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次离家出征前,还和奚窈大吵了一架。
她在给我收拾出征的行囊时,翻出我三十年前穿的一件衣服,要命的是,衣服里面裹着一块泛黄的手帕,手帕右下角,绣着小小的一个“渺”字。
这下可不得了,就像冷水倒进热油锅里,炸翻了天,她不依不饶地问我:“沈念,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云渺?”
我急了一脑门的汗,在我眼里,这真的是比芝麻还小的事,快三十年前的事了,她非要我老实交代清楚云渺这个手帕所有的前因后果,前生后世。
苍天可见,谁能记得这些事?
我连云渺长什么样子都忘记了,要不是她提起,我连云渺这名字都忘了。
可她不信,她坐在床边,默默地垂泪,说:“这么多年了,我就知道,你还忘不了她。”
救命,我真的搞不懂女人,我们都成亲这么多年了,孩子都生了七个了,最小的小七去年都已经嫁人了,现在她竟然坐在床边,控诉我根本就不爱她。
我就说:“是我错了行了吧?你把手帕给我,我当你的面烧掉行不行?”
没想到她更生气了,她说我根本就不在乎她,也不在乎孩子,我就只在乎我初恋的这个手帕子。
苍天可见,若是上天有眼,以我的冤情,至少能在这六月降十天半个月的大雪。
生老大时,我们都没经验,当时我还很穷,只是个从七品的盛京游牧副尉,请不起下人,老大到会走前的尿布都是我洗的,每晚睡到半夜嗷嗷哭都是我起来抱着哄的,什么事我都亲力亲为,她只要喂个奶就行,从生下孩子到坐完月子,我连凉水都没舍得让她碰过。
是,后来生老二到老七,我也从从七品一路升到正一品骠骑大将军,家里的事我是少操了很多心,但是这就能抹杀这么多年我对她和孩子的爱了吗?
我太伤心了。
怪不得我的副将一直在我耳边叭叭老婆不能宠,越宠越蹬鼻子上脸。
我就是这么多年太宠她了,不行,我一定要重振夫纲,所以我气呼呼地拂袖而去,出门喝酒去。
到酒楼刚好碰见也在那里喝酒的我的副将,于是拼个桌,我俩一起喝。
他灌一口酒说:“将军,我苦啊,我真苦,上次我给我媳妇和亲娘各打了一对金镯子,结果我媳妇非要说我娘的那双比她的重些,我娘又说我媳妇那双比她的好看些。”
我灌一口酒说:“帕子,帕子,这么多年,我哪里知道这帕子从哪来的,我往哪说?”
他趴在桌子上哭:“这次就更惨了,我寻思着我给她俩打了一模一样的两支钗子总没话说了吧?结果她俩一起戴上问我谁更好看些!”
我撑着腮冥思苦想:“这帕子到底从哪儿来的呢!云渺的东西早几十年前我就烧完了,怎么就还有个漏网之鱼呢?”
他一边灌酒一边哭:“啊,媳妇和亲娘,我就是夹在中间的烧饼,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我一边灌酒一边想:“啊,帕子啊帕子,你到底从哪儿冒出来的,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啊。”
中年男人的命就是这么苦,在战场上让敌人闻风丧胆又怎么样,到头来还是翻不过女人的手掌心,我们俩是苦命人对苦命人,惺惺相惜,最后立誓抱着酒坛子说要不醉不归。
可惜三坛酒之后,他媳妇就找过来了,拧着他的耳朵骂:“你最爱的烤鸭子都给你烤好了,你还回不回去吃啦?”
