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悔教夫君觅封侯

  • 唐霸
  • 盐州刺史
  • 3422字
  • 2024-06-13 08:24:49

看着重萧慢慢好起来的样子,刘二郎一边拴好牛,一边笑着对重萧说道:“后生,你这身板真不错,伤的那么重,这么快就能下地走动了。”

重萧也笑了笑道:“多亏你和大娘的照顾了,要不然哪能好的这么快。”

其实重萧最近也觉得自己的身体恢复的非常好,这种神奇的感觉是他之前从来没有过的。

也许是在穿越的时候受到了某种特殊的影响,使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就像是宇航员从太空带回来的种子一样。这些超出人类认知范畴的事物,人们总是会认为是神的恩赐。

难怪有人会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看来牛顿当年的做法是正确的,只有共济会这样的神职组织,才能彻底的抚慰他那颗,因为发现有科学也无法解释的难题,而变得困惑而迷茫的心。

不管是什么原因,身体素质变得更好,总归是一件能让人开心的事情。在这个平均寿命不超过四十岁的唐朝,有一副强健的身体可以说是一种自带光环加持的存在。

拴好了牛的刘二郎来到重萧身边,很自然的就蹲了下来。重萧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标准的关中汉子是一个上过沙场的老兵,那只露在外面的胳膊上有着数条明显是利刃劈砍留下的疤痕。臂膀挽起的时候,遒劲有力的腱子肉就会绷起一道优美的人体弧线,这样的肌肉只有上过沙场的军人才会拥有。

这个刘二郎在军队里应该还不是一般的士兵,现在的大唐主要是府兵制,看他这个身板应该不是刀盾手,就是陌刀手。

重萧看着刘二郎说道:“二哥,可是上过沙场的府兵吧?”

“郎君好眼力,某家正是蓝田折冲府的陌刀手,当年就是因为家里穷,准备不起府兵用的甲胄兵器,才去的陌刀队。那陌刀队的重甲和陌刀都是折冲府的,咱去一个人就行了。啥都不用自家拿。”

刘二郎说的轻松,重萧可是知道,大唐的陌刀手那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的。那选拔的过程,不比今天选运动员容易多少。

想来这位刘二郎吃了不少的苦,流了不少的汗。而且由于冷兵器战争的残酷性,陌刀手一旦陷入死战,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性,所以这是个真正玩命的兵种。

“怎么家中只有你和大娘两个人,你的娘子去哪了?”

这个问题是重萧一直就想问的,这样一个家庭怎么会没有女主人,这不合常理。

听到重萧提及自己的娘子,刘二郎只是叹气,过了良久才开口说道:“某家本是北边新丰人,二十岁时某娶了蓝田县蓝桥驿,吕家的女娘,才来到这辋川里落户的,后来就有了家中大娘。”

说到这里刘二郎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失神的看着远方的秦岭,仿佛是想起了那段美好的时光。在古代的农耕社会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娶妻生子了。也许那段时光就是支撑着这个男人在外苦战的唯一动力吧。

过了一会,刘二郎才慢慢的回过神来,又说道:“本来某在家中排行老二,是不用去服兵役的。可是我那娘子看到同村回来的府兵都有丰厚的赏赐,于是非要分家。分了家我就要去服兵役了,就这样我们一家人才来到此处落户。我听了娘子的话,在大娘八岁那年,贞观元年,某入了蓝田折冲府,在陇右甘州驻防。直到去年打败了突厥人,这才回到家中。”

这时重萧问道:“那你家娘子呢?”

刘二郎依旧看着远方的秦岭,听到重萧的问话,一下子好像想起了什么愤怒的事情,双眼的怒火看似要喷出一样。

愤怒的说道:“谁知道那吕家人趁我不在家时,硬是说我必定战死在陇右,要我那娘子与我和离。另嫁他人,好再收上一份彩礼。待某回来时,娘子已嫁作他人妇,还为那人生了一个儿子,某只能接回大娘。自家的孩儿总不能认他人为父。好在某家在战场上颇有斩获,攒了十三个首级,这才分得一头牛作为赏赐。”

说着还自豪的指了指牛棚的方向,继续道:“有了这头牛,我们父女二人的日子也有了盼头,将来等大娘出嫁时,我就将这头牛作为嫁妆,想来大娘在婆家也有底气。”

重萧看着刘二郎一脸自豪的说着,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里却有

了水汽。

一个用命博来一头牛的男人,却为了这头牛没了老婆,落得个妻离子散的下场,看来渣女这种生物唐代就有,绝不是二十一世纪的特有产物。比起这个人来说,重萧觉得自己那点破事儿连个屁都算不上。

不想也知道,只有八九岁的大娘在母亲的新家里都过得什么样当牛做马的日子。只要看看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就能把家里的活干的妥妥帖帖,把两个大男人照顾的井井有条。就知道这个小姑娘懂事的让人心痛,在重萧的印象里,这个时候的小姑娘还是在爸妈怀里撒娇,和同学朋友打闹的年纪,哪里敢想要负担起一个家庭的活计。

听到这里,重萧下意识的看了看,正在做饭的大娘,小姑娘仿佛什么也没听到,只是认真的为自己的阿耶准备朝食。重萧压低了声音,好奇的问了一句:“那大娘的阿娘现在在哪里,过的好吗?”

