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文化界说

关于文化的定义,至今众说不一,未有统一的界定。1952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合著了《文化——有关概念和定义的回顾》一书,其中列举了西方学术界1871~1951年八十年间出现的各种文化定义达164种。1952年以后,世界各地关于“文化”的新定义更是层出不穷,许嘉璐在《文化与语言》中认为,目前“文化”的定义已有500种之多。

(一)文

“文”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写作img,是象形字,表示的是一个身有花纹袒胸而立之人,本义是纹理。《说文解字》解释为“错画也”,即各色交错的纹理。后世引申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文德教化等。

(二)化

“化”是会意字,出现稍晚,甲骨文写作img,一个头朝上站立的“人”加一个头朝下入土的“人”,表示重生的改变,本义是教化。《说文解字》解释为“教行也”,即通过教育改变人们的言行。“化”字从“人”从“匕”,《说文解字》曰:“匕,变也,从倒人。”可以看出,“化”由一正一倒的两个人组成,要使两人和谐融洽,相顺而不悖,就需要迁善、感化和教化。后世引申为改易、变化、生成等。

(三)文化

“文”与“化”并列使用,最早见之于《周易·贲卦·彖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天文”可以知道四季变更的自然规律,“观乎人文”可以使人们用文明指导行为。在这里,“人文”与“化成天下”紧密联系,“文明教化”或“人文教化”的思想十分明确。

“文”与“化”合为一词是在西汉以后,刘向的《说苑·指武篇》云:“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晋·束皙《文选·补之诗》云:“文化内辑,武功外悠。”南齐王融的《三月二日曲水诗序》云:“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这里的“文化”取其文明、文雅、文治、教化的意义,也是指以文来教化。

我国对文化学的研究始于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前后,以张之洞、梁启超为代表的一些有识之士曾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一定的反思。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文化热”现象经久不衰。1979年修订的《辞海》对“文化”概念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文化就其定义,可以大致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文化,包括物质生产文化、制度行为文化和精神心理文化三个层次的内容,是涵盖所有人类文化成果的大文化观。狭义的文化,专指思想文化。

(四)文化与文明

中国古代典籍中,“文明”的含义是文德、光明、文采。《尚书·尧典》赞美虞舜“睿哲文明”,唐代折学家孔颖达解释曰:“经纬天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

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所有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明则是这两种成果达到一定发展水平的产物,具体指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上,以个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