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用人单位迁址未达到重大变化的程度,劳动者应当服从

用人单位迁址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综合距离、工作时间调整、交通补助、给员工带来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量。

案情简介

1998年3月18日,魏某入职富某电子零件(常州)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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