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似乎没有想象中难。
卫淮骑在马匹上,在孟川的牵引和指点下,渐渐找到了那种骑马的节奏,最主要的是紧绷的心绪放松了下来,他自己开始拉着缰绳,学着孟川的吆喝,开始独自驱使着马匹在草甸子上慢走,慢跑,以及如何通过缰绳控制马匹转向、停止。
身为一个农村人,没骑过马,却也见别人骑过、赶过,大同小异,不是什么难事。
而后,孟川也将自己那匹青马给牵了出来,骑上后,领着卫淮往山林里钻,让他知道上坡的时候,身体应该往前顷,下坡的时候,身体后仰,双腿夹紧马腹稳固身体,还有就是在林中穿行,如何避开那些迎面而来的枝叶。
在卫淮掌握这些基本操作后,已经是两个多小时后的事情。
本以为简单轻松,等到下马打踉跄了,卫淮才发现,自己双腿发酸,这段时间可没少用力。
看到他这样,孟川咧嘴笑了起来:“没事儿,等适应一段时间,大腿内侧长了老茧,你骑马也就熟练了,每一个学骑马的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大腿上还会有老茧?”卫淮哑然。
“当然会有,在马背上生生磨出来的,不信啊?”
这哥们实诚,当即就要解裤带让卫淮看。
卫淮连连摆手:“我信,我信!”
孟川这才停下手头的动作,将带来的一个小桦皮桶递给卫淮:“用里面的东西喂一下它,平时多摸摸它,给它挠挠痒,喂它些草料,让它熟悉你,马是很有灵性的,跟你越熟,越好骑,甚至还会配合你。”
这一点卫淮相信。
只是,当他将话皮桶盖子揭开,将里面装着的东西拿出来的时候,就有些傻眼了,那居然是一些砍成小段的鱼肉。
“这是不是拿错了?”
马不是吃草料的吗,卫淮很怀疑自己手中拿着的东西。
“没错,这些狗鱼就是用来喂马的。老辈人骑马进山打猎,一去好几天,没有足够的草料,就用肉喂,这些马,不仅能吃鱼,还能吃生肉。”
孟川所说的事情,卫淮闻所未闻。
可是,当他将鱼肉送到马嘴边的时候,枣红马当真将鱼给几下咀嚼吃下,看得他直呼神奇。
除了鱼肉,桶里还装了些豆饼,卫淮一块块地喂它吃完,眼看天色晚了,这才和孟川一起返回营地。
一路上还盘算着,这次出猎回来,自己也得给这匹枣红马搭个棚子遮风避雪。
回到营地的时候,孟振邦和孟寿安两人还没有回来。
明天即将出猎,两人带了猎枪,一早就出门了,他们要把营地周围都巡查一遍,看是否有什么厉害的野物藏着,早点给打了,省得离开后,给营地带来麻烦。
这是他们每次出行的时候,都会做的事情,本来养着的驯鹿,就有吸引猎物的目的。
原本只需要小半天时间就能完成的事儿,现在还没有回来,孟川估计,他们十有八九是遇上猎物了。
孟草儿一看到卫淮回来,就从白依尔的撮罗子里钻出来,跟在卫淮身边。
他赶忙在撮罗子里将篝火点燃,等火燃烧旺起来以后,在篝火上挂上吊过化冰,然后用一块桦树皮垫着和面,准备煮白水面片汤。
白水面片汤,就是简单地和面,将小面团拉扯成一些挺厚实的面片,在水里煮。
不过,吃法有些讲究,捞出来以后加一些野猪油或熊油,再拌上熟肉片、盐和野韭菜花吃。
按照孟寿安的说法,吃这种东西,最能抗寒。
他是有些头疼孟寿安做的饭食了,他们似乎特别喜欢吃生肉,几次做菜,弄出来的肉食都是半生不熟的,所以在吃的时候,卫淮总是不敢细嚼,只是象征性地嚼几下,做好心理准备,强行吞下。
倒不是说他挑剔,主要是他昨天在闲聊的时候,听他们说起,族人有不少人过世,都是因为结核病。
还说汉人总是心存疑虑,说他们染上结核病就是因为吃生肉。
