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1.2.1 研究目的

2017年5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中国逐渐重视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层面的交流合作。但是,目前中国与中东欧16国之间农业合作规模总体依然较小、合作领域有限、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较慢,缺乏开展国际农业深度合作的相关经验,这些现实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在农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为此,本书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合作细分为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农业投资、农业教育及农业合作机制层面,系统性地分析双边在农业各层面的差异性和互补性。针对上述问题,本书的研究目标在于:①明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各自的比较优势产品及资源禀赋,为后续有效推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决策参考;②明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科技的合作细分领域,建立双边农业科技合作的有效载体,探索适合双边科技合作的有效模式,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与欧盟国家深度科技合作建立桥梁;③明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投资方面的合作基础,结合地缘政治特点,为推进人民币在中东欧国家的互换创设条件和提供可行路径;④明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教育合作机制方面的制度建设、平台框架、有效模式等,为双方积极推进国家农业教育人才合作以及构建青年人才互信提供有效路径,进一步充分发挥“16+1>17”的合作潜能。

1.2.2 研究意义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16+1”合作机制和“一带一路”倡议高度契合,为明确未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愿景和发展蓝图指明了具体方向。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将目光聚焦于农业领域的多元合作,使得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进入新的里程碑。通过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领域的交流合作,探索农业多元合作的路径,对于深化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强西部大开发和构建欧亚经贸合作的大开放前沿阵地,打造西部大开发西向桥头堡和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也是化解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渠道。

理论价值:①深入分析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农业投资、农业教育以及合作机制建设等层面的合作,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构建多元农业合作路径提供切实参考;②目前,对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双边关系、进出口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等层面,但关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合作研究相对较少,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研究,而未来双边农业合作潜力较大,丰富和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领域多元合作研究能够进一步拓展相关的研究深度。

应用价值:①通过分析双边在各自农业细分领域的比较优势,指出双边合作的发展潜力,提出优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细分领域合作的策略和建议,对于实现双边共赢、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更深层次的农业合作交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②重点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农业教育及农业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分析目前双方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揭示“中国-中东欧-欧盟”之间的农业合作关系及战略方向,探讨优化路径和有效合作模式,为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的战略合作对接和产业互联互通提供新思路、新举措、新路径,特别是对强化农业对外合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