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偏见的本质
- (美)戈登·奥尔波特
- 13821字
- 2024-06-26 13:46:14
第3章 内群体的形成
“亲不敬,熟生厌”这句谚语与事实相距甚远。尽管我们有时的确会厌烦日常生活中朝夕相处的一些同伴,但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价值本身正需要从熟悉感当中汲取力量。并且,熟悉的事物很容易成为一种价值。我们会逐渐爱上从小接触到的饮食文化和风土人情。
从心理学上讲,问题的关键在于,熟悉感为我们的存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根基。既然生存是每个人的目标,那么生存的根基也是人们所需要的。儿童的父母、邻居、家乡和国籍都是生来便注定的——儿童的宗教、种族和社会传统同样如此。对一个孩子来说,这些归属关系都是理所当然的。既然儿童与他的归属关系密不可分,这些关系便是好的。
一个孩子早在5岁时便能理解自己从属于特定的团体。例如,他能够识别出不同的人种。但在9岁或10岁之前,孩子并不能理解他的身份意味着什么。他不理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区别,也不明白贵格会教徒和循道宗教徒的区别,但他不需要理解这一切便能培养出强烈的内群体忠诚感。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孩子因为身份而受到“嘉奖”,这种奖励创造了忠诚感。也就是说,家庭供养孩子的衣食住行并照顾他的日常起居,邻居和同胞们给予他的礼物和关照令他感到愉快。因此他学会了去爱他们。他的忠诚是建立在这些奖励的基础上的。我们可以怀疑这种解释的充分性。黑人的孩子很少或从未获得过嘉奖——他的处境通常恰恰相反,但一般来说黑人的孩子在成长中也会养成对种族群体的忠诚。关于印第安纳州的回忆温暖着本土印第安人的心,这不一定是因为他在那里度过了幸福的童年,而只是因为那是他的故乡。在某种程度上,印第安纳仍然是他存在的基础。
奖励当然有助于忠诚的形成。在家庭聚会中度过大量欢乐时光的孩子可能会对家人产生更多眷恋之情。但无论如何,孩子通常都会依恋家人,这只是因为家人是他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所以,幸福感(如“嘉奖”)不是忠诚的唯一原因。我们的群体身份很少需要靠某个群体所提供的幸福感来维持——也许休闲活动的会员资格除外。忠诚感一旦形成,便需要遭受极大的不幸和长期的痛苦经历才能被打破。有时候,无论是怎样的惩罚也不能令我们放弃忠诚。
人类学习的“根基”原则至关重要。我们不需要用假定的“群居本能”来解释人类为什么喜欢群居生活,人们只是发现他人与自身的存在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既然人们认为自身的存在是好的,他们便会断定社会生活是好的。我们也不需要假设一种“特定的意识”来解释人们为何依附于各自的家族、宗族和民族。失去了这些身份,个体也将不复存在。
很少有人想成为别人。无论一个人拥有怎样的生理缺陷或是感到如何痛苦,他都不愿与其他更幸运的人交换处境。他会抱怨自身的不幸,希望命运能得到改善;但他想要改善的是自身的命运和自身的性格。这种对自身存在的依恋是人类生命的根基。我可以说我嫉妒你,但我不想成为你,我只想把你的一些特质或财产据为己有。一个人所有基本的身份都伴随着挚爱的自我而产生。既然一个人无法改变自己的血统、传统、国籍和母语,那么他只能接受这一切。身份的印记刻在心上,也发于口舌。
奇怪的是,个体不需要直接了解自己的所有内群体。当然,一个人通常熟悉自己的直系亲属。(但一个孤儿可能对从未见面的父母怀有强烈的眷恋。)俱乐部、学校、邻里社区等团体是通过个体间的接触来建立关系的,但另一些团体主要依赖于符号或传闻。没有人能与他的整个族裔、社区的所有住户或所有教友建立直接的联系。年幼的孩子可以着迷地听曾祖父讲述自己作为船长、拓荒者或贵族而开拓基业的故事,这些故事树立了一种让孩子获得自我认同的传统。他所听到的话语为他的生活提供了根基,这与他的日常经验同样真实。人们通过符号学习家族传统、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因此,只通过语言定义的内群体依然牢不可破。
什么是内群体?