当时,孟振邦还笑着问卫淮怕不怕。
结核病很难治疗,并且有传染风险,卫淮说不怕那是假的。
在鄂族人家做客,他们认为,尊贵的客人到家里是自己莫大的荣幸,给客人准备的食物很丰盛,以狍子头为珍贵的美味佳肴,是待客的最高礼遇。
如果没有狍子头,则会把烤得半生不熟、带血丝的狍子肉、犴肉,用手撕或刀切后的“手把肉”送到客人嘴边,然后送上一碗酒,对此盛意,只能闭着眼睛把肉吞下,再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所以,尽管这些肉很嫩,也还算可口,卫淮当时的回答还是很实诚:“是有些不太适应,能做得更熟些就更好了。”
但孟振邦他们,显然不会因此就轻易做出改变,只是告诉卫淮:“酒是杀毒的,没事儿。”
几个人聚在一起吃东西也就罢了,但只要是在孟寿安这里,卫淮总会去抢着做饭,或炒或煮或烤,总是弄成全熟的。
孟寿安抱怨卫淮弄的肉没他们做的肉的好吃,没他们的鲜嫩,卫淮劝说他多替草儿着想。
还好,在孟寿安看向孟草儿的时候,她点头了。
他也就没有再计较,只要草儿喜欢,就由着卫淮来,看着草儿吃得高兴,他也跟着高兴。
白水面片汤煮好,放在篝火边温着,卫淮切了些狍子肉片,多放些野猪油用吊锅好好炒出来等着孟寿安归来。
这一等,就一直到了临近天黑的时候,才听到外面的狗叫声。
卫淮第一时间钻出撮罗子,看到孟振邦和孟寿安两人一前一后地用根木棒抬着一只古怪的动物回来。
问了才知道这只有着棕黄色浓密皮毛、超乎寻常的大爪子和一条扫帚似的大尾巴的动物是只狼獾。
两人这一趟出去,在南边山窝里找到了驯鹿群,也在巡视的时候,看到雪地上有比狼脚印要大两三倍的爪印,一眼认出是只狼獾。
“这玩意儿,可比青皮子厉害,敢从青皮子、豹子口中夺食,啥都能咬,驯鹿也不在话下。”
孟川也从撮罗子里钻出来,看着这只狼獾。
“这玩意儿,看上去比狗还要小一些,能咬得了那么大的驯鹿?”卫淮有些不敢相信。
“咋不能啊,这玩意儿凶着呢,你看看那大爪子,踩在雪地上,都只是一个浅浅的雪窝子,驯鹿不一样,虽然蹄子不小,但体重大,在雪地上一样陷得厉害,被追赶的时候,跑不过狼獾,被追上了,跳起来就朝着脖子下死口,驯鹿甩不掉它,血流多了,只有死路一条。
就即使被驯鹿踩上几脚,它皮糙肉厚的,也没事儿一样……它们冬天,最喜欢来咬驯鹿了。
要说皮毛值钱也就罢了,关键是不值钱,一身腥臭味,那皮毛鞣制起来,需要不少东西,又卖不上价,最讨厌这玩意儿了。”
孟川一脸厌恶地伸脚踢了踢雪地上的狼獾:“它的肉,连狗都不太愿意吃,难闻。”
“还好发现得早,我们找到它的时候,它就在鹿群边上的一棵桦树上趴着,在打鹿群的主意,被寿安一枪给打了。”
狼獾在山上的时候,已经被他们剥了皮,孟振邦将皮毛扯下来,递给孟寿安。
“交给白依尔婶子。”
孟寿安没有接:“等这次出猎回来,弄到狍子肝,请她帮忙鞣制出来,给卫淮做个帽子。”
“做帽子……”
孟振邦点点头:“这倒是好东西,山外边的人不懂这皮毛的好,这种皮毛即使在气温很低的时候,遇到嘴里哈出来的汽也不会结冰,仍然能保持柔软干燥,这对我们常年在林子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脸周围的皮毛结冰,很容易就会把脸给冻伤。”
说这话的时候,他在看着卫淮。
“谢了,安哥!”
卫淮心里感激,冲着孟寿安道了声谢。
孟寿安只是在他胳膊上拍了拍:“反正又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