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为什么不符合逻辑的话,却能讲得振振有词
- 为什么不讲道理的人总有理
- 谢焱
- 22211字
- 2024-11-15 10:30:18
“小故事”中的“大道理”
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人,他们说的话其实并不符合逻辑,却能通过讲故事的方式,让你感觉他们说的话很有说服力,甚至很有“道理”。
明代的马中锡,写过一篇志怪小说《中山狼传》,描写了一头擅长“讲故事”的中山狼。它在被猎人追杀的途中遇到了墨家学者东郭先生,于是央求东郭先生将自己藏进驴车上的布袋里,它花言巧语道:“您一定有志于解救天下苍生吧?从前东晋大将毛宝放生了一只白色的小龟,后来在兵败时长大的白龟帮助他渡江活命;西周的隋侯为一条身受刀伤的巨蟒敷药,得到巨蟒托梦所献的稀世珍宝。如果你能让我在袋子里躲避一时,将来我给先生的报答必定会远远超过毛宝和隋侯所获!”
东郭先生本着墨家“兼爱为本”的思想将中山狼藏在布袋里,躲过了猎人的追杀。但没想到的是,大难不死的中山狼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你这样不算真正帮助了我啊!我不幸受了箭伤,行动迟缓,迟早会因为捕捉不到猎物而饿死。先生既然是崇尚兼爱的墨家学士,为什么不‘好人做到底’,舍弃自己的一副身躯让我吃,这样才能真正保全我的小命啊!”
料到,中山狼又振振有词地说出了一番“道理”,让东郭先生无言以对。东郭先生顿时大惊失色,愤怒地谴责中山狼忘恩负义。可是没中山狼指着东郭先生的驴说:“这头驴从前在你家推磨碾米,现在又帮助你拉行李赶路,可等它老了,你也会杀掉它吃肉。你能够对驴忘恩负义,为什么我不能对你忘恩负义呢?”
你是否像东郭先生那样觉得,中山狼的这套说辞虽然不符合逻辑,却非常难以反驳呢?甚至你会觉得,中山狼的恩将仇报似乎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在真实的社会里,这样的案例也是存在的、合理的。
在逻辑学中,这种论证自己观点的方式是典型的“轶事证据谬误”,也就是说,其证据是来自奇闻轶事之类的事件,由于样本比较小,没有完善的科学实验证明,这种证据有可能是不可靠的。轶事证据具体包括:不是基于事实或仔细研究的信息,非科学观察法得到的报告,非严格科学分析方法得到的随机观测,来自口头相传而非系统证明的信息,等等。
但为什么这种通过奇闻轶事来讲“道理”的方式这么有蛊惑力呢?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个原因是,只有反常的故事才容易流传。正如俗话说的,“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有恩报恩是人之常情,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再多,大家也不觉得惊奇,不会格外关注。反而是中山狼这样恩将仇报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见,所以人们特别容易记住。
《色·戒》的作者,著名女作家张爱玲曾经写过:“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人性确实如此,反常的“坏”比正常的“好”更能吸引眼球,但这并不意味着,“坏”是合乎逻辑的,“坏”是正确的。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从小都是听着童话长大的,习惯从故事中获得认知。当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因为大脑还没有发育完全,逻辑思维能力不够强,道理是听不明白的。所以家长和老师往往通过一些有趣的寓言故事来教育我们,如《掩耳盗铃》《刻舟求剑》《揠苗助长》《亡羊补牢》等。慢慢地,我们形成了爱听故事的心理习惯。
因此,即使我们长大之后理性地发现“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但是从内心深处仍然更喜欢听人讲故事,不喜欢听人讲道理。大多数人读网络小说,或是看好莱坞大片,都是津津有味的。但如果读本哲学书,或是看一些严肃题材的科教片和纪录片,不少人就要打退堂鼓了。
自古至今,要说服别人,讲故事常常比讲道理更有效。哪怕这个故事完全不符合逻辑,不符合常情,只要足够吸引人,足够形象生动,就会变得非常有影响力。
第三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类具备建立“共享回路”的能力,可以对他人的遭遇感同身受。所以,讲故事就相当于在给人“洗脑”。
20世纪90年代,意大利帕尔马大学的脑神经科学家里佐拉蒂,在研究大脑如何控制行动时,有了一个偶然的发现,这一发现在认知科学的发展上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他将非常薄的电极插入猴子的大脑中,从而能够测量大脑内运动功能区域神经元的活动。猴子在抓握或操作物体时,这个区域内不同的神经元会产生相应的活动。例如,当猴子抓住一颗花生时,某些特定的神经元会活跃起来,我们姑且称之为“抓运动神经元”。
在实验中,当一只猴子抓起一颗花生试图递给另一只猴子时,奇迹出现了!不仅抓花生的猴子的“抓运动神经元”活跃起来,另一只没有抓花生的猴子的“抓运动神经元”也同时活跃起来。里佐拉蒂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在反复试验之后,他终于得出结论:猴子的大脑中存在着“镜像神经元”,能够像镜子一样映射出其他猴子的动作。
那么,人类的大脑中是否也存在“镜像神经元”呢?显然把电极直接插入活人的大脑,是一件违背伦理的事情。所以,在当时无法通过实验来验证这一问题。直到近年来,随着基于量子力学的核磁共振成像技术的发展,人们发明了对大脑无损伤的探测大脑神经元信号的精密设备,谜底才逐渐揭开。
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是,我们的大脑不但和猴脑一样拥有“镜像神经元”,而且可以与被观察者之间建立起“共享回路”。由于人类大脑出色的抽象能力,我们即使只通过语言刺激也能获得和实际观察同样的效果。例如,当我们看到另一个人的右手被灼伤时,我们自己右手所对应的神经元也会同步活跃起来。即便是通过电视屏幕看到,甚至只是听到这样的消息,我们的大脑也能建立起同样的“共享回路”。
正是由于“共享回路”的存在,使人类具备了超强的合作和相互学习的能力,我们才能在众多物种之中脱颖而出。同时,这些“共享回路”模糊了你我各自取得的经验之间的界限,使我们的个人体验能够共享,并汇聚到“知识”的公共海洋中,形成了被称为“文化”的东西。而随着语言、书籍、电视及互联网的逐一出现,这种共享变成了一种跨越时空的思想融合,在人类的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虽然“共享回路”如此重要,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共享回路”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有效传播经验和知识,也能有效传播谬误和假象;它既能分享美好的情感,也能创造噩梦。在我们与电影、小说和新闻报道中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的过程中,我们就被悄悄地灌输了别人的价值观。
所以,当你和故事中的东郭先生建立“共享回路”之后,你就像真切地感受到了“被恩将仇报”的遭遇。事实上,任何人听了这个故事,都很可能会产生同样“恐惧”的感觉。于是,有了这样的“共享回路”为基础,“轶事证据谬误”的威力就被大幅放大,“洗脑”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不断地建立大量虚构的“共享回路”,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大爆炸导致我们始终浸泡在海量的奇闻轶事之中。媒体、影视、游戏及商家的广告在诉说着一个又一个夺人眼球的反常故事,而我们不断地被这些“不讲道理”的故事“洗脑”,把我们变成“不知如何反驳”的人,从而潜移默化地腐蚀着社会的道德根基。
2006年发生过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的公交站台被撞倒后骨折,刚下车的小伙子彭宇将其扶起送往医院。后来,徐寿兰指认彭宇就是撞人者,彭宇开始予以否认,但最后承认曾经撞倒过老人。这则新闻被一些不良媒体冠以“扶老人反被讹”之类的标题发布出来,以奇闻轶事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不少网友就自行脑补出了与彭宇的“共享回路”,表示“扶老人”是一项“技术活儿”,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帮老人了。
然而,谁不会变老呢?谁能保证变老了不会跌倒呢?今天我们不扶老人,当我们老了,又有谁来扶我们呢?要知道,在“共享回路”的作用下,我们的孩子是模仿我们长大的,他们同样能够看到互联网上发生的一幕幕“狗咬人”的故事。事实证明,“轶事证据谬误”的危害之大,远超我们大家的想象,更糟糕的是,大多数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危害。
所幸的是,各国政府和社会机构充分意识到了“故事”的威力。例如,美国电影协会组织了由家长组成的评级委员会,根据电影的主题,判断哪些电影适合特定年龄阶段的儿童观看,从而有效地避免了电影中的奇闻轶事效应对孩子们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在这一领域做了大量工作,大力打击违背社会公德的信息传播,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然而,消灭“轶事证据谬误”必须依靠大众的共同参与,依赖于我们每个人坚决抵制这些反常的故事,不去阅读,不去相信,更不要去传播。否则,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必然会越来越多。
接下来,让我们讨论两个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案例。
案例1:你想劝朋友戒烟,他却告诉你:世界长寿之乡巴马瑶族自治县有一个每天抽烟的老人,他出生在1914年,如今不仅头脑灵活,而且腿脚也十分灵便。你应该如何继续劝他戒烟呢?
