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一路向北
- 穿越明堡宗:我在草原望北京
- 吃瓜的猹
- 2359字
- 2024-12-17 09:34:18
也先一声令下,人们收起毡帐,拆掉围栏,将贵重物品打包成捆,收在马车上,驼在骆驼上,然后驱赶着牛羊,向北方出发。
如此巨大的游牧聚落,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拔地而起,成为了一座马背上的“移动城堡”,其效率相当惊人。
蒙古人对于这种迁徙早就习以为常,每年他们都要迁徙数次,或几百里,或上千里,遇到打仗的时候,还要更频繁。
但对朱祁镇来说,属实觉得十分新鲜,甚至有些震撼。
朱祁镇观察到,他们甚至连牛马的粪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全部带走。
他在草原住了这么久,也大概知道牲畜粪便对于蒙古人的重要性。
在漠南地区,森林较多,柴火木炭还比较容易得到,而进入大漠以北,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和草原,取暖的燃料,主要靠的就是牛马的粪便。
当然,这东西乍听着有点恶心,但烧的时候其实并没想象中那么臭。
临出发的时候,也先还召集民众,举行了一个蒙古传统的萨满仪式,以祭奠在这次南征中死去的蒙古士兵们。
这次南征死去很多人,全都草草埋在老营边上的一处山坳里,不可能带走。
仪式很“蒙古”,萨满们跳跳大神,贵族们集体对天祈祷一下,在地上撒杯马奶酒,人们互相哭泣安慰一番,就算完成了。
他们也不用像汉族百姓那样,儿孙得披麻戴孝守孝三年,当官的得辞官回老家丁忧三年,每年清明中元还要上坟。
当然,就算想上坟也没有这个条件。
草原太大,死哪埋哪,是游牧民族长久以来的习俗。
有的蒙古部族流行吐蕃传来的天葬或火葬。但无论怎么个葬法,全部都是尸骨无存,没法上坟。
想留个念想,顶多是存点逝者的头发或者骨灰。
汉人和蒙古人这种生活方式上的巨大差异,也部分揭示了为什么蒙古离中原这么近,蒙古人却一直很难接纳汉人的儒家学说。
大部队逶迤北行。
路上不断有部落分道扬镳,回到自己的牧区。路过燕山以北坝上草原一带时,也先命令他的三弟赛罕王带着一批人马留下。
这里属于漠南地区,距离长城很近,并非也先的核心统治区。屯驻在这里,显然是对明朝的一种威慑。
说到底,也先没拿到赎金,心有不甘,盘算着还要卷土重来。
其余大部队,则沿着大兴安岭西麓继续向北进发,绕过大漠瀚海,进入漠北大草原。
这里便是游牧民族的传统老家,也是当年成吉思汗发迹之地。
当抵达克鲁伦河,也就是汉人所称的饮马河的时候,也先接到阿剌知院的消息,说前两年刚刚归附的女真部族又发生小股叛乱。
也先大怒,便带了一部分人马沿着克鲁伦河东进,翻越大兴安岭,去东北平叛去了。
其他人则由他二弟伯颜帖木儿带领,继续向西走。
也先这一走,朱祁镇便更加自由了。
也先对他还是相当提防的,尤其不允许朱祁镇与关押明军俘虏的营地有任何接触。
而伯颜对朱祁镇本就心怀愧疚,也先在的时候,还不好表现的太明显,也先一走,他便整日上门嘘寒问暖,没事还请朱祁镇去他大帐里吃肉喝酒。
对于朱祁镇的行动,伯颜也从不加以干涉,爱去哪去哪,爱跟谁玩跟谁玩。
他也不担心朱祁镇会逃跑。
因为这里已经是深入漠北,和漠南的情况大不相同。
在漠南,距离长城很近,朱祁镇只要跨上一匹快马,两天就跑回长城里面去了。且漠南胡汉杂居,很轻松就能找到汉人的定居点。
而在漠北,就是给朱祁镇一匹马让他跑,他也跑不掉。
因为没有草原生活的经验,离开大部队后,他甚至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用不了几天就会冻饿交加死在草原上,成为狼群和老鹰的口粮。
大部队且行且走,经常因为天气原因,或者抵达一个水源地,就在一个地方停留数日,并不急着赶路。
毕竟,在蒙古人看来,在路上才是常态,只要牛羊有草吃,有水喝,目的地往往并没有那么重要。
而闲来无事的时候,朱祁镇花费最多的时间的一项事务,就是给蒙古贵族们看病。
自从朱祁镇治好阿失帖木儿的伤后,再加上也先母亲的极力推荐,如今,蒙古人对朱祁镇的医术那是相当的推崇,甚至到了崇拜的程度,都觉得他是包治百病的大明神医。
包括也先母亲自己,也经常邀请朱祁镇去她的帐篷,给她和她身边的蒙古贵族妇女们看个头疼脑热什么的。
其实朱祁镇也不是学医的,不过因为他父亲是医生,所以比一般人多了解一些现代医学卫生常识罢了。
这些知识在现代,都是稀松平常的常识,但不可否认,它们都是人类科学进步数百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
如今穿越回古代,对比尚处于蒙昧时期的蒙古巫医来说,那简直就是降维打击,碾压般的存在。
朱祁镇最擅长的,还是伤口感染。
自从他用蒸馏器制备消毒酒精之后,他又利用酒精的强大萃取能力,搞出一些大蒜素出来。
方法也很简单,把大蒜捣碎成泥,文火烘干,再碾成粉末,放进酒精里面,保持一定的温度,静置一段时间之后,在上层的液体中,就包含有少许的大蒜素。
这东西可太有用了,可以作为青霉素的替代品来杀菌防感染,还能治疗痢疾,白喉等各种常见的细菌感染疾病。
其见效之快,治愈率之高,堪称神药,足以把这帮蒙古土包子忽悠得五迷三道的,磕头直喊大明太上皇神医。
唯一缺点就是,这东西很容易失效,必须现做现用。
以至于也先的母亲安排了两个妇女,专门负责给朱祁镇捣蒜晒蒜,制作蒜粉。
朱祁镇也很乐意给蒙古人看病。
蒙古人普遍性格憨直,恩怨分明,你帮他看病救了他命,他能记你一辈子恩德。
这可是刷蒙古人声望的好机会,朱祁镇既然已经不可避免长期在这里生活,还打算营救明朝的俘虏,这些人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
只是有时候他也不得不感慨,这蒙古人的生活,那简直是粗糙得不像话——
帐篷中间点个烟熏火燎的炉子烧着牛马粪便,穿着沾满腥臊味儿一百年不洗的劣质皮草,所有人吃手抓羊肉从不洗手,常常几个月也不洗澡,因为水很宝贵,大部分小孩渴了就直接怼着奶牛喝奶……
就这种卫生条件,感染点细菌疾病,那简直不要太容易。
没办法,这是客观物质条件决定的,即便是大汗家,也照样脏乱差,照样臭气熏天,连大明江浙地区的一般富户都比不上。
朱祁镇干净,帅气,讲卫生,有礼貌,在这种地方,简直就跟建筑工地上来了一个当红小鲜肉欧巴一般耀眼。
也难怪他每次去给蒙古贵族妇女们看病的时候,那场面,那家伙是人山人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