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单元 发病

考点1★ 正气与邪气的概念

1.正气 是一身之气相对邪气时的称谓,是指人体内具有抗病、祛邪、调节、修复等作用的一类细微物质。

2.邪气 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六淫、疠气、七情内伤、劳逸损伤及各种病理产物(如痰饮、水湿、瘀血、结石等)。

考点2★★ 发病基本原理

1.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基础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在发病中起主导作用。

2.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邪气与发病关系至为密切,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邪气是导致发病的重要原因,无邪则一般不病;病邪影响病情和病位;在某些情况下,邪气在发病中亦能起主导作用。故说“虚邪贼风,避之有时”。

3.邪正相搏的胜负,决定发病与不发病 一般来讲,正胜邪却则不发病,邪胜正负则发病,并能决定发病的证候类型。

考点3★ 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环境(气候因素、地域因素、生活工作环境及社会环境)、体质、精神状态。

考点4★★★ 发病类型

1.感邪即发 感邪即发又称卒发、顿发,指感邪后立即发病。

2.徐发 又称缓发,即感邪后缓慢发病。此与致病因素的种类、性质以及体质因素等密切相关。

3.伏而后发 伏而后发多见于“伏气温病”,如“夏伤于暑,秋为痎疟”“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等。

4.继发 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

5.合病与并病 合病,指外感病初起时两经同时受邪而发病。并病,指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病证的发病特点,也可指具体疾病的病后增病,即可视为并发病证。

6.复发 引起病证复发的机理是余邪未尽,正气未复,同时更有诱因的作用。

复发的诱因:①外感致复。②食复。③劳复。④药复。⑤情志致复。⑥某些气候因素、地域因素也可成为复发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