重萧的内心里是有一些恶趣味的,他希望知道那个抛弃自己男人和女儿的渣女,会得到报应,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这样,他会觉得,这个世道是有公平可言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那个辜负了刘二郎和大娘的女人依旧生活的很好,据说为新夫君生了儿子后,更是得到了新家所有人的认可。

这让重萧想到那句经典的港片台词“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好人过的一个比一个悲催。刘二郎能在家徒四壁的情况下救了他的性命,那自然是好人了。

而自己为了那个女人花了半年工资,到头来就换来她一句轻飘飘的“你是个好人”。

好人是砸你们家玻璃窗了,还是偷你们家高压锅了,你们这些人就可着好人往死里霍霍。

就在重萧胡思乱想的这一刹那,重萧忽然觉得自己前一世活的太小心了,一点也不洒脱。很多想做的事情,都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没敢做。

很多自己的理想,都因为现实的残酷和无奈,只是停留在想象的层面上,没有实施。既然科学都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自己会回到唐朝,那么就不要纠结于现在的结果。能重新的活一次,本来就是赚到的,还有什么好顾及的,上一世就是顾及的太多,才活的那么憋屈。

重萧觉得这一世,自己一定要活的肆意妄为一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凭着自己超越古人一千四百年的见识,还有什么好怕的。

重萧挣扎的想站起来,一旁的刘二郎赶紧起身,扶着重萧慢慢的站了起来,暖和的阳光像黄金一样洒满在二人的身上。两个在不同时空,有着相同遭遇的人,此刻却沐浴在同一片阳光之下,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情。

重萧紧紧的握着刘二郎的手,只说了一句话:“二哥,相信我,一定会好起来的。”刘二郎不置可否的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他根本就没听明白重萧这句话的意思。

其实他也不用明白,只要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就行了。他救起的这个后生一定不是个坏人。一个杀了一十三个突厥人还能活着回到家乡的陌刀手,要是没有一点识人的眼光,可能现在坟头草都两丈高了。

“阿耶,重家哥哥,朝食好了,吃饭吧。”刘大娘那脆生生的声音,一下子就把重萧从胡思乱想中拉回了现实。

唐朝之前的中国古代一天都只吃两顿饭,也就是早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的“朝食”,和下午十五点到十七点之间的“夕食”,当然也可以理解成午饭和晚饭。之所以有这样的饮食习惯,主要和唐朝的粮食产量实在是太低,粮食不够吃有关系。

唐人的一亩地是五百二十平米,粮食的产量平均也就两百斤。刘二郎家所在的辋川里,算得上都是土地肥沃的上等好地了,亩产也就不到三百斤。就这样的产量,后世随便一块山坡地都比它的产量高出不少。

一日三餐的光景,要到了宋朝才会出现,因为宋朝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到了当时全世界的六分之一。人有钱了肯定先要吃饱喝好,毕竟民以食为天,吃饱肚子才是头等重要的大事。

刘二郎家的饭食很是简单,朝食一般都是汤饼或者是胡饽一类的面食,夕食就更加简单了,因为没有电,唐人一般睡得都很早,睡着了就不知道饿了,所以唐人认为夕食随便吃一点就好,吃太多完全是浪费粮食。

不要看刘大娘年龄小,做饭的手艺确实真的不错,估计这一身的厨艺都是在那个母亲的新家里学的。

她乖巧的给重萧和刘二郎各自端上一大碗汤饼,而自己却端着一个小碗坐在一边,也不到二人的桌子前来。

重萧看了看自己和刘二郎大碗里满满的汤饼,又看了看刘大娘小碗里的饭食,几乎都是汤,只有几个面片。

于是招了招手,说道:“大娘你过来。”小姑娘乖巧的端着碗走过来,重萧将他的碗拿过来,把自己碗里的汤饼满满给她倒了一小碗。

然后笑着说道:“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饭,这样才能长的高。”说着就把碗推给小姑娘。

小姑娘一脸错愕的看着重萧,重萧却露出阳光般的微笑。“赶紧吃吧,一会该凉了。”然后几口就把碗里的饭吃完了。

刘二郎看着重萧几口吃完了饭,一句话都没能说出来。他能说什么?一个再是强硬的汉子,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也只能沉默。

他想用最好的食物招待客人,但是他更心疼自己的孩子。最后,满眼水汽的刘二郎只是说出一句话。“吃吧!”

第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