你朋友的话很显然也是一个“轶事证据谬误”,在他的头脑中已经建立了与这位爱抽烟的百岁老人的“共享回路”。如果你和他展开一番针尖对麦芒的逻辑辩论,恐怕事倍功半。比较好的办法是,用一个正确的“共享回路”,替换掉这个错误的“共享回路”,多和他讲讲那些因为吸烟而早逝的名人的故事。
案例2:你获得了一个免费试用某种减肥药的机会,一周之后你感觉身轻如燕,这是否能证明这种减肥药确实有效?
用个人经历作为论据是一种特殊的“轶事证据谬误”,你个人的经历仅仅是个案,而不是普遍性的事实。它对你的论点的支撑程度,其实和那位爱抽烟的百岁老人的个案对“吸烟无害健康”论点的支撑程度大致相同,都是极其有限的。与轶事证据相对应的是科学证据,只有在大样本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实验证明的客观事实,才能有效支撑你的观点。
“大师”们最爱说“心诚则灵”
你在某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你的爱人建议你提出升职申请,而你觉得自身的能力还不够,想过段时间再说。可你的爱人振振有词地对你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升职的员工不是好员工!”你是不是一下子感到无言以对了呢?
然而事实上,“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观点,在逻辑上并不是正确的,是典型的“诉诸纯洁谬误”。
这个逻辑谬误又被称为“真正的苏格兰人谬误”,是由英国哲学家安东尼·弗卢教授提出来的。据说有一次他和来自苏格兰的朋友在酒馆里聊天,朋友对他说:“苏格兰人都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安东尼可是个哲学教授啊,所以比较顶真,就回答朋友说:“我认识一个苏格兰人,他就不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他的朋友马上就怒不可遏地说:“这家伙一定不是真正的苏格兰人!”
平心而论,有着500多年历史的苏格兰威士忌口感甘洌醇厚、圆润绵柔,清澈透明而气味带着独特的焦香,确实是世界上最好的威士忌酒之一。然而安东尼的这位苏格兰朋友的逻辑,却明显没有苏格兰的威士忌那么完美无瑕。
于是,安东尼总结了这个苏格兰人的逻辑谬误,并把它写在了自己的著作中,将这种逻辑谬误定义为“诉诸纯洁谬误”,其逻辑谬误的表现形式为:
甲:所有的A类人都会有(好的)B行为。或者说,没有(好的)B行为的某某,必定不是A类人。
乙:客观事实证明,某个A类人没有(好的)B行为。
甲:这个A不是‘真正的(或好的)A类人’,所有‘真正的(或好的)A类人’都会有(好的)B行为。
很显然,甲在辩论时偷换了自己的命题,原来甲说的是所有的A,现在说的却变成了真正的(或好的)A。相当于原来在说“所有的士兵都想当元帅”,但当发现有实际证据表明“某个士兵不想当元帅”时,就改口说“好的士兵都想当元帅”。原来在说“所有的员工都想升职”,但当发现你这个员工确实不想升职之后,又改口说“好员工都想升职”。
甲前后两句话的观点不是一致的,这个逻辑错误听上去是不是很明显?但你会不会有个疑问,这么明显的逻辑错误,为什么对方仍然能说得振振有词,让你感到很难应对呢?
请允许我卖个关子,先让我们来聊聊前文中的安东尼·弗卢教授的故事。
他可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当代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无神论哲学家之一。他于1966年写的《上帝和哲学》和1976年写的《无神论的推定》都是公认的无神论哲学经典之作。同时,他还是著名的《新哲学词典》的编纂者。
然而,2004年时,对他的粉丝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的事件发生了,80多岁的安东尼·弗卢在多个场合公开宣布放弃无神论,投向有神论,开始相信上帝是存在的。可以想象,此事在当时的西方社会引发了巨大轰动和争议,昔日袍泽好友无不愕然,继而对他大肆嘲讽,痛斥其为叛徒、傻瓜和老糊涂等。
三年之后,安东尼·弗卢对自己思想转变的过程进行了梳理,并写了一本书,取名为《上帝的存在——彪悍的无神论者为何改变他的无神论思想》。其主要观点是,我们的世界太有“设计感”了,宇宙的精妙结构和地球适宜的环境就好像事先知道人类会出现一样,所以不可能是自发产生的,因此,必定有一位神创造了一切。
那么,你觉得安东尼·弗卢的这番观点正确吗?如果不正确,又犯了什么逻辑错误呢?
