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穿越之我当异世界兽后的日子(二)

十大神兽简介:

青龙,为神兽之首,生性喜淫,到处拈花惹草,不论妖兽还是兽人,只要戳中他的喜爱之处(萌点),便会勾搭成奸,生有九子:

长子囚牛,酷爱音律,形似骏马,是青龙与英招之子(英招是妖兽,但是性情却蛮温顺的,进化成了契约兽,人头马身,有虎纹,双翼,十分俊美,给兽神布伦奇利做了花园看守)。

二子睚眦,嗜杀,是青龙与兽神布伦奇利之神兵利器轶事所生之子。轶事为兽神的兵器,化为人形后,被青龙日日追求,苦不堪言。

三子嘲风,兽形龙又似犬,善于瞭望,疑似青龙与犬獒所生之子。

四子蒲牢,性暴喜吼,是青龙与水中妖兽之子。

五子狻猊,形似狮,好静,是青龙与飞天狮的儿子。

六子霸下,似龟,传闻是青龙与玄武的私生子,可是两人均否认,无考证。

七子狴犴,形似虎,此子一出世,白虎立即声明与他无关,岂知越描越黑,众人皆以为此子乃是白虎和青龙那淫龙的儿子,最冤枉的莫过于白虎,因为这个儿子是他嫡系侄子与那龙的私生子。

八子负屃,好文喜字,其母不详,此子喜好安静,不喜抛头露面,是以众人都不知道他的兽形是什么,连青龙都搞不清这到底是他和谁生的儿子。

九子螭吻,又名鸱尾,青龙与人鱼之子,似龙似鱼,喜水。

据说青龙有证可查的儿子有十子(包括麒麟),不再案的不计其数。(青龙:不计其数你妹!龙生九子!老子只有九个儿子,多的你给养啊!)

神龙一族除了青龙还有旁系,比如应龙,可招雨,可是其并不像青龙一样张扬,只是为兽人族祈求雨水。

白虎,为杀伐之神,性格乖戾,喜怒无常,通体雪白,不喜淫、不好色,旁系亲戚众多,虎族是一个昌盛的种族,他们的守护神就是白虎,本家的雌性无不爱慕白虎,可他傲视群雌,千万年过去,他仍旧没找到命中伴侣。

卡勒德·胡塞尼给我写了一封信

经过了这个起起落落的冬季,我反而觉得,真正趋于凋零的并不是使我们虔诚的信仰,而是对爱与生命的敬畏。——独孤雪清《银色的喀布尔》

(1)

那段时间里,每当破晓刺穿夜的帷幕,床头的闹钟总会一个接着一个响起,四点、四点二十五、四点三刻······然而最终使我睁开惺忪睡眼的并非那难以忍受的噪音,而是桌上那一打打未回的读者的信件,还有来自遥远的喀布尔的思念,依旧在记忆里发出如晨钟般的长鸣。

作为一名上海的00后作家,我耍了将近十年的笔杆子;作为一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文青,我写过的大多数作品——至少是已经发表的,不是那些现在颇为流行的轻小说便是如肥皂剧般的言情片段,空洞而肉麻到让我自己都恶心想要干呕。但令我颇为诧异的是居然还有那么多的读者沉醉在我所散播的“流毒”里,更有甚者,我所就读的中文系导师也对那些废纸赞不绝口。每当想起这些,我总是会在心里一阵好笑,那是一种恶趣味。

床上的冬衣凌乱依旧,就像我独居的小寓所一样。我抓起衣服胡乱地套在身上。打开窗,冰冷的空气寒彻肺腑,天还没亮,就像我仍在阿富汗时一样。不知道诺拉怎样了,我常想如果她还在,或许,这里的一切都会变得井井有条。

可惜,也只是想想罢了······

(2)

