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散步

八月十号,周六。

程鹿被屋外的动静惊扰,从睡梦中清醒。

屋内有些昏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那样。

窗外的树叶在风的吹拂下发出沙沙声,久违的雨水也从空中跌落。

到云层,再到屋顶的瓦楞上滴滴答答汇聚在一起,从水管哗啦啦排出;到玻璃窗户上汇聚成一条线流到窗台上。

轻薄的纱织窗帘随风摇摆,长长的帘尾在地板上拖动,留下一抹淡淡的阴影。

程鹿裹着被子侧着身子蜷缩在床上,大脑中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阵的舒适与安逸。

他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了,两世为人的情况下顺耳没能有丝毫的动摇。

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在他的记忆中下雨天就是最好的天气,他不像很多人那样喜欢晴天,喜欢太阳的温暖,他很独特。

幼时的记忆中在心中若隐若现:

下雨天屋外刮着大风,将窗户关上,蒙头躲在被子里一边听风的声音,听雨滴打在铁皮棚上的咚咚响。

若是还打雷就更美妙了,将被子掀开一角,看着卧室里一会被照亮,一会儿重新变得暗淡。

甚至还期待着的被子外藏着一只鬼怪,而他就躲在被子里不出来担心害怕,又紧张刺激。

迷迷糊糊的,程鹿又躺在床上睡着了。

时钟在客厅里滴答滴答,不知道过了多久。

直到他醒来的时候,屋外还在下着雨,只不过风停了。

翻身下床来到浴室洗漱。

镜子里的他,脸色红润了一些,气色也比原先要好一点。

不熬夜,不过度劳累投资自己的身体……

十六岁的身体果然能很快的恢复。

“住几个鸡蛋,喝杯奶好了。”

程鹿打开冰箱抓了三个鸡蛋丢到锅里煮,又拿了直方桶形状的纯牛奶倒了一杯,随即咕噜咕噜的喝下去,一股凉意顺着喉咙直达肺腑,透心凉心飞扬。

精神了一些。

前两天黎诗回去之后,他将发给李青澜的邮件编辑完发送后,便匆匆睡下了。

而今天他没有任务,更不打算画画,他打算出去走。

吃饱喝足,套了件灰色的连帽外套,齐膝短裤,一双凉鞋就准备出门。

说起来还没好好看过大魔都的风采,不出意外的未来几年都会在魔都吧?

熟悉一下周边环境也不错。

拿了钥匙锁上门,程鹿手上也只有三把钥匙,大门、书房、他的卧室。

而薛宝鱼的房门被她临走的时候锁上了,说防君子不防小人。

对门的黎诗家里大门紧闭,她应该还没醒就不打扰她了。

下楼梯一出门。

空中像是起雾了一般,细如牛毛的绵绵雨水,被风吹得到处都是。

打伞都不好使,好在是夏天稍微湿了点不算什么。

君悦花园的对面就是一个商业综合体,一眼能看到的繁华。

门口的保安亭的大爷和一个提着买菜篮子,一身简单得体衬衣的中年女人聊着。

路过门口保安亭时候,守门的大爷挥了挥手:“小程啊,出去买菜啊?”

程鹿昨天来进行过住户登记,因此算是认得,于是笑着点了点头道:“出去转转,见识见识魔都的风景。”

“好,那你走着!”

保安大爷应了声。

随后程鹿的身影渐渐远去。

“嚯,最近新搬进来的租客啊?看着挺帅气的嘛。”

女人上下打量了一番,评价道。

“倒不是租户,就你们单位老黎对门那家。”保安大爷凑近了,举起手挡在嘴边,“上次见着是开劳斯莱斯古斯特,听说在魔都实力是这个!”

