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采购从业者的职责和权限

在现实工作中,采购从业者经常被职责不清的问题所困扰,好像任何与供应商有关的问题都应该由采购来解决。这常常导致采购到处“救火”,自己的主要任务却没有完成。

其实,基层采购应以制定品类策略、管理需求、完成商务工作、快速开发合适的供应商、保障供应、控制价格和管理供应商为主业。采购从业者主要承担以下15项职责:

(1)制定和实施品类策略;

(2)收集内部客户的需求;

(3)制订采购计划;

(4)开发充足的供应商;

(5)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

(6)评估及选择供应商;

(7)保守商业机密;

(8)下发、追踪合同和订单;

(9)管理供应商绩效;

(10)负责所有文件的存档管理;

(11)完成外购件的预算节约;

(12)协调解决外购件的供货和品质问题;

(13)制订与实施降本计划;

(14)处理紧急采购事务;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承担以上15项职责的同时,采购人员应该被赋予以下6项权限,以确保职责得到充分履行:

(1)与供应商的一切商务合作的唯一窗口;

(2)合法代表甲方发布需求信息和成交通知;

(3)制定合规的采购流程并监督执行;

(4)推动跨部门协作降本;

(5)管理供应商的唯一窗口;

(6)拥有一定金额范围内的订单审批权。

只有责权明晰,采购才能有的放矢,创造最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