曾有不少人问过我的阅读偏好,我说我喜欢纪实文学(有些偏执者会常把文学狭隘地定义为小说,比如我),但不全是,能让我的情绪产生波动的故事,我都喜欢。比如,饱受诟病的《狼图腾》,所以受此影响的我成了复旦中文系无人不知的一条敢和教授叫板的“疯狼”;再比如,《追风筝的人》,而这也正是促使我踏上前往阿富汗喀布尔的飞机的原因。

那天,我坐在机上一个靠窗的位子,看着那一片茫茫的雾霭,想象机身从对流层爬升到平流层边缘,再落下,而在这下面等待着我的,是阿米尔和哈桑曾经的故土······

尽管早有准备,但我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这么一个几乎已经丧失了生机的地方居然曾是一座城市?我带着一脸的不可思议,跟着那位在城外偶遇,刚认识了不到一小时的阿富汗少女绕过城市里遍地狼藉的垃圾与粪便,以及那些被火箭筒摧毁后落单的混凝土围墙。雪融了又落,落了又融,却无法掩埋曾经发生在这里的罪恶。

她被冻得双颊通红,搓着手对我说愿意做向导,免得我迷路。

塔利班已经撤走了······她抬起了头,隐隐闪烁着流光的眼睛里是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所不该有悲伤与阴冷,惹人哀怜。她已经对我撤下了防备,剩下的是单纯的信任,我相信这是阿富汗人在战争时期所一直敛藏的,她或许不知道这么做可能会使自己受到无法估量的伤害。

我能听懂她在说什么。出发的前半年我几乎旷了所有的课来补习阿富汗伊斯兰的文化和法尔西语。靠着过人的语言天赋,我做到了大体的掌握。

你们平时,住在哪里呢······你的家人呢······我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唐突了,但好奇心驱使下,我还是想要知道,为什么这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会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走那么远。

她没有回答,目光越过了我,停在远处的一座介于完整与残败间的双层洋楼前。我明白了,放弃了继续追问。

您来这里干什么呢······先生。

我?我是一名旅行者,来这里是为了探寻一些问题的答案······说这话时,我正在思考着曾经发生的种种,它们仿佛一团纠缠不清的黑雾最后又被都被归结在一起。这团东西不断拷问着我:我为什么要写作?

您是作家吧。

她看着我,清秀的脸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而我却下意识地苦笑着,算是吧······

我叫诺拉,我也很想当一名作家呢,我最喜欢哈菲兹的诗歌了,但是我更喜欢故事,您读过《沙纳玛》吗?

没有······我回忆着,初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卡勒德·胡塞尼的书里面。不过,你能读给我听吗?

刹那间,我觉得有些口渴,寻找着合适的词语:呃,我是说······我还没有住的地方呢,你知道附近有旅馆吗?

塔利班和美国人的交战几乎摧毁了这里的一切······她的眼睛又黯淡了下去,双手搓着衣角,不过,如果您不介意,可以暂住在我家······

我想都没想便同意了。

(3)

手表的指针散发着邪魅的荧光,四点五十分······我打了一把冷水泼在脸上,试图让那熬过了三百六十五夜又七天的思念后已经泛红泛黑的眼眶清醒一些。

独孤雪清······你必须振作起来,这可不是她所希望看到的。我看着镜子中的那张脸,又泼了一把冷水在它上面。独孤雪清,这是我用了近十年的笔名,说到它的灵感,一半来自于查良镛先生笔下的剑魔独孤求败,那个杀尽仇寇奸人,终埋剑空谷的传说······雪清,雪月空清,则是来自《菜根谭》的一句古训。

我打开桌上的那叠信件,除了那些千篇一律的赞美诗或者浅薄无力的批判讽刺外,其中一封贴着精致邮票的信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小心地将它拾起,抖出了一页薄薄的纸,上面只有几行短而清秀的斜体英文。

落款是,你忠实的卡勒德·胡塞尼。

(4)

