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文凛路过蓝鲸咖啡馆的时候听到有人叫他名字,回头望去,是李霆,他的中学同窗,来BJ出差的这几天他找的酒店就在他家楼上。
司文凛问:“今天不上班?”
李霆说:“休息了。让同事帮忙顶了顶。”
他把右脸埋进咖啡馆的背光处:“来点一杯,想着跟你说事情!”
司文凛一惊:“脸怎么搞的?——你快点,我要上楼拿东西,今天忙,等下还出去。”
李霆侧着脸:“不说也罢了!我有个事想拜托你。”
“什么事?”
“去给人婚礼当伴郎。这周六,你开我车过去。”
“你知道我周六晚上赶飞机。”
“你多住一天。机票钱我出,酒店也我续。”
“什么人结婚非得我去?”
“老家邻居,从小的交情。”
“那更得你亲自去。”
“我不行。那新娘跟我……以前有点关系。”
“这就是你受伤的原因?”司文凛冲他抬抬手。李霆不语。
“你女朋友都知道了,那新郎肯定也知道。”
“不会。几年前的事了。李瑭和他没有联系。”
“拜托拜托,一定救急。”
司文凛犹豫片刻:“那行。”
把草坪婚礼定在夏天的BJ好似不太明智。
司文凛心里记挂着这事,紧赶慢赶地催着把策划案碰了两轮,周五下午就过来帮忙布置场地。
八月的阳光火热得让人心服口服。被热浪裹挟的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司文凛感到脸颊被晒到刺痛,又干又痒。
他用力握着水瓶,想象着第二天将有一百来号人筋疲力尽地一起融化在这里,谨慎地笑了,随即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不然下一秒,连这股挺身而出的豪情都要被蒸干了。
“文凛!”邹衍捧着比他人还高的气球拱门朝这边走来,“谢谢你,来帮忙。”
司文凛忙从口袋里摸出两只蓝色的信封:“李霆的。还有我的。”他不动声色地瞥了眼信封边角的点点水渍,“新婚快乐!——学长。”
邹衍笑起来:“叫我名字就好。”他顺手把拱门放到入口处立住。
司文凛远远望向背景墙上的新娘,她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一方被甜点和丝带堆出来的热闹,神色疏慢,眉眼间似能立刻挑起一场关于美丽的争端,又能果断熄灭男人的痴心与妄想。
她比李瑭漂亮。
“你们在一起很久了吧?”
邹衍比他们大四岁,他们曾都是同一所高中的学生,司文凛和李霆上学的时候,邹衍早就毕业了。他就在本地上大学,学播音,那年他以实习生的身份加入到这座城市的FM99.3,不久后这个频道有了专属于他的时段“越夜越美丽”。
“没有,我们去年年底才认识。”
“闪婚?”司文凛有点惊讶,但很快鄙憎起自己的惊讶之意。
男人到了三十六岁的年纪,凡是看上去的冲动之尤实际上都来自深思熟虑。
“对。我第一次谈恋爱。她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司文凛这才真正吓了一跳:“你第一次谈恋爱?”
接着他没话找话般补上一句:“我猜你们应该都是对方的初恋。”
他低下头,感到汗水淋漓,双腿有气无力地丧着劲,在心里咒骂起李霆。
“她不是。她谈过恋爱,也曾有过一夜情。”
邹衍看上去毫不在意:“她追求极致,极致地索求,也极致地思考。”
“她年轻的时候向外求,要的是爱情和爱情的奖赏,后来她长大了,像隐士一样在成都和BJ的郊外离群索居。”
“她非常明白亲密关系需要什么,我反而是更加苍白的那一个,需要她来着墨。”
“听起来很酷——”司文凛感受到些许局促,不敢在任何一句细节上加以停留,小心地观察起邹衍的表情,“你是不是还在做电台呢?”