比了个大拇哥,表情相当严肃。

“开大劳的家庭能让他家的孩子住这儿?老刘头别听风就是雨啊。”

女人笑了笑,没当回事,君悦花园虽然是个不错的小区。

但是真正的富人岂会住在这里?不都是住大别墅的吗。

保安大爷也不解释什么,跺了跺脚下的雨水,回了保安亭。

“你爱信不信。这伞你明天得还我。”

“知道了,得意个什么劲啊,人家开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女儿那才是豪门呢,开的是辉腾,好几百万呢。他们明个儿就来了,你这次可别再拦着我女婿不让进来啊。”

女人嗤笑一声,语气洋洋得意的指挥道,心情正正好,魔都人就是这样,炫耀起来的姿态就是光明正大。

女人抖了抖鞋子上的菜叶,扭着屁股往自己家里走去,同时心想着待会就去老黎家坐坐,都说他家黎诗书读得大,那有什么用?

都快二十七八的人了,连个男朋友都没谈过,也不知道嫁不嫁的出去,别成了老姑娘喽!

……

程鹿走进一家商店买了一瓶冰红茶,“老板找钱,再换几张五十。”

“好勒!”

老板是个面相温厚的女人,快速拿了钱给他。

出了商店,来到商城一楼,手里拿着几张五十不禁愣住了。

他妈的,居然是假钞!

程鹿真才想起,2008年的全国范围内假钞泛滥。

今天老板娘算是给我上了一课!

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往里走。

“爱我的话!给我回答!”

商场的一楼大卖场的音响里播放着by2今年的流行曲,这首歌是今年top10的歌,之后十几年的后世都能借着抖音的风再度火起来。

一楼最近新开了一家女性服饰专卖店,找了不少大长腿的小姐姐跳舞,但是业务水平令人堪忧。

们笨拙的跳舞,他有理由怀疑招人的过程中到底刮了多少层油,这些女孩明显大部分是一些高中生,还有一些出来兼职的大学生。

老土的妆造和后世差了无数个水平。

好像活在旧世纪一样。

好好的一张脸,红的黄的黑的一股脑往上涂,腮红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都画得不成样子了。

就比如第一排长得有点丰满的女生,脸上都快涂成什么样了,谁教你的把黑色涂嘴巴上的,让程鹿这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快长针眼了。

一曲舞蹈结束,周围围观的顾客们拍手鼓掌起来,甚至外地的游客直言,“这就是大魔都吗?果然先进!”

“不要误导别人啊!”

程鹿心中泪目,这就是群众的盲从性吗?

特别是对文化、潮流、艺术方面。

不远处一个中年男人的肥肥油腻的脸上带着一丝关心,但嘴角的邪意却暴露了他的本心绝不像表面上的那样温和体贴,“小林,今天不继续了吗?一场舞蹈只有五十块钱哦。”

“不用了。”

站在他对面的女孩冷冰冰的拒绝道,然后伸出手,“今天的出场费给我,五十块钱。”

“放心好了,不会少了你的。”

胖子从“将军肚”边上别着的鳄鱼真皮钱包里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递给女孩,“哎呦,钱包里没多余的零钱了。”

说着还扯开钱包,露出里面一大把的红票票,给女孩看。

“想赖账?”女孩不信,眉头深深皱着,表情严肃。

“那倒不是,小林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就拿一百吧!”

胖子微微一笑,温和的说道。

林乙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细嫩的手指明显一松,情绪舒缓了,以为他是好意,伸出手要接过来,“谢……”

对此林乙裙也没有抵触,这个胖子是女装店老板的丈夫,而自己在这里做过几次兼职了,那个女老板随便找理由扣过几次她的工资。

这是自己应得的。

“哎……正好我要换两张五十的,不介意的话我和你换换怎么样?”

这时一个年轻的男孩伸手将一百块的红票票拿到手上,诚恳的问。“怎么样行不行?”

“行啊,正好我需要五十的。”

胖子也不恼。

‘是个有耐心的猎人’程鹿心想着,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然后他拿了一张真钞,一张假钞,假的给胖子,真的给女孩。

也不是他故意,就是恰逢其会,各取所需而已。

程鹿笑着看了看手上的一百,嗯,这个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