我,一个来自异域的“贵公子”(诺拉语)和诺拉,这个已经举目无亲的喀布尔少女住在一起,倘若是和平的时期,恐怕闲言碎语早就飞遍大街小巷了吧。

我把所带着的大量的现金几乎全部换成了食物还有生活用品。

白天诺拉会在旁边读着《沙纳玛》,应我的请求反反复复一遍遍讲述着罗斯坦和索拉博的故事,陪我绕过那些我们都不愿面对的事物,四处搜寻着喀布尔依然残存的美丽。然后,我将它们记录在我的笔下。

尽管我从小一直独自生活,但叛逆与不羁的性格注定了我不会精心打造身边的世界,但现在不同了,诺拉把一切打理的井然有序,否则我还真会拿那些成堆的生活用品与行李毫无办法

清晰记得那夜,我们携手来到喀布尔郊外的山上,这里没有火箭弹的碎片,也没有残垣断壁,雪早已融了,不知名的野花和散发着清香的草丛如同温软的天然地毯,拂过脚踝。

我们互相靠着坐在一起,眺望着山脚下的城市。

她突然转过了头,问我:您一个这样好的人,为什么会来这里,又为什么要帮我······

我愕然,我以为我们已经亲密无间到了她不会有戒心。我错了,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

但旋即,我又轻笑了出来。

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我是一名旅行者。哦,忘了告诉你,和你一样,我也没有爸爸妈妈,我靠着反抗周围压迫着我的事物和四处流浪来暂时压抑我的悲伤和难过,如果实在忍受不了,我就把它们都写成故事,只是这些故事,只有你读过而已。

她的眼睛在能见度较低的环境里,依稀闪烁着流光。我将她揽入怀中。

至于我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吧,让我遇见你。

我能感觉到彼此脸上的笑消失了。她把脸埋进了我的胸膛,我发觉我的前襟湿了。

哭什么,你看这里多美啊。

我一指远处的喀布尔。古老的城市此刻笼罩在薄如轻纱的月光下,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辉,静谧而安详。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一些鲜活的东西正在这衰败中成长,就像凤凰涅槃,然后浴火重生。它们将为这座被压抑得太久的城市,以及这里的生灵带来新的希望。

她抬起了头,看着我所指的方向,初见她时的那份笑容重回脸上。

我再也无法压抑内心深处升腾起的那份躁动,轻轻转过了她的脸。两人的距离再次缩进,近到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和心跳,近到只剩下唇上柔软的触感······

您如果写故事的话,会写到这里吗······当您离开的时候您还会记得我吗?

你怎么······

别骗我了,我看过你的签证,要到期了。

我缓缓地将她放开。我会,我会将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写下。至于忘记你······可能吧,只不过那也得等到我得了阿尔兹海默症······

我们再次靠在了一起,这大概是最后的缠绵了吧,不,不会的······

分别的那天,是个没有阳光的冬日,狂风直往衣领里灌。在那座山坡上,我们看了最后一次远景,最后一次拥抱。

等着我回来。我在心里默念着。

(5)

你的作品之出色,我相信已无须赘述。但我想说的是,谢谢你对于我的故土以及我的同胞的理解,在你的文字中,我感受到的是最真实的情感,以及对于生命与爱最贴切的诠释······我默默地读着这不足五英寸长的语句,那一刹那,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的是阿米尔重返故乡喀布尔,去寻找侄子索拉博。

是时候回去了呢,我望着窗外的严冬,喃喃自语。

对于他来说,这是一条重新成为好人的路,但于我而言,那是一条,通往牵挂与思念的路,尽管崎岖坎坷。

我将其余的信全部付之一炬。那些麻木的面孔和空泛的语言,我已经看够也已经听够了。

那个困扰着我的问题,我想我已经有答案了,只是那个答案不在我身上,也不在上海这座繁忙到人们的精神与文化取向已经趋于倒退的城市里。它在另一块遥远而古老的土地上,那是我所牵挂的地方,永远也无法被战争的炮火所摧毁······

