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略
王又旦,字幼華,號黄湄,郃陽(今陝西合陽)人。
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七十五《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君諱又旦,字幼華,别字黄湄。”
《(雍正)陝西通志》卷五十七下《人物三·廉能下》“本朝”:“王又旦,字幼華,郃陽人。”
《(乾隆)郃陽縣全志》卷三《人物·國朝》:“王又旦,字幼華,號黄湄。”
張開東《白蒓詩集》卷十四《讀黄湄詩有序》:“黄湄王又旦,郃陽百良人。”
少好學,重名節,言行舉止皆以古人爲榜樣。順治十四年(丁酉)中舉,十六年(己亥)殿試成進士。
《(雍正)陝西通志》卷三十二《選舉三·舉人下》:“本朝順治十四年丁酉科”:“王又旦,郃陽人,舉人。”
《(雍正)陝西通志》卷三十《選舉一·進士》“本朝順治十六年己亥徐元文榜”:“王又旦,郃陽人,給事。”
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順治十四年以經魁其鄉,明年戊戌舉禮部,己亥殿試成進士,需次選人。”(《湛園未定稿》卷六“墓表”)
康熙七年,授湖廣潛江知縣。在任七年,有治績。
《(康熙)潛江縣志》卷十一《秩官志上》“知縣題名 本朝”:“王又旦,康熙七年任,進士,以推官改授。陝西郃陽人。”
按:“以推官改授”云云,王又旦任推官事不見其他記載。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中云:“明年殿試,賜進士出身,當授推官,未除,改知安陸潛江縣事。”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志》載:“君(王又旦)初筮仕,當得推官,後例改爲縣。始至潛江,親履畝定賦……。”錢林《文獻徵存録》卷十載:“(又旦)當授推官,未除,改知潛江縣。”則《潛江縣志》記載有誤。
康熙十四年,因治行卓越,行取給諫。
《(雍正)陝西通志》卷五十七:“(康熙)十四年,行取給諫,外艱歸。”
康熙二十年,授吏科給事中。
《(雍正)陝西通志》卷五十七:“(康熙)二十年,授吏科給事中。”
康熙二十一年,上疏言湖北堤防之事。
《(雍正)陝西通志》卷五十七:“初,漢水多決屯營灣,屯營爲荆州保障。決則直沖郡治,而害及鍾祥、荆門、竟陵、京山、潛江諸邑,故堤必諸邑合修。事權不一,官吏國以高下,弊叢生,築巢旋潰,成勞盡棄。公乃首陳其弊,請令各堅所轄,罷協濟,以杜諉卸,而專考成,上從之。由是,湖北免漢水之患。”
康熙二十三年,轉户科給事中,奉旨典試廣東。事罷,過南海花山,奏請於其地設縣,帝允之。
《(乾隆)郃陽縣全志》卷三:“二十三年,(王又旦)擢户科都給事中,典試廣東。花山者,界接番禺、清遠、從化三縣,崇山密箐,鳥道深阻,中通四省。賊窟盤占十八峒諸險,時時出没,剽劫爲患滋蔓,將不可圖。公復命白其事,請建縣治,設官吏,奪蠻荒防遠之恃,使姦宄有所彈壓,而不敢爲亂。上允其請,粤人賴之。”
康熙二十五年三月,病逝於京師寓所。
曾祖結,生平不詳,生卒無考。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自曾祖結以上,爲農百良村。”
祖必昌,生平不詳,似卒於康熙八年。祖母房氏,生平亦不詳。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祖必昌,始讀書,補學官弟子,多善行,鄉人私謚爲孝惠先生者也。”
按:王又旦祖必昌,字化之,又字襟黄,私謚孝惠,平生急人緩急,周濟鄉里,善待族人,頗有美譽。約康熙己酉(八年)卒。
