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超14亿的特大型国家,在历史的发展中创造了太多的世界奇迹,2020年同样也是一个创造世界奇迹的年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我们向世界宣告,中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由此迈进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21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完成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的交汇点,如何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着眼中国当前乡村发展的实际阶段和需要高度关注的不平衡问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破解乡村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现状,成为当下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具有重大研究意义的课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现代化,能不能实现现代化关键在乡村[4]。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40多年的发展历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中国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快速推进以及受惠其中的中国人口红利,解决了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滞留乡村、生活收入不富裕等问题;但与此同时产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又加速了城乡间差距的不断扩大。在阔步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上,为确保农村农业的基础地位,从2004年开始,党中央连续18年下发的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使得中国农业农村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乡村经济呈现活跃发展的局面。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等突出矛盾,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体制,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思想不仅准确阐释了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且提出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应紧跟工业化、城镇化的思想,只有“三化”协调并进,我国才能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这个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解决乡村发展不充分这个最大的不充分,在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的同时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党中央适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可见,党和政府已明确地把实现乡村振兴摆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表明我国进入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交汇期、社会转型叠加期、政策衔接过渡期如何在“三农”工作重心转移的历史拐点[5],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新的起点,推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呢?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这样一个关系全局的发展主题。只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才能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迁的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