翌日,我便订购了通往喀布尔的机票。听新闻里说,最近阿富汗极端武装分子又在猖獗······但那与我无关,或者说,只会给我的归心似箭火上浇油。

我将卡勒德的信小心翼翼叠好,收入行囊,待到重新见到她,我会告诉她,我的故事完成了。

故事里,有我和她,还有月光下。

朱雀(凤凰),美艳无比,鸡头、燕喙、蛇颈、鱼尾、五色纹、黄金翅。由其繁衍的种族纷杂,‘名声’在外与青龙几近齐平,红凤、青鸾、白鹅、黄雀和玄鸟都是其后人,分布在各地守护着飞禽一族。相传青龙爱其美貌穷追不舍,朱雀毫无反应,到底两人有没有私情不得而知。

玄武,性子极慢,兽形庞大,黑色龟背犹如小山一般,脖颈上缠绕一蛇,两人从不分离。传闻青龙曾调戏玄武脖颈的小蛇,玄武大怒将青龙压倒生有一子名为霸下,可两人均否认此事,只是青龙将霸下认作儿子,而玄武对其十分宠爱,私生子一事扑朔迷离,无所考据。

犬獒,生性淡泊无欲无求,只是对于爱情却很偏执,一夫一妻极为忠诚,他们的生活习性很怪异,但是犬獒一族却在一朝突然消逝不见,整个族群都灭绝了,无人知晓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成为一个远古神话。(因为他们穿越了,跑去了地球,造就了《藏獒情》……)

獬豸,以四神兽为首,其专责神裁,刚正不阿主持公道,其兽形似麒麟,通体黑毛,额头长有一角,长有双翼,其后代多为独角兽,毛发也有不同,大陆各族均会供奉獬豸无地域之分,因其为神裁法兽。因其兽形和麒麟有些相似,故有传闻,麒麟乃獬豸和青龙的私生子。

狮鹫,传说狮王和鹰鹫的私生子,进化失败沦为妖兽,却坚持修炼最后修成正果,凶猛无比,陆空两栖。

白泽,据说通身雪白毛发,通万物之情,通天达地无所不知,是神兽中的智者,却鲜少出没,原形到底如何,其实并没有多少人见过。

蛟龙,龙族旁支,血统不纯,性格孤僻刁钻。

麒麟,双生子,雄性称麒,雌性称麟,外貌区别不大,其形似鹿,龙头,马身,鱼鳞,牛尾,性格仁厚。通常情况下,两人一体,形影不离,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会分开两体,但至今没有人看过麒麟的两体。

前卷前传03:进化?退化?

普拉大陆远古时期是个神奇的大陆,他有山、有水、有植物,有天空、有四季,物资丰富、地缘广阔,充满着奇幻,主宰这个星球的霸主是一个奇异的民族,他们就是兽人族。

兽人族在兽神之战后茁壮成长,在远古时期非常强大,充满着奇幻,他们供奉兽神,十大神兽守护着这片大地。

在这片大陆的上,兽人族是最为强大的霸主,虽然不能像守护各地的神兽一样,有着奇异的法力,但是可人形与兽形之间转兽人族的寿命很长,孕期却不长,是因为远古的环境恶劣,怀孕期的雌性很难捕捉猎物。兽人成长期也不长,因为年幼的崽子很容易夭折,他们要快速的长大,才能保住性命。

兽人的成年期很长,他们的相貌和身姿变化的很缓慢,一旦成熟之后衰老则是很远的一件事,而当他们真正衰老的时候,死亡会很快袭来,在这里能力占据了主导。

兽人族的雄性可以兽化为猛兽,力大无穷,有的会飞、有的会游,即使相对处于弱势的雌性也可以兽化,能力稍差的至少可以半兽化出凶猛的利爪,甚至天赋高的雌性也可以修炼,只是他们的体型和战斗力会比雄性弱一些。

