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绿色供应链前沿问题研究
- 郑艳芳
- 2104字
- 2024-05-22 15:26:10
1.2.1 绿色供应链中企业的定价或定量行为研究
朱庆华和窦一杰(2011)分析了如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强弱,政府补贴下的企业利润等影响因子。Chen和Monahan(2010)分析了在强制性环境污染和自愿性环境污染两种政策下,企业如何决策最优的生产产量和库存水平。熊中楷等(2014)考虑了由一个制造商两个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和由两个制造商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分析了两种模型中零售商和制造商的定价行为以及单位的碳排放量。结果发现针对清洁型的制造商,政府碳税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加会使制造商最优单位碳排放量减少。但是对于污染型制造商,提高政府碳税和消费者环保意识则会增加制造商最优单位碳排放量。马秋卓等(2014)考虑了一个由多个供应商、多个制造商和多个市场组成的三级供应链系统,分析碳交易系统下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定价与产量决策。任杰等(2016)考虑了在垄断市场下,单期模型中受碳排放约束的制造商的产量决策。Li等(2018)考虑了在碳税的背景下,零售商持对公平关切的态度,制造商持对公平中立的态度下,制造商和零售商应当如何决策价格和碳减排力度。最终发现当公平关切程度比较大的时候,政府应当征收比较低的碳税来促进制造商降低碳排放量。Wen等(2018)主要在双寡头垄断市场下,分析在两种不同的碳减排政策下企业应当如何定价,并分析其对利润的影响。Rosendahl(2008)则是在碳交易系统中,分别考虑了三种不同的模式下企业的产量和单位碳排放水平的决策,三种模式具体为:第一种是政府将碳排放量控制在一定的值以下,并且不允许交易碳配额以及当期的碳配额只能用于当期;第二种是在限定企业排放量的前提下,假定企业可以无限量地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碳配额;第三种是在碳排放总量控制在一定的值之下,但是规定碳配额在整个阶段内可以通用,即碳配额具有预借和储存的作用。马秋卓等(2014)则是在一个基于政府免费分配碳配额,并且碳交易价格外生的碳交易系统中,考虑单个企业的产品定价以及目标碳排放量额度决策行为。Zhang和Xu(2013)采用“报童模型”研究了碳交易系统下多产品的产量和碳排放交易量问题。此外,他们还探讨了碳交易价格和碳排放上限对企业生产、碳排放量以及总利润的影响。不少学者关注碳交易系统方面的研究。Subramanian等(2007)考虑了一个通过拍卖来获得碳配额的寡头垄断模型。Gong和Zhou(2013)则是在动态机制下,考虑一个制造商可以以一个外生的随机交易价格来购买或者出售碳配额,刻画制造商的最优生产策略和交易的碳配额量。与之类似,Du等(2013,2015)假设一个企业可以提供碳配额,另外一个企业只能与该碳配额提供商进行买或卖碳配额的交易,计算出了碳配额提供商的最优交易价格和企业的最优产品生产量。Benjaafar等(2013)研究了一个可以买卖碳配额的交易系统,通过比较该系统和其他碳减排制度,运用数值分析了不同的碳减排制度对碳排放量和成本的影响。Zhang等(2015)考虑了垄断市场上,两种免费的碳配额分配方法——“祖父分配法”和“标杆分配法”下企业的定价策略。叶飞和令狐大智(2015)则是将模型扩展到双寡头竞争,考虑一个碳排放比较高的企业和一个碳排放比较低的企业的碳配额分配策略,研究不同的碳配额分配策略对具有不同单位产品碳排放水平企业的利润、价格、产量和碳排放量的影响;但是他们研究中的碳配额的分配模式并没有体现出与企业前期生产量的关系。Zheng等(2021)主要比较两种免费的碳配额分配方法下企业的定价、产量、利润、消费者剩余以及环境效用。Zhao等(2010)则将企业的生产计划考虑在内,分析了基于潜在碳排放量、实际碳排放量以及产出的三种碳配额分配制度。但是,该模型没有考虑企业之间可以相互交易的情况,分析了一定的碳配额下企业的行为。当然,也有一些文献考虑了已有碳配额的情况下,企业间可以进行碳配额间的交易。Sartzetakis(1997)考虑了企业间可以自由交易碳配额的双寡头垄断模型,并且对比了允许交易和禁止交易两种情况。De Feo等(2013)也是考虑了两个竞争的企业之间可以交易碳配额,但是规定只有碳减排技术高的企业才有权利去卖碳配额。通过计算得出了碳交易总是高于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的结论。Grüll和Taschini(2011)分析了政府给定碳交易价格的取值范围下,五种不同的碳分配机制。然而,其并没有考虑初始碳配额分配方法不同所造成的影响。与其类似,本书也是考虑决策产品产量和碳配额交易量,但是与之不同的是,本书是考虑两种不同的碳配额分配方法对企业生产决策的影响。再者,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同行业的生产可替代性产品的竞争企业。
对制造商限定碳排放量,就限制了产品的产量。在这个层面上讲,碳减排其实是对企业的一种产能限制。关于企业能力受限的文献不在少数,Chaturvedi(2015)、Yang等(2014)、Jemai和Karaesmen(2007)等均是考虑上游供应商的能力受到约束的供应链模型。Cachon和Lariviere(1999)则是在供应商能力受限的情况下,研究供应商如何合理地分配库存给下游的零售商。Furuhata和Zhang(2006)、Liu等(2012)则是考虑供应商生产能力受约束的条件下,如何决策最优的能力水平和生产产量。不同于其他研究生产能力或者库存能力受限下的企业的行为,Jing等(2012)则是考虑在零售商资金受到限制的情况下,零售商是选择向制造商贷款还是选择向银行贷款的问题。不同于以上文献,本书则是假设无营利的政府组织来分配碳配额给竞争的企业,考虑不同的分配方式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