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无敌风火轮

“你可以走了。”

“但暂时还是不能离开港岛,我们法庭和重案组可能会随时找你协助调查。”

“在这里画个鸭。”

在惩教署签名过后,顾铭重新踏出了牢房。

此时吉米早就驾车在大门对面等候,旁边的后座上,一身黑色律师袍的莫诗韵正在闭目养神。

顾铭正想靠近时,不知躲藏在何处的狗仔队们顿时蜂拥而上!

眼看无数话筒就要怼到脸上,身手敏捷的他连忙起步小跑,再接一个流畅的小跨步越过路中央的铁马。

没等身后的狗仔队反应过来,一脚油门三人便快速离开现场。

“呼~今次真是多谢你。”

顾铭整理了一下衣领,笑着转过头来,“要不然,可能我真的要在赤柱蹲上几十年。”

从今天的庭审结果来看,若是警方再找不到任何直接的证据,下次再上庭他们稳操胜券。

他已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黄志诚还有所谓警队上层的表情了。

“别高兴太早,我们还没赢。”

莫诗韵眼神闪过一丝欣喜,但随后又别开脸,语气重新变得冷淡:“况且你也不用谢我,我只不过也是为了名而已。”

从一开始,她的目的就是如此。

从毕业以后一直作为社团的白手套,每日做着那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她早已感受到厌恶。

但想要脱离和联胜这泥潭,她必须要找到一个机会,向全港岛的富豪打响自己的名字,证明自己也是一名独当一面的大律师。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逃离所谓社团的掌控。

当在报纸上看到顾铭被抓的那一刻,莫诗韵便立马意识到。

这会是她此生仅有的机会。

但不知不觉,自己似乎陷入了这件案子里,甚至于跟某人有了种莫名的感觉。

这是个非常不专业的行为。

若是放在一个月前,估计就连她自己都会唾弃自己。

“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顾铭微笑着回应道,“如果后面开律师所需要钱的话,可以随时开口。”

“不用了。”莫诗韵望着快速倒退的街景,深吸一口气。

但透明的玻璃依旧映射着,身旁男人清晰的脸庞。

若顾铭不是社团的人,那该有多好,而自己绝对不会...再走上母亲的老路。

“咳咳。”

“阿大,我都很不想打断你,不过邓伯那边给了电话我,叫你只要一出到来就即刻去找他喔。”

吉米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合事宜开口说道。

虽然他很想当自己是个隐形人,但腰间的传呼机已经响了好几次。

显然那边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找自家大佬谈。

邓伯...

顾铭脑海里闪过一个身材略胖的身影。

就是黑社会里面那个身怀绝技,精通无敌风火轮的男人。

不过现在才是88年,后世的大D现如今还只是个地区级别的小头目,什么乐少更别说,原主连听到没听过这个名字。

而今届和联胜的办事人,正是邓伯。

大权在手,和联胜正处于势力巅峰时期。

但正所谓,盛极而衰。

如今树大招风的和联胜,逐渐有了几分衰败的迹象,隔壁新兴起的东星和洪兴,还有旧势力新义安。

众虎环绕,伺机而动。

整个港岛说小不小,但说大,绝对谈不上大。

无数人正在盼望着和联胜这条巨鲸死去,成为第一个分食尸体的猎食者。

“嗯。”

顾铭思索片刻,淡淡道:“前面街口摆我下去,你先送莫小姐回去。”

出来那么久,也是时候回去见见他了。

当初正是邓伯坚决支持,原主才能借到和联胜的兵马,顺利踩入荃湾和北角插下一支旗,一方制霸。

“能不能别去?”

就在此时,莫诗韵忽然转过头来。

深邃的眸子映出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柔情,眉宇间也多了几分忧郁。

顾铭微微一愣,望着佳人双眸一时间没有说话。

她似乎知道,邓伯联系他的目的。

但这次,他不得不去。

...

暮色渐浓,华灯初上。

装饰高雅的西餐厅里,淡黄色的灯光柔和而温馨,淡雅的大提琴声在空间里回荡。

但今晚的奥比餐厅,只有一个胖男人坐在大厅中央。

他正不紧不慢吃着意大利面,手中托着装满香槟的水晶杯,杯中气泡缓缓上升。

咔嚓。

大门缓缓推开,顾铭大步迈了进来。

“邓伯。”

简单打了声招呼,顾铭便毫不客气坐了下来,拿起一旁的刀叉对着一份牛排直接开动。

一整天都没时间吃东西,早就腹中空空。

一时间,双方清脆的刀叉声交替响起,两人默契地吃着面前的食物,谁都没有开口。

期间,顾铭偶然间有观察着这位话事人。

相比于电影里的形象,这时的邓伯还没有肥胖到那种程度,斑白的头发稀稀疏疏,眼角处少了些皱纹,那无神的双眸,偶尔闪过一道精光。

动作迟缓,却沉稳。

“你个死仔。”

邓伯擦了擦嘴,一脸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这才转头看向顾铭:“除了你,成个社团没人敢在我面前那么没大没小。”

“你都食了一份面咯,一把年纪下午饭不要吃太饱啦...难消化啊。”顾铭边嚼边看着角落的电视。

上面正是今天关于庭审的新闻。

显然莫诗韵的辩护让整件案子又有了新的变化,再次引爆了港岛群众的吃瓜心理,让本就要冷却的事件热度再次点燃。

要是放在现代,自己应该是热搜榜常年前十的大明星了。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顾铭开门见山说道,“哪个人得罪你了,还是社团里面又出了鬼?”

自己过来可不是吃这一顿饭,相信邓伯专门叫到也不是为了叙旧。

以前原主没少帮他做些不好见人的私活,例如处理社团里面一些不听话的小弟,帮忙收下一些难收的烂账。

做古惑仔难,做社团大佬更难。

很多小事情若是顶头老大亲自出手,哪怕做到五分,放在道上都算是丢了面子,丢了所谓的上位者威严。

等到其他社团一看,传闻中的人物也不过如此,没了畏惧心下次做事就会更加得寸进尺。

在这个人吃人的世道,要想别人怕你,就得做到尽。

但杀人全家这种事情,做多了总会有损阴德。

加上老一辈的社团人员几乎个个信鬼神,年纪越大,越不愿意下手太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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