在静态的社会中,判断一个人会形成怎样的归属感——忠于哪个地区、氏族或社会阶级——是比较容易的。在这样的静态社会里,亲属关系、社会地位甚至居住场所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定。
在古代中国的首都,居住安排与社交距离一度是完全重合的。一个人的居住地揭示了他所有的社会关系。一个地区最内侧的圈层是仅供政府官员居住的地方。第二个圈层是贵族的聚集地。在这之外是一圈受到保护的和平居住区,其中住着文人墨客和其他有名望的市民。更远的外层是外国人和被发配的罪犯所在地禁区。最后剩下的是蛮夷之地,只有蛮族和受到放逐的重罪犯生活在这里。(1)
我们所处的社会科技更加发达,流动性更强,不存在严格的圈层。
一切人类社会都有一条通用的法则,可以帮助我们进行重要的预测。在地球上的每个社会里,儿童都被视为父母所属群体当中的一员。儿童拥有与父母相同的种族、血统、家族传统、宗教、种姓和职业地位。当然,在我们的社会里,孩子长大后可以摆脱某些身份,但无法摆脱所有身份。人们通常期望孩子继承父母的忠诚和偏见,如果父母由于群体身份而成为偏见的对象,那么孩子也会自动成为受害者。
这条法则在美国社会当中也成立,在更加重视“家庭价值”的地区也更为坚固。虽然美国儿童通常强烈地认可自己是家族的一员,他们对父母原本的祖国、种族和宗教具有一定的忠诚性,但他们对家族身份的依赖却受到很大的限制。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有着些许差异。一个美国儿童可以自由地继承父母的一部分身份,也可以拒绝继承某些身份。
内群体很难得到精确的定义。也许我们最多只能说内群体的所有成员对“我们”一词的定义都有着同样的基本含义。一个家族的成员是这样,一个学校的校友、一栋居民楼里的住户、一个工会的成员、一家俱乐部的会员、一座城市的市民、一个州的居民、一个国家的公民也是如此。一部分内群体是暂时的(如一场晚宴),另一部分是永久的(如家族或氏族)。
萨姆是一个只有平凡社交圈子的中年男子,他列举出了自己的内群体:
父系亲属
母系亲属
原生家庭(他在其中成长)
再生家庭(他的妻子和孩子)
童年朋友(如今只留下模糊的记忆)
文法学校(只停留在记忆里)
高中(只停留在记忆里)
整个大学时代(偶尔还有来往)
大学时的班级(得到同学会的巩固)
现今所属的教会(他在20岁时更换了教会)
职业(组织严谨,关系密切)
公司(尤其是他所在的部门)
“一伙人”(经常在一起消遣的四对夫妇)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某步兵团的幸存战友(逐渐变得模糊)
他所诞生的州(微不足道的身份归属)
如今生活的市镇(活跃的公民精神)
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地域忠诚)
美国(一般程度的爱国精神)
联合国(原则上抱有坚定的信仰,但心理上并不确定,因为他不清楚这里的“我们”指的是什么)
苏格兰—爱尔兰血统(对同样血统的人感到些许亲切)
共和党(他在初选时登记为共和党支持者,除此之外几乎没有更强的归属感)
萨姆的清单可能并不完整,但我们可以根据这份清单很好地重建他所依赖的身份基础。
萨姆在清单里提到了童年的一个小圈子。他回忆起这个内群体曾经对他至关重要。他在10岁时搬到了新的社区,当时他没有可以一起玩耍的年纪相仿的小伙伴,他十分渴望获得友谊。其他男孩对他感到好奇,也有所怀疑。他们会接纳自己吗?萨姆能与这群男孩意气相投吗?由一些小事引起的斗殴是常见的考验。这种男孩之间的入伙仪式是为了快速地测试出陌生人的礼仪和斗志。他能在小团伙设定的限度内表现出足以匹敌其他男孩的勇气、坚强和自制吗?萨姆幸运地通过了考验,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群体的接纳。也许他很幸运,他没有涉及种族、宗教或社会地位的其他不利因素。否则他的测试期将被延长,对他的考验也会更加严苛,或许这个小团伙会永远排斥他。
可见,一些内群体的成员身份是很难获得的。但许多身份是在出生时就自动获取的,或者通过家族传统取得。现代社会科学认为前一种身份反映了自致地位(achieved status),后一种身份反映了先赋地位(ascribed status)。
作为内群体的性别
萨姆没有提到他的性别身份(先赋地位)。这个身份一度十分重要,现在可能也是如此。
性别的内群体提供了有趣的案例研究。2岁的孩子通常对玩伴的性别没有偏好,在他眼中,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看起来是一样的。即使是一年级的学童,他们的性别意识也相对薄弱。一年级学童在被问到愿意跟谁一起玩时,平均至少有四分之一会选择异性玩伴。孩子们在升入四年级后,跨性别的选择几乎消失了:只有百分之二的孩子愿意与异性玩耍。当他们进入八年级后,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友谊重新浮现,即便如此,也只有百分之八的学生愿意做出超越性别界限的选择。(2)
