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
- 谢鹏鑫等
- 2120字
- 2025-04-15 18:50:58
第一节 推动国营企业民主化管理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一、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发展,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百废待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经济与政治困难。为此,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指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来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即在1950—1952年,首先完成恢复经济的重要工作,解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遗留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工人阶级的主要任务是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为进一步开展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建设做好准备。
全国稳定物价,恢复经济秩序,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任务,保护基层工农阶级经济利益。为了恢复经济秩序,工人阶级逐渐将自己的身份由革命者转换为建设者,肩负起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任,对外检举揭发不法商贩的投机倒把行为,协助政府对官僚资本主义企业进行接管;对内积极进行仓库清查工作,开展废铁翻新、献纳器材运动,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搜集可用的闲置物资用于后续的生产工作。此举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促进了后续工厂生产的顺利恢复。此外,工人们积极修复交通干线,修复机器设备,保证了粮食与原料的供应,同时也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在此过程中,工人阶级的主人翁意识逐渐树立并强化。为了进一步调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全国号召工人阶级参与工厂管理民主化运动,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工人阶级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工人生产积极性高涨,劳动态度端正,以沈阳机器三厂率先发起,出现了创造生产新纪录运动,随后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1949年10月—1952年,我国工人阶级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恢复国民经济建设之中,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与发展,全国产业结构逐渐转型,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827亿元,较1949年底上升77.5%,而工业生产总值较1949年底上升145%,国内产业转型成效可见一斑。同时,随着经济的恢复,广大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劳动条件均得到了改善,不仅表现为职工的平均工资有了较大的提升,同时针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制度、福利事业、文体活动均得到了发展与完善。
二、全面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首先,废除封建老旧的劳动制度,保护工人阶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仍然存在着老旧的劳动制度,其中包括封建把头制度、漠视工人阶级健康的工作制度,甚至是严重损害工人阶级人格的“搜身”制度,这些都是旧社会统治阶级的遗留产物。1950年,政务院分批分行业出台了废除相关老旧劳动制度的办法和决议,保护了工人阶级的基本权益,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环境基础。
其次,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与发展。国家主要采取了两个措施来进行:推动企业集体合同的推行和工厂管理委员会的建立。早在1949年夏天,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便指出,订立劳资集体合同是解决当前劳资关系问题的中心环节。1949年11月22日,《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出台,规定各行各业劳资双方应根据平等自愿协商原则,签订集体合同,明确劳资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及劳动条件。此后,劳动部进一步做出指导,颁布《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规定私营企业必须设立劳资协商会议,推动私营企业新型劳资关系的建立。1953年,工会七大也强调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集体合同制度在全国得到推广。1950年2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关于国营、公营工厂企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指出对公营企业中官僚资本统治时代遗留下来的各种不合理制度进行改革,强调进行企业民主化管理的重要性,并指出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是推行企业管理民主化的中心环节。在此过程中,企业民主化管理不断加强。
三、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3年,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国家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新时期。1953年6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化三改造”,即通过和平赎买等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并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的诞生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得到了工人阶级的大力支持,并在职工中迅速掀起了学习和贯彻总路线的热潮。1953年11月,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发出《关于学习、宣传与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示》,要求各级工会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工人阶级的宣传教育上。自此,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在全国形成热潮。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其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一方面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高到国家当前总任务的高度,同时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工人阶级,动员其积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
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实现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此后上海等全国各大城市和五十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完成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到1956年底,全国各地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至此,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公有制,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国家的行列。经济的发展带来生活质量的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均得到进一步改善,工人的主人翁意识增强,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