答案有点不可思议,这仍然是个“诉诸纯洁谬误”。安东尼·弗卢犯了自己亲自总结出来的逻辑谬误。谁说有“设计感”的东西,一定就是“设计”出来的呢?谁说“神奇”的东西就一定是“神”创造出来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远超我们的想象。例如,每一片雪花都是一幅极其精美的图案,但从来没有任何艺术家设计过它们。
事实上,人们在心灵深处普遍存在一种“纯洁性”的倾向,认为具备“正向”属性的人和事物一定会发生“正向”的行为和变化,或者得到“正向”的结果。正是因为这种内在的“纯洁性”倾向,很多人才会把明明不合逻辑的观点说得振振有词。
具体地说,当遭到事实的反例驳斥时,犯了“诉诸纯洁谬误”的人并不会认为自己犯了逻辑错误,而是会认为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或者至多是自己的第一句话没有表达清楚。而自己提出的第二个观点:“这个A不是‘真正的(或好的)A类人’,所有‘真正的(或好的)A类人’都会有(好的)B行为”一定是正确的。
因为在他内心深处,确实相信“好士兵都应该想当元帅”和“好员工都应该想升职”。同样地,安东尼·弗卢的内心深处,也必然相信了“这么完美的宇宙应该是由完美的神设计的”。而安东尼的苏格兰朋友的内心深处,则必然相信“真正的苏格兰人应该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很多人内心深处,同样存在着这种“纯洁性”,所以才容易被这个似是而非的逻辑所说服。
然而,这套“正正得正的纯洁逻辑”,只不过是美好的想象罢了!现实是残酷的,人生是复杂的。好人一定会做好事吗?好人难道不可能好心办坏事吗?好人一定有好报吗?好人难道不可能好心没好报吗?反过来讲,做了好事一定是好人吗?有好报的一定是好人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吧!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明明知道世界并不“纯洁”,却又如此热爱“纯洁”的逻辑呢?事实上,这和儿童时期接受的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安东尼·弗卢教授出生在一个有神论的家庭,少年时期也曾有信仰上帝的经历。而我们中国人几乎是听着父母讲“好人有好报”长大的,所以我们本能地会去赞同符合“纯洁性”的观念,无论其是否符合逻辑。
然而,这种过于善良的“纯洁性”往往容易遭人利用,使自己沦为任人收割的“韭菜”。
改革开放初期,曾出现过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名叫陈安之,号称“中国第一成功学大师”。他说,自己从17岁开始打工,做过餐厅服务生,卖过净水器、汽车、护肤品、电话卡、市场折价券,搞过巧克力批发和邮购,到21岁时,银行存款仍然是0。但在自己学习了成功学之后,月入1万元以上,并在27岁就成为亿万富翁。
2019年11月2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成功学骗局:那是一碗喝不起的毒鸡汤》的报道。原来,陈安之团队涉嫌诈骗,曾把多名学员骗到家破人亡。其中不少受害者被骗光钱财后,最终试图跳江结束自己的生命。
成为陈安之的“终极弟子”要花100多万元,他们学到了什么内容呢?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事实上,这句话几乎是所有成功学和各类毒鸡汤的核心“神逻辑”。可惜的是,那些不能识别“诉诸纯洁谬误”的人,往往都很“迷”这套说辞,不但爱看这类文章和书籍,甚至愿意动辄花费数千元听课,在“想当元帅”的狂热中碰得头破血流,完全无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一支军队中只有一个元帅,却有成千上万的士兵。”
所幸的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这些打着成功学的“幌子”骗取钱财的培训机构,加大了打击力度;而对于那些灌输“毒鸡汤”的文章,各大媒体平台也纷纷开始说“不”。但是,只要这个“诉诸纯洁谬误”还藏在我们心里,“陈安之”们就容易死灰复燃,在我们身边阴魂不散。
2010年,年近90岁的安东尼·弗卢与世长辞。在我看来,纪念这位伟大哲学家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更多的人读懂“诉诸纯洁谬误”,从而避免世人犯下和他相同的错误。
生活中这样的案例其实也不少,让我们来尝试分析一二。
案例1:某位“大师”对你说:“心诚则灵!”你觉得他是在点拨你还是忽悠你?
看相算命、占卜风水以及气功治病的各种“大师”经常爱说“心诚则灵”,但其实这是一个预先埋雷的“诉诸纯洁谬误”。一旦你花了钱却没能如愿,他必然会说:“因为你不是真正心诚。”你不可能付给大师无穷多的金钱,所以你也不可能无穷大地“心诚”,结果就是,不讲道理的“大师”总有理。
案例2:某成功学培训班的口号是“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做最好的自己’”。他们宣称每个毕业学员都能获得成功,你是否应该尝试一下?
很显然,这也是一个诉诸纯洁的“神逻辑”,而且更为高明,在一句话里就包含了整个逻辑谬误的内容。当你缴纳了学费,却没有获得成功之后,你自己都会觉得,这是因为你没有“做最好的自己”,在这次培训过程中自身的行为出现了瑕疵。然而,他们会借此继续忽悠你参加下一期培训,一直到你“成为最好的自己”。只要你不从对成功的幻想中走出来,你就会在“成为最好的自己”的道路上,不断地耗费时间和金钱。
人类应该向大自然学习?
人造钻石和天然钻石在外表上区别不大,但同样品质等级的人造钻石却比天然钻石便宜许多,有的价格甚至只有天然钻石的五分之一。这是不是说明“天然的”东西一定比“人工的”东西好呢?
这样的观念是逻辑上典型的“诉诸自然谬误”。认为一个事物是“自然”的,所以它是合理的、必然的并且更好的。事实上,从品质上来说,人造钻石反而更好一些。这主要由于人造钻石的加工过程是人为可以控制的,一般产出的钻石品质都比较好。而天然钻石由于没有外力作用,直接天然形成,这样一来,品质等级就会难以把握。天然钻石更为昂贵,仅仅是因为它们是自然产物,在人们眼中更稀有、更珍贵。从某种角度而言,五倍的价格只不过是犯了“诉诸自然谬误”的人缴纳的“智商税”。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说“诉诸自然谬误”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谬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美丽”的错误。人类从诞生以来就喜欢感悟大自然,在大自然的变化规律中寻求真理。《庄子·知北游》中写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天地、四时、万物中蕴含的哲理和诗意,诚然是我们竭尽一生都无法尽然领悟的。
尽管“道法自然”的说法源远流长,但人类并不是事事都要效法大自然。我们随意列举出任何一个大自然中的反例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大自然的一块石头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存在了数千年都没有丝毫变化。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我们也像石头一样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就能颐养天年、长命百岁呢?这显然是荒谬的。
当然你可能会说,石头不能代表大自然。像狮子与老虎这样活生生的动物,必然遵守达尔文物竞天择的进化论,因此我们人类也不能违背大自然优胜劣汰的规律。那么,我们不妨来较真地探讨一下人类是否也需要“进化”的问题。
毋庸置疑,达尔文的进化论确实对人类有着杰出的贡献,恩格斯曾将其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及转化定律)。但请大家注意,恩格斯所说的是,进化论是一门自然科学,而非社会科学。换言之,进化论并不是讨论与人类社会相关的事情的。
然而,西方的一些学者生搬硬套地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与自然选择的观点,解释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人类之间的关系,认为优胜劣汰的现象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因此,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遭受灭亡的命运。其代表人物赫伯特·斯宾塞认为,人类的生存竞争构成了社会进化的基本动因。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可以说是当今社会影响力最大,也是危害最大的一种“诉诸自然谬误”。事实上,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曲解了进化论原本的观点。
