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明确工会性质并规范组织建设

全国总工会积极进行自我建设,不仅明确了自身的阶段性任务,而且理清了工会内部的关系。全国总工会积极建立起更加系统科学的内部组织层级,对行业工会的成立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的关系得以理顺。这不仅巩固了新生的工会组织,而且为后续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工会工作的稳步推进,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正式颁布。《工会法》的颁布对于当时中国工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不仅明确地规定了工会的性质,而且对基层工会组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团结了产业工人群体,健全了地方和产业的各级工会组织。

1953年5月,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工运方针,并指出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工人群众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时任全国总工会主席的赖若愚代表全国总工会六届执委会向大会做了题为《为完成国家工业建设的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工会工作应该逐步引导工人阶级以及各个企业进行劳动竞赛,指导企业进行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从工人阶级、企业和工会自身建设多个方面配合中国共产党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作为中国工运史上一次具有转折意义的大会,工会七大的召开明确指出了我国工人阶级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任务和工会工作的方针,同时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推行做了充足的队伍和思想准备,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

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我国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围绕“一五计划”,工会最重要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全国职工,保证完成以及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生产任务和整个经济计划。除了继续进行增产节约运动,各级工会也积极组织劳动竞赛与技术革新运动,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不断调动工人阶级的劳动热情与劳动积极性。在此过程中,工会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重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与劳动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除此之外,工会也注重丰富工人阶级文化生活。1955年10月,第一届全国工人体育运动大会成功举办,这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工人阶级的日常生活,而且促进了职工体育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有助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不仅如此,在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全国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和图书馆等促进精神文明增长的场所数量大幅度增加,同时伴有电影放映、美术创作等多项文化活动的增长。总之,全国总工会积极带领各级工会号召工人阶级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并与政府一道督促企业内部劳动标准的执行和劳动保护制度的落实,工人阶级以空前的热情投身到社会主义的全面建设中。在各级工会的带领下,工人阶级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全国工业生产得到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