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回1983

1983年,农历的6月。

黄土高原上,又是一年一度的麦收季节,连日的大太阳早已将麦子烤成了金黄色,一片连着一片,一浪推着一浪,宛若金色的海洋。

“阿达,今年可是个好年景呀!”

“娃娃,该要好哩,连续三年了都没收成,要是再不好,咱这的人吃啥?”

“阿达,你试吃磨一下,咱今年这三亩二分地能打多少粮?”

“至少六石打底么!”

“阿达,你渴不渴?壶里还有浆汤。”

“达不渴,达还能忍,你甭再问,赶紧收,麻利些,咱在龙口夺粮,缓不得。”

“还有豹口夺粮,我听人说对面子午岭里有金钱豹,连着咬死了好几个人哩!”

“咳,你还听说,这明明就是真的,前些年外村几个打猎的跟咱村的赵耀龙进山后就再没回的来。”

“赵耀龙?”

“是的,赵耀龙侥幸捡回一条命,其他人连尸骨都没找着。”

“......”

一老一少,一问一答,言语之中既充满欣喜又饱含着急。

快速挥舞的镰刀下,尽是麦杆被割断的“嚓嚓”声,声声悦耳。

然而冲在最前面收割的赵万林却是一点也不慌,屁股瘫坐在黄土地里,满脸错愕。

是的,几分钟前他重生了。

离谱的是,自己居然从一位领着1700块工资的68岁小区门卫大爷,重回到了身富力强的25岁。

对他来说,这一年仍是个吃糠咽菜的糟年景。

但好的一点是自己身强力壮,而且一身赶山打猎的好本事居然都在。

前世他就是喜欢打猎,疯狂的喜欢,可是自从96年禁枪以后,他就再也没打过,甚至伤心的一度不肯进山。

一蹶不振了一阵子。

后来为生活所迫,他不得不撇下老婆孩子南下去打工,然后一打就是几十年,不知不觉的,就佯活了大半辈子。

到68岁还在给人当保安。

活着没意义,死了心不甘。

上辈子他也是个普通人,不提则已,一提只能说渺小的像一粒沙。

回味一生,唯一能在子孙后辈们面前津津乐道的,便是他曾经如何如何用一根棗刺条吓退十几只野狼,以及如何如何用自制的野兔枪放倒一头成年金钱豹。

这便是他人生最高光的时刻。

想不到,自己居然又回来了。

眼前目力所及的大山岭便是闻名遐迩的子午岭,时值炎夏,远远望去,尽是一望无际的碧色海洋。

时不时的,仍有枪响声回荡在两座大山之间,久久不息。

这一刻,赵万林真想一蹦子扎进那片野林子里去。

他知道那片广袤无际的林子里有着无穷无尽的宝藏,但并不是谁都有本事拿出来。

要想靠山吃山,除了要有一身狩猎的好本事外,还得有一杆好猎枪。

前世最让他嫉妒的人便是跟自己同岁的赵耀龙,这家伙单靠打猎就养活了一家五口人,早早的连地都不用种了,过着财东人的生活。

他狩猎本事平平,可就是打的猎物比谁都多,一直到几年后,赵万林才打听清楚,原来他的枪大有来头......

“万林,你要喝浆汤吗?我这还有一点。”

问话的人叫田美娥,是赵万林他老婆,比他小三岁,长得眉目清秀,端庄得体,两根大麻花辫恰到好处地搭过肩头。

因为热,她不停用纤细修长的手指将已经汗湿沾到肉上的蓝色衬衫剥开,小心翼翼地把衣襟撩起一些,给自己扇风送凉。

天气的炙热,外加“的确良”不透气这点,简直让她难受的快要喘不过气来。

“万林,你咋还歇着哩?”

这个人是赵万林他达赵满仓,已是六十来岁的老汉了,可他的身子骨硬的像铁,干起活来拔山扛鼎。

因为好奇,他站起来瞅了赵万林一眼,心说:这狗日的刚刚就已经快割出地头了,咋还在这原地踏步?

“刀刃老了就去磨石上蹭两下,别在那磨洋工,眼看就到黄午了。”

嘴里发呱完,鼓捣了几下头顶的烂草帽,又哈腰撅腚,“嚓嚓嚓”地割了起来。

田美娥将半瓶浆汤给赵万林拿了过去。

看到田美娥的一刹那,赵万林一时竟还有些不习惯,前世自己的老婆因为妇科病加重最终早早的走了。

之后他就单了几十年。

如今再见到她,眼前竟一下子多了几分疏离,脸蛋虽然没有前世的女人那种嫩白,干净到不食人间烟火的程度,但她五官端正,眼睛够大,鼻子也挺这几点就还算不错了,至少看着还算过得去。

虽然胸口处平平无奇,但只有赵万林心里最清楚,自己的傻婆娘仍然在用裹胸布。

可是好像也没办法,虽然如今的改革开放之风早已刮遍了大江南北,可在大岭村这一代,人们仍然很保守。

如果女性胸部线条轮廓比较明显的话,就会被人视为行为不检点,就会受到人们的唾弃。

便只能用裹胸布严严实实束缚住,它才能不那么显眼而娇美。

赵万林馋馋的,正看的出神时,田美娥就羞红了脸,把半瓶浆汤放地上,说了句“现在不可以”,然后就怯怯地跑回去了。

“不可以啥?我有那么色吗?”赵万林会心一笑。

不过很快就想起一件事,“田美娥她不是已经有了吗?咳咳,我可真该死啊!”