第一,进化论的原意并非自然“进化”,而是自然“演化”。最早传入中国的进化论著作是英国著名博物学家托马斯·亨利·赫胥黎的《天演论》,有“中国翻译第一人”之称的严复先生,将Evolution一词译为“演化”,这才是最准确的译文。而“进化”一词源自日本,由于曾旅居东京的鲁迅先生在其著作中频繁使用这一表达,才让“进化”的说法成了当今中国人习以为常的语言。“演化”只有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的意思,仅仅客观说明了物种前后出现的顺序,并没有强调等级的高低。而“进化”的表达方式,则是明确了越后出现的物种越高级,生物的变化是一个单向发展的过程,而且有一层隐含的意思:这种变化是由生物内在的主观意愿所推动的。鲁迅喜欢用这个词恰恰是因为它包含的“革新性”和“主动性”,在那个年代,“进化”的表达有利于号召青年主动推翻腐朽的旧社会。然而,放在当代来考察,“进化”的说法在逻辑上就不够严密了。同样地,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物种,都不是主动出现在这个地球上的,而是自然演化的结果。所以,“天演”才是达尔文的原意。
第二,进化论原本讲的并非“强”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达尔文并没有说,生物是在经过一番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才决定了谁能活下来。也没有说,活下来的物种,就比灭绝的物种更“强”。他表达的观点是,最能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遗传基因获得了更多的保存机会。选择的标准,并非“强大”,而是“适应”。选择的过程,并非“战斗”,而是“淘汰”。所以,物种之间的竞争并非尔虞我诈、弱肉强食,而是百花齐放、各自芬芳。谁能够适应外部环境,尤其是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获得更大的生存权。一定要说“强”,那应该是“自强”;一定要说“战斗”,也是在“和环境战斗”。
说句俏皮话,大闸蟹和小龙虾这两个“新”物种,肯定不如已经灭绝的恐龙和剑齿虎更为强大,也未必更高级。
事实上,当代的科学研究表明,从真正的进化论的观点而言,人类是先学会了友善,然后才成为人类的。正是因为“社交脑”上的基因突变,一群“猴子”变得更乐于,也更擅于彼此合作,从而战胜了其他种群,进化成了现在的我们。畅销书《猴子有猴子的生活》的作者万内萨·伍兹与科学家共同撰写过一篇学术论文,讨论为什么我们的“猿人”祖先能从树上下来,而其他动物不跟着学。文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实验,让两种不同的“猴子”进行了一场“物竞天择”的较量。世界上与人类最接近的物种是黑猩猩属的两种动物。它们在基因序列上与人类仅有1.3%的差异,并且具备与猿人十分相似的特征:能够直立行走;大脑发达,智力出众;有着丰富的情感;可以熟练地运用工具;属于母系群居的社会结构;没有固定的发情季节,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性交行为(这对种族的繁衍十分重要)。它们如今却沦为非洲蛮荒之地的一种濒危动物,绝大多数时间都只敢停留在树上,并没有像早期的猿人那样,从树上下来,进化成地球的主人。那么,是什么让黑猩猩成为黑猩猩,又是什么让人成为人呢?
科学家们做了一组有趣的对比实验,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实验中,PK的双方是一群黑猩猩,以及一群智力远低于它们的人类——不满2周岁的儿童。比赛的内容是,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双方从两个倒扣的杯子中,找出藏有食物的那个杯子。
首先上场的是黑猩猩队伍。工作人员尝试了很多种暗示的方式,比如用手指向藏着食物的杯子,直接用手轻轻敲击杯子,在杯子上放色彩鲜艳的积木,甚至围着这个杯子如同猩猩一般手舞足蹈,但取得的效果是零。无论实验人员如何反复地尝试,黑猩猩找到藏有食物的杯子的概率,仍然只是一半对一半错。接着,幼儿队伍上场了。我想你一定猜到了,工作人员甚至都不用手指,只要用眼睛看着那个藏着食物的杯子,孩子们就能顺着视线发现它,成功率是100%。最终的战果是,“笨小孩”完胜聪明的成年猩猩。
这个实验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人类先天具备一种“交际性”肢体语言的能力,并且能够站在其他人的角度去观察事物。这种能力,也许正是我们在进化的道路上和其他不具备这一能力的类人猿渐行渐远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只有人类才具备天生友善的社交基因。科学家们已经发现,在人类明显比猿猴更为凸起的前额内,隐藏着我们最重要的基因突变的成果——被形象地称为“社交脑”的前额叶皮质。与大家从前想象的不一样,并非最强壮或者最聪明的类人猿,而是最擅于社交的类人猿,获得了更强的适应力,取得了物竞天择战争的最终胜利,成为现在的人类。
我们这种“猴子”赢了,只是因为我们更擅长体会彼此的感受。人类变得更聪明,只是因为我们首先变得更友善。如果我们反过来向狮子去学习“优胜劣汰”的强者生存之道,那么事实上,这并非“进化”,反而是“退化”了。人明显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并非每样事情都需要向自然界学习。
所以说,这种“诉诸自然谬误”的本质是一种“向后看”的逻辑,而“社会达尔文主义”所提倡的所谓自然“进化”理论,并非人类物种的进步,恰恰是一种退步。事实上,奉行这种自然“进化”理论的人,必然感到世间处处皆荆棘,人生时时生干戈。
进一步而言,我们更应该相信的是“人定胜天”。
中国著名药学家屠呦呦,从1969年开始系统收集整理历代医籍、本草、民间方药。她在收集的2000余方药的基础上,编写了以640种药物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对其中的200多种中药开展实验研究,历经380多次失败,利用现代医学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改进提取方法,终于在1971年成功发掘了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抗疟药——青蒿。
但自然的并不就是最好的,屠呦呦没有简单满足于用天然状态的中药青蒿来防治疟疾,而是致力于进一步的科学研究,试图发现青蒿抗疟的根本原因。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在青蒿中提取到了分子式为C₁₅H₂₂O₅的无色结晶体,这是一种熔点为156℃~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这种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新结构类型抗疟药具有“高效、速效、低毒”的优点,对各型疟疾都有特效。1973年,屠呦呦又进一步人工合成了双氢青蒿素,并证实了其羟(基)氢氧基族的化学结构。客观事实证明,人工合成的双氢青蒿素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强得多。2015年,屠呦呦凭借在抗疟领域的这一出色科研成果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诚然,人类孕育于大自然,人类的发明创造也离不开大自然。可以说,大自然既是我们的父母,又是我们的老师。所以,我们应该敬畏大自然。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果天地有大美而又能言,它一定会鼓励我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毕竟,有哪位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又有哪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呢?战胜“诉诸自然谬误”的最好方式就是坚定地相信“人定胜天”的道理。
案例1:不少人热衷于以野生动植物为食,认为“野味比人工培养的动植物营养价值更高、口味更鲜美”,认为“野味都是好东西”,这种想法对吗?
很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诉诸自然谬误”。按照这种逻辑,我们岂不是要茹毛饮血,将野生动物生吞活剥才是最佳的饮食方式?
野生动植物由于生长周期缓慢,没有化肥农药残留物,确实有一定的食用价值。但它们同时有更大的概率携带和传播病菌,其营养价值也远没有不法商贩宣传的那么高,为了吃野味而付出高价也是一种缴纳“智商税”的行为。
案例2:你的朋友口无遮拦,你劝诫他注意言辞适当,以免四处树敌。他却说自己天生就是这种性格,希望保持自然的状态。你应该如何继续劝诫他呢?
一个人以“天生如此”为借口拒绝改变,也是一种“诉诸自然谬误”。
如果你直接反驳你的朋友,他可能会觉得下不了台,反而更执拗于“这样就很好”。你不妨用先扬后抑的方法试一试,对他说:“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能够理解你抱有顺其自然的想法。但是,本性难移不是说本性不移。通过后天的努力改善先天的本性,确实是很难的事情,但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少年不识愁滋味?
