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妖翁 (二十)

他若手里有一万两黄金,就绝不会去买那把剑,也不会再给什么狗屁富大人卖命,更不会希冀得什么黑朝的官爵。

千里做官为吃穿,好官不过多得钱。

他已经有了钱,还做官干什么?不但不必做官,连玄天教都可就地解散。

虽然他只要把那东西献给富大人,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就指日可待。但是,再宝贵的宝物,还有再多的黄金,都绝不如性命珍贵。

更何况,温笑笑所说还真假未知。

为一笔或可得,或不可得的财富去死,就像是为别人的老婆去死一样荒谬可笑。

再多的钱财,也买不来人这条命。对于一个人而言,他身上对他本人最有价值的,其实就是性命。

这道理很简单。

似乎人人都懂。

可世上真正明白的人却不多。

否则,也不会流传出一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别人不懂,苟布忠却懂。

当初,他要是在师父被逼死时,就与点仓四木拼命,就不会有后来的玄天教主,也不会有他逍遥自在的几十年光阴。

金银名望地位,一切都是生命经历的点缀,而不是生命历程本身。

人立足于世间的根是命,而不是金银珠宝,也不是道德文章。

世上多的是本末倒置的人。

苟布忠自然不在此列。

但是,他此刻不能扭头就跑,必须打倒唐六后再走。

堂堂西北玄天教主被七魔行六的唐六吓走,在江湖上丢脸是其次,势必动摇全教人心,甚至造成教派的崩溃。

他可以不要此地的宝物,也可以不要玄天教,但不能同时失去两者。

倒不是他眷恋这个教,而是一个江湖人一旦失去门派傍身,就是形单影支的孤雁,随时可能被突如其来的袭击消灭。

他尝过这种滋味,才辛苦创立玄天教以自保,就像是一棵树,已扎根在玄天教太久,一旦被人连根拔起,哪怕未伤及根本,也无法在被挪到的地方活下去。

如果他身携巨资,还可以钱为水土,躲在某地,不再动用武功,换个身份当富家翁偷偷的活。

要是一无钱财傍身,二无教派护体。

他还在江湖里游荡,就很难得一个善终。

故他绝不能放弃玄天教。

更何况,他也不用马上就跑,还有把握一招击杀唐六。

点仓派也叫点仓剑派,向来以剑法闻名,但内功与拳法自有独到之处。只因该派剑法名气太大,使得其精妙拳法与内功少有人知。就好像上林派以拳法和内功闻名,其七十二绝技中明明有棍法、剑法、枪法、刀法,却被江湖人认为七十二绝技只有拳法一样。

苟布忠深得点仓派混元一气开碑手精髓,淫浸此功法几十年,已有七八分火候,蓄力一掌打出,只凭浑厚的掌风就能击碎石碑。

他不信唐六能扛住这一掌。

江湖上能硬抗这种掌力的人的确不多。

但再厉害的掌也得打中敌人才有效,就像唐六的暗器都抹着剧毒,只要擦破一点皮,就能见血封口,可一枚也打不中苟布忠,就全而然失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