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目标是组织行动的指南针

德国启蒙主义文学家戈特霍尔德·莱辛说过:“一个始终目标明确的人,即使走得再慢,也会比另一个毫无目标却跑得飞快的人更早到达终点。”

目标是对行动结果的期望状态。没有目标的行为无异于无的放矢,不仅无法创造有效的价值,而且可能会造成浪费和损失。明确的目标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组织都具有非凡的意义。如果一个组织没有明确的目标,那么,它的一切行为都没有指向性,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就难以和组织期望的行为相统一,造成资源的浪费。只有当组织具有了明确的目标,它才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统一组织成员的个体行为,达成期望的成果,这样的组织行为才是有效的行为。

组织目标是指在特定的期限与成本范围内,对组织行为结果的预先界定。换而言之,目标就是对行为结果的理想描述,通过行动最终达到了描述中的结果,就算实现了目标。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目标的实现周期不能超越既定的时间范围,目标实现一旦过了“保质期”,结果就变得没有意义。另一方面,目标的实现成本不能超越成本预算,如果实现目标的结果可以创造500万元利润,实现目标却耗费了1000万元,这样的结果有害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