有不少人喜欢在辩论时,通过“人身攻击”的方式来证明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具体而言,就是通过贬低对方的性别、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个人状况,或是指出对方曾犯下的错事,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的论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支持自己的论点,这种逻辑错误被称为“诉诸人身谬误”。通俗地说,就是“讲不过就骂人”。其逻辑谬误的表现形式为:
甲:提出观点A。
乙:甲具备某种不好的属性B(或是做过不好的事C)。
乙:观点A是错的。
可以想到,这大概是所有的逻辑谬误中最招人讨厌的一种。在日常生活的谈话中,一旦有一方开始诉诸人身,辩论就会立刻充满火药味,观点之争就会演变成个人恩怨。要么对方会反唇相讥,彼此大肆贬低,然后陷入无休无止的争吵;要么对方干脆愤然离去。
毫不夸张地说,半数以上的夫妻劳燕分飞都要归咎于“诉诸人身谬误”作祟。朋友之间因此反目成仇的、兄弟之间因此阋墙的,恐怕也不在少数。俗话说,“打人不打脸”。人都是爱面子的,这种直接“扫面子”的逻辑,已经不是简单地犯逻辑错误了。
然而,尽管人人都痛恨、看不起这种“说不过就骂人”的辩论方法,但几乎人人都会犯这样的逻辑错误,往往还说得振振有词。在日常生活中,“诉诸人身谬误”有三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通过“揭人之短”,来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但事实上,一个人做过错事、坏事,不代表他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如果一个人犯过错误,他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正确的观点呢?因为人皆会犯错。我们扪心自问,难道我们自己就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错事吗?
历史上有“华夏第一相”之称的管仲,是个私德有欠缺的人。他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时多吃多占,带兵打仗时多次逃跑。齐桓公却并没有因此不相信他提出的建议,反而拜他为相,使齐国成为诸侯之长。管仲在其著作《管子》中提出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一观点,更是流传千古的名言。世人并没有因为他所犯的过错,就否定他的所有观点。
处世第一奇书《菜根谭》中写道:“不责人小过,不发人阴私,不念人旧恶,三者可以养德,亦可以远害。”对方即使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做人也应该厚道,不能拿来作为辩论时的论据。这种论据不但不会使你的观点更有说服力,反而会损害自己的形象。而且如果对方真的像你说得如此不堪,你的这套逻辑岂不是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危险的敌人?
第二种形式是通过“自相矛盾”,来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有人可能会觉得奇怪,“自相矛盾”不是逻辑错误吗?怎么用“自相矛盾”论证对方观点错误又成了“诉诸人身谬误”了呢?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自相矛盾”这个成语故事出自《韩非子》。楚国有个卖矛又卖盾的人,他首先夸耀自己的盾,说:“我卖的盾很坚固,无论什么矛都无法穿破它!”接着,他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卖的矛很锐利,无论什么盾都能穿破!”于是,有人问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会怎么样呢?”楚人被问得哑口无言。显然,“什么矛都无法穿破的盾”与“什么盾都能穿破的矛”,不能同时出现在一起。
然而,这两个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并不意味着这两个命题同时都是假的。这个“自相矛盾”的楚人的两句话中,完全有可能存在着一句真话。如果我们认为一个人现在讲的话,和他从前讲过的话有矛盾,就武断地认为他现在讲的话是错的,那就犯了“自相矛盾”形式的“诉诸人身谬误”。
我们再举一个更极端的例子,英国著名哲学家安东尼·弗卢教授,在81岁前是无神论者,81岁后却提出了“有神论”的观点。尽管对我们这些唯物主义者来说,“有神论”的观点是错误的,但在逻辑上,我们不能依据安东尼·弗卢曾发表过两个“自相矛盾”的观点,就以“人身攻击”的方式否定他的一切观点。理由非常充分,他的两个观点“无神论”和“有神论”,必然有一个是对的,要么没有神存在,要么有神存在。在这个案例中,自相矛盾的安东尼·弗卢的两个观念,必定有一个是真的。
所以,一个有烟瘾的人可以向你提出“不要吸烟”的正确建议,一个酗酒的人可以向你提出“不要过量饮酒”的正确建议,一个罪犯可以向你提出“不要犯法”的正确建议。甚至从某种角度而言,由于亲身经历过,这些“自相矛盾”的人的建议,更有说服力。
第三种形式的“诉诸人身谬误”是因人废言,通过贬低对方,证明对方的身份不如自己,从而得出对方的一切观点均不足取信的结论。例如,有人向你推销保健产品,你可以要求他举证其产品为什么能够起到保健作用,并且对他的举证提出疑问。但如果你武断地说“卖保健品的都是骗子”,并以此得出结论“他卖的产品没有保健效果”,这就犯了“因人废言”式的“诉诸人身谬误”。同样地,如果年长者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理由,指责年轻人“为赋新词强说愁”,其实也犯了因人废言的逻辑谬误。
在人类社会中,“等级”的客观差异是普遍存在的,所以这种“因人废言”式的“诉诸人身谬误”最为常见。很多人甚至觉得这不能算谬误。可仔细想想,如果你是一名大学生,你会不会觉得文盲的观点不值得听呢?如果你是家长,你会不会觉得小孩子的观点不值得听呢?如果你是领导,你会不会觉得基层员工的话不值得听呢?
一些人可能会觉得,“高等级”的人的观点正确的概率高于“低等级”的人的观点。例如,古时候,男人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是否就不能算谬误呢?旧社会女人的社会地位比较低,而且受到封建观念“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影响,她们中间读书识字的比例也很低,所以见识自然是比男人“短”的。
但我想告诉你,恰恰是这个原因,你反而应该对“低等级”的人的观点格外重视。
记得一本武侠小说里描写了这样一个情节。一位武林高手教育他的徒弟说:“江湖上遇到以下三类人的挑衅要格外小心——老人、妇女和小孩子。”他的徒弟很不理解,觉得自己年轻力壮,怎么会怕这三类人。师父敲打徒弟说:“别人不知道你年轻力壮吗?如果对方明知如此,还敢前来挑衅,必定说明他们身怀绝技、有恃无恐!”
如果一个“低等级”的人,敢于在“高等级”的你面前发表观点,而你却嗤之以鼻,结果很可能就是“高等级”的你反被“打脸”。
中国自古就有“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的说法。无论有多少正确的观点,不代表对方就有多“高级”;同样地,无论身份多么“低级”,不代表对方没有真知灼见。允许各抒己见,理性分析,客观求证,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那么,如果你碰到了滥用“诉诸人身谬误”的辩论对手,该如何是好呢?针锋相对或是拂袖而去,都显得太没有风度了。面对这样的对手,畅销书《人生十二法则》的作者,绰号“龙虾教授”的乔丹·彼得森曾经展示过一次“教科书”级别的辩论技巧。
2018年,乔丹·彼得森接受英国电视台采访。女主持人利用主场之便,试图给他贴上“性别歧视者”的标签,不断质问乔丹·彼得森为何在YouTube上的粉丝80%都是男性、为什么书中的男性平均收入高于女性,中途还不时粗暴地打断乔丹·彼得森说话,并转移话题把自己臆想的观点扣在他身上。风度翩翩的乔丹·彼得森则从容不迫、见招拆招,始终坚持用客观证据论述自己的观点。
结果,这段视频“爆火”,播放量超过了600万次。观众普遍认为,替激进女权主义者发声的女主持人才是真正的“性别歧视者”,对其粗暴的行为十分愤慨,电视台甚至需要动用警力保护该女主持人的人身安全。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本来试图用“诉诸人身谬误”这一武器来攻击别人的人,反而成了同一谬误的牺牲品。
尽管乔丹·彼得森借用龙虾来剖析人类社会的观点有待商榷,甚至他也许真的像女主持人说的那样存在性别歧视,但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使用“诉诸人身谬误”的方式来“贬低”我们的人,我们不妨学学这位“龙虾教授”的应对措施,始终保持理性,并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案例1:如果你在和同事们一起吃饭时,建议他们少喝点酒,有一位同事却“揭发”你说:“去年公司年会时你自己都喝醉过,还好意思来劝我们少喝点,哈哈!”你应该如何应对呢?
