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春秋》笔法

孔子《春秋》一书,虽然记载了与鲁国十二位国君相关的、长达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但全文最初只有一万八千多个字(现在的版本是一万六千多个字),行文非常简洁。如《春秋》记载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公子益师卒”,等等。有的甚至只有一个字,如《春秋》隐公八年载“螟”,以至于我们都无法知道,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螟虫灾害,更不知道螟虫灾害的规模有多大,是怎么处理的,最后结果怎么样,等等。其实,孔子《春秋》正是通过这些简洁的词语来表达自己政治思想的,即我们常说的“春秋笔法”。

所谓“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它是指孔子叙述历史、解释历史的方法。当然,它不是孔子首创,而是孔子对以往历史叙事方法的继承和发展。“春秋笔法”,简单一点讲,就是一字定褒贬。比如描述一个人去世,其等级不同就用不同的词语,天子称崩,诸侯称薨,大夫称卒,士称不禄,庶人称死。又比如周代统治阶层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公、侯、伯、子男(子男为一个等级)。在孔子时代,这些称谓开始变得比较混乱。但孔子在《春秋》一书中却对它们作了明确的区分,即宋一定称为公,齐一定称为侯,郑一定称为伯,楚称为子,许称为男,等等。又比如春秋时别的史书,一般不分上下等级,只要是杀人都用“杀”,《国语·周语上》“鲁人杀懿公”,《国语·晋语》“武公伐翼,杀哀侯”,“晋人杀怀公”;《竹书纪年》“(周)携王为晋文公所杀”,“郑杀其君某”,“(越王)不寿立十年见杀”;《左传》“自其厩射而杀之”,“郑人杀立髡顽”,等等。以上这几个例子都是臣子杀掉君主,在用词上都用的是“杀”。在孔子看来,臣子杀君主,儿子杀父亲,这是违背礼制、伦理的事情,非常大逆不道,于是他在《春秋》一书中,记载臣子杀君主、儿子杀父亲的时候都用“弑”,这无疑有了强烈的情感色彩与礼教内涵。在今天流传的《春秋》文本中,记载臣子杀死君主的情况一共是二十六次[2],这二十六次都无一例外地用“弑”而不用“杀”。孔子这样做无非想要表明,臣子杀君主、儿子杀父亲,以下犯上,是违背等级礼制与人伦道德的卑鄙行为。

尽管《春秋》叙事非常简洁,但是它对当时各国的政治、外交、战争、会盟、祭祀、仪礼、灾异、王权争夺等等都有记载,所记载的史实经过后人研究认为基本可信。所以,它是研究先秦时期历史文化的重要经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