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锦江新雨

尽管三叔已离世多年,可那年初冬的落雪仍是历历在目。

那是三叔走后的一个月,在西安,我们草草地办结葬礼,跟着三叔做活的伙计小伍按照他的遗嘱将骨灰盒交由我处置。我接到手时发现那是一个铝制的银色方盒,比一包手纸要略大,却是十分小巧,在没有找到归处前我时刻把它揣在裤兜。三叔生前我总是一刻不停地跟在他身边瞎晃悠,是他形影不离的跟屁虫,如今他却将自己屈尊于这方寸之间随我四处奔走,真称得上是风水轮流转了。

三叔有个习惯,只要是那些出现在他生命轨迹上并先他一步离去的亲友,他都会把他们葬在自己早已买下的荒地之中。那是一片位于XA市陵园边界尚未开发的土地,陵园管理处已经无心费力经营,园长索性便以一个友情价连卖带送地交予了三叔,经过他几年的悉心照料倒是有了出奇的效果。

三叔的自留地总是众多陵园里最干净整洁的一处,其实所有的陵园都是干净整洁容不得一点灰尘与杂物的,可唯有他的那座独受上帝垂青,似被披落了一道光,只消远远地瞅上那么一眼便能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自留地虽不大,但足以引起每个过路人的关注,倘若有大胆好奇者上前观望,准会惊讶于陵园祥和静谧的氛围,觉得亡故者正安详地朝他们微笑。自留地的环境之好让我时常与小伍玩笑,说要看看到底是谁能先熬完这苦闷的一生好早日入土为安。

走近再走进这片自留地,那些被允许跨过铁栏进入核心地带的人定是会触目伤怀、悲痛欲绝。安眠于此的是在这尘世间与怀家有着千丝万缕羁绊的故交,他们不仅是牵绊三叔一生的劫缘,亦是我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的心结,我母亲的衣冠冢便位列其中,每每看到都不禁潸然泪下。

可三叔终是没有选择躺进自己亲手掘好的坟墓,而是把何去何从的难题留给了我,我思来想去也难料他是何用意。也许那园子里有着太多让他难为情的人和事,而人只有在活着的时候才有勇气强撑镇定去面对,可一想到死后种种就不免开始逃避。

西安隆冬的午夜十分萧瑟,翻来覆去,辗转难眠,终是心中暗生愧疚,这五年来尽管我与三叔朝夕相处,自以为成了除小伍以外最了解他的人,可事到如今还是难猜透他的心思。

看了一眼手机,1:30,决定起床穿衣。下了楼一推开单元门冷风便从缝隙中挤入,我打了一个激灵,把手揣进衣兜鼓足勇气迈出第一步。

缘着二人饭后时常散步的街道漫无目的地游荡,刻意翻修的仿古建筑鳞次栉比地排列在笔直道路的两旁,屋檐雕梁盘桓在一座座现代楼宇之上,街旁梧桐的高大树冠遮天蔽日,将本就狭窄的小巷完全隐匿于苍穹的注视之下,它们在炎炎夏日为匆匆行人遮挡烈阳,在凛冽寒冬为落魄的归客提供庇护,而树下停泊的老车任由干瘪的轮胎肆意流淌向柏油路的另一端。

昏黄的街灯下,形影相吊,可我并未觉得孤独,走在残破的石砖路上,脚下踩到何物发出的声响一清二楚:咔嗒的是枯枝、咣当的是碎石、绵软的是开始腐败的落叶、莎莎的是被风撕成碎片的枯叶……沉寂的是这人世,而作为路人的我却始终难以抑制心中的躁动。

穿过钟鼓楼再往老城的深处走去气氛便渐渐诡异起来,街道两旁的商铺大都做着广告印刷、殡葬服务一类门可罗雀的行当,走到岔路口才又看到曾最喜吃的老街蒸肉,却见店里门窗紧闭,从发黄的玻璃与积满灰尘的门框便能看出落寞破败已是深入骨髓,不知是恰巧来得不是时候,还是“百年老店,屹立不倒”的传说终成泡影。

越往里走离现代文明愈发遥远,方形的透明玻璃门被一扇扇矮小的实心木门取代,鲜艳的朱漆在岁月的侵蚀下黯淡无光,门板下方靠近门槛处的景象最为惨烈,一道道刮痕破坏了原有漆料的保护,露出木的本色,那是从孕育生养它的大地母亲那里继承而来的肤色。

移步近前,细致端详,便见门上的锁具锈迹斑斑,残破不堪,好似轻轻一捏便会化作尘土随风而去。龟裂的木板上蔓延着拇指宽的裂痕,透过这缝隙在那片隐秘的黑暗之中我捕捉到了一双袒露着的好奇目光,便也不由得想凑近窥探门里的另一个世界。

我沉溺在这幽静的氛围里,逐渐走进了回忆的陷阱。周身似有无数双冥冥鬼眼凝视着暗巷中孑然一身的我,窃窃私语声在耳畔响起,那靡靡之音好似魔咒,徘徊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我终是耐不住这凄冷,拨通了小伍的电话。

“喂?睡了吗?”我明知故问。

电话那头静默许久才传出小伍不耐烦的声音,“什么事?”言语里带着一丝怨气,看样子是我惊扰了他的美梦。

“没,我只是……不知道……”

“还是三爷的事吗?”