显然,这是一个“诉诸人身谬误”,重要的是切莫被其挑衅性的言语激怒,你应该平静地回答他:“你说得很对,我以前确实喝醉过,而且那次很伤身体(讲客观事实),所以更不希望大家犯同样的错误。”
案例2:“龙虾教授”乔丹·彼得森曾在俄罗斯一家未具名的诊所内接受了八天的“医疗人工昏迷”疗法,以治疗对氯硝西泮(精神药物)的身体依赖。而彼得森标榜的核心哲学是:“坚忍克己、自力更生,强大的意志力能够战胜环境。”彼得森的药物依赖是否证明他的人生哲学是错的,人的意志力再强大也不能战胜环境?
这种通过事先“抹黑”某人,进而质疑其观点的论证方式,也是一种“诉诸人身谬误”,又被形象地称为“毒化井水谬误”,意为通过事先在井中投毒,使井水无人能喝。但事实上,彼得森自身的行为和他提出的观点之间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无论彼得森自身的意志力是否强大,都不影响其观点“强大的意志力能够战胜环境”的正确与否。
鲨鱼喜欢吃比基尼女郎?
假设你是一位身材姣好的妙龄女郎,打算穿上比基尼去海边游泳,你的爱人却阻止你说:“美国的科学研究表明,穿比基尼的人容易被鲨鱼咬。”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还拿出了一份统计报告。你惊讶地发现,自比基尼泳装诞生之日起,历年来的“鲨鱼咬人事件”的变化曲线与“比基尼销量”的变化曲线完全一致。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因为穿比基尼的女孩暴露出了更多的皮肤,所以嗅觉发达的鲨鱼更容易发现她们?
事实上,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夏天到了。”因为天气炎热,下海游泳的人多了起来,这才导致鲨鱼和比基尼这两个表面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产生了如此强的关联性。而把两者强行建立因果关系的逻辑错误就是所谓的“错误归因谬误”。
当两个现象经常同时发生时,我们会本能地认为,这两个现象是有因果关系的。简单地说,就是从“有A必有B”,得出“因为A,所以B”的结论。其逻辑谬误的表现形式为:
如果:A现象发生的同时(或之后不久),B现象发生。
而且:上述步骤多次出现。
那么:A现象是因,B现象是果。
事实上,有很多种可能性导致A现象和B现象的伴随发生:一是A现象和B现象都是C现象所导致的,而A现象和B现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二是A现象是B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三是A现象和B现象的发生毫无关系,二者同时发生只是一种偶然巧合;四是A现象和B现象同为C现象的原因,但A现象和B现象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五是恰恰相反,B现象是因,A现象是果。
唐朝李贺的《致酒行》诗云:“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古人观察到,雄鸡常常在黎明前最黑暗的瞬间发出鸣叫,就迷信地认为,是鸡群的鸣叫导致了天亮。《西游记》中提到的昴日星官,本体就是一只六七尺高的大公鸡,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住在九天之上的光明宫,而他的工作就是“司晨啼晓”。
“雄鸡一声天下白”的真相却让人啼笑皆非。深入的科学研究表明,一群公鸡什么时候开始鸣叫,和天亮不亮完全没有关系,而是取决于第一只公鸡什么时候醒。群鸡的鸣叫,既非天亮的原因,也非天亮的结果。公鸡在户外风餐露宿,受到惊扰的因素很多,醒得自然比人类要早,常常是在天将亮未亮时就被折腾醒了。于是,在没有闹钟的年代,公鸡就承担起了叫大家起床的任务。
著名作家高玉宝曾写过一个家喻户晓的恶霸地主“周扒皮”半夜鸡叫的故事。一般而言,长工的规矩是“日出而作”。但长工签的卖身契上却规定:“听见鸡叫,就得起床干活。”长工们犯了“错误归因谬误”,本能地把“鸡叫”和“天亮”建立了因果关系,所以并未在意这个细节。没想到,“周扒皮”为了让长工们多干些活,半夜三更起来学鸡叫,鸡群也跟着他一起叫了起来,迫使长工们提早起床,为他披星戴月地劳作。
尽管我们现在觉得古人的迷信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但事实上,我们自己也经常会产生这种“错误归因谬误”,做出在别人看来很可笑的事情。
20世纪末,我国曾出现过一阵“钢琴热”。一些经济条件一般又没有音乐细胞的父母,砸锅卖铁也要买一台钢琴,让自己的孩子从小学习弹奏。他们的理由很充分:“有出息”的年轻人,小时候都学过钢琴。所以他们得出结论,“从小学钢琴,长大有出息”。
事实上,他们又犯了“错误归因谬误”,把钢琴变成了“司晨啼晓”的大公鸡。迷信“学钢琴能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和迷信“鸡叫导致了天亮”,是同样可笑的错误。
20世纪末的“有出息”的年轻人,在改革开放初期都是小孩子。如果在改革开放初期,他们就有条件学钢琴,至少说明两点:第一,他们的父母是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的,甚至接受过西方教育,有过海外留学经历,否则不会让他们的孩子自小学习一门如此高雅的西洋乐器;第二,他们的父母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多半是企业家或高级管理人员。家里房子不够大的话,一台钢琴是很难放下的。钢琴的价格本就不菲,请钢琴老师和调音师的代价也很昂贵,甚至没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在那个年代,有钱都找不到人。
试想一下,有这样家庭出身的小孩子,长大之后会不会更容易“出人头地”?换句话说,是良好的家庭条件同时导致了“长大有出息”和“从小学钢琴”这两个结果。而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说实话,犯了“错误归因谬误”的人,只是可笑或可怜;主动利用“错误归因谬误”去欺骗别人的人,则是可厌和可恨了。
某些经营保健品的企业,就非常擅长利用“错误归因谬误”来赚钱。
那些企业在对消费者进行宣传的过程中,往往给出不少真实的案例,用来说明使用了某产品的病患都痊愈了。但事实上,这些“起效果”的案例中,病患在使用产品的同时,也接受了正规的医疗服务,这才是“起效果”的真实原因。然而,不明就里的消费者,真的以为那些保健产品就是包治百病的万能灵药。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某4岁女童在北京被确诊为骶尾部恶性生殖细胞瘤,在医院治疗半年后病情有了改善。12月,为了给已经做过4次手术的女童寻找更好的治疗方案,其父亲和伯伯登上了央视《星光大道》的舞台,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某保健品集团的主动邀请下,女童的父亲去了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听他介绍抗癌秘方,用以治疗女童的癌症。
于是,在与该集团董事长谈话一周后,女童结束了医院的正规治疗,开始服用该公司的产品。但是,在服用产品三个月后,女童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不得不回到医院继续化疗。此时,医生虽不断调整治疗方案,却已无力回天,女童不幸病逝。而2013年,女童的亲属在互联网上发现,该保健品集团大肆宣传:“内蒙古4岁小女孩患癌症,在我集团自然医学中重获新生。”于是,女童的父亲将该集团告上了法庭。
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该保健品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2019年12月16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集团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对于指控,该集团董事长当庭认罪,或面临最高十五年的刑期。迟到的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该女童如果不停止正规治疗,她幼小的生命能否得到拯救,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保健品营销者所谓“抗癌秘方”,只不过是一纸谎言。据公开资料显示,仅2015年,该集团的年收入就超过了100亿元,该集团靠着制造“错误归因谬误”,收取了无数消费者的“智商税”。