汪懋麟《百尺梧桐閣集》卷三《王氏祠堂記》:“郃陽有篤行君子曰孝惠先生,其生也,無少長親疏,咸德而敬禮之;及其殁,哀思不忘,私謚曰孝惠。……先生姓王氏,諱必昌,字化之,又字襟黄……其鄉之人曰:‘先生當兇歲,嘗出粟百石活餓人;又立廛通貿易,居以成市;又築堡禦暴,鄉人以安。’其鄰邑之人曰:‘先生喜儲藥爲人療疾,造門而求者達於晉、豫。’其族之人曰:‘先生厚吾宗貧不能完官税者,代爲償。’其他焚券減租、急人緩急者,比比也。……先生既殁,其冢嗣贈吏科給事中南溟公率其子謀立祠專祀,經始於康熙八年己酉,斷於壬子。”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康太孺人)翁曰襟黄公,姑曰房氏。”(《河濱文選》卷九“墓誌”)
王又旦《重修聖壽寺浮屠記》:“歲戊戌,吾祖思固厥聖壽寺基。”
父圖南,字南溟。生平不詳,卒於康熙十六年。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考圖南,以君仕,封文林郎。……需次除給事中。俄聞父喪,奔歸里,讀書中條山之陰芝川之上。服除,補吏科給事中。”
姜宸英《湛園未定稿》卷六《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父圖南,誥封文林郎。”
《(乾隆)郃陽縣全志》卷三《人物》“國朝”:“王又旦,字幼華,號黄湄。父圖南,字南溟。”
按:上引三條資料均未提到又旦父卒於何年,據汪懋麟《(黄湄詩選)序》言“丁巳曰《芝陽集》”(《〈黄湄詩選〉卷首》),《芝陽集》爲王又旦讀書中條山下時所作,其父應卒於康熙十六年丁巳。
母康氏,生於萬曆四十二年,卒於康熙三年,享年五十一歲,封孺人。
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母康氏,封孺人。”
王又旦《黄湄詩選》卷一《山中集》有《述哀詩四首》,爲其母康氏卒後痛悼之作。《山中集》作於康熙三年甲辰。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康太君)生於萬曆甲寅(四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午時,殁於康熙甲辰(三年)六月十一日寅時,壽五十有一。”
二叔斗南、三叔命南。斗南妻孫氏、雷氏,命南妻管氏。
斗南,字南瞻,生年不詳,康熙九年六月卒,考證見《年譜》“康熙庚戌”中。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君少學于仲父斗南,博通六經。”
按:斗南當字南瞻,汪懋麟《王氏祠堂記》:“(圖南)公抱異才,爲名諸生……而仲弟南瞻課諸子弟學。南瞻,儒者,倡明聖賢之道,立教關中,從遊者各有所成就;其子弟得其傳而表見於時者,則季鴻孝廉、黄湄都諫也。”(《百尺梧桐閣集》卷三)此處南瞻亦稱“仲弟”並“課子弟”,則其爲斗南無疑。
命南,字南仲,號季鴻,生卒年不詳。
按:王又旦有詩《送家叔季鴻先生遊脽上后土祠三首》《墨江寄家叔季鴻》《寄家叔南仲》等。吴嘉紀、孫枝蔚、汪楫、施閏章等皆與季鴻有交往,其遊蹤遠涉無錫、浙中一帶。
李楷《郃陽王烈女列傳》:“同死者,爲王斗南妻孫氏、命南妻管氏。”(《河濱文選》卷五)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叔弟斗南,納室曰雷。先後友于,克諧以孝。”
按:孫氏、管氏於順治戊子,與侄女王玉同遭寇亂而罹難。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載:“蓋同時而死於眢井者,太君之弟婦,太君之長女。”孫氏、雷氏,皆斗南妻,依李楷文所記孫氏死難情形,似乎孫氏在先。“叔弟斗南”,説有誤,汪懋麟《王氏祠堂記》中稱其爲圖南之仲弟,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謂其曰王又旦之仲父,皆可證之。
