紧张焦虑。
“我知道,我说出来没有人会相信我,觉得我可能是……想多了,但是我敢确信,那个人绝对不是我原来的未婚夫王磊!”董颖说。
“你有什么证据吗?”李云起问。
“我之前故意说,我想去我们去年一起去的滑雪场滑雪,他回答我,去年已经去过了,今年就没有必要再去了……”董颖抬起头看着李云起的眼睛说,“但是去年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过滑雪场!”
“他的所有生活习惯都不一样了,包括口味,他以前是从来不会吃香菜的,闻都不能闻,但是现在却很喜欢吃。”董颖继续说。
“他身上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混着着香水味,但是他以前对香水是过敏的,我一直都不用香水。”
“还有一次,我听见他在书房里一个人说樱花国语,他的语言特长是英伦语和法兰语,从来都没学过樱花国语!”
董颖一口气说完之后,李云起陷入了沉思。
他突然说:“颖姐,我可以去见见你的未婚夫王磊吗?”
“你要见他?”......
“小侯爷,您快点起来吧,轮到我们巡逻了。”
“我这是在哪啊?”
秦虎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感觉身上凉嗖嗖的,外面还呼呼的刮着大风,顿时心里一阵奇怪。
“哎呀小侯爷,您怎么迷糊了,我们在军营啊。这个时辰轮到咱俩放哨,再不起,军法处置啊,现在老侯爷也护不了你了。”
“什么?”
秦虎睁开眼睛一看,只见自己此时正呆在一个帐篷里,眼前是个穿着皮甲的小兵。
正在他想张口问点什么的时候,忽然一阵头痛欲裂,一股巨大的信息流冲入了他的脑海,几秒钟之后他知道自己穿越了。
他从一名现代特种战士,穿越到了一名也叫秦虎的小侯爷身上,乃京城七大恶少之首!
而这个叫大虞朝的时代,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
秦虎的祖上是大虞开国四公二十八侯之一,三个月前父亲病逝,秦虎袭爵,成了新一任冠军侯。
秦虎从小被爹娘宠坏了,不爱读书,不爱习武,一味玩耍,吃喝玩乐,横行京城。
长大了家里想让他收收心,便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陈国公家的大小姐,名叫陈若离,名门闺秀,秀外慧中。
这个秦虎对别人都是穷凶极恶,可偏偏对这位貌美如花的未婚妻百依百顺,视如珍宝。
可事情偏偏就出在了这个青梅竹马的陈大小姐身上。
根据秦虎的记忆,那天他携未婚妻入宫参拜当朝长安公主,公主与陈若离从小相好,便安排饮宴。
可后来秦虎喝断片了,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内卫的诏狱。他被告知醉酒调戏公主,意图不轨之事。
更诡异的在后面,陈若离竟然上书弹劾未婚夫秦虎七十二条不法之事,桩桩件件有凭有据。
秦虎当时好似五雷轰顶一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圣旨很快就下来了,念在秦虎祖上有功,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发配幽州,军前效力,保留爵位,以观后效。
但是到了幽州之后,他很快就被安排上了前线——先锋帐前听用。
这些事情在秦虎的脑子里过了一遍之后,他基本上就想明白了,这应该是个圈套。
因为陈国公早就想和他退婚。
秦家和陈家本来就是政治联姻,两家都想做强做大,而后来的秦虎除了是个纨绔,几乎一无是处,可以说把冠军侯府的脸都丢尽了。
要知道,历代冠军侯,都是英雄人物,在军中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可偏偏到了这一代,出了个根本没上过战场的废物。
老侯爷活着的时候,陈国公还给面子,老侯爷死了,陈国公翻脸无情,竟然上演了一幕灵堂退婚。
但秦虎深爱陈若离,死活就是不允,而陈若离对他这个恶少却早已非常厌恶。
于是一场祸事,就此降临!
至于说长安公主嘛,那就更简单了,她是秦虎堂兄的表妹,只要秦虎一死,冠军侯府的庞大家产,自然悉数落到这位堂兄的身上。
这几股势力,各取所需,沆瀣一气,就这样迅速的联合了起来……,
果然是一入侯门深似海,想让他死的人,还真多呀。
“秦安,你说咱们找个地方背背风行吗?”
明亮的月光照耀下,粗暴的北风带着刺耳的哨音,掠过空旷的原野,把几只火把吹的明明灭灭,更犹如无数把飞刀切割着人的皮肤。
“不行啊小侯爷,会被军法处置的。”
秦虎和秦安缩头缩脚的顶着风,从营寨中跑出来,踩着厚重的积雪向前跑。
瘦弱的秦安一不留神,直接被大风掀翻了。
两名换防的哨兵见他们出来,相视阴笑,捧了两把雪把取暖的篝火灭了,而后钻进了帐篷里。
娘的,连小兵都给收买了,想冻死老子!
这是个规模很小的营寨,大概有二十座帐篷,周围以马车环绕,外围连拒马鹿角都没有排列,附近更是地势平坦,无险可守,一看就没打算长期驻扎。
根据秦虎前世的记忆,这里驻扎了大约两百人,他们是虞朝征北将军李勤的先锋营。
而此次李勤两万大军的目标则是虞朝在边境上的宿敌,辽东国。
“咳咳,小侯爷,你说我们还能活着回去吗?”秦安整个身体蜷缩在雪地上,嘴唇和脸都是青的,说话也是有气无力,仿佛随时都会死。
秦虎心里叹了口气,秦安纯属是被自己连累的,而事情若是照此发展下去,他俩是必死无疑的了。
那些想让他死的人,在朝堂上没整死他,就在军营里下黑手打闷棍,把他往死里整。
可秦虎绝不是坐以待毙之人,这明摆着就是被人陷害的事儿,他可不能干休。
人生本来就是无休止的挣扎求存,等着吧,老子不但要活下去,还会杀回京城,与你们算算账。
“秦安,我们出门的时候,带了多少银票?”
“没有银票了啊,我身上只有二十两银子。圣旨上说了,我们是充军发配,家产封禁。”
秦安今年才16岁,是秦虎的贴身书童,长的很瘦弱,早已经不堪折磨,看上去就剩一口气了。
其实秦虎也好不到哪里去,这几天先锋营每天行军30里,干的工作就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砍柴烧火,挖沟挑水,搭建营寨。
而这两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每天和几百个五大三粗的丘八待在一起会是什么状况?
肯定是干最累的活儿,吃最差的饭,挨最毒的打,受最大的气……
秦虎估计,他的前身可能就是被活活折磨死的。
也算是他罪有应得吧。
只是这份苦,现在必须要他扛下去了,扛不住的话,他也会死。
“给我。”
秦虎想好了,他必须先设法保住秦安的命,然后再想别的办法。
而要保命其实也不困难,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行贿,俗话说财能通神,这个办法虽然原始,但永远都好使。
但现在这种情况,他不可能去贿赂高官,因为没人敢跟他沾边。再说也没钱。
所以他的脑海里面想到了一个人,百夫长李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