对一部分人来说(其中包括厌女者),性别分类在他们一生当中保持着重要性。女性被视为与男性完全不同的物种,她们通常被视为劣等人种。现有的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区别被过分夸大,成为令歧视合理化的虚构的差别。占据一半人口的男性可能会对相同性别抱有一种内群体的团结,而与相反性别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查斯特菲尔德勋爵[1]经常在信中告诫儿子用理性而非偏见来主导自己的生活,但他对女性却发表了如下评价:
“女人只是发育得更加成熟的儿童;她们的闲言碎语令人忍俊不禁,有时她们也会展露聪明,但我在一生中从未见过一个女人表现出可靠的推理和正确的判断,或者在一天二十四小时里保持理性的言谈举止……
“一个理智的男人只会玩弄她们,与她们寻欢作乐,取悦并恭维她们,就像对待活泼好动的孩子那样;但他既不会咨询她们的意见,也不会将重要的事情交付她们;尽管他时常令她们以为自己得到了咨询和委任;这是她们最为骄傲的事情……(3)
“相较于男人们,女人们之间更相似。她们只信仰两种激情——虚荣与爱情,这是她们普遍的特性。”(4)
叔本华[2]的观点与查斯特菲尔德相似。他写到,女人在一生中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女人性格中根本的弱点是缺乏正义感。叔本华坚持认为这是由于女人缺乏推理和思辨的能力。(5)
这些反女性主义思想反映了偏见的两种基本成分——诋毁贬损和严重的过度概括。这两位著名的男性知识分子都没有考虑到女性的个体差异,也没有探究他们所提到的特点在女性当中是否比在男性当中更加普遍。
这种反女性主义意味着自身性别身份的安全和满足。在查斯特菲尔德和叔本华看来,男人和女人之间的裂隙是被接纳的内群体与受排斥的外群体之间的鸿沟。然而,对很多人而言,这场“性别战争”看起来很不真实。他们无法从中找到偏见的根据。
内群体的多变性
尽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看重的内群体,但人们依然会受到时代的影响。在19世纪,国籍和种族身份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大,家庭和宗教身份尽管依然重要,其影响力却有所降低。苏格兰各部落之间强烈的忠诚与敌对几乎成了历史,而“优等民族”的概念却发展到危险的程度。西方国家的女性如今开始承担曾经被男性垄断的角色,这些事实似乎令查斯特菲尔德和叔本华的反女性主义变得过时。
美国人对移民态度的转变体现了国家内群体概念的变化。如今,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很少用理想主义的眼光看待移民。他们不再把为受压迫的人们提供家园并接纳他们加入自己的内群体视为一种责任和荣幸。80年前,自由女神像上刻下的格言仿佛已经过时。
把你的疲惫和贫穷交给我,
渴望着自由呼吸的瑟缩身躯,
被繁华海岸抛弃的苦难灵魂。
把这些无家可归、饱受打击的人送给我。
我在金色大门旁高举灯火。[3]
1918年至1924年通过的“反移民法”几乎熄灭了女神的灯火。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从未有这样多无家可归的可怜人渴求容身之地,但怀旧的情绪不足以令司法界充分放松紧绷的神经。从经济和人道主义的立场上都出现了强有力的论证,要求放松限制,但人们的心中已经充满恐惧。大量保守派人士担心激进思潮的输入;许多新教徒认为自身原本岌岌可危的主流地位可能被进一步削弱;一些天主教徒惧怕共产主义者的到来;反犹分子不愿意接纳犹太人;部分工会成员担心工作岗位不足以容纳新来者,他们自身的保障将受到威胁。
数据显示,在124年里,约有4000万移民来到美国,曾在一年里,移民人数就多达100万。在所有移民当中,85%来自欧洲。直到一个世代以前,人们很少听到反对移民的声音。但在今天,几乎所有移民的申请都被拒绝,支持“难民”的声音微不可闻。时代变了,每当时局恶化,内群体的界限便会收紧。陌生人成为被怀疑的对象而遭到驱逐。
在特定的文化里,内群体的力量及其定义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不仅如此,一个单独的个体也可能在不同的时间隶属于不同的团体。赫伯特·乔治·威尔斯[4]在《现代乌托邦》里描述了这种有趣的随机应变。这段文字描写了一个势利小人,他对团体抱有狭隘的忠诚。然而,就连势利小人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他发现在不同的时间自称属于不同的内群体对自己更加有利。