表情很快变得严肃起来,前世自己就是因为没管住下面,在这危险时期导致老婆流产,然后就一直没好过,然后就......

想到这,他真想甩自己两巴掌。

“对了,你不能干重活啊!”

赵万林本能喊了一声。

前世的自己懂的常识太少了,否则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撂下镰刀,赶紧追了上去。

田美娥感到莫名其妙,心说他怎么会突然关心我和孩子呢?难道他不希望我把这几亩麦子割完么?

又隐隐有些后怕,怕他追上来打自己,捉起镰刀就十万火急地割起来,锋利的刀刃咬到脚脖子上都浑然不知。

“美娥,你把镰刀放下。”赵万林认真地阻道。

“我不累,我还能......我能割!”

一紧张,两只手抡的更快了,赵万林无语了,便大声喝道:

“美娥你听不听我说了,你有身孕,你不能干重活,这会很危险的!”

这话似乎管用,田美娥放缓了速度,赵万林趁机抓到她的细手腕上,把镰刀夺了下来。

这一幕,看的赵满仓一脸懵逼,还以为赵万林这家伙又要发疯了,他下意识站了起来。

田美娥急的站了起来,眼神极速地闪烁着,她知道自己这男人就跟打猎一样,动起手来是六亲不认,打自己一顿不要紧,可是肚子里的孩子......

她像受惊了的小兔子,眼睛迷离中又带着几丝惶恐,呼吸急促,不敢吱声。

赵万林把镰刀往地上一扔,款步上前,将她揽入怀中,可是下一秒他就怔住了。

原来她的后背全是骨头,两边肩胛骨像刀一样锋利,恍惚间赵万林都还以为自己摸到人体骨架上了呢。

支离破碎的画面,旋即就在他的脑海中迅速地编织开来。

前世自己执着于打猎,很少管顾过家,家里要吃的没吃的,年年青黄不接,为了俩年幼儿子,田美娥由平时的一日两餐,减少到一日一餐,再到后来更艰难了,她干脆就饿着自己。

赵万林记得有一次,自己的傻婆娘饿忙了,拿着几毛钱跑去街上买吃的,碰着了一个价格不贵的卖萝卜摊,然后就坐在摊主的小马扎上,像小兔子一样咔嚓咔嚓地吃,一口气连吃了十根,把摊主吓坏了。

“这可是萝卜啊!”

“吃那么多你心里不难受吗?”

直到摊主知道她怀有身孕,最后不仅没有收她钱,还白送了她几根,好心嘱咐她饿了再吃,一次吃完对身体不好。

没错,吃多了萝卜会伤脾胃。

想到这些,赵万林就愧疚难当。

前世的自己有名是在打猎,实际上连一只兔子都没打到过,时常空手而归,把自己饿的眼前发黑。

直到多年以后,他的手艺才逐渐精湛,可那时候的田美娥早已经不在。

“美娥,你放心,我是真的担心你和咱娃,没有别的意思。”

他软软地说着,心里暗暗告诉自己:重来一回,我虽然依旧没啥本事,但起码我还年轻,我有力气,我能赶山打猎,我勤快点也不至于让你跟咱娃饿肚子。

随后,他收起镰刀,把自己的也收了起来,对老爷子嘱咐了两句,说自己先拉一趟麦捆回去再来收。

可他话还没说完,老爷子就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了。

他狗日的就是一听到枪响声,就心慌的坐不住,就是一看到别人打到野物,他心里就犯嫉妒。

又菜又爱玩,还不肯服输。

老爷子恼的本不想搭理他,却还是气不过,顺嘴就嘟囔了出来。

“打猎要是能当饭吃,这大岭村的人谁还想种地?打猎不嫌儾然?还能轮到你来凑这热闹?”

赵万林没有搭腔,自己跟老父亲向来是麦芒对针尖,一言不合就开打,少说一句总是好的。

便弯下腰去,闷声捆起了麦腰子,一边安慰着了慌的田美娥,让她哄着俩儿子去拾麦穗,轻省些,免得真给累出毛病来。

多番劝导,田美娥也终于卸下防备,乖乖去了,只是心里仍然想不通赵万林为什么对自己好,还是很难彻底放心。

在她眼中,赵万林哪里都好,就是脾气太差,打不到猎就总会找烂理由打自己。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一刻,赵万林默默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抢在他前头找到那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