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李 云


《新续高僧传》,全名《新续高僧传四集》,近代学者、佛教居士喻谦编撰,是我国继南朝梁代释慧皎《高僧传》、唐代释道宣《续高僧传》、宋代释赞宁《宋高僧传》、明代释如惺《明高僧传》之后,又一部记载佛教高僧之行谊的传记体著作。

喻谦,字昧庵,湖南衡阳人,清末卓有盛名的儒学大家王闿运之弟子,与夏寿田、杨度以及“王门四将”齐白石、曾昭吉、张正旸、释敬安等人为同门师兄弟。曾留学日本,归国后一度执教衡阳船山书院。据当代著名佛教文献学家苏晋仁回忆,民国二十二年(1933),喻昧庵逝世于北平菜市口半截胡同衡山会馆,其父与喻昧庵为同门,当时客居衡阳,闻讯挽联以悼念:“二十年故里论交游,时领藻辞钦益友;三千里天涯同客帐,未曾趋奠哭先生。” [1]

自晚清以来,就外部环境而言,由于国力衰弱,财政危机日益严重,政府一方面对佛教疏于管理,另一方面为解决财政危机大量征取或侵吞佛教寺产,给佛教发展带来契机的同时又造成很大压力。就内部状况而言,佛教典籍亡佚严重,佛教教育匮乏,佛学人才凋零,僧伽制度松散,使得佛教发展失去内在动力。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之下,教内外一些有识之士和高僧大德为振兴佛教,开始重新关注佛教事业的发展,除自觉研习佛教文献以外,积极搜集海内外佛教典籍,大力推动僧伽制度改革,兴办教育培养佛教人才,中国佛教一度呈现出复兴之势。《新续高僧传》正是这一时代浪潮下的新产物。

民国前期,特别是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以后,南北军阀彼此混战,极力扩充军事地盘,湖南一度成为南北军阀激烈争夺之地,战火蔓延整个湖湘地区。戊午年(1918)秋,衡阳喻昧庵为免战乱之祸,避地北来,寓居于当时文士学者交游聚居之地——北京法源寺。适时,法源寺住持道阶法师“鸠聚同参,缵承坠绪,重开《新续高僧传》馆于北京法源寺”(《启》),聘请喻昧庵以纂修之职,先修《法源寺志》,数月而成。迨完稿以后,道阶法师复以《新续高僧传》相属,喻昧庵力辞不获,遂着手编纂。“第以如惺所辑,才及数卷,辞事阙略,参差尤甚,不能称为完书”(靳云鹏《序》),故将如惺《明高僧传》扩而充之,广搜群典,“百方采辑,五载精勤,甄今陶古,门分类别”(严修《序》),参征博引,历时五年,于癸亥年(1923)夏四月撰述成帙,名为《新续高僧传四集》。

关于这一题名,起源于近代著名佛教居士杨仁山之议。光绪十年(1884),杨仁山居士于金陵刻经处刊印慧皎《高僧传》时,在序后题识中提道:

藏内《高僧传》,凡有四部,此其一也。古本十四轴,今作十六卷,到梁天监中而止。唐释道宣续之,终于贞观间,凡四十卷,曰《续高僧传》。宋释赞宁又续之,迄于端拱之初,凡三十卷,曰《宋高僧传》。至明季,沙门如惺辑录南宋元明大德,仅成六卷,曰《明高僧传》。窃以宋明二传,命名未恰,盖《宋传》中多唐五代人,而《明传》宋元人居多。今酌易其名,于第一部则曰《高僧传》初集,《续传》则曰二集,《宋传》则曰三集。至于《明传》,遗漏殊多,未臻完善。拟博采群书,自北宋以迄于今,择其道行超卓者,汇为一编,名曰四集。