这段文字写出了一个重点:内群体身份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人可以出于某些目的而认可一种范畴,也可以为了其他目的而隶属于更大的范畴。这取决于他对提升自我地位的需求。
威尔斯这样描写一个植物学家的忠诚:
他热爱系统植物学家,却厌恶植物生理学家,他认为后者是一群无耻下流的恶棍;但他也热爱所有植物学家和生物学家,并讨厌物理学家和自称从事精密科学的人,他认为他们全都是迟钝呆滞、思想龌龊的浑蛋;但他也热爱所有从事他所认可的科学的人,并瞧不起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文人,他认为他们是野蛮、愚蠢、道德败坏的无赖;但他热爱所有知识分子,鄙视工人,他认为他们是骗子、小偷、醉鬼、游手好闲的流氓;可是一旦工人阶级和其他阶层一起构成了英国人,他便认为英国人强于所有欧洲人……(6)
由此可见,归属感是因人而异的。即使是同一个内群体的两个成员对组织的构成可能有着迥异的看法。例如,两个美国人对国家内群体的定义,见图1。
图1 两个美国人对国家内群体的看法
甲的狭隘认知是武断分类的产物,他发现这种分类十分便捷及有效。乙的认知范围更广阔,因此创造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国家内群体概念。将二者划为同一个内群体的成员会使人产生误解。从心理上讲,他们并不志同道合。
每个人都从自己的内群体当中看到了他所需求的安全模式。最近,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大会的一项决议提供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对与会人员而言,党派是一个重要的内群体。但他们很难接受党派在全国平台上的定义。为了捍卫内群体并让每个成员重获安全感,“民主党人”的范畴被重新定义为“信仰地方自治、反对强势的家长式中央集权政府的人,不包括受外国思潮影响的领导者,如国外势力、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和公平就业委员会所激发的人”。
因此,内群体身份经常因个体的需求而获得调整,一旦个体需求如上述案例一般变得相当剧烈,内群体可能针对敌对的外群体而重新获得定义。
内群体和参照群体
我们从广义上将内群体定义为对“我们”一词有着相同认知的人群。但读者们已经发现,个体可以对自己的内群体身份产生各种不同的看法。第一代意大利裔美国人或许比他们的孩子——第二代意大利裔美国人——更加重视自己的意大利文化背景。青少年也许会把街头黑帮视为比学校更重要的内群体。在某些情况下,尽管个体无法摆脱自己的成员身份,却依然可能积极地批判某个内群体。
为了厘清这种局面,现代社会科学引入了参照群体(reference groups)的概念。谢里夫夫妇(Sherif and Sherif)将参照群体定义为“个体认为自己是其中一员的群体,或者个体内心渴望成为其中一员的群体”。(7)所以,参照群体是被欣然接纳的内群体,或者个体希望加入的群体。
一个内群体通常也是参照群体,但并非绝对如此。一个黑人可能希望加入在社区里占主流的白人群体。他想要分享这个主流群体的特权,也想被认为是其中一员。他可能极度渴望加入优势群体,甚至因此而排斥自己的内群体。库尔特·勒温[5]将这种状态称为“自我憎恨”(对自我所属的内群体的憎恨)。然而社区的惯例将他归入黑人群体,迫使他与黑人群体一起生活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内群体身份与参照群体身份并不一致。
我们再来看看一个新英格兰小镇上的亚美尼亚裔牧师的例子。他有着外国人的名字。小镇的居民把他视为亚美尼亚人。尽管他并不排斥自己的背景,他却很少想到自己的血统。他的参照群体(主要兴趣)是他的教会、家庭和他所生活的社区。不幸的是,镇上的其他居民固执地把他当作亚美尼亚人:他们比他本人更加看重他的民族身份。
上述黑人和亚美尼亚牧师在社区里扮演着微不足道的角色。他们很难将自己划入参照群体,因为社区的压力迫使他们永远与自己并不重视的内群体捆绑在一起。
所有少数群体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同样的边缘化状态,这种处境伴随着不安、冲突和愤怒等难以摆脱的后果。每个少数群体都会发现在他们所处的更广大的社会里,许多习俗、价值和行为都被事先加以规定。因此,少数群体的成员在某种程度上不得不将语言、礼仪、道德和法律上的主流群体列为参照群体。他可能完全效忠于自己的少数群体内群体,同时他总是需要遵守主流群体的标准并满足他们的期望。黑人的例子尤其清楚地展示了这种情况。黑人必须融入主流。然而,每当他想建立这种联系时,他总是很可能遭到拒绝。因此,对他而言,先天界定的内群体与文化界定的参照群体之间的冲突几乎无法避免。根据这种思路,我们便会明白为什么所有少数群体在社会中都处于边缘位置,为什么他们总是感到忧虑和怨恨。
