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何免缴管理税?自组织的实践

自组织是面向未来的组织形式,是值得追求的目标。如果认可这个目标,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将变成推动组织变革的动力。从传统的层级制组织到自组织,需要有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自组织最终的实现很可能需要以文化机制为基础,并综合市场和/或结构机制的混合方式。

——张勉|文

管理学家加里·哈默尔教授早在2011年就提出了“管理税”(Management tax)的概念。管理税,指管理者的存在带给组织的额外支出,常见的例子包括:不必要的管理层级,以及冗余的管理人员;信息在层级中的上传下达,存在信息损耗;决策集中在上层做出,使得上层过载;上层做出的决策不及时,或者不接地气,无法操作;中间层成为上下级之间的“中介经纪人”,通过操控信息来使自己获益,却损害了组织利益。组织承担了这些原本不必要的支出,就相当于缴纳了管理税。公司人员规模越大,这笔支出通常就越大。

加里·哈默尔教授考察了方兴未艾的自组织企业实践后,提出了一个看似激进的观点:解雇所有的管理者。如果只是简单地看这句话,估计很多人无法赞同。人们会说:是的,我们知道依赖管理者有各种缺陷,但有什么其他选项来实现组织协作呢?精于世故的管理者更会认为,所谓的管理税,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它只不过是组织协作体系得以运行而必须付出的成本。干掉管理层?异想天开!

自组织,指组织采取正式和系统的分权方式,实现达成目标的内部协作体系。组织协作必须依靠管理者吗?自组织给出的答案是:不。虽然自组织中没有管理者,但协作仍然存在,只不过是通过自我管理(Self-management),甚至自我治理(Self-governance)的方式来实现的。治理和管理的区别在于,治理强调规则和框架,管理强调操作和运行。自我治理通常表现为有权自己制定运行制度和流程,自我管理通常表现为有权自己决定工作的优先权,以及以何种方式完成目标。在自组织中,每个工作角色上的员工既有充分的权力,也有充分的责任,即干得好是你的,干得坏,也没有上级给你兜底。

自组织有共同点,即不依赖管理者实现组织协作,但如何实现自我治理和自我管理,并不只有一种方式。笔者从2015年开始研究自组织,并在当年把相关内容引入清华经管学院的MBA和高管教育课堂。最初,主要介绍国外自组织企业的实践,尤其是自组织各种实现方式中的一种——合弄制(Holocarcy),让学生认识到,自组织并不是群众的自我狂欢,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是有章法可循的。笔者认为,虽然在现阶段来看自组织太理想化,但研究这种协作形式很有意义,尤其通过和现实状态的对比,能帮助组织发现如何改进协作体系,少缴管理税。近两年,笔者发现听众不仅学进去了,而且不少人跃跃欲试,希望在自己所在的企业或团队实践。他们迫切地想进一步了解更多自组织的实践经验,尤其是中国企业实施自组织的实践经验。

下文的内容安排:首先,介绍授权和分权的关系;其次,介绍自组织三种常见的实现方式,重点介绍混合方式;再次,介绍两家国内企业推行自组织的实践和经验;最后,讨论如何向自组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