“我没有了。我帮一家传媒公司做运营。”
“那有点可惜。”司文凛这话倒是发自内心。
时至今日,他都记得在十五年前,在那座快意江湖般的城市,邹衍的声音是如何从收音机里传出,参与进这座城市入梦的时点。
夜夜晚风从坐落在菊岛的广播大厦溢出来,潮涌属于年轻人的黄金时代。
“就我个人而言,不可惜。我曾经把播音视作生命,可是一个男孩用他的生命——催促我及时掉头。”
“一个男孩的生命?”司文凛小声重复着邹衍的话。
布置婚礼现场的人渐渐散去,草地上出现庄严到让人不知所措的场景。
玫瑰花和马卡龙要第二天一早才到,香槟也要到那时现开,除了它们和婚礼进行曲,一切都已就绪。
邹衍看了眼时间:“你在BJ待到什么时候?我带你出去逛逛吧。”
“行。”
“我在国外的时候参加过别人结婚前一晚的单身派对,我原本也想组个局,可是我的朋友早已拖家带口,没那兴味了,也没那精力。今天你既然陪我的话,我倒是不介意把我这段经历讲给你听听。”
“那就一起去酒吧喝一点。”
“也合我意。”邹衍说。
赶在晚高峰之前,邹衍把他带到东城的胡同边。他们找了一家干净的馆子,挑了二楼露台落座。
天还亮着,再有一个多小时,周末的气氛就会席卷到这里,为胡同里和胡同外镀上琉璃的颜色。
胡同里背阴,驱散了不少八月的热气。
一棵国槐从露台外边探进来,花早就落了,零零星星还挂着的几朵,也已是力竭之后的焦糖色。
初生的串珠般的嫩果和着风,轻轻拍打司文凛的后背,他端起杯子,把手肘架出栏杆外。
从胡同口向外正好看到中国尊的一侧,他不由往前探探,邹衍会意,问他要不要换个座,司文凛说算了,你那边落点阳光,太热。
邹衍又笑。事实上从司文凛见到他到现在,他始终都是眼含笑意的。
临到婚礼前不少新娘都有点恐惧症,但是新郎不会,这也难怪。
邹衍对自己的评价是资深社交恐惧症和遁世艺术爱好者,但是司文凛发现,他其实拥有这个年纪的男人少有的包容度和共情力,而它们的背后,似乎是一种令人惊异的悲悯和钝感,构成了他性格特质的底层逻辑。
邹衍拍了两张餐食的照片,语音转完文字后他仔细地把字间疏漏又修正一遍。
不用说一定是发给新娘看的。
过完今晚之后,他们将是彼此漫漫长夜的北极星。
司文凛没有说话,随手滑过两条短视频,等邹衍结束这最后的片刻恋情时光,然后接过他递来的一根烟。
“听李霆说你常来BJ。”
“是,今年差不多是最后一次过来了,下半年我主要跑香港。”
“年轻有为。”邹衍的手机震了一下,屏幕上出现新娘温柔的脸。
“我太太和你们同届。”他顺便介绍道,“我们都是一个高中。”
司文凛凑过去仔细看了看她的照片:“感觉是有点熟悉……不过你知道的,十几年了,我们那时一届也有很多人。”
邹衍点点头:“她高一在BJ读了一年,然后才回去。”
“高中都很忙。”他接着说。
司文凛好奇道:“那你们认识是因为校友会?”
邹衍摇摇头:“是偶然。”
“去年有段时间我每周末都开车去郊外,什么也不做,也没有目的地。”
“开到我感觉不错的地方,就下来拍照,吃点东西。”
“有一天我遇到她,她一个人站在路边,摩托车坏掉了。BJ十一月很冷,我就停下来,陪她等救援。”
“她的车很特别,我一直在跟她说玫粉的车子很好看。”
“你是想说她很好看吧?”司文凛忍不住打断。
邹衍还是摇摇头:“反正就是机缘。再说校友会这种东西,如果真的有,我肯定会远远走开。”
“她叫什么名字?”司文凛问。
“宋绮。”
“嗯……不认识。”
邹衍接着自说自话起来:“其实我也没想到会再遇到云潭一中的人,并且和她结了婚。”
“我很念旧,在我二十二岁之前,我从没打算过离开云潭市。”
司文凛点点头:“我们都知道你。我上学的时候除了读书就是玩游戏,偷偷玩。我谁也没告诉,我其实也买了一台收音机,我爸妈都以为我早早睡了,但你不知道我追过多久你的节目……”他不好意思起来:“越夜越美丽。”
邹衍认真地听着,心中悄悄落满来自十五年前菊岛的尘埃:
“是,我知道那时候听电台的女生很多。男生一般不说起这个,但是其实也有很多男生给电台传过短信,打着找游戏搭子的旗号,很隐晦地给喜欢的女生点歌。”
“我就是跟着你的节目,听《庐州月》,听《飞蛾》,还有《玫瑰花的葬礼》。”
邹衍点点头:“你们高中那时候是有好多人喜欢许嵩。”
“我那时喜欢的女生喜欢许嵩,还有方大同。暗恋让人爱屋及乌。”
司文凛主动碰了碰邹衍的杯子,“你不做电台了真的可惜。”
邹衍抿着嘴,把那杯花冷一饮而尽。
他想要回应什么,但是冲进鼻腔深处的灼热令他沉默了片刻。
他加了两杯酒,又焦灼地要来一壶水,整个人从内而外浸着溺水般的潮气。
他粗鲁地耸着鼻子,心烦意乱间摆摆手,语调却没有任何起伏:“2010年。从我决定要离开云潭的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再没想过播音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