内群体和参照群体的概念帮助我们区别两种不同层次的归属感。前者指代客观的成员身份;后者则暗示个体是否看重这一身份,以及个体是否希望从属于另一个群体。正如我们所讨论过的,在许多情况下,内群体与参照群体之间存在着一个虚拟的身份,但并非绝对如此。一些个体出于迫不得已或自主选择,不断地将自己与内群体之外的群体进行比较。
社会距离
内群体和参照群体的区别经常出现在有关社交距离的研究中。博加德斯[6]创造了一个耳熟能详的技巧,要求受访者在下列量表中指出他们愿意与不同民族和国籍的群体保持怎样的距离:
1.通过婚姻而成为近亲
2.成为同一间俱乐部的密友
3.成为住在同一街区的邻居
4.成为我的同事
5.成为我国公民
6.仅仅作为游客来访我国
7.禁止进入我国
这种测量方式得出了最惊人的结果:美国各地表现出相似的取向,不同的收入、区域、教育、职业甚至民族所带来的差异十分微弱。无论身份如何,大部分人可以接受英国人和加拿大人成为本国公民、邻居、同等社会地位的人和亲戚。拥有这两种血统的人享有最近的社会距离。占据另一个极端的则是印度人、土耳其人和黑人。除了少量细微的调整之外,这个顺序大体保持不变。(8)
尽管不受青睐的群体倾向于优先选择自己的族群,但他们在其他方面依然选择主流的接纳顺序。例如,对犹太儿童的一项研究显示,大部分犹太儿童对犹太人的接受度很高,除此之外则呈现出社会距离的标准模式。(9)类似的调查表明黑人与白人对犹太人的接受程度大致相同,而犹太人通常将黑人排在名单的尾部。
上述结果带来一个必然的结论:少数族裔的成员容易产生与主流群体相同的态度。换言之,主流群体是少数族裔的参照群体。主流群体对少数族裔施加强烈的影响,迫使后者采取一致的态度。然而,这种一致性很难使人否定自身的内群体。黑人、犹太人或墨西哥人通常会维护自身的内群体,但在其他方面却会根据参照群体的意见来做决定。因此,内群体和参照群体对态度的形成都很重要。
偏见的群体规范理论
现在,我们可以对一种主要的偏见理论进行解说。这一理论认为所有群体(无论是内群体还是参照群体)都会发展出一套生活方式,其中包括特有的法典和信仰、标准和敌人,以适应各个群体的需求。这套理论还认为明显的压力与无形的压力使每个成员安分守己。内群体的偏好必须成为个体的偏好,内群体的敌人也是个体的敌人。谢里夫夫妇发展了这套理论:
通常,导致个体形成偏见态度的因素并不松散。偏见的形成与成为群体当中的一员有着功能上的关联。成为群体的一员意味着接纳这个群体,并把群体价值(规范)作为调节经验和行为的主要基石。(10)
支持这一观点的一项有力的论证认为,企图通过影响个体来改变他们的态度是一种效率较低的做法。假设一个孩子在课堂上学习有关跨文化教育的课程。这堂课所产生的效果有可能被孩子的家庭、同伴和邻居所信奉的规范所掩盖,因为后者对孩子的影响更大。若想改变孩子的态度,必须改变对孩子更加重要的群体的文化平衡。家庭、同伴和邻居必须先更加包容,孩子才能变得宽容。
这一思路引申出一个道理:“改变群体态度比改变个体态度容易。”近期的一些研究为此提供了支持。在一些研究当中,整个社区、住宅区、工厂和学校系统都成了变革的目标。在领导层和普通成员的共同参与下,政策得到了调整,新的规范得以建立。变革完成后,人们发现个体的态度逐渐适应了新的群体规范。(11)
虽然我们无法质疑上述结果,但这一理论仍然带有一些不必要的“集体主义”色彩。偏见绝不仅仅是一种集体现象。读者不妨扪心自问,自己对社会的态度是否完全符合家庭、社会阶层、职业群体或教会的标准。也许答案是肯定的,但读者更可能回答由于这些参照群体的普遍偏见是矛盾的,因此他不可能同时拥有所有的偏见。读者也可能认为自身的偏见模式是独一无二的,与所属的群体都不尽相同。
该理论的支持者在意识到态度的个体差异之后,提出了“可接受的行为范围”,因此承认了任何群体规范系统只要求成员大致符合其规范。人们的态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偏离,但不能偏离太远。
然而,只要我们允许“可接受的行为范围”存在,我们便走向了更接近个体化的视角。我们不需要为了坚持每个人的独特性而否定群体规范和群体压力的存在。一些人将我们眼中的群体要求奉为圭臬。另一些人只是被动地服从规范。还有一些人不肯服从规范。我们所表现出的服从性是个体习惯、个体需求和个体生活方式的产物。
我们在面对态度的形成这一问题时,总是很难在集体路径和个体路径之间取得平衡。本书主张偏见在根本上是个性形成和发展的问题,不存在完全一致的两个偏见模式。没有人能完整地反映其所在群体的态度,除非他的个人需求或习惯导致了彻底的一致性。尽管如此,在内群体成员身份影响下形成的个体需求与习惯仍是常见的偏见来源,也可能是首要来源。我们可以坚持个人主义理论,而不必否定对个体的主要影响来自集体。
假如没有外群体,是否依然存在内群体?