当今社会,依靠“错误归因谬误”割“韭菜”的商家就只有这一家吗?我想肯定不是的。
某著名的奶制品企业,宣传某个长寿村的居民都喝同一种牛奶,而且这种牛奶的品质非常高。我们先假定他们说的是事实,那么你能得出,喝这种牛奶是所谓的“长寿的秘密”吗?也许只是因为这个村庄地理气候条件适宜,才同时有利于居民和奶牛的健康,甚至根本就是其他原因,导致了这个村居民的长寿。
又比如,某著名女演员为自创品牌的面膜做宣传,声称自己的护肤秘籍里,“敷面膜”是最重要的步骤之一,自己平均一年使用超过700张面膜。那么,你真的相信她美艳娇嫩的面部肌肤,是她所推销的面膜的产物吗?恐怕真相恰恰相反,是因为她有着美艳娇嫩的面部肌肤,才出来推销面膜的。至于“她为人所知的美”,也许来自天生丽质,也许来自后天保养,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可能完全来自面膜。
1982年,托马斯·彼得斯和罗伯特·沃特曼合著的《追求卓越》,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本销量超过百万的商业管理书籍,全球销量超过600万册。许多读者赞誉有加,称之为“美国工商企业管理的圣经”。该书以43家知名企业的实际案例为基础,最后总结出了“优秀企业的特征”,即做好所谓的“管理8项原则”。当时的企业领袖几乎没有人不承认深受这8项原则的影响。该书一度被视为美国商业的拯救者。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曾高度评价此书:“彼得斯著作的力量就在于,他强迫你关注最基本的东西……它使管理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地容易。你所要做的就是,把这本书放在枕头下,然后一切都会完成。”
然而,就在此书出版后没几年,令人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书中提到的43家优秀企业并没能一直“优秀”下去,其中32家更是出现了严重的财务危机。而那些努力学习所谓“管理8项原则”的小企业,也并没有成长为真正的优秀企业。
事实上,这本企业家的成功学书籍所总结的优秀企业特征,不过就是成功企业的常规管理原则而已。这些企业是先获得了成功,才开始逐步实施这些管理行为的。而非书中所暗示的那样,实施这些管理行为,就能让你的企业成长为所谓的“优秀企业”。
可是,为什么如此多的企业家,甚至包括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都阴沟里翻船,被“错误归因谬误”所蒙蔽呢?原因就在于,人们普遍存在一种心理,希望能够找到成功的捷径。而“错误归因谬误”听上去是一个基于客观事实的合理化推断,人们在贪图方便心理的唆使下,极容易信以为真,彼此之间的以讹传讹,又进一步增强了这一谬误的可信度。
但最终,“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相迟早会发声。所以,当我们发现两种现象总是伴随出现时,不要武断地认为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是应该独立且深入地思考,也许你会得出与众不同的结论,甚至发现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美国沃尔玛某个超市的经理,就是这样一个有心人。当他发现每到周末,纸尿布和啤酒的销量都会同时上升时,他并没有急于得出“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荒谬结论。他通过仔细观察和分析后发现,美国爱喝啤酒的年轻男性,往往周末会开车到超市购物,而他们年轻的妻子则会要求他们,顺便买一些孩子用的纸尿布回家,这才导致了啤酒和纸尿布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假象。于是,根据他的建议,超市调整了货架,将啤酒和纸尿布摆放在相邻的位置,方便顾客购买。没想到,仅仅是这样的微调,就让啤酒和纸尿布的销量同时获得了大幅增长,缔造了一个营销行当的“神话”。
所以,下一次如果再有人试图用“错误归因谬误”来忽悠你时,你不妨给他讲讲这个“神话”故事,然后询问他是否可以得出“爱喝啤酒的人都喜欢穿纸尿布”的结论。
案例1: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只能救助急事急难,不能长时间救助贫穷的人。贫穷大都是由自身好逸恶劳造成的,长期救助他们只会助长社会上懒惰的风气。这样的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人们常常把他人的行为归因于人格或态度等内在特质上,而忽略他们所处情境的重要性,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错误归因谬误”,叫作“(基本)归因谬误”。造成一个人生活拮据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因为他自身不够勤奋,但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或家人罹患重病,或者是由于生活在贫瘠的山区造成的。
事物本身的特性通常是事物变化的基本原因,但事物的外部环境也是事物变化的重要原因,二者共同决定了事物的变化方向。单纯强调基本原因,就犯了错误归因的逻辑错误。
案例2:你的朋友给你介绍了一个“炒股高手”,并声称他近期推荐的几只股票都上涨了,你是否也应该听从这位“炒股高手”的意见买进股票?
这其实是一种常见的“错误归因谬误”,简单地把购入股票价格上涨归因于购买股票者的炒股技术高超。股神巴菲特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投资者在市场里投资,就好像水中游泳的鸭子。水上涨了,鸭子也跟着一起浮上来。浮起来的鸭子,以为往高处游是它自己的本事,殊不知这只是因为水位上涨了而已。”也就是说,购入的股票上涨也有可能是因为整个股票市场行情的变化,和个人炒股技术无关。
个人的历史投资业绩,充满了各种“噪声”和“随机性”,其实并没有代表意义,更没有任何预测作用。无论是做投资还是做其他任何决策,都应该时刻保持理性思维,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喜欢三得利啤酒就是不爱国?
一个稻草人当然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随便你如何攻击,它都不会反驳你。如果能用神奇的魔法把对方变成一个稻草人,对方的观点自然就变成了不堪一击的稻草,辩论自然也就不战而胜了。逻辑上的“稻草人谬误”就是这样的“神奇魔法”,其逻辑谬误的表现形式为:
甲:提出观点A。
乙:将观点A曲解成(更容易攻击的)观点B。
乙:攻击观点B。
乙:观点A是错误的。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稻草人谬误”就是给对方的观点扣上一顶“大帽子”,然后不断攻击这顶“大帽子”,对方的观点就变得不攻自破了。所以,这个“神奇魔法”的诀窍在于,事先准备一堆“大帽子”,如“不爱国”“性别歧视”“种族歧视”“自私”“懒惰”等,然后把对方的观点按图索骥地套到这些“大帽子”中,奇迹就发生了——对方变成了“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稻草人。这种手法,在国外的政客身上可谓司空见惯。
2020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唯一的华裔候选人杨安泽(Andrew Yang),虽然有着华人的名字、华人的面孔和华人的基因,但事实上,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就连他三句不离口的“爱国主义”,指的也是他作为一个少数族裔,对美国这个祖国的热爱。
2019年11月24日,杨安泽声称,美国三大有线新闻网之一的MSNBC对他的竞选存在“系统性偏见”。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MSNBC试图压制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我的竞选活动,因为他们可能会支持其他候选人。”真相就是如此吗?