说好的不醉不归,最后我看着他抱着酒坛子笑得跟个二傻子一样,对他媳妇说:“吃吃吃,我就知道,你和娘最疼我了。”然后他抱歉地对我笑笑,乐颠颠地跟他媳妇回家了。
一个人喝酒没意思,我也回家了。
我回去了也没有烤鸭,连水煮白菜都没有,奚窈把我关在门外,让我自己反省,什么时候想到那帕子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才能进屋。
我就坐在门边反省,到入夜也没想起来,最后奚窈心软把门打开,于是我就进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出发去北疆,她板着脸给我穿铠甲,到最后临走前她气都没消,但还是说了句:“我等你回来。”
这么多年,每次去前线,临走前她都会说这句话,我眉开眼笑地咧着嘴,笑嘻嘻地应了声。
走老远回头,看见她还站在城门上往这边望。
等出了城,我突然记起来,那帕子是怎么来的了。
——
我年轻的时候是个混账。
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十六岁的少年郎,走街串巷,偷鸡摸狗,总之吊儿郎当的没有个正形,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救奚窈是一件很巧合的事。
她那个时候在街上被北街那个专门卖皮肉营生的人贩子盯上了,然而她一无所觉,穿着一身男装,在街上兴奋得东张西望的,大概以为自己乔装得很成功。
我都不想拆穿她,她那张白糯米团子似的一张脸,大而圆瞳仁极黑的杏眼,怎么看都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还是傻白甜那一挂的。
就差没直接在脸上写:“我是大肥羊,来骗我啊来骗我啊”了。
果然,人贩子没有辜负她,假装迷路的老婆婆将她骗到无人的巷道中,埋伏在巷道里的两个大汉出来准备将她打晕拐走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不对。
我跟在后面看见她那个傻乎乎的样子差点就笑了,后来将她救出来她才晓得哭,眼睛一眨,浑圆的泪珠就顺着白玉一样精致的脸颊一滴一滴地往下落,手抖得跟个簸箕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前襟,哽着气哭:“怎么……怎么会这样……”
我很不耐烦,救人还带售后的,还要给她传授防盗防骗的基础生存知识,我对她说:“就你这样的,一天能被拐走七八个,满大街的骗子和人贩子就盯着你这样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你得亏遇见我大发慈悲,多管闲事救你一命。”
“不然,幸运的话,你家人或许十天半个月后能在烟花巷柳找到你,不幸的话,他们把你卖到几百公里外的村沟子给鳏夫当续房,这辈子你就熬吧。”
她哭得更大声了,怕得不得了,哆哆嗦嗦地求我:“你……能不能……能不能送我回去,我好怕……”
我其实很少多管闲事的,真的,我不是一个古道热肠的人,可那次鬼使神差地,我将她送到她家门口。
她家门口立着两只气派的巍峨的石狮子,她站在门口红着脸和我道谢,问我:“你叫什么呀?”
我朝她伸出手,吊儿郎当地说:“名字就算了,救你一命又将你送回来,我给你一个友情价算了,二十两银子——”
她愣住的样子其实很好玩,眼睛圆溜溜地望着我,过了半晌才晓得去摸自己的荷包,精致的鼻尖沁出汗珠,然后很羞涩地望着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荷包不见了,要……要不你和我进去,我让小厮拿钱给你。”
我往她身后的宅子望了一眼,气派威武的大宅子,我撇撇嘴,挥手转身就走:“算了,就当我日行一善。”
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是不要招惹好了。
然而我还是大意了,我坏了那个人贩子的好事,当晚被这个老婆子带着十几个人堵在巷子里,拳打脚踢狠狠揍了一顿。
我骨折了一条腿,浑身瘀伤无数,不过这十几个人伤得不会比我轻,虽然他们人多,但我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打架。
后来再相遇,是我躺在渡口上给人撑船,这次她不是一个人了,身边还跟着一个女子,身后跟着一群家兵,我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去松船绳,她本来心不在焉的一直在四处看,看见我脸的时候顿了顿,然后很惊喜地笑起来,说:“是你呀,我找了你好久——”
她笑着去拉身边那个女子的袖摆,娇羞地说:“云渺姐姐,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人。”
她身边的这个女子站在堤岸上居高临下地将我从头打量到脚,然后客客气气地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递过来,唇边是恰到好处的笑,说:“我听奚窈说了,上次她荷包被人偷了,这次补给你,这是五十两银子。”
她一定也是出身富贵的大小姐,因为姿态高高在上得令人讨厌。奚窈不安地望了我一眼,然后去扯云渺的衣服,我看着那个精致的荷包,嗤笑一声,然后桨一划,把船划走了,嘴角往上,我对那个云渺说:“不好意思,你找别人渡河吧,你这生意,我不做。”
划远了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躺在船篷里望着湛蓝的天空时我才后悔,艹,五十两银子,够我一年的酒钱了,然而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奚窈面前撑着那口气。
晚上回去的时候奚窈就守在我那个小破房子外面,她竟然知道我住哪,不过这么晚了她竟然还一个人在外面溜达,我下意识往她身后看过去,云渺领着家兵在不远处往这边虎视眈眈,我松一口气。
奚窈站在我前面,咬着下唇和我道歉:“对不起啊,云渺姐姐就这个性格,不是针对你的。”
说完掏出荷包,笑眯眯地望着我:“说好的二十两嘛,你收下好不好,这是我应该给你的。”
然后她指着我的腿问:“你腿怎么了呀?怎么受伤了?”
一阵风过,遮住月亮的阴云被吹散开来,月光如水,照进她澄澈的眸中,大而圆的眼睛倒映出我的身影,掩饰不住的关心那样清浅地溢出来。
我的心弦,在那刻微微一动。
她拿着帕子塞进我的手里,和我说:“还没好透呢,你要包扎一下啊。”
那帕子是云渺那个荷包里的,所以左下角绣着渺这个字,但她忘了,这是她给我的。
原来三十年前,我一直将这个手帕放在贴身的衣物里,放了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