每一段界线、围墙和边界都标志着内与外的分别。按照严格的逻辑,一个内群体总是暗示着相应的外群体的存在。但这种逻辑判断本身毫无意义。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一个人对内群体的忠诚是否自动意味着对外群体的不忠、敌视或其他形式的否定。
法国生物学家菲利克斯·勒·丹特克(Felix le Dantec)认为从家庭到国家的各种社会单元只有在拥有“共同的敌人”时才得以存在。家庭单元与威胁着每个家庭成员的众多势力进行斗争。高档俱乐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甚至美国本身的存在也是为了战胜成员的共同敌人。一个著名的阴谋诡计为丹特克的观点提供了支持,那就是为了加强内群体的凝聚力而创造一个共同的敌人。希特勒之所以提出“犹太人威胁论”,与其说是为了消灭犹太人,不如说是为了加强“纳粹党”对德国的控制。在世纪之交,没有共同敌人的加利福尼亚工党人心涣散、立场动摇,工党于是利用煽动反东方情绪来团结自身队伍。学校精神最强烈的时候是在校际运动会上与“老对手”交锋之时。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令我们很难不接受这个理论。苏珊·艾萨克斯(Susan Isaacs)研究了进入托儿所的陌生人对儿童产生的影响后写道:“外来者的存在最初是令群体产生温馨与团结氛围的必要条件。”(12)
社会凝聚力的存在似乎以共同的敌人为前提,威廉·詹姆斯[7]深受此观点影响,他就这一课题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他在《战争的道德等价物》中提出,冒险心、攻击性和好胜心是人际关系的标志,这些品质在年轻气盛的人群当中尤其显著。为了营造和平的生存环境,他鼓励人们找出一个不违背日益增长的人道主义倾向的敌人。他的建议是:对抗天灾,对抗疾病,对抗贫穷。
如今,没有人否认一个具有威胁性的公敌的存在可以凝聚一切有组织的人群。一个家庭(假如不是已经分崩离析)在逆境中会变得团结,一个国家在战争时期的凝聚力是前所未有的。但在心理层面上我们必须把重心放在对安全的渴求上,不应强调敌意本身。
一个人自己的家庭便是一个内群体,街道上的所有其他家庭在定义上都是外群体,但它们极少产生冲突。美国由上百个民族(ethic groups)构成,尽管偶尔发生严重的冲突,大部分民族可以和平相处。人们知道自己对住宅拥有独一无二的占有权,但人们不需要鄙视他人的住宅。
我们似乎可以这样描述这种情况:尽管我们只能在与外群体的对比中认识内群体,内群体依然在心理上占据首位。我们生活在内群体之中,也依赖于内群体的支持。内群体有时甚至是我们生存的目的。对外群体的敌视可以巩固我们的归属感,但那并非必要条件。
由于内群体对我们的生存和自尊至关重要,我们很容易发展出对内群体的盲目推崇和民族优越感。一群7岁的孩子被问道:“这个镇上的孩子和邻镇的孩子,谁更好?”几乎所有孩子都回答:“这个镇上的孩子好。”至于理由,孩子们通常回答:“我不认识邻镇的孩子。”我们可以通过这个例子反思内群体与外群体的初始关系。人们更喜欢熟悉的对象。陌生的人被视为“不够好”,但不一定伴随恶意。
因此,尽管所有内群体成员都难免对内群体有所偏爱,与外群体互惠的态度也许更加深入人心。在一种极端情况下,为了保护内群体并强化内部忠诚,内群体成员可能将外群体视为共同的敌人。在另一种极端情况下,外群体的差异性或许能获得欣赏、容忍甚至喜爱。教宗庇护十二世(Pope Pius XII)在名为《人类团结》的教宗通谕中对此进行评价,认可了现存各文化群体的价值。他呼吁保持这种多元性,不要让它受到敌意的污染。他说,人类的团结是宽容与爱的结合,而非完全一致的同化。
人类是否可以形成一个内群体?
家庭通常构成最小而又最坚固的内群体。有鉴于此,我们通常认为随着范围的扩大,内群体的凝聚力逐渐减弱。图2显示出一个共识,即个体接触的距离越远,成员身份的效力越弱。为了避免问题的复杂化,下图中只涵盖了少量成员身份的实例。
图2 假设随着成员范围的扩大,内群体力量逐渐削弱
上图暗示了对全世界的忠诚是最难实现的。这个结论有一定的道理。让全人类形成一个内群体似乎难以企及。就连“世界大同”的忠实信徒也很难实现这个理想。假设一个外交官在会议上与他国代表进行交涉,对方拥有与他不同的语言、礼仪和意识形态,即使这名外交官对“世界大同”抱有坚定的信念,他在面对对方时仍然无法摆脱一种陌生的感觉。他对礼仪和公正的理解来自他自身的文化。其他的语言和习俗难免显得怪异,即使算不上低劣,至少也带有一点荒诞无稽的感觉。
假设这名代表胸襟广阔,能够发现自己国家的不足之处,假设他真心希望建立一个能够包容多元文化优点的理想社会。即使在这种极端理想主义的情形下,他可能也只会做出细微的让步。他将诚心诚意地为自己的语言、宗教、意识形态、法律制度、礼仪风俗而抗争。毕竟,祖国的生活方式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不能轻易瓦解自身存在的根基。
这种对熟稔的偏爱几乎成了本能反应,我们都受其影响。当然,一个见识广博的人或是拥有国际化品位的人对其他国家的态度相对而言更加友好。这样的人明白文化上的差异不一定意味着低劣。然而,对既缺乏想象力又缺少见识的人来说,人为的后盾是有必要的。他们需要符号以理解人类内群体的真实性,而符号在今天是罕见的。国家拥有旗帜、公园、学校、国会大厦、货币、报纸、节日、军队和历史文献。这些团结的象征当中只有少量在缓慢而低调地演变为国际性符号。“世界忠诚”这一概念的发展离不开精神的定位点,建立精神的定位点迫切需要国际性符号的支持。
关于最外层身份归属为何最为薄弱,我们找不到固有的理由。实际上,对许多人来说,种族自身已经成了最重要的忠诚对象,尤其是“雅利安主义”的狂热支持者和一部分被压迫的种族成员。如今,种族概念与世界大同的冲突(位于最外侧的两个圈层)似乎逐渐成为人类史上最严峻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全体人类的忠诚能够在种族战争爆发之前实现吗?