于是踌躇再四,几经磋商,仍据杨仁山之论,最终定名为《新续高僧传四集》。

《新续高僧传》全六十六卷,卷首一卷,正文六十五卷。传记年代起于北宋端拱,迄于清末宣统,前后时间达一千余年。其编撰体例,效仿梁慧皎《高僧传》、唐道宣《续高僧传》、宋赞宁《宋高僧传》之分科模式,且在如惺《明高僧传》的基础上,扩大其体例。义分十科,具体包括:“译经篇”两卷,从卷一至卷二,分科依据为:“西竺遗经,尚未尽出,有能译得未刊之典,残编剩义,尤当宝贵。”“义解篇”八卷,从卷三至卷十,分科依据为:“寻文见义,豁然悟解,或释经训,或撰语录,说理精深,方当此选。”“习禅篇”十六卷,从卷十一至卷二十六,分科依据为:“清修枯坐,万念俱亡,幽山穷岩,古佛所宅,闭关深造,方足当之。”“明律篇”六卷,从卷二十七至卷三十二,分科依据为:“精严戒德,说法警众,勘破虚妄,著有律训者,均入此科。”“护法篇”三卷,从卷三十三至卷三十五,分科依据为:“外道相贼,功深捍卫,议论纵横,辩者莫当,或以身殉,尤为难能。”梁传无此科,唐宋传增设。“灵感篇”三卷,从卷三十六至卷三十八,分科依据为:“至诚所积,感而遂通,理有自然,世俗罕测,事必可验,道无或爽。”此科,梁传作“神异”,唐宋传作“感通”。“遗身篇”两卷,从卷三十九至卷四十,分科依据为:“捐躯见志,明道相期,舍此秽浊,回我金刚,心无疾忿,方足称此。”此科,梁传作“忘身”,唐宋传亦作“遗身”。“净读篇”八卷,从卷四十一至卷四十八,分科依据为:“诵经讽佛,是曰净修,功果圆时,西土非遥,念念自持,庶证真如。”此科,梁传有“诵经”“经师”两科,唐宋传改为“诵读”,一起并入此科。“兴福篇”十一卷,从卷四十九至卷五十九,分科依据为:“名胜古刹,岁久荒落,苦志重修,或启兰若,独自创构,厥功尤伟。”“杂识篇”六卷,从卷六十至卷六十五,分科依据为:“声音文字,足显佛法,自古以来,不废此科,戒德无愆,不愧斯选。”此科,梁传作“唱导”,唐传作“杂科”,宋传作“杂科声德”。对于这十科分类模式,喻昧庵总结说:“至于分科别目,虽参新谊,实率旧章,几经咨度,就正有道。”(喻谦《述词》)分科虽因袭旧传,实有因有革。

《新续高僧传》辑成以后,道阶法师邀请印光法师进行校刊订正。为此,印光法师还曾专门与著名藏书家丁福保居士以及许止净居士进行协商,一度试图修缮全书。据印光法师《复丁福保居士书廿一》所述:

《高僧传》尚待三年方刻板,五年始出书,其中错讹甚多,以喻昧庵身有职业,代为纂辑,写排之际,皆未详校。彼再三祈光校,而光直日不暇给。今日来信,言期缓三年,则不足忧。然其所阅书,多属各省府县志及所列种书,固不甚多,其中遗佚当不在少。汝于群籍,颇称博览,凡有出格古德传中无者,当为抄出,按订年时,以备刻时随科前后附入。又此集无论,光欲请许止净居士作论,俾与前三集体裁一同。又梁唐宋三集,皆有遗佚,如于古书中见有出格高僧传中无者,亦抄出,附一补遗一编于后。

根据印光法师信中所述,《新续高僧传》稿就初成,然错讹甚多,若要完善,须花费较长时间进行校订,不可急于刊印。丁福保居士藏书甚富,博览群籍,印光法师写信给他,希望他能够搜集其中之遗佚,并作梁唐宋三传之补遗,汇集成册,附编于后。与此同时,印光法师邀请文笔高迈的许止净居士为新传作论,冀与前三集体裁相一致。遗憾的是,诸缘不具,最终未克成议。

该传编撰过程中,搜罗文献甚多,亦可谓博览群籍。除卷首所述各省通志、县志,宋、辽、金、元、明诸史以及各家语录以外,引用灯录、碑传、山志、寺志、文集等凡六十余种,参征广博,精言有确。根据传记具体内容来看,该传所用参考书目仍有许多并未列入,实际使用文献远超卷首所述。

就涉及人物而言,据统计所收正传七百八十八人,附传六百二十八人,著录僧人数量甚巨,是南朝梁代以来收载高僧最多的一部传记。辑录的高僧以比丘为主,但亦有少数比丘尼收入。例如卷三十七《僧茂传》附传《启原》,卷三十九《康斋传》附传《归化比丘尼》,卷四十七《松园传》附传《清法》,卷四十八《慧圆传》附传《灵一》,皆为比丘尼。比丘尼混入僧传,从体例上说,虽不谨严,然实为与梁唐宋旧传不同之处。

就地域广度上说,新传对我国东南西北中各个地区皆有所及,除佛教发达之核心区域人数居多以外,很多偏远地区高僧事迹亦有不少,如云南、甘肃、内蒙古、四川、贵州、海南等部分地区。另外,新传亦有外国僧人入传。例如卷十八《印原传》以及附传《智曤》,卷十九《德始传》,卷三十七《僧茂传》附传《启原》,皆是日本籍僧人。又如卷九《湛祐传》,乃三韩籍僧人。

