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婴幼儿照护(慕课版)
- 李慈 李营 李洪萍主编
- 652字
- 2024-04-23 17:40:43
一、婴幼儿照护的内涵
在婴幼儿照护中,保育先于教育。保育是指照护者为婴幼儿的生存发展提供条件,给予照顾和养育,以保护和促进婴幼儿的正常发育和良好发展;教育是指照护者通过一定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婴幼儿的身心发展施加影响。
婴幼儿照护以婴幼儿及其照护者为教育对象,通过照护者的特定保育与教育手段,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帮助照护者树立科学教养观念,养成良好的教养行为。其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教育对象:婴幼儿及其照护者
(1)婴幼儿照护的第一教育对象是婴幼儿,照护者应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婴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及感知觉、认知、语言、情感等的全面发展。
(2)婴幼儿照护的教育对象还包括婴幼儿的照护者。社会形式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除了需要专业教师的指导,更需要照护者的参与。因此,对照护者的指导有利于增强早期教育活动的教育效果。而家庭中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主要由照护者实施,但大部分照护者并不具备科学的育儿理念、知识和能力,这导致家庭早期教育往往缺乏计划性、科学性,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婴幼儿照护者的指导。
2.教育内容:“教”与“养”的结合
婴幼儿照护的独特性表现为保育为主、教育为辅。婴幼儿的科学喂养、日常护理、卫生保健等是最为重要和基础的教育内容,而促进婴幼儿语言、动作、认知和社会性等方面发展的教育,则是在前者基础上的提升。因此,婴幼儿照护应把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及养育工作放在首位,保中有教,教中重保,努力做到“科学养育,教养结合”。“教养”是一个整体概念,“教”和“养”是从保育和教育两个方面同时对婴幼儿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