这个目标在理论上可以实现,因为有一条心理原则可以从困境中解救我们,只要我们能及时掌握这条原则,即同轴忠诚(concentric loyalties)不一定会产生冲突。忠于更广泛的圈层并不意味着破坏对较小圈层的依恋。(13)相互冲突的忠诚几乎总是属于同一规模的圈层。建立了两个家庭的重婚者会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灾难。效忠于两个国家的叛徒(一个是表面的效忠,另一个是实际的效忠)在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同时也无法在社会中立足。几乎没有人能承认多所母校、皈依多种宗教或加入多个兄弟会。另一方面,支持世界联邦的人可以是顾家的人、热心的校友和真诚的爱国者。一些狂热的民族主义者对世界大同和爱国主义的共存有质疑,但他们的疑虑无法改变这条心理法则。温德尔·威尔基[8]和富兰克林·罗斯福[9]从世界大同的理念构想出联合国组织,这丝毫无损于他们的爱国心。
同轴忠诚的发展需要时间,当然,同轴忠诚在很多情况下根本无法产生。皮亚杰(Piaget)和韦伊(Weil)通过对瑞士儿童的一项有趣的研究发现儿童对不同忠诚之间彼此包含的概念存在抵触情绪。以下记录了一名7岁儿童的典型反应:
你知道瑞士吗?——知道。
那是什么?——一个行政区。
日内瓦又是什么?——一个镇。
日内瓦在哪里?——在瑞士。(但这名儿童画了两个并列的圆圈)
你是瑞士人吗?——不,我是日内瓦人。
年龄稍长(8岁至10岁)的儿童理解日内瓦在空间上位于瑞士之内,他们把一个小圆画在一个大圆之内。但他们依然难以理解同轴忠诚的概念:
你是哪国人?——我是瑞士人。
为什么?——因为我住在瑞士。
你也是日内瓦人吗?——不是。
为什么?——我现在是瑞士人,不能也是日内瓦人。
10岁或11岁的儿童已经能理解这个问题了。
你是哪国人?——我是瑞士人。
为什么?——因为我父母是瑞士人。
你也是日内瓦人吗?——当然是,因为日内瓦在瑞士。
10岁或11岁的孩子也能对自己的国家做出感情上的评价。
我喜欢瑞士,因为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
我喜欢瑞士,因为这是红十字会创始国。
瑞士是中立国,所以我们乐善好施。
这些感情上的评价显然来自老师和父母的教诲,孩子们只是接受了现成的说法。教学模式通常停留在这一步。在祖国的边界外只有“外国人”的领域——他们不是同胞。9岁半的米歇尔这样回答提问者:
你知道外国人吗?——知道,法国人、美国人、俄国人、英国人。
很好。这些人有什么不同吗?——有的,他们的语言不一样。
还有吗?说得越多越好——法国人不太严肃,他们什么也不担心,他们那里很脏。
你觉得美国人怎么样?——他们很有钱,也很聪明。他们发明了原子弹。
你觉得俄国人怎么样?——他们很糟,他们总是想发动战争。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不清楚……我听说的……人们都这样说。
大多数孩子的归属感局限于家庭、城市和国家。原因似乎是这些孩子身边的人们也是如此,孩子只是在模仿他们的判断。皮亚杰和韦伊写道:“一切都在指出,儿童在发现亲密圈层的价值观后,认为必须接受亲密圈层对其他国家群体的观点。”(14)
尽管国家是大多数孩子学到的最大的忠诚圈层,但对圈层的认识却不必就此止步。研究者在一些十二三岁的孩子身上发现了高度的“互惠”意识,比如,他们愿意承认所有人拥有相同的价值和优点,尽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在牢固地建立了这种互惠意识后,年轻人便可以接受更加广泛的人类群体概念,他们不需要失去早期的归属感便能忠于更多圈层。在学会这种互惠态度之前,一个人很难将其他国家纳入自己的忠诚轨道。
总而言之,内群体的成员身份对个体生存至关重要。这些身份编织成了一张习惯的网。我们在遇见遵守不同习俗的外来者时,会下意识地说:“他打破了我的习惯。”打破习惯会使人不快。我们更喜欢熟悉的事物。当他人可能威胁甚至质疑我们的习惯时,我们忍不住感到警惕。对内群体或参照群体的偏爱不一定意味着对其他群体的敌视——尽管敌意通常可以巩固内群体的凝聚力。低层次的圈层可以被高层次的圈层和平地吸纳。尽管这一理想状态很难实现,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希望依然存在。
参考文献
(1)W. G. Old. The Shu King, or the Chinese Historical Classic. New York: J. Lane, 1904, 50-51.另见J. Legge (Transl.), Texts of Confucianism, in The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Oxford:Clarendon Press, 1879, Vol. III, 75-76。
(2)J. L. Moreno. Who shall survive? Washington: Nervous & Mental Disease Pub. Co., 1934, 24.这些数据有些过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如今儿童之间的性别界限不像过去那么明显。
(3)C. Strachey (Ed.). The Letters of the Earl of Chesterfield to his son. 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25, Vol. I, 261.