随着兽人族的智慧越来越强,这个强壮的民族渐渐进化了,他们习惯了用脑子,用智慧,学会了用工具和陷阱,他们不再费力变为兽形去捕猎养家,而是用长矛和陷阱。他们不再单独作战,也不再维持着各自种族的兽性,而是打破了生态平衡,变成了群居,他们彼此合作,互相配合。

兽人族渐渐的发展着,生活水平向好的的方向发展,他们用智慧改善着生活,逐渐由拳头霸主,变成了绝对性的主人。

日子好了,劣根性就凸显了,他们脱去了野兽的外衣,贪婪和攀比应育而生,享受和贪欲,渐渐的主宰了本性,兽人族从原本的单纯群居的生活,慢慢的进化为奴隶制。

脑力发达,武力值高的兽人渐渐上位,而相对能力差的兽人族就渐渐臣服,很快奴隶制社会就成熟起来,上下之分十分严格,尊卑、地位之分,左右着兽人的思想。

整个大陆被划分为很多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有着驻守的大贵族和各个小家族。低级平民是不可以违背贵族的命令,无论是人身自由还是婚嫁,只要贵族看上就必须服从,除非有更高等级的贵族插手,不然插翅难飞。

普拉大陆的兽人为了适应环境,进化为人的时候,都是以男人形态为基准,雄性和雌性的区分,也仅仅是身上的兽纹和额头的孕珠,其他一般无二。雄性身上兽纹越重,性能力越强、生育能力也就越强,而雌性眉间比沙粒大不了多少的孕珠越亮,就说明他越能生,远古的雌性身上也是有兽纹的,只是非常的浅,大多是在双颊或者胸肌上。

在这里崇尚武力和智慧的大陆,雄性的智慧和武力往往超过雌性,加上雌性的数量明显超过雄性,这就导致了雌性的地位越发卑微。

一个雄性可以娶很多雌性,并可以交换、互赠雌性,除非雌性生育或者是娘家地位比较高,才会有一些人身自由,地位卑微又没有生育能力的雌性,则会被丈夫嫌弃,多次转手相赠,而二手货终归不如处子受宠,是以这样的雌性,生活非常凄惨。

有得必有失,万年前的他们食生肉、常年用兽形生活,自身能力很强,但是经过了进化,兽人族虽然越来越有智慧,但生育能力却退后了,并且生出的子嗣一代不如一代,无法变化兽形、兽化失败等事情接连发生。

安逸的生活,让他们忘记了野兽的本能,不再去修炼,不再去兽化,经过时间的累积,子孙后代渐渐失去了兽化的能力。

开始是雌性,他们无法兽化,只有那么零星的血统纯正的雌性可以半兽化,但是数目非常稀少。

然后是雄性,一代代的成长,他们猛然发现再也无法适应残酷的森林,渐渐无法兽化,再也不能驰骋在草原上,翱翔在天空中,游弋在大海中,他们变成了人类。

如今,大多数的兽人兽化只能使身体的一部分兽化,有的是尾巴、有的是爪子,能够完全兽化的兽人,也就只剩下那几个种群。

这个时候,兽人族慌了,他们想起了曾经代代供奉的兽神,祈求兽神庇护,让他们重拾往日雄威,但是心灰意冷的兽神,并没有回应他的子民。

曾经心灰意冷的兽神,将十大神兽和地方神兽都收回到他身边,一起居住在飞天界,而他的子民却将他彻底遗忘,没有人再来供奉他,全部投身入智慧的开发。如今,危机到来,才想起他们的神。

兽神终究是爱他的子民的,在兽人族不停的祈求之下,他将十大神兽和曾经地方供奉的小神兽都下放到了大陆,何去何从就要看这些聪明的兽人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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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毛这边没有作者有话说!回马枪

(1)锦瑟无端

哈尔滨的严冬还是那样令人生畏。

我正蜷缩在厚实的风衣里,漫无目的地走在中央大街上,用快被冻僵的手指将短信送出:到家了吗?