就时代范围来看,新传上起北宋,下至清季,前后跨越多个历史朝代,辑录辽、北宋、西夏、南宋、金各个时期僧人不少,但其中以对元、明、清三代佛教人物收辑最多。此既可补旧传之不足,亦可作为研究元代以来特别是明清佛教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就具体内容而论,从新传中亦可略观两宋以来儒释道相交游之概况。例如卷六十《宣义传》有载,宋乾符五年(878),宣义被召至京师,道门大师陈希夷赠之以诗。卷四十九《瑞新传》又载,瑞新与曾巩、王安石,俱相交游。庆历九年(1048),瑞新力募修复金山寺,曾巩为之记。庆历年间,王安石为鄞州令,与瑞新相交甚厚,有《答十远诗》以寄意。诗曰:“远水悠悠碧,远山天际苍。中有山水人,寄我十远章。我时在高楼,徙倚观八荒。亦复有远意,千载不相忘。”另有《书瑞新道人壁》,惜史籍缺载。卷十四《文礼传》亦载,乾、淳诸儒如朱熹、杨简,大阐道学,文礼与之相游。朱晦翁问“毋不敬”,文礼叉手以示之。杨慈湖问“不欺之力”,文礼以诗相答:“此力分明在不欺,不欺能有几人知。要明象兔全提句,看取升阶正笏时。”卷二十一《圆悟传》载,明代儒宗周汝登唱道东南,以宗传证圣学,与圆悟深相印契。著名心学家陶望龄,亦与圆悟交参叩击。圆悟道法,能便于东海,自此而始。

综上所言,《新续高僧传》体例分科有据,文献参引广博,人物收录众多,内容详实谨严,撰述井井有条,文字顺适畅达,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佛教传记类史料,对于北宋以来乃至近代佛教史料的保存和佛教史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参考价值。正如著名佛教文献学家苏晋仁所赞曰:“自成一家之言,可以继赞宁之作矣。” [2]

《新续高僧传》自面世以来,学界内外也有不同观点,今检阅全书,确有一些不足之处,略陈如下,以供读者资鉴。

其一,校订不足,沿袭旧传之错漏。该传撰修过程中,有些直接辗转陈述旧传,因疏于校订,错漏不少。于如惺《明高僧传》全部收录,虽略有校正,但校订不严,诸多错漏间有沿袭。例如南宋僧人慧远传,惺明传中宋孝宗与慧远探讨梦幻问题,脱漏“离幻即觉”一句,昧庵新传卷十三《慧远传》直接因袭,没有校补,详见本传。又如南宋僧人昙华传,惺明传中昙华有一句法语“衲僧着草鞋住院,何事口如鼋蛇恶窟乎”,昧庵新传卷十五《昙华传》亦因袭之,没有校改。此句旧录如《五灯会元》《吴都法乘》等,皆作“衲僧着草鞋住院,何啻如鼋蛇恋窟乎”,当改。

其二,搜罗不全,诸多名僧仍有遗漏。可能基于资料搜集所限,虽然该传前后时间跨度很大,但史上很多名僧没有收入。例如宋初“九诗僧”:剑南希昼、金华保暹、南越文兆、天台行肇、沃州简长、贵城惟凤、淮南惠崇、江南宇昭、峨眉怀古。南宋僧人湖隐道济、兰溪道隆、少云宝昙,金代僧人西河兴崇,宋元之际僧人连江俊明,元代僧人清拙正澄、一山一宁,明代僧人退翁一如、一雨通润、南洲溥洽、寿岩智昌,清代僧人玉林通琇、古学通喆、兰谷溥畹、自闻实悦,诸多旧传志乘间有所涉而该传没有列入。

其三,有的传记太过简汰,不如旧传详尽。该传撰辑过程中,虽参阅众多史志、僧传以及灯录,但少数传记写裁过略,不如旧传完详。例如关于南宋僧人法全的传记,《五灯会元》《嘉泰普灯录》等皆有撰述,且较为完整。如仅依据《五灯会元》所述,亦可明确其卒于“乾道己丑七月二十五日”,不至于完全忽略。然昧庵新传过于简略,甚至直接删汰法全的生卒年信息,如此一来,相比之下,新传反不如旧传详尽,史料价值大打折扣。整部书中这类情况虽少,但不可不算是失误。除此而外,还与文献搜罗不备有关。

其四,与附传相关的一些问题。有些高僧本传之后,附传人数太多。例如卷十一《务本传》附传有十人,卷三十三《祥迈传》附传达二十人,《广铸传》附传有十六人,卷三十五《了然传》附传有十一人,有增积充数之嫌。有些附传比本传更为详细,有主次不明之病。有些附传仅仅有标目,没有传记正文。例如卷四十七《律净传》附传《戒乘》。有些传记互有重复,往往先于他人本传中作为附传出现,他卷中又作本传而单独列出。例如,明僧法铠,在卷七《真可传》中以附传出现,又在卷二十一单列《法铠传》作为本传,略有重复。

简言之,喻昧庵《新续高僧传》虽不尽善,然瑕不可掩瑜,仍不失为一种有参考价值的佛教传记资料。

《新续高僧传》于癸亥年成帙,寂兮寥兮,至今已近百年。值此商务印书馆重出之际,不揣浅陋,聊作赘言,以飨先贤。

庚子年四月于西北大学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