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搭车的先驱

留下是不可能留下的,这是蒙越都不用考虑的答案。

虽说收缴自匪帮的战利品警长并未要求充公,可是钱再多也怕花,雇一个人照顾又要承担医药和旅馆的费用,就为了这么一个陌生人?

能救他回来就算自己仁至义尽了,如果不是想留下个老乡方便互相交流的话,他连这个力气都不愿意花。

对蒙越的想法伊莎贝拉难得的表示了赞同,同时也开始了接下来的安排。

要去涅尔本,实际上没那么快,从麦希勒比往涅尔本去还有三天多的路程,几乎相当于再走一条路途通坦的柯步巴谷地了。

所以,出发之前至少得多做些准备。

马匪们那些破烂手枪于自己无用,索性全都卖掉,另外重新补充一些子弹,食物也需要重新补充。

考虑到营养均衡,蒙越还打算买些水果跟蔬菜。

衣服暂时不用换,一套下来也要不少钱,白板的枪也不用,还有什么?

躺在床上计算了半宿,第二天蒙越感觉自己挺忙的。

一堆的破烂枪给枪店里的胖老板看的连连摇头,最后还是靠着伊莎贝拉那一脸纯真的小眼神,他才勉为其难的支付了七十个银角子。

二十个银角子相当于一个金元,算起来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有了钱的蒙越还看了看枪店里面老板卖的新枪。

以贝森公司的转轮手枪而言,价格在二到五个金元之间,型号越新价格越贵,几把快速装填的侧开轮手枪就没有低于四个金元。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卖掉的那好几把枪,如果想的话,正好可以买一把款式最新的快速左轮。

步枪价格比手枪稍贵,平均高出十枚银角,格洛坦I型自己看不上,索性自己手头有把完好的格洛坦Ⅱ型,与其购买新枪,不如先用手里的家伙。

最主要是想买的子弹是真贵啊!

【手工的10.2mm子弹(白色普通品质):10.2mm口径的手工作坊压制子弹,由于制作工艺相对标准,该类型子弹的射击故障较少,无距离偏差,5%哑弹率。】

单从哑弹率来讲,白色品质的子弹有了极其惊人的降低,然而原本±30的射程被抹去了,蒙越也不知道这该算是好还是不好。

而且这种子弹的价格可不便宜,一枚步枪弹要10个铜板,打一枪就够自己十顿饭了,而手枪子弹稍微便宜,一发子弹也要八个铜板的价格。

步枪手枪子弹各买了一百发,刚刚卖破枪的钱没够不说,自己还掏出了不少身家。

拎着一大袋沉重的子弹从武器店离开,蒙越至少觉得这钱还是值的,将近三百发子弹的储备是自己生命的保障,真遇到危险了的话总有更多活命的机会。

对此伊莎贝拉稍微显得有些无法理解,出门之后直言这么多子弹买的有点浪费。

小姑娘怎么说蒙越都不很在意,她不懂火力不足的恐惧,也就是资金不足,不然自己都想给身上的枪也都换成最新的款式了。

武装到牙齿才能让自己在战斗的时候更多一丝安全,可惜眼下自己没那个经济实力,转身来到街上另一边的药店,蒙越骇然发现这个世界真正昂贵的东西。

还好自己刚刚没有因为手里资金的宽裕在武器店大肆购买。

以伊莎贝拉之前给自己使用的那些磺胺为例,那么小小30克的一瓶就要十个银角,感冒发烧等一系列的速效药,价格就没有低于这个价钱的。

也多亏了之前在野外采了不少药草,在这直接卖掉又采购了一些药品,蒙越都没敢放开了买,就这样从药店出来,他的脚下都有点发飘。

还好,自己手里还有一套狼皮!

眼见着荷包又瘪了大半,蒙越打算卖点东西回口血。

“其实那些特效药你可以不用买的。”

专业的鞋匠家里量完了脚码,带着伊莎贝拉在旅店里面吃着牛扒,对面的小萝莉总算是憋不住了。

“一般的疾病我都能找草药治疗,花钱去买那些东西,你的钱很多吗?”

用叉子叉起一块七分熟的牛肉,伊莎贝拉带着几分不满的小表情质疑:“还有,为什么是牛肉?”

不知道牛肉又哪出错了,蒙越只是老老实实的切开自己的吃了一大口,用力咀嚼的功夫他看到伊莎贝拉张开嘴,哗啦一下在桌子上吐了一口血水。

“咳~!噗!”

这特么是家黑店?

眼神飞快的扫了眼四周,蒙越第一反应差点把枪掏出来,等看到周围行人怪异的目光,他又飞快的转头看了一眼认真低头看着桌面的小萝莉。

张嘴摸了摸嘴里的牙齿,伊莎贝拉张嘴给蒙越看了看她嘴里的情形。

九岁半的孩子,正是换牙的时期,不算硬的牛排成了杀手,再低头看一眼桌面,两颗微黄的小牙静静的躺在血水当中。

“……”

蒙越肯定是不承认自己没选好食物的,毕竟来说这一路上伊莎贝拉啃的那些肉干可是比这牛肉硬多了,之所以会把牙硌掉,一定是之前累积的结果。

不管怎么说这牛排是肯定吃不了了,索性把伊莎贝拉剩下的大半块牛排拿来自己吃,蒙越又给她要了一些柔软的食物。

浓香的面包和鲜美的蔬菜杂汤,一顿饭算是一个小插曲,蒙越也跟伊莎贝拉解释了自己的想法。

伊莎贝拉懂制药,这是一件好事,但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蒙越不得不考虑更多。

如果到达涅尔本之后伊莎贝拉找到她的父亲之后离开了呢?即便是没有到涅尔本,路途上如果出现什么意外,一时间又找不到药草呢?

病入膏肓医食无用,得病了可是拖不得。

虽然还是有点小不满,但伊莎贝拉姑且是被这个回答给说服了。

下午陪着这个临时照顾自己的兼职老板去了一趟衣店,用狼皮换了四个金元,两人又回到了旅店。

就这样在旅馆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蒙越准备再次出发。

路有点赶,不过蒙越也是多方考虑。

“嘿!停一下!”

马车驾到小镇出口,清冷的道路旁一个身穿黑色长风衣的家伙拦住了蒙越的车。

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邋遢的大叔摇晃着走到车旁,怪异的看了一眼被胡乱拴在一起拉车的大马。

抬头,他不紧不慢的朝蒙越问道:“你们是去涅尔本吗?”

“我只是帮车行送一趟这架被抢劫的马车,”伸手指了指车厢上还在的枪眼,蒙越言简意赅的说道:“不拉客!”

几乎拖地的长风衣在晨风的吹拂中撩起,能看到这人腰间隐现的配枪,搭载一名陌生的枪手,这是蒙越怎么都不可能同意的事情。

不过很显然,邋遢大叔确实看上了这架马车。

“小伙子,请放心……”打了一个浓重的酒嗝,邋遢大叔从怀里掏了一把:“别看我这样,我可是一名先驱,这是我的证件。”

先驱,伊莎贝拉之前跟自己提到过这种职业,扭头看了一眼身边还在为掉牙而烦恼的小萝莉,小小的姑娘已经探身一把将证件抢到了手里。

“大联邦的印章,这是一个正品。”熟稔的翻动两下,伊莎贝拉又将证件递回到大叔手里:“作为先驱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菲利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