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难开口

这个男人当初说的事情就是这件事吧。

他虽然没打算把事情告诉她,但却提前把所有的事情都给铺好,不管她认或不认,都有他为自己清除过的杂草。

再者,整件事里只要她没有还手就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程二爷心里也跟明镜儿似的,但又不能真的为了她对自己的女儿下手,所以终是委屈了她。

利用这种心理,程二爷以后肯定会加倍的对她好,来弥补这种亏欠。

一箭双雕的招数运用的还真是好,苏瑾晚都忍不住在心里为黎慕勋喝彩了。

听到女儿的回答,程二爷欣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以后,你就是我女儿,谁都别想欺负你。黎慕勋那小子昨天还试探我,不把整件事告诉我……”

听到试探两个字,苏瑾晚心思流转。

怪不得她当时怎么闹这个男人都只字不提,原来是为了试程二爷的态度。

如果程二爷对她的存在表示厌恶,那这件事就会被他深埋地下,永远见不得天日,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把程娜带到她面前就皆大欢喜。

但黎慕勋的本意应该是没想满这件事的,不然怎么会把程二爷算计的清清楚楚,把认祖归宗的道路铺的这么顺。

想到这儿,她才有些后悔自己没有等他解释就自顾自的脑补对这个男人发脾气。

但秦诗的事她却是眼睁睁的看见了,不管怎么说服自己,胸口都堵着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憋得生疼。

都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可能两人分开一段时间就能冷静下来,她来程家的目的一部分是来了解一下自己这个亲生父亲,另一部分就是为了躲开这个男人。

但后面的车紧追不舍,完全要跟她共进退,她抚了一下额头,太阳穴突突直跳。

程千里时刻关注着自己女儿的状况,看她这样一副不耐烦的模样,一向以话少著称的程二爷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话有点多。

随即噤了声,不再说话。

正紧跟苏瑾晚的男人电话突然响起,他接过,小助理的声音传出来。

“老板,苏家二老出门了,掂着两个大箱子往城西跑了。”

“嗯,我知道了。”黎慕勋轻骂了一声,趁他追媳妇的时候行动,还真是烦。

看着前面的车,他有些犹豫。

程千里是个知道分寸的人,既然已经打算认回苏瑾晚,肯定能正确处理她跟程娜之间的事,他不用太担心。

把苏枫这件事处理完再去找苏瑾晚,到时候也算是有话聊,不至于像现在一样沉默,说不定小女人想开,矛盾也开了。

想着,前方一个调转,不再追前面的车。

苏瑾晚时刻注意着后面的人,现在看车子突然转了方向,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伤心,反正心里空荡荡的,应该能称之为失落吧。

程二爷也注意到后面的情况,几不可察的皱了皱眉。

如果论实力他对这位女婿还是很满意的,但是论为人处世他就十分讨厌那个自大狂了。

成天一副唯我独尊的模样,把所有人踩在脚下,自己女儿肯定受了不少毒害。

现在把苏瑾晚接回去正好能联络一下父女感情,他跟自己的女儿,不该如此生疏。

没了那个男人的打扰,刚刚好。

一扭头,就看到苏瑾晚失落的样子,他也叹了口气。

自己女儿的心已经被那个男人抢走,现在就算他是她的父亲,恐怕也很难占上一席之地。

想到这儿,他就后悔为什么没早点出现在苏瑾晚身边,这样,在黎慕勋之前,他也能在女儿心里留个位置。

不至于让她满心都是其他男人。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小情人,他承认,他吃醋了。

没一会儿,车子就开到了程家别院。

程千里篇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认回了女儿,拉下车窗,对着门口的保安兴高采烈道:“老高,看,这是我女儿,亲生的!”

被称作老高的人一脸莫名奇妙,但还是急忙附和,“恭喜恭喜,老爷老年得女……”

说到中间,就感觉这话不太对,但又不知道怎么改,索性,程千里不介意,摆摆手就往里进了,留老高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老爷不是有一个女儿么,现在怎么跟刚生孩子一样高兴。

而且车里的那位,如果没看错的话,就是今天闹得沸沸扬扬的黎慕勋的妻子——苏瑾晚。

怎么就成程二爷的女儿了,还是亲生的?

程二爷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他现在恨不得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的告诉所有人他跟郑蕊还有一个女儿。

苏瑾晚被程二爷的这个架势弄得红了脸。

整件事来得太快,一个上午都没过就直接到了程家。

她还没有弄清自己对程二爷的态度到底是什么,身份就被广而告之。

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让她不是很舒服,跟程二爷推脱道身体不是很舒服,才被娄叔带着去了安静的后花园。

经过黎慕勋调查,她知道母亲不是小三,只不过是阴差阳错的算计,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母亲跟程二爷肯定已经生活在了一起。

但记忆不会骗人,虽然已经知道苏亿华对母亲的目的不单纯,不过母亲在苏家的期间并没有受过什么不公平的待遇。

在幼小的她看来,两人简直就是恩爱的代表,如果不是一场车祸将他们分开,现在应该也能继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现在却突然冒出一个亲生父亲,让她怎么接受。

她从口袋拿出玉扳指,透过阳光,她无意撇到里面的一点划痕。

如果母亲真的对程二爷那么绝情,又怎么会把这枚戒指交给姥姥保存。

可是让她现在开口叫程千里爸爸,还是太难了,她需要时间。

顺着小助理的调查,黎慕勋把车开到了城西的荒郊,不到两百米的地方有一处烂尾楼,周围长满了青葱的小草,环着烂尾楼旁边的还有三四栋爬满绿藓的破旧平房。

初春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天气有些阴沉,刮来的风还透着刺骨的凉,黎慕勋下车,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朝烂尾楼走去。

看来二老早有防备,才把地点选在这种地方,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