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搁置了多年的喜欢,只是一份深藏心里的欢喜。
当再次拾起时,已是大一下语文老师布置的任务,画倾国倾城的杨贵妃。没想到“似是故人来”,还是一画出来,就有八九分神似了。我当然是觉得自己有点天赋的,但没有任何让我坚持下去的勇气。如果,可能有的话,可能是一支2B铅笔,可能是一张毫不起眼的画纸,和一个偶然间拾起它们的平凡渺小我。
我啊,不聪明,从来就不是读书的料。高中学理科,单纯是因为小时候跟弟弟在一起,不仅仅看过了很多动画片,也看过很多《动物世界》的纪录片。比起书本上大片大片的文字,我更喜欢自然,蓝天、白云和徜徉在这天地万物之间辽远的风。殊不知,我喜欢的自然跟生活中的自然,是小巫见大巫的场景,我也甘拜下风,败下阵来。虽然,用了三年的时间,都没有把理科学好,但是,还是涨了很多的见识的。比如洁厕灵,净水剂,乙醇等的成分还有危害,开阔了很多眼界。
高中这三年也不算是一无所获吧,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一门学科。英语。如果谈论到喜欢英语的坎坷之路,那得从很多很多年前说起。
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很喜欢。
喜欢。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英语之处,很偶然的,某一堂课上,一个英语单元检测上我得了满分。那时候,每天下午放学,都要去老师那里背英语,背完了才准回家。这事情对于我而言,如鱼得水一般顺畅。打心底里,自然是欢喜的。
喜欢。刚上初中的时候,偶然一次上英语课,老师抛给我们一个问题,周围鸦雀无声,我却回答上了英语老师的问题。这样的开端,让我被英语老师关注了,对这一科就很有好感。
不喜欢。初二的时候,换了一个英语老师,她身高不是很高,身材胖胖的。120的满分,我偶然一次考了106分。我也被这个英语老师关注了,然而当时我们班第一的,是一个男同学115分。后面一次考试,我考了83分。她就当着全班的面,用言语攻击我“是不是去别的班上骚来骚去了,心思不在学习上。”
对于那个时期的我,内敛软弱。我坐在课桌上一言不发,眼泪却如泉涌一般,我拼了命的把它收住。那一堂课,我没有抬头看过她一眼。下课了,我慢慢从后门,头压的很低很低走出教室,跑在教学楼的角落里,眼泪就决堤了,我曾多次想过,我不想去上课了。可当上课铃又敲响的那一刻,我不得不又回去了。后来上她的课,我从未抬头看过她一眼。我不讨厌她,我害怕,打心底里的害怕。她的性格很强势,被她喊到办公室,也只能佯装顺从,被问一些班上同学早恋的问题,我从来都对这些毫不关心,我对班上的同学,比同学这个身份,推的还要更远,每一次都恨不得马上离开。那个时期的我,固步自封,不想和外界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因为被伤害过,就再也不想开启一段新的关系。
这样的我,应该是会得抑郁症的。但,事情却总是朝着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妈妈爸爸在我和弟弟回家后,对我们的关心,还有我能体谅到他们工作生活的不易,学校的一切仿佛都如如过眼云烟一般,出现过在我的脑海里,却全然忘记。我厌恶那个老师,或许我也厌恶过英语。
喜欢。回了四川,继续我的初中生涯。我们的英语老师很温柔,也会经常喊我们背文章,全班一个个轮流着翻译一个英语文章。这些让我得心应手的事,也让我的英语成绩,没有很糟糕的时候。
喜欢。上了高中,对于英语不喜欢也不排斥,第一次考试150的满分,及了格。我觉得自己异常幸运,便又重新把它拾起。
不喜欢。转到理科班,班主任是英语老师。我不认识她之前,也对她一点也不熟悉。她也有这样的感受,对于我。我第一次对我的班主任有印象,是我同宿舍的人,因为班主任曾问过她很多个问题,关于我是怎样的人。其中的问题不乏“她是不是一个很喜欢惹男生的女生?”……我有被伤心到,是因为不可以通过我来认识我吗?为什么要通过别人?刚刚开始分班的时候,需要帮什么忙,很多男生就会起哄喊我的名字,其实我和她们并不熟。但事物的发展,往往会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分班后的第一次考试,我英语是全班第一,得到了班主任的关照,也经常叫我上去讲题。
喜欢。我不知道她对我的印象,是从什么时候改观的。但是我对她的印象,很早就改观了。哪怕她通过他人来了解我,我也并没有讨厌或是厌恶她,就是平常心对待。我发现,她上课评讲试卷里的文章,也就是阅读理解的时候,她往往能跳脱文章的表达,跳脱它的局限性,向我们展示更广阔的世界,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有被丰盈。这是我喜欢我英语老师的开始。也是我喜欢英语的开始。回想一下,起初考试难的时候,我也是考过七八十分的,但也是班上的英语第一。后来啊,我就开始拼了命的做题。并不是为了成绩,而是,我想通过阅读,去丰盈自己的内心世界。老师们选的时代英语作为我们的教辅之一,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喜欢它的插画,喜欢它的封面,更喜欢每一道,没有被我找到答案的故事。这些都深深的吸引着我。就这样,直到高考结束,我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就是英语考了120多,达到了优秀的初级水平。当然很开心,喜欢的东西,我用我的努力,丈量过它的高度。
我这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在英语方面的进步,得到了许多老师的关注。在我的高中啊,理科生普遍英语都不好。我却成了那,仅有的几个意外之一。
很喜欢。上了大学,我的专业课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空闲的,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好似把英语放下了,除了每周一堂的课,英语已经在我的生活之外了。又重新拾起了它,是因为院级的写作比赛和演讲比赛。演讲比赛,我是三等奖。实不相瞒,只要过了初赛,复赛的人,最低都能拿个三等奖,我也成了那幸运儿之一。学校的多功能厅,很大,很宽敞,很正式。我在寝室的,一层楼的走廊外,反反复复念我的演讲稿,我边幻想着场景边念,以至于后来,我脑袋空空的,都能直接用嘴复述出这篇文章。我与二等奖的差距很小很小。谁知演讲完之后,老师的一个问题直接把我打回原形。她问,“你想去哪些地方旅行?”因为演讲的主题是新时代青年应如何做?和我准备的截然相反,加上我的口语,从来未与他人真正交流过,便一时尴尬在了台上,心慌慌,却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就这样,我就拿了个三等奖。
写作比赛,是院里的一等奖,可以参加省赛。可我从未想过。大一下,又参加了一个词汇比赛,是省赛的三等奖,我卡在了二等奖分数线上,可做题时间比他人长,便顺理成章也是个三等奖。最近在筹备写作比赛,一直在用电脑修改文档。还不停的去办公室找一个英语老师给我指导,因为比赛的时候用电脑写。我也曾多次泄气,也找过我高中英语老师说过我的近况。她真的是一个人生高度很高的人,让我很敬佩敬仰。
“我们穷极一生,都企及不了别人的高度。”
“我们总是会在不停的找自己的位置。而这个过程,才是真真正正属于我们自己的,让我们去学习,去铭记,去经历。”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