妻范氏,文學范惟楷女,康熙八年卒。封孺人。育子鷯。
王又旦有詩《悼亡詩二首》《潛江縣重悼亡内》。
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娶范氏、繼張氏,俱封孺人。”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康太君生)子三人,長曰又旦,進士,候選司理,娶文學惟楷范氏女。”
按:陳維崧《王母張孺人哀辭》中有云:“時一稚子,循於衣畔。蘭芽玉茁,冰膚雪肌;君言亡者,僅育此兒。”依“君言亡者,僅育此兒”推論,似乎“循於衣畔”的“稚子”爲張孺人所育,事實並非如此。據毛奇齡《王給事孺人張氏墓誌銘》載:“(孺人張氏)四年而生子以死。”“生子以死”云云,可證“循於衣畔”的“稚子”非張孺人子。王鷯於康熙甲寅(十三年)三月以疾殤,時年八歲。張孺人先一年始歸王又旦,則鷯爲范氏子。王又旦詩《悼亡詩二首》《潛江縣重悼亡内》,皆爲悼范氏作。
繼妻張氏,生於順治九年,康熙十二年歸王又旦,十九年卒。封孺人。育子鯈。
毛奇齡《王給事孺人張氏墓誌銘》:“孺人張氏,西安人,其父興由大同來遷,生孺人,即以官柳州城守都司,攜孺人柳州有年。逮歸,道荆南,會郃陽今給事王君,知潛江有聲而亡其雌。荆南道使君知孺人賢,謂兩家同鄉,請合好爲婚姻,孺人遂歸君。……既而君應取赴京,天子嘉之,命給事門下,隨以丁外艱西歸;且承重先王母,與孺人共執三年喪有年。……既而産一子,越七日孺人死。死之日,孺人所手藝秋花,參差雜列於盆盎間者,繞帷幔几榻扈扈然,一夕死。時康熙十九年九月一十三日。”(《西河合集》卷九十七)
側室崔氏,生卒年不詳。育子鳩。
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子鳩,側室崔氏出。……鳩今纔五歲,君没年亦止五十有一。”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子二人,長鷯殤,存者鳩也。”
仲弟又維,明經,生平不詳,生卒無考。妻喬氏。
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越月,而其仲弟明經又維自關中奔喪,將以其孤奉柩還葬於郃陽之某原。”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其弟又維聞君喪,重趼至京師,將扶君之柩以行。”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次曰又維,邑諸生,娶文學如嶽喬氏女。”
按:又維似乎字綱紀。王士禛《粤遊三志》之《南來志》“康熙二十三年”條載:“十月二十二日,遇都諫黄湄弟綱紀之僕,知以十月望日發廣州。”
三弟又喬,字竺來,似一字穉喬(見《黄湄詩選》卷九《嶺海集》)。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三曰又喬,娶於韓城薛文學琛之女。”
孫枝蔚《溉堂續集》卷二《王幼華明府署中送令弟竺來歸里應試》。
王又旦有詩《途中遇舍弟穉喬賦爲此别》(見《黄湄詩選》卷九《嶺海集》)。
按:又喬字穉喬,未見明確記載,依二者之間命名聯繫推斷。
姐王玉(又名新玉),生於崇禎六年;順治五年因寇亂,投井死,時年十六。
王又旦《黄湄詩選》卷七有《書先姊墓表後二首》,其序謂:“先姊于順治戊子十月因寇亂,死於井,初葬莊西南,後改葬先夫人兆側。”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其爲女子子者四人,長字於韓之諸生張鼎鍠之子,未嫁而死於井,以烈稱。”