没过一分钟,手机开始震动,回信显示:已经到龙江县了。最近气温降得厉害,注意保暖哦。外加一个抿嘴笑的表情。

一遍遍地读着那条信息,沿街商店的玻璃橱窗被霓虹灯光映得晃如镜面一般,映出了我那张连自己都分不清是悲是喜的脸。那张脸还是保持着一种介于惊骇与玩笑之间表情,夹杂着一丝苦笑。仿佛杨烨晗此刻并不是正与我隔着屏幕,而是刚刚以棒代枪回头猛刺了我一下。

我收起了手机,打算继续沿着街向北走。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也不知为什么,等别过头时,这句来得莫名其妙的诗竟冲口而出。

(2)流年偷换

这次重新见到杨烨晗,应该是四天前······而我所就读的哈工大刚放假。

这一年半里都埋首于应用物理与建筑学(本硕连读,已修完四学年,目前准备考研中)中,“出关”的那一刹那,独属于大都市的喧嚣顿时涌入了我的耳内,有些恍惚,有些无所适从。

按照惯例,当我感到无所适从的时候,都会去新阳广场,沿着中央大街散步,一路向北最后去到那座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纪念塔前,或者兜兜转转地朝东走,最后来到建筑艺术广场的圣索菲亚教堂。

沿街的巴洛克、文艺复兴或是新艺术运动风格的建筑独有的几何浮雕与自然曲线花饰一件接一件映入我的眼帘,与与古希腊柱式的沟槽分明相比,似乎异曲同工,最后却又殊途同归成一种刚柔并济的美——这让我感觉自己依旧活着而非已成行尸走肉,也是当初我会坚持顶着家人的反对,放弃了一所位于上海且同为“211”的大学,选择来到哈尔滨的原因。

入夜了,路边摊上烤冷面的香气跟不要钱似的往鼻子里钻,而马迭尔西餐厅透出了柔和的淡黄色光晕,仿佛经过时光发酵沉淀的麦芽酒一般。

我揉了揉从中午一直空到现在的肚子,无奈囊中羞涩。正准备朝烤摊走去时,肩膀突然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我条件反射地回头,却看到她正站在我背后跟着躲闪,措手不及间被我一把抓住。就像我们曾经一起打闹时那样。

“杨烨晗?”虽然我已经猜到了是她,但还是故作惊讶状:“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你在这里上学,就不许我来了吗?”她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嘟嘴叉腰一脸不满。只是比起小时候的刁蛮,现在的她已经多了一丝恬静。

我这才想起她也刚刚结束高考,莫非她——

很快,我心中的疑惑就被证实了。

“我爸妈都反对我来哈尔滨,说在东北挨了一辈子的冻,怎么着也得出去见识见识吧,但是我知道你在这里,所以——”

“所以你还是来了······”我听她说着,心里这个无语。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丫头好像真的一点也没变。

“吃过了吗?”冬风直往衣领里灌,肚子开始抗议了,我搓着手问她。

“没呢,这不等你做东呢么?”

我豪气干云地一挥手。“必须的!你想吃什么?烤冷面?呵,那玩意儿多寒碜!去这家怎样?”

我们一拍即合,直奔旁边的西餐厅。

进门时,她像儿时那样自然地挽起了我的手,而我却浑身一颤,然后不动声色地把手抽开。

(3)晓梦迷离

“麻烦您再看一遍稿件吧!拜托了!”我哀求着。

“我们一天要接到几百份来稿,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手机那头的声音似乎很不耐烦。

