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姓朱?老丈你还是国姓呢!

“小嫂子,你忍着点,我要用力了!”

“林洛,快来吧,嫂子受得了!啊——!”

青山下,鸟儿鸣,泉水流。

小树林里,小妇人双颊通红,银牙咬紧强忍住不发出声音。

林洛掰着小妇人的大腿,另一只手提起她的小腿肚子,轻轻一扭。

“小嫂子,感觉咋样?”

“嗯,好舒服!”

“林洛,你好厉害!”

小妇人气喘吁吁站起来,试着走了几步。

经过刚才猛然的剧痛后。

现在膝盖再没一点不适感,刚才扭伤的膝盖和脚脖子,完全恢复,“林洛,谢谢你!都怪我不小心摔了跤,要没遇见你,我今天被狼吃了都说不定!”

林洛微微一笑。

自己这一套按摩术,可是花了大价钱学的。

搁在以前大城市,他有这个手艺,绝对远近闻名老中医,男女老少通吃,北上广全款买套房不成问题。

可惜。

现在并非现代社会的二十一世纪。

而是大明朝,洪武二十五年。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一统天下,登基为帝,整整二十五年了。

原本林洛是普通的都市打工人,上班辛苦996,下班烧烤啤酒吹牛皮。

那晚他多喝了几杯,走路时脑门撞了电线杆。

一个激灵清醒了点,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孩,躺在黑乎乎的棺材里。

幸好棺材板没盖严,林洛爬了出来。

天降大雨,爬出来没两步,脚下一滑,顺着山坡咕噜咕噜滚进了河里。

河水又急又汹。

林洛漂啊漂,不知灌了几肚子水,最终被山下的村民所救。

十年光阴,弹指间流过。

林洛从一个体弱的孩子,长大成健壮的青年。

“小嫂子,我帮你背柴。”

“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呢……”

林洛不由分说,扛起路边的柴火,提着自己采药的小背篓,迈开步子向山下走去。

公鸡村。

是应天府下的边缘地带,一个不起眼的偏僻小山村。

天子王气不曾光顾这穷乡僻壤。

村民不分男女,皆需上山下地,整日辛苦刨食。

“干爹,我回来了!”

林洛先送王小嫂子到村口,然后进了自家院子,放下背篓,冲屋里喊了一声。

十年前,他被村民救了以后,便被里长王汉生收养,视为己出。

倒不是王汉生没儿子,强行霸占,实在其他村民太穷,再多养不起一个八九岁的半大小子。

明朝,县以下实行里甲制度。

里长,由村里的富户担任,大约相当于村长。

“林洛,快进来,来客人了。”

王汉生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刚给客人倒上两大碗茶水。

“那老丈见识颇多,谈吐不凡,你读过书,多帮忙搭几句话。”

“好嘞!”

林洛应声。

公鸡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但远离官道和应天府。

除了每年下游的村庄有人来,商量水源的事,平时几乎没有外乡人路过。

“老丈,敢问贵姓,这桂花泡的茶您还喝的惯吧?”

路过的老丈约莫六十来岁,面色紫红,看衣裳布料便知不是附近的乡民,正在吹着桂花茶上的热气。

旁边立着个高大的汉子,四十左右,大概是老丈带的随从。

“大孙儿?”

老丈见林洛进来,抬头看了一眼,顿时两手一滑,差点把茶水洒在地上。

太像了!

林洛一咧嘴,“老丈你咋占我便宜,论年纪我是你的孙辈,但你也不能真的开口管我叫孙儿啊?”

“你……你……”

老丈并非常人,正是大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

今日朱元璋前往钟山,给长子朱标扫墓,也给长孙朱雄英烧烧纸钱。

站在坟前,想到长孙朱雄英十年前早夭,长子朱标今年也离世,两度白发人送黑发人,朱元璋悲从心来。

于是便挥退卫队,只带了一名心腹,顺着山势漫步散心。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鸡公村,想讨一碗茶水喝,然后走上官道回皇宫。

此刻他心头剧震。

大孙朱雄英倘若不死,活到现在,应当是这少年的模样!

“老丈,莫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还是有伤心事?”

林洛哪里认得眼前六十多岁的老人,就是当朝天子朱元璋,见他眼眶通红,便开口问道。

朱元璋内心翻江倒海,早已闪过千百个念头。

他从一个给地主放牛的小娃,到打遍天下的帝王,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试探道,“我见到小友,想起了早夭多年的孙子。”

天下长得相像的人多的是,一模一样的都有。

单凭相貌不能说明什么。

朱元璋记得大孙朱雄英打娘胎出来的时候,小臂处有个针尖大小的红痣,长了几岁后,淡了不少,一般宫女太监还真注意不到。

等会儿一定要找机会,看看这孩子的手臂。

之所以朱元璋会这么急着确认,其实和一桩罕为人知的皇家密辛有关。

皇长孙朱雄英八岁夭折,葬于钟山。

下葬不到十天,坟墓居然被人偷偷挖开了!

不仅诸多陪葬被一扫而空,连朱雄英的尸首,都不知道被可恨的盗墓贼扔到何处去了。

朱元璋气得把守墓人满门抄斩,封锁消息,暗中派锦衣卫严查,可惜十年来没有任何线索。

如今见了林洛,朱元璋心里升起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莫非雄英未死?

“老丈面带贵气,乃多子多福之相,务必保重身体,莫要太伤悲。”

林洛见朱元璋一副悲伤难过的表情,出言安慰。

“是哩!我十二年前也折了个儿子,生下来半个月,好好的就没了,气的我和我婆娘三天都没吃饭。”

王汉生也在一旁打哈哈道,“谁知祸里带福,隔了两年,老天就给我送来了林洛。”

“这孩子叫林洛?”

朱元璋心咚咚直跳,又抓住了一个线索,“十二年又隔了两年,那不正好是十年前?”

“是。”

王汉生笑道,“那年发大水,林洛被水冲到我们村。你说这河水从山上来,也没有其他的村子和人户,可不是老天见我没了儿子可怜,又送了一个给我!”

对于林洛,王汉生十二分满意。

身强体壮,待人和气,不仅山上地里的活都抢着干,还能读书识字,连夫子都说林洛天赋异禀。

公鸡村的人,提到林洛,谁都要竖起大拇指,夸赞王汉生好福气。

“真的是老天垂怜啊!”

朱元璋听到王汉生的话,也点点头。

今儿能遇见这孩子。

老天着实待朕不薄!

“孩子,咱姓朱,你对这个姓,有没有印象?”

“朱老爷?”

林洛随即笑道,“还是国姓呢,老丈该不会是个王爷吧?”

“国姓?王爷?”

朱元璋哈哈大笑,“大明朝确实也姓朱,你看咱像个王爷吗?”

林洛一琢磨,跟着笑了,“我就随口一说,大明朝哪有六十多岁的王爷。”

朱元璋地地道道的农民出身,对自家人相当的好。

登基为帝之后,老朱一个封了25个王爷,其中24个是老朱的儿子,另外一个是老朱的亲侄孙。

至于亲兄弟,不是老朱不想封王,而是在老朱起事前,就已经全部死于乱世饥荒。

念及此。

朱元璋刚轻松一点的心情,再次悲痛起来。

亲兄弟早已不在人世,儿子倒是多。

但朱元璋最疼爱的那个,一直以来当皇帝培养的长子朱标,却在今年夏天过世。

“儿啊,哪怕你死了,大明江山,我也要传给你这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