顧景星《郃陽王烈女墓表歌有序》中有云:“王家女子名新玉,十六未嫁深閨藏。百良堡西百尺井,鑒光照心徹骨冷。一顆珠還龍女宫,半泓泉浸姮娥影。”(《白茅堂集》卷二十三“癸亥康熙二十二年”)
另有姐妹三人,名皆不詳。一嫁韓城吴生,一嫁房工謀,一嫁孫岱如。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其爲女子子者四人……次適韓城吴生,是爲象州公從栻之婦;三適房工謀;四字孫岱如,是爲必達公之孫婦。”
按:吴生、房工謀,生平皆不詳。王玉生於崇禎六年(1633),王又旦生於崇禎九年,則康太君四女爲王又旦妹無疑;疑爲戊子年百良遭受寇亂時,康太君年尚幼之“稚女”;孫岱如,生平不詳。其子孫龍竹,字渭川,雍正庚戌科進士,授官刑部主事,因親老家貧授官弋陽令;工書,楷法能臻其妙;生平見《(乾隆)韓城縣志》卷六《聞人·文學》“本朝”。孫龍竹雍正八年(1730)進士(三甲第二百零八名,見《明清進士題名録索引》“雍正八年庚戌科”,亦見《清秘述聞》卷五)。孫龍竹亦曾知山東朝城縣(見《曹州府志》卷十一“職官志”),其名下注:“韓城縣人,進士。”著有《芝漁詩稿》一卷、《芝漁遺草》四卷(《同州府續志》卷九《經籍志》著録)。
斗南與雷氏所生堂妹二人,一早殤。其餘情況不詳。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雷(氏)之遺孤二女,殤其一,爲之保有,以及其外孫。”
子三人:鷯、鯈、鳩。
鷯,康熙六年生;十三甲寅年三月,以疾殤,時八歲。王又旦有詩《哭鷯兒四首》。
儵,康熙十九年九月七日生,二十三年(甲子)年殤,時六歲。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君前年自嶺南歸,喪其七歲子儵,以此積傷致損。”
按:儵之生卒年及夭亡年齡,後文有考辨,可參。
鳩,康熙二十一年生。候選縣丞。
按:姜宸英《户科掌印給事中黄湄王公墓表》:“子鳩,側室崔氏出。……鳩今纔五歲,君没年亦止五十有一。”
《(乾隆)郃陽縣全志》卷四《選舉第六》:“王鳩,又旦子,候選縣丞。”
按:王鳩,字用拙,號莘農,太學生,著有《松栢後詞》一卷,事見《郃陽縣全志》卷三《人物》“國朝 王又旦”條。
女三人。
一女嫁潼關衛楊端本之子、歲貢生楊楫。
楊鸞《廣文家叔合葬墓誌銘代》:“公諱名鱣,字季顯,號八水,陝西潼關人。考怡園公,歲進士,銓三原司訓,未赴任卒。怡園公元配曰王孺人,郃陽黄湄先生女。”(《邈雲樓集六種·文集》卷四)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又)旦之女字於潼關楊楫,是爲臨淄令端本之婦。”
按:“怡園公”當指楊楫,“以子名鱣職贈修職郎”(清王森文纂《續修潼關廳志》卷中“選舉 封蔭”)。楊鸞爲楊楫兄楊樞之孫,瑞鱣子。
一女名織素,許韓城賈締芳,未嫁卒。另一女王又旦卒時尚幼,或爲姬人崔氏所生,餘不詳。
朱彝尊《儒林郎户科給事中郃陽王君墓誌銘》:“女三人,一嫁潼關衛楊楫,一許韓城賈締芳,未嫁卒,一尚幼。”
按:王又旦有詩《過方山哭亡女墓二首》:“命名織素見家風,惆悵吟詩擬太沖。思子傷心霜雪夜,此身垂老亂離中。重泉地僻無兵火,五匹機殘剩女紅。欲捨哀思歸遠道,渭川烟樹恨無窮。”(《黄湄詩選》卷五《芝陽集》)
賈締芳,字懷伯,韓城人。父賈宏祚爲順治間進士。締芳讀書勵行,少從周至李顒遊學,康熙四十一年拔貢,著有《思誠録》,生平見《(乾隆)韓城縣志》卷六《聞人·賢良》“本朝”。
侄二人蠖、鷃。王又旦有詩《寄蠖鷃二侄》。
又維女一,康孺人離世時,尚未字人,餘皆不詳。
李楷《王母康太君墓誌銘》:“(又)維之女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