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再见,老头

对不起,我可能只喜欢你了吧,小时候觉得单恋一个人十年好傻。但是我做了那个傻瓜,你好,再见。我决定放下了,我决定去英国继续读书了。来结束这段关系。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教授讲师们总说要多谈几段恋爱才能了解真正的自己。但我却默默喜欢了你很多年。

再见吧。那个我暗恋了十年的人,那个16岁就暗恋的人……小时候甚至觉得或许哪天到年纪了就不喜欢你了。但是好像小时候的自己她骗了我,我还是喜欢你就和小时候的自己觉得自己将来肯定要做咖啡品鉴师,毕竟小时候可以闻出咖啡产地,肯定不是做摄影的,虽然本科和专科都是念摄影的,结果毕业干摄影,去英国读的还是摄影…

唉,怎么说呢,这或许是我留给你老人家的最后一封信吧。我应该不会回国了吧……

但是有时候也觉得挺好笑,26岁还没谈过恋爱,我可是个艺术生诶!按我这样可爱的个性应该多谈几个对象……老娘可是entp诶。

本科的时候,你说别惦记你,喵的,老娘才不会惦记你,可是我真的惦记上了……我一直很好奇你的那首歌是给谁做的,是给那个16岁的我吗?应该不是的。那么你好,再见吧。如果你收到这份Kevin给你的信,我估计在英国了。明明可以给你打字,我却给你留了份纸写信,你知道的,我的字一直不好看的,像狗爬,还容易写错别字,不许骂了,再骂揍你……好像也揍不到了……那么再见吧。老头,祝我在英国能找到对象,他肯定比你优秀比你帅,毕竟你是个“死渣男”,骗了老娘喜欢你那么多年,哈哈哈,坏蛋。我好幼稚啊,有点好笑……

搞得像我很专情一样,我tm就是个花心大萝卜,在喜欢你的同时,我还喜欢过猫叔,Alex甚至喜欢过我的大学导师Everett,但是没想到他26岁就结婚了……啊,但是我好像最喜欢的也只有你,所以没有谈恋爱……别人的心动只是突然有种感觉而已……好像是对你的报复,我每次对你说,我喜欢这个男生,那个男生,你就让我滚远点,别来打搅你的生活,爱喜欢谁喜欢谁,别惦记你就好……

好了,好了,废话真多又要被你说这句话了,老头,我走啦。别想我哟。

你的讨厌鬼 Kristine

陶毅燃读着沈思雨留给他的最后一份信,他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太多。他的脸上有些悲伤有些这种年纪不该有的难过,这种难过或许和二十几岁的男孩刚失去爱人有点像想,他已经很多年没谈过恋爱,他一直拒绝着沈思雨这个比他小19岁的女孩子,或许有点讽刺,一个比他小19岁的女孩居然对他暗恋。或许他觉得自己也没有可喜欢的点,一个三流艺人,大学时读编导也得过奖。沈思雨可是在大专时就获过国赛一等奖。音乐也做的很一般,勉强能糊口,可是沈思雨这个傻瓜暗恋了自己那么多年,自己却把她推向一边。他已经快二十年没恋过爱了吧,或许也早就失去了这项技能了吧。

Kevin站在一边看着自己的朋友有点难过的说,小K已经去英国一周了吧。他让我在她走的第二周把信给你。她说估计这辈子,你看到信也不会怎么样,当是给自己的最后一份回忆,也是给自己的最后一份交代。

陶毅燃将信捏成一团,却又铺平,眼角留下了泪。往外走去。丝毫不顾及着自己的好友Kevin和背后的沈思雨留给他的钢笔,这是沈思雨第二次送他笔,第一支是支红笔,那也是沈思雨18岁的时候第一次给他写信不小心留在信封里的。他走出Kevin的玩具中古店,手机上在那买着最快去英国的飞机票。他一直以为自己早就不会恋爱了这辈子或许伴随着那个三十岁分手的自己一起消失了。他早就不会写歌了从那首写给18岁的沈思雨的歌后……他是个对感情有些木讷的男人,也是个曾经受过伤的人。作为一个ISTJ最好的还是选个合适的人恋爱,对于他自己而言最好还是别恋爱,他一直这样对着自己说着。可是他真的早就爱上了这个古灵精怪有些疯癫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