“嗯。”

“害”,电话那头又一次陷入沉默,“你打算怎么处理呢?”

“我不知道。”

“时间过得好快啊,我们认识有多久了?”他话锋突转。

“emmmm”,我心里盘算着,“大概有十年了吧?”

“十年啊,一眨眼就过去了。还记得当年你来西安吗,那副生瓜蛋子模样,满脸好奇……”说到这他笑了起来,却又很快止住,似乎自己本不该打翻这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如硬巴巴的锅盔馍馍一般,干涩地堵在喉咙里,让他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继续道,“不如去太白山逛逛吧!”

“太白山?”

“顺着当年我们住的那个景区往上走,秦岭的主峰就是太白。三爷没带你爬过,可在之前他年年都去,有时我也跟着。”

“嗷!”我似想起三叔有着登山的爱好,却从来都是一个人。本还想继续问些有关他的事却被打断,“时候不早了,外面冷,转转就早点回去吧。”

我的思绪早因他的话语飞向那年夏日的回忆之中,对于他如何知晓我在外面已是无暇顾及,见我不再应答,手机一震,电话便被挂断。小伍对于三叔的死早已释怀,似乎很久以前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不知是铤而走险的行业觉悟,还是同我一样,无时无刻被三叔灌输着死亡的观念,以至如今才能表现得这般淡然。

隔天一早二人在三叔的老茶馆碰了面,一进门,我便看到数十个大包小包整齐地摆放在柜台一旁,看样子他是一早就准备好将我引向太白山。见我一来,便从外衣内衬中掏出一本发黄的册子,开始交代其上记载的有关登山的各种细节。我有些不解地打断他,“你不去吗?”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犹豫,片刻后又恢复了先前的冷淡,“不了,我还有事要忙。”

换做以前只要是听到与我有关的事情,小伍是巴不得往上贴,可如今话一开口却显得这般生疏,一句直截了当的“有事”成了阻隔二人最苍白无力的借口。以至我仍是惊叹连连,未觉间二人的嫌隙竟化作一道深沟裂谷,而那些我本无所顾忌便能说出口的话也硬生生遏在喉中,截留在了悬崖的另一边。可他为什么要刻意疏远我呢?

他见我不语又继续道,“姓张的那小子不是做导游的吗?你可以去找他,路上多个人作伴多个照应。”

他字里行间都在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推给玺宇,“这也是三叔的意思吗?”我不由得心生怀疑。

小伍的脸上浮现出一抹难以察觉的苦笑,不过又很快褪去。我越来越看不懂三叔,却也只能无奈照做。只有身在他的局里,才能明了他的意图。

于是我与玺宇计划从关中腹地西安出发,翻秦入蜀,最终抵达目的地四川成都。玺宇的老家便在那里,我还未曾设想过今后何处心安是吾家的问题,便只告诉他是去散心,几经商讨,二人最终选择了最具挑战的鳌太线。

小伍给的大部分装备都是用来攀登雪山的,十分专业,对于太白山这种经过景区多年开发经营,早已规划成熟的路线只需要跟着一路上设定好的标识前行即可。于是在玺宇的指导下我只挑了一些衣物、手电、头灯和登山杖。在翻查背包时我发现了三叔早年间做过的旅游攻略,褶皱纸上遍布歪歪扭扭的字迹,看着一笔一画的标记心里不由暗叹老家伙属实是用心了。可眼瞅着清单上罗列出屈指可数的物品,尤其是食物那一栏只有巧克力和压缩饼干两样东西,我陷入不解,便打电话给小伍询问其中缘由。

“哦,是这样的,三爷头两年爬山的时候还是会准备很多东西,可到后来去的次数多了,他嫌东西太多占手麻烦就开始减负,最后就带那几样了。”

“那他喝什么?怎么连水也没有,还有他住哪?睡袋也没有。”

“山上有山泉,渴了就用塑料瓶在路边接些,每隔几公里都有简易工棚和石头庙,三爷他不喜欢跟游客挤在一起,晚上就睡在庙里躲风。”

“他这样能行吗?身体怎么吃得消?”