“可是——”我刚想开口争辩,对方却已挂断。

一抹苦笑浮现,尽管稿件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拒绝,但滋味依旧那么难受。

我早应该明白自己当初所选择的路有多么崎岖坎坷。

初来的几个月我便有些“水土不服”——没有了妈妈的叮咛,我根本不知道随气候的变化增减衣服,更不用说联系暖气供应。东北腊月“鬼龇牙”,零下二三十度是常有的事,这让我甚至产生了全天置身于冷库的错觉。

更伤脑筋的是,我的家庭并不宽裕,临出发时准备好的三个月的生活费在经历了学校的各种收款后已所剩无几,只能勉强维持个把星期。

一切都来得太突然,离开了父母,离开了龙江县的我才明白自己这个成绩能在省里排得上名号的“资优生”,究竟有多么渺小无力。

但,坐以待毙又怎会是我的性格?

为了将来全身心考研扎根基,我必须想尽办法先在这座城市里立足。除了打着所有能接下的工,我还将自己运用文字勾勒描绘的天赋变成谋生的主要手段,给每一家愿意接受我的稿件的报刊杂志投稿——尽管遭退回的稿件钉在墙上足有几本老黄历那么厚。

我早已习惯每夜和衣而卧,破晓便起,把若有若无的黑眼圈权当作“天然眼影”。为了争取更多的奖学金,只能快马加鞭催着自己。

已经逝去的四个学年中,除了春节,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了学校,或者被我用来赶工挣钱。只是渐渐地,我觉得当自己越走越远时,却也离自己所预设的路越来越偏,但我依然没有选择去回头矫正了。

累到整夜不能入睡时,我也会偶尔想起那个那个从小生活的地方——但更多的是在凌晨时似醒非醒的梦里:梦到我和另一个人躺在碾子山的树下,地上都是软软的树叶。秋天的山风不冷,还带着果实的气息,吹着很怡人······只不过每次梦醒,都有些怅然若失。

年前回龙江时,我去了趟报恩寺。

为我执签的是一个满脸褶皱的白眉老和尚,嘴巴凹陷,坐在破旧的蒲团里。旁边还站着一个小沙弥,低着头似乎很谨慎的样子,嘴里嗡嗡地念着《南无妙法莲华经》。

枯叶飘落在他们身上却也恍若不觉。我皱了皱眉头,说:我总觉得自己好像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这又是何缘故,还请大师指点迷津。

老和尚摇落两签递给我,望着我微笑,却不做任何解释。签上是周易八卦,一签上刻有“地火明夷”,另一签则刻“天风姤”,我认得卦象,却不知其解。

懂了吗?老和尚抬头,依旧微笑着,问道。

我苦苦思索而不得,只得摇头离去。

离开时,我听到一个苍老如梦呓般模糊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像佛偈又像颂子:诺本非业非执念,一诺成就一善缘。缘生缘灭皆由此,善恶握在手中间。如想参透此中道,仍须回首世间缘。南无阿弥陀佛······

(4)溯回春心

菜早已经上齐了,透着着俄式的风情,烤得香气四溢的大列巴渗出的诱惑时不时冲击着我的嗅觉。但我却几乎没动,直到被烨晗用勺子打手背才回过神。

干什么呢你。她擦了擦嘴角的油,似乎很不满。

我说我在想事情。

是想起了我们小时候在山上的事?她搁下刀叉,笑了。别说,真挺好看的。这种笑容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很温暖。

让她一语道中心事。

我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吧,虽说东北没有青梅,我们也只见过猪和马。

我是在龙江县城出生的,所以来到乡下看啥都新鲜,小时候总和这小丫头往山里跑,去吃一种长在树上名叫“山里红”的果子(学名已忘),不大点的样子,酸酸的,现在想起还会流口水,秋天时,长成成片的火红,漂亮极了。

记得我当时死啦笨的,不会爬树,每次都是这小丫头三两下窜上去掰下一整枝,再下来与我同吃上面的果子。

我记得自己吃没几颗牙齿就酸到不行,这丫头却能风卷残云般消灭一打。

吃完后我们就躺在树下,吹风晒太阳,满嘴跑火车。记得她那时总跟我说,长大了就对付着嫁给我得了。

我那时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孩,结婚在我眼里真跟过家家似的。我说,你那么能吃,我才不娶你,我要娶杨钰莹。