在MSNBC主持的第五场美国民主党总统竞选人全国电视辩论中,当时全国平均民调排名第六位的杨安泽“再一次”获得了“最少发言时间”。在接近两个半小时的辩论中,杨安泽仅有6分多钟的讲话时间,比发言时间最多的竞选人的一半还少。《商业内幕》称,“与民调数字相比,杨安泽说话的时间比民众们期望的要短……”不过报道也指出,与其他竞选人相比,杨安泽性格较为“内敛”,并不喜欢批评别人或者主动“抢话”,这限制了他的讲话时间。此外,与他相比,其他一些竞选人也被问到了相同数量的问题,但他们的讲话时间更多。换言之,如果杨安泽不改变自己风格的话,主持人必须向杨安泽提出更多的问题,并且禁止其他竞选人主动发言,这样才能保证杨安泽获得“公平”的发言时间。
当然,“系统性偏见”完全有可能存在,美国媒体对华裔的忽视或打压也完全可能存在。但是因为某一个具体的事件,就给对方扣上这样的“大帽子”,无疑就是利用“稻草人谬误”为自己谋利了。
2020年2月,杨安泽宣布退选时说:“我擅长数学,但数字告诉我,我赢不了特朗普。”但事实上,数字告诉我们,他也不失为赢家。刚开始竞选总统时,杨安泽几乎无人知晓,但两年多的竞选活动,让他拥有了10万名以上的捐款者,社交软件的粉丝更是从一开始的几万人猛增到如今的上百万人。
当然,杨安泽可能确实无意中利用了“稻草人谬误”。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犯下同样的错误,曲解和误会真实的事物,导致自己“恐吓”自己的可笑局面。例如,在大家耳熟能详的“草船借箭”故事中,曹操就是在大雾中误把“稻草人”曲解成了真正的士兵,因而中了诸葛亮的妙计,平白无故地赠送了孙刘联军十多万支箭。
然而,无论是有意地还是无意地犯了“稻草人谬误”,都不是最可怕的;先是个别人有意利用“稻草人谬误”传播错误观念,然后一群无意犯错的人跟风起哄、推波助澜,才是最可怕的。不妨设想一下,有人施展了“神奇魔法”,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稻草人”,然后其他人一拥而上,对这个“稻草人”拳打脚踢,置于死地。于是,残忍的暴行就变成了合理的正义。
历史上最著名也是最悲情的“稻草人”,就是纳粹时期的犹太人。希特勒将犹太人的富裕,用“神奇魔法”变成了狡诈贪婪。在受到蒙蔽的德国民众眼里,犹太人变成了杀死耶稣的“稻草人”,是神的敌人,是世界的敌人,是一切邪恶事物的根源和一切灾难的起点。
1938年11月9日深夜,在纳粹党领导集团的怂恿和操纵下,德国各地纳粹狂热分子走上街头,他们疯狂地捣毁犹太人的店铺和私人住宅,烧毁犹太人的教堂,公然迫害和凌辱犹太人,大肆逮捕犹太人。这一夜被砸毁的玻璃随处可见,据德意志保险公司的代表希尔加德先生讲,仅这些玻璃的损失就达600万马克。而要弥补这项损失,比利时全国玻璃工业要生产半年。由于被砸毁的玻璃晶莹透明,所以柏林居民用尖刻的俏皮话称其为“水晶之夜”。
在整个“二战”期间,欧洲的600多万犹太人成为希特勒屠刀下的屈死鬼,其中还包括100万儿童,成为纳粹“稻草人谬误”的牺牲品。而素以理性著称的德国民众,大多数都保持了沉默,甚至持有纵容的态度。
千万不要把这一幕悲剧,仅仅看作过去的历史!正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所言:“‘过去’永远不会消逝,它甚至并不曾‘过去’。”
互联网的普及,催生了网络暴力。一些人在网络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语、文字、图片,针对受害者所犯下的小错误或是个人缺点,进行肆无忌惮的攻击。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灌水”跟进,甚至不理性地进行“人肉搜索”,曝光各项隐私,把受害人变成了活生生的“稻草人”。
2012年的电影《搜索》,就描述了这样一幕悲剧。电影中女主角因为在医院被检查出癌症晚期而心灰意懒,没有给身边的老大爷让座。这件“不道德”的事被人拍成视频传上网络,最终引起群体的口诛笔伐,不堪侮辱的女主角在精神和病魔的双重打击下,自杀身亡。
很多情况下,网民习惯性地站队到自认为正义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审判他人。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充当了刽子手,没能辨清对方究竟是“活人”还是“稻草人”,甚至到了辩论激烈的时候,一些网民已经完全不考虑事件的真相,纯粹享受的是辱骂和蹂躏“稻草人”的快感。
然而,谁人不会犯错?谁人没有缺点?如果“稻草人谬误”依然盛行,我们迟早都有被扣上“大帽子”的那一天。
案例1:你和朋友一起出去喝酒,朋友喜欢青岛啤酒,你却想选三得利啤酒。于是,朋友对你说:“你怎么能不爱国呢?三得利可是日本的牌子,想当年他们害得中国人多惨啊。”你该如何回应朋友的话呢?
显然,你的朋友将“不选择国产品牌的啤酒”表征为“不爱国”,这样一来,他的大脑是“省事”了,可你就被扣上了一顶“大帽子”。
碰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针对表征,也就是被扣上的“大帽子”,进行辩论。如果你和对方争辩自己是否爱国,那就恰恰落入了对方的陷阱,越辩论越会对自己不利。正确的做法是,设法将谈话引回最初的具体信息上。例如,你可以回答说:“你说得很对,我们要爱国。这样吧,如果喝你喜欢的青岛啤酒,就由你来买单;如果喝三得利啤酒,就由我来买单。你看如何?”说不定,听到了你的答复,你的朋友会积极地鼓励你喝三得利啤酒。
案例2:你因为在公司开会而没能及时回复爱人的微信,爱人对你抱怨说:“在你心里,工作永远比我重要。”你应该如何回应她的话呢?
爱人的话显然是一个“稻草人谬误”,但如果我们真的因此与爱人争论“工作”和“爱情”哪个更重要,那只能证明我们不但情商太低,而且连智商也堪忧了。
听到这样的话,情商高的人第一时间会意识到爱人的借题发挥是因为缺乏爱情中的安全感,会立刻送上甜言蜜语哄她开心;智商高的人则会把“不能及时回复微信”归结于不可逆转的客观事实,如开会时领导要求把手机关上,从而终结继续争论的可能性。当然,你也可以双管齐下,这样就能将一触即发的“风暴”消弭于无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