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神圣的职业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辽阔的迪南皇城如同滔天巨兽般坐落在神州大陆正中央。

一望无际的皇城里人群熙熙攘攘在街头穿梭,热闹喧嚣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生动的城市画卷。

无数修士展现鬼魅般的步伐穿梭在皇城最大的商业街区——朱雀大道。

时而有修士淘到趁手的宝贝,又或者是灵丹时开怀大笑。

站在药阁边上,林慕神情肃穆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不停地在黑色小本本上记录着什么。

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两天了,曾经叱咤商场的小白龙,竟意外身穿到此方世界。

不像蓝星技能点全点科技树,这方世界居然是一个修士林立,抬手间能遮天换日的玄幻世界。

在这里,林慕一无所有,拼命数载赚的软妹币,如今却烟消云散。

林慕朝着晶石铺成的街面吐出一口浓痰,心情才稍稍舒展,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油然而生。

借着药阁装修得如铜镜般反光的墙壁,能够看清林慕,剑眉星目,俊逸非凡样貌。

如果再换上一身修士玄衣,恐怕比蓝星里练习两年半的娘炮男星还要风骚数筹。

只可惜一身褴褛的杰克&琼斯衬衫,穿着一条阿玛尼背带长裤,脚上一双破了个洞的耐克板鞋与此方世界格格不入。

突然。

林慕停笔,小心翼翼地将笔记本揣进背带长裤右侧口袋中,神情越发狰狞,仿佛承受着一股巨大的无形压力。

“罢了,反正没人认识我。”

轻声呢喃一句,林慕小跑至一处无人的偏僻角落。

片刻后,一个脏兮兮没有双腿的乞丐出现,只见他嘴中叼着一个破盆从偏僻之地爬到行人络绎的街道上。

随即躬身将破盆放置地面,上面还有一丝晶莹的水线。

接着,林慕又从怀中拿出一幅番茄汁点缀的血书。

只见上面洋洋洒洒写着:“春天到了,希望的种子也就发芽了。

小人南阳人士,自幼没了爹,数月前相依为命的老母也离开人世。

从此世间多了个苦命儿,苟活于世。

小人原也是健全人士,妻女环绕,幸福美满。

谁知一天飞来横祸,被一伙恶贯满盈的匪徒屠戮,妻女横死,小人双腿也被连“根”斩段。

……

“仙子,仙女,行行好救救我这可怜人。”

林慕用一种声嘶力竭的哭腔向着来往的修士乞讨。

短短一炷香时间,林慕身前围满行人。

绝大多数看完血书后,用一种怜悯的目光扫视着林慕残躯。

“哇,快看,快看,这乞丐身世真悲惨。”

“是啊,打小没了爹。”

“妻女横死,老母撒手人寰。”

“匪徒也真是不道德,杀人妻女,还断其根,不对是腿,这手段与本座相比也不妨多让。”

“各位道友要不捐点?咱们捐一点怕是能让这乞丐安享晚年。”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终究在一位年轻貌美的女修士鼓动下,纷纷丢下一枚下品灵石离去。

“都是好人啊!”

“来修真世界的第一桶金妥了,哈哈。”

林慕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心里却是乐开了花,不过身体倒是很诚实的向着每一位捐款的“大善人”作揖。

不多时,林慕身前的破盆已装满灵石。

见好就收是林慕纵横商场的一惯准则。

贪婪收下最后一位修士捐赠的灵石后,林慕眼中流下幸福而又感动的泪水。

麻溜地用满是番茄汁的布条将破盆中的灵石兜好,佯装吃力地朝着一处偏僻的巷子爬去。

一个时辰后,林慕的身影再次出现。

然而,再次出现已不再是乞丐身份。

而是如出场时那样破烂琼斯加身,破洞耐克踩在脚下的天之骄子,人中龙凤。

他决定今晚不再留宿街头,而是花钱住了间客栈。

然而这住宿费用却一点也不便宜,他花费十枚下品灵石才得到一间简陋没窗的下品房。

心中估算下,怕是再住上一个月,自己又得干次老本行。

事实上,林慕这么干也是有风险的。

这可是皇城,像他这样堂而皇之的满大街乞讨很容易被皇城司侍卫发现。

一旦被发现,如他这般无权无势的小“乞丐”,怕是会被按上“有辱皇城风化”的罪名就地斩杀,毕竟这可是人命如狗的玄幻世界。

林慕饿着肚子观察了近两天,才将皇城司侍卫巡查轨迹摸清,每一刻钟就有一队穿着赤金衣甲的侍卫从空中飞过。

只有快到中午时,会有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进行换班。

而这一切都被林慕详细的记录在黑色小本本上。

一个时辰的时间说多也不多,但绝对局促。

光乞讨就得占用大半,剩下一部分时间林慕就得风紧撤呼。

因此,穿越而来时林慕就一直在打量这片繁华的商业区。

连续否定三条路线,终于是苦心人,天不负。

偶然一次听修士说朱雀商业区最里面有间药阁叫“有间药阁”。

老板黑心以次充好,经常将一些药材残渣排放到侧后方的小巷里,搞得乌烟瘴气,臭气熏天。

而老板貌似跟皇城司有些关系,那些鼻子老高的侍卫老爷居然不管不问。

这则消息对于林慕来说简直是久旱逢甘露。

实地考察过一翻后,那种恶臭气味简直不亚于蓝星臭名昭著的恒河,一般生理承受力差的人怕是会分分钟歇菜。

而艺高人胆大的林慕,却心安理得的选择了这条路线。

于是,他开启了新世界的捞金路线。

至于林慕有手有脚为何选择乞讨?

那是因为在蓝星时,曾在长沙黄兴步行街见识到一位毁容恩师。

那位爷,单单文字不能描述其万一,那可是弹指间能让潇湘子弟慷慨解囊的存在。

据爆料,其短短一天获利上万。

听说恩师乞讨数十载,旗下的名车数辆,豪宅几套,开启了林慕纸醉金迷的新大陆。

也正是受了恩师的启发,来到此方世界才选择干这无本买卖,除了丢点脸皮外,没损失分毫。

蓝星,林慕要脸怕被熟人认出。

但这里,谁认识他?谁还能认出他?

所以综上所述,做乞丐才是林慕这样的年轻人最正确的出路。

做乞丐才能实现财富自由,不用夜宿街头,不用忍饥挨饿。

做乞丐的好处,不用再说了吧?

再说,林慕在蓝星是干销售起家,最不要的就是脸皮。

不过就像林慕这等存在,做这份神圣职业时,心里也要不断给自己打气,毕竟没有一颗自强不息的心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是干不好乞丐这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