“起初我也担心,三爷每次一收拾东西,我也得开始悄悄准备。他一上山,我就偷偷跟在他后面,后来被他发现就给我骂了回来”,说到这小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总之你就别多想了,大胆去做吧。记得一定要把卫星电话拿上,有事打给我就行。”

看小伍如此信誓旦旦胸有成竹,我自是心安,便挂了电话。转过头便跟玺宇商量,如果按照三叔的方式我们能否成功登顶。玺宇点了点头,觉得问题不大,我索性也学着三叔的模样,扔了背包,两人轻装上阵。

等坐过了景区的盘山大巴和长空索道步入自然保护区后,我们才发现小伍所言不假,每隔几公里的山路便有工棚,商店还有零食售卖。一路上又有稀稀落落的游客,只要你肯出价,是不愁买不到物资的。哪怕是走在半路实在难以为继,便是遇到好心人,只要肯放下脸面,总是会被施以那么一两口吃食,根本无需操心。

我们本是要效仿三叔睡在搭建于山腰缓坡上的小庙之中,可事到临头,三叔的话便在脑中回响,“有些庙时间长了没人祭拜少了香火,让山里别的东西夺了正主的位就成了阴庙,而阴庙中供奉的不是正神,尽是些妖魔邪祟,人要是在里面过夜,准要被啖肉饮血,抽筋挫骨……”他那引人入胜的故事让我至今仍是心有余悸,便不敢冒险,与同行的游客挤在大通铺里过了一晚。

那是我第一次登上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峰,高海拔缺氧让身体有些许不适,好在有玺宇悉心照顾。晚上睡在简易的工棚中就听山风猛烈地摇晃着墙角单薄的铁皮,窗户则在风的鼓动下哐哐直响,好似要收走我们最后的庇护献祭给山间的神灵。

我头疼一夜未眠,凌晨四点与众人同起,穿衣裹靴,准备登顶。玺宇与我一同混在上山的游客中,待到所有人起程,便见漆黑的山腰挂上了一条明灭可见的灯带,点点灯火在黑暗中缓慢攒动。雾气只有在日出后才会散去,面前的能见度不足三米,我们渐渐迷失了脚下小径,被第四纪冰川遗迹造山形成的巨大火山岩取代,岩块棱角分明的表面上附着一层灰绿色的苔藓,在晨雾的浸润下光滑无比,环顾周身,由硕大碎石垒砌而成的死灰般寂静的山岭更像是巨人们玩闹过后留下的一片废墟。

起先我们还能直立行走,走在草甸与碎石夹杂的路上,到后来找不到路,就手脚并用地爬行着。我与玺宇吃的都是干粮,已经很久没吃热东西了,两人渐渐体力不支,就坐在巨石上看着从身后冒出的众人继续莽着往山上闯,可按照这样的走法是要花费个把小时,一准是要错过日出,更不用说其中耗费的体力和风险与收益远不成正比。我实在难忍寒露与清风,就冲玺宇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放弃,二人便又战战兢兢地下了山,看着那条灯带向山上移去,纵使心有百般不甘却也无能为力。

下山晨曦初照,东方天边泛起红晕,可雾气仍迟迟不肯退去,我与玺宇迷失在大雾之中,在原有的小径上来回折返,走上了一条条岔路又一次次无功而返,我实在撑不住就坐倒在地,任由玺宇折腾。在所有方法都于事无补的情况下他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不走小径而直接下山,我是见过突然出现的断崖致使探路者粉身碎骨的,便赶忙告诫他不要冒险。那一刻我是害怕失去他的,我从未有过如此感觉,不是出于仅剩一人对死亡的恐惧,而是一种不愿失去的依赖。他用那一如既往的灿烂笑容抚慰着我,又毅然向云雾深处走去……终于在他不懈地努力下我们重回大爷海旁的营地。刚到营地,便在其后的小石庙处看到一个不起眼的木桩,木桩的背面标有“拔仙台距此900米路程半小时”的字样,心中懊悔顿生,原是一众人南辕北辙、苦苦寻觅的入口就在来时路上,只要稍加留意便会发现这条终南捷径。可芸芸众生一心逐梦,便匆忙地踏上了那条在观念中“理所当然”的路,可这条路上挤满了人,大伙疲于奔命,怨声载道,踯躅满心却又劝诫自己勿要轻言放弃,一路辛劳只不过是为了博得他人的一个眼羡,实属不值得,想来也实在可笑。

在回程路上经过一处山隘时,遇到了人生中最美的日出,轻笼天穹的薄云像被火红的烙铁烫过一般,斜阳照在山石草木上,为万物披上荣光。远处的群山沟壑中水气翻涌,云卷云舒,山岭深处瀑布激起的水雾幻化成一条出水蛟龙,乘云而上,似要做那吞吐明日的天之骄子。那一刻我突然明了,一切都不再重要:我不必再登顶,人生中那些不可求的,必然不是非要不可,还是让它成为缓存在心底的遗憾吧!

“就这吧”,我随即决定了三叔的归宿——用他生前最喜爱的方式来祭奠这位早逝的老人,将他葬在秦岭——这个梦最初开始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打开他休憩的罐子,让他重见天日,郑重地摆放在风