她一听就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再说我能吃,我就揍死你。

我本来就倔,况且我比她大,还怕这丫头片子不成,于是又重复了一遍。

不出所料,接下来大树下就会上演一出自由搏击。

结果,每次被揍哭的人都是我。主要不是因为我太面,而是这鬼精丫头虽然单薄,力气却远在我之上,而且“杨家枪”完全没有任何破绽——电视剧里学来的功夫早已臻化境。

有时我占了上风,她就诱我走近,然后猛地一转身,用“山里红”吃剩的树枝粗的那头往我脑瓜子上敲,或者当胸急刺,逼得我连退数步,最后站立不稳,坐倒在地。

多少年了······尘封的记忆此刻因眼前人,如山洪般涌出。

“林晓,你变了,”她用手撑着下巴,语气说不出的哀怨:“阿姨常跟我抱怨,说你这么久了都难得回家一趟,连条短信都时常不回,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呀。”

我变了······我变了吗?或许吧。

“虽然我早就知道和你在同一所学校,可是从开学起连你一面也没见上,真不知道你在忙什么,直到今天——你室友说你喜欢在这里散步,所以我一早就来了,居然真的等到了你。”

她的语气淡淡的,眼睛在柔和的淡黄色光晕里依稀闪烁着流光。我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满是冻疮。

我好像真的变了,变得开始对每一分钱精打细算,变得常会把自己逼入死胡同。驰隙的流年带来了成熟,也带来了隔阂,我已经不能再像从前那样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往山上跑。

这,难道就是我当初想要追求的美吗?

我好像明白自己丢的是什么了,却又参不透。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从前总幻想着快点长大仗剑天涯,现在却又想回到小时候,去吃山里红。

但我知道从前那个躺在果树下自在的少年已经不在。他忘了,当跑累了的时候也该回头看看,这一路错过或遗忘的美好的。

“马上要过年了,阿姨问我你什么时候回。”

“这次,我不会再让她久等了,就下周。你呢?”

“明天。你,能来送我吗?”

(5)我心惘然

今日清晨,临近春运的火车站——真是人挤人!

但饶是如此,我还是一眼从人海中认出了那个小丫头,身材高挑的她很显眼。

走了哦。她蹦蹦跳跳地朝我挥手,说答应好的你也早点回啊。

我微笑着,默认了。

广播发出了n—59号列车进站通知,她随人流涌向检票处,我也起身往出口走去。

我送人向来是不回头的,不知是怕伤感还是在逃避。但那一刻,一股奇异的力量驱使着我的脖子不由自主地朝后转:

杨烨晗已过了检票处,但没上车,她站在一块人相对较少的地方,也跟着回头,同时手作握杆状,轻轻往后一戳,仿佛给了我一记无形的回马枪。然后脸带调皮的笑,一溜烟钻进了车里。

我会意,故作惊骇的表情,同时,一股来得莫名其妙的泪水夺眶而出,划过了脸颊,看起来有些滑稽。

偏偏,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而且已变得清晰无比:

诺本非业非执念,一诺······如想参透此中道,还须回首世间缘······

这么多年了,我现在算不算放下了执念,回首了呢······

不过,我想我已经找回了所失去的,还好,还不算晚。

珍惜,不要再留遗憾······我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潘杰希尔大峡谷式的微笑,并默默地告诉自己。

只是那位高僧,他又是怎么得以探知我的内心与过往,找出我的结症所在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便只好茫然地

部分解释说明:

于是上文说了那么多废话,作者到底要说什么呢?

那就是生命在于运动,有智慧的同时,请您不要忘了锻炼和维持本性。(其实作者这货也不知道他在说些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