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正面突袭,玩的就是心跳!

贼王麦志鸿之所以被称作贼王,不仅是因为他拥有顶级的反侦察能力。

一旦藏匿很难被发现。

更可怕的是他那无与伦比的枪法!

也是他为什么能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仅凭一次大劫案就跻身五大贼王之列的根本原因。

一把AK挑了整个飞虎队。

30秒点射,带走十六条训练有素的警员的生命。

这样出神入化的枪法,整个警队之中也找不出几个来。

所以,贼王麦志鸿被称作贼王。

后面还要加上‘超级’两个字。

但周景炎也不是寻常之人。

他是警察学校建校以来全科S级的学员。

枪法S+级!

反应力S+级!

洞察力S+级!

后面还要加上‘妖孽’两个字。

当‘超级’遇到‘妖孽’,宛如彗星撞地球。

造成的冲击可想而知。

只是,现在连贼王麦志鸿那里什么情况。

身边有几个人。

有几杆枪。

还有没有其它杀伤性武器。

有没有人质都不清楚。

再加上周景炎刚到深水湾,对于地形不熟悉,身边也没有任何的支援,更没有什么武器。

对上贼王麦志鸿一伙,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难道他想凭赤手空拳就拿下贼王麦志鸿一伙?

那贼王麦志鸿一伙是纸糊的?

想着,叶校长越发着急。

不行,现在,必须马上立刻联系警务处!

打定主意后,叶校长直接拨通了一部黑色电话。

那是警察学校直通警务处的专线电话。

嘟嘟嘟……

很快电话接通。

“喂,我是叶世荣……”

另一边。

周景炎挂断电话,拿出一元港币放在桌子上。

不等老板找钱便钻入巷子。

咦?人呢?

等到老板从里面出来,早已不见了踪迹。

只剩下老板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捏着要找的钱发呆。

贼王麦志鸿当然没有撤离。

周景炎刚才是骗叶校长的。

而他并不是为了制造紧张感,突出个人能力。

贼王麦志鸿的签到是一定要拿到的。

被警方盯上,打成筛子,死了的贼王麦志鸿就一文不值。

毕竟他已经汇报了贼王麦志鸿的藏匿地点。

相信,以叶校长的身份,很快就会通知到警务处。

而且就算叶校长不说,他也知道这次的动静肯定不小。

所以在警方赶到之前,周景炎必须拿到贼王麦志鸿的首发签到。

200米!

150米!

100米!

80米!

……

周景炎在距离贼王麦志鸿贼巢还有50米的地方停下。

仔细聆听了一会儿。

通过【超级听力】的加持,确定了贼王麦志鸿贼巢的人数。

“一共六个人。”

“一楼有两个。”

“二楼有三个。”

“三楼……”

“是麦志鸿!”

通过呼吸声判断出敌人的大致方位。

并且精确的锁定了贼王麦志鸿的位置。

而他之所以如此笃定三楼的那个人就是贼王麦志鸿,是因为这个人的呼吸与其他五个人不同。

这个人的呼吸非常匀称。

甚至可以说非常有节奏。

这说明这个人的心态很稳。

这更符合贼王麦志鸿这种超级贼王的特征。

而其他五个人的呼吸虽然听上去很正常,但【超级听力】却听出了常人无法察觉的局促。

那是因为过分紧张导致的呼吸节奏不协调。

说明这五个人都很紧张。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在逃亡的时候都能保持平稳的心态。

何况九龙金行大劫案死了那么多的警察。

哪怕是贼王麦志鸿的手下也不可能一点紧张都没有。

所以他断定那五个人应该就是贼王麦志鸿的手下。

况且之前他已经‘接触过’其中一位贼王麦志鸿的手下。

熟悉他的呼吸节奏。

根据他的呼吸判断,和其他四个人一样。

更佐证了他的判断。

咻咻……

通过【超级嗅觉】,周景炎脑海中浮现出各类枪械的模样。

“四把七发黑星手枪!”

“三把AK半自动步枪!”

“手雷十七颗!”

“子弹300发!”

“其中步枪子弹100发!”

“手枪子弹200发!”

……

【超级嗅觉】的能力不仅局限于嗅到犯罪分子的犯罪气息。

对于各种物品的‘气味’也能清晰的辨别出来。

周景炎曾在警校学习,自然熟悉各类枪械和子弹的气味。

因为它们含有的火药分量不同,气味自然有浓郁之分。

依靠【超级嗅觉】的加持周景炎50米开外,就能准确的判断出对方手拿的武器以及弹药数量。

大致判断出了贼王麦志鸿一伙人的武器装备以及数量。

周景炎在脑海中模拟战斗的场景。

很快就设计出了最佳突击计划。

抬手看了下手表。

时间来到下午三点45分。

从刚才发现贼王麦志鸿的手下,到确定贼王麦志鸿的贼巢,与叶校长通过电话后,已经过去十五分钟了。

十五分钟的时间叶校长应该已经联系到了警务处。

按照深水湾到警务处的距离,再加上警队调配人员的速度。

再到赶过来。

周景炎判断自己能单独行动的时间有一个半小时。

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自己都够吃两顿火锅了。

这还是警务处迅速做出反应,警队快速出击的速度。

时不待我,等他们来了收个尾就行。

确定好计划,以及行动时间。

周景炎便毫不废话。

直接冲了过去。

1秒!

2秒!

依靠【超级速度】的加持,拥有超越常人五倍速度的周景炎,50米的距离,只用了2秒就到达!

然后借着冲击的惯性,一跃便来到了院子里。

那是一栋港式传统老旧的三层建筑。

10米的宽距,中间大门2米X2米,单层三间的设计。

想要进入,只能走正门。

也只能走正门。

莎莎……

是‘脚步’声。

因为【超级听力】让他知晓周围一切动静,几条土狗正朝这边溜达过来。

院子里有狗,其实他早就知道。

但他还是选择正面突袭。

并不是因为技高人胆大,而是经过大量分析推断得出的结论。

如果从侧面或者后面搞偷袭,很可能会引起对方注意。

通过【超级听力】他发现,除了贼王麦志鸿一伙人外,院子里还有几条狗,以及两头黄牛。

一旦从侧面突袭,很容易惊动院子里的狗。

到时候,偷袭不成反变成强攻,被发现的几率为百分百。

而后面就更不可能了。

因为有牛棚的存在。

只要翻墙进去,肯定会惊动牛棚里的牛。

虽然牛的叫声不如狗的叫声大。

但受惊后的牛会变得更加躁动,发出的动静会瞬间引起房子里的人的注意。

再加上牛棚的位置处在房子的后方,打开窗户就可以进行射击,人在那种环境下,无异于活靶子。

死的只会更快。

所以,经过计算,最佳的进攻路线便是正面。

而刚才那个红黄相间的发色的家伙,从正面进入屋子里的时候,直线距离只有五米。

五米!

破门而入的时间不超过1秒!

而且正面有很多掩体,窗户也是封死的,不利于第一时间破窗射击。

再加上没有人会想到有人会正面突击。

所以会存在30到50秒钟的反应时间。

而这个时间,足够自己冲到对方面前。

只需要2秒!

他保证对方连摸枪的机会都没有,就会瞬间被自己击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