(4)Ibid., Vol. II, 5.
(5)E. B. Bax (Ed.). Selected Essays of Schopenhauer. London: G. Bell & Sons, 1914, 340.
(6)Reprinted by permission of Chapman & Hall, Ltd., from A Modern Utopia. London, 1905,322.
(7)M. and Carolyn W. Sherif. Groups in Harmony and Tension. New York: Harper, 1953,161.
(8)博加德斯在1928年发现了这个次序(E. S. Bogardus, Immigration and Race Attitudes, Boston: D. C. Heath, 1928),Hartley和Spoerl分别于1946年和1951年加以验证。(Cf. E. L. Hartley, Problems in Prejudice, New York: Kings Crown Press, 1946; and Dorothy T. Spoerl, Some aspects of prejudice as affected by religion and educatio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1951, 33,69-76)。
(9)Rose Zeligs. Racial attitudes of Jewish children. Jewish Education, 1937, 9, 149-152.
(10)M. and Carolyn W. Sherif. Op. cit., 218.
(11)此类研究可参考:A. Morrow and J. French, Changing a stereotype in industry,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1945, 1, 33-37; R. Lippitt, Training in Community Relations, New York: Harper,1949; Margot H. Wormser and Claire Selltiz, How to Conduct a Community Self—survey of Civil Rights, New York: Association Press, 1951; K. Lewin, Group decision and social change in T. M. Newcomb and E. L. Hartley (Eds.), Readings in Social Psychology, New York: Holt, 1947。
(12)Susan Isaacs. Social Development in Young Childre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1933, 250.
(13)这一空间隐喻有其局限性。读者或许会问,最内层的忠诚究竟是什么?答案并不总是图2所示的家庭。最内层的忠诚难道不是我们在第2章讨论过的对自我的爱吗?如果我们把自我视为中央圈层,那么从心理学上讲,扩展后的忠诚不过是自我的延伸。然而,随着自我的延伸,我们可能重新定位圈层,最初位于外侧的圈层可能成为心理上的焦点。一位宗教信徒可以相信人是根据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的,因此他对上帝和人类的爱可能存在于最内侧圈层。忠诚和偏见都是构成性格的特点,在上述分析中,每个组织都是独一无二的。尽管这种评价是合理的,图2仍适用于我们当前的目标,对许多人而言,社会体系越广泛,人们越难将其纳入自己的理解和关爱范围内。
(14)J. Piaget and Anne-Marie Weil. The development in children of the idea of the homeland and of relations with other countries.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Bulletin, 1951, 3, 570.
[1]查斯特菲尔德勋爵(Lord Chesterfield, 1694—1773):英国政治家、外交家、文学家。著有《伯爵家书》等。
[2]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 1788—1860):德国哲学家,唯意志论者。著有《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等。
[3]出自犹太女诗人爱玛·拉扎露丝(Emma Lazarus)的十四行诗《现代巨人》(The New Colossus)。
[4]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 1866—1946):英国小说家、政治家、历史学家,创作了大量科幻小说。著有《时间机器》《莫洛博士岛》《隐身人》等。
[5]库尔特·勒温(Kurt Lewin, 1890—1947):德裔美国心理学家,拓扑心理学的创始人。代表作有《拓扑心理学原理》等。
[6]博加德斯(Emory S. Bogardus, 1882—1973):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创立了社会距离量表。
[7]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美国机能主义心理学派创始人之一,美国最早的实验心理学家之一。代表作有《心理学原理》等。
[8]温德尔·威尔基(Wendell Willkie, 1892—1944):美国政治活动家。1941年与埃莉诺·罗斯福共同创建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
[9]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 1882—1945):美国第32任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