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废待兴,首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当时“一穷二白”的现实状况以及战争留下的各种创伤,首要任务必然是迅速地恢复国民经济,让整个国民经济能够正常地运转起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一直到1952年底基本结束。在这一历史时期,新中国面临着两大中心任务,也就是,不仅要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而且更要迅速地恢复国民经济。其主要举措,可以归纳为“三个恢复、一个调整、两个统一”。

“三个恢复”:就是要恢复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

具体来看,第一,恢复农业生产。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通过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加上兴修水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解放农村生产力,推动农业生产,在此基础上又开始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第二,恢复工业生产。帮助各类工业企业克服各种困难尽快复工复产,还有一些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的国营工业企业开始投入生产,同时,在工矿企业内部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管理制度,发动生产改革活动,开展增产节约和劳动竞赛运动等。第三,恢复交通运输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尽快修复了铁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到1950年,原有的铁路已经基本畅通,紧接着,公路、水运和航空等交通运输业也得到了基本恢复。

“一个调整”:就是要调整私营工商业。

怎么调整?总体上来说,主要是根据公私兼顾的原则,在经营范围、原料供应、销售市场、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必要的照顾,并且采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方式,使私营工商业基本上摆脱了销路呆滞、生产萎缩的困境。随后,又在全国开展城乡物资交流运动,扩大农副产品购销,为城市工商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使私营工商业能够迅速地恢复发展起来。

“两个统一”:就是要统一全国财政收支和统一全国物资调度。

1950年3月3日,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其核心就是开始实行“两个统一”:第一,统一全国财政收入,使国家收入的主要部分集中到中央,用于国家的必要开支,以保证财政收支平衡;第二,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掌握的重要物资从分散状态集中起来,合理使用,以调剂余缺。与此同时,还统一了全国现金管理,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者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资金的往来使用转账支票经人民银行结算。这些做法,实际上已经成为以集中统一为基础的财经管理体制的雏形。

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在短短三年时间内,新中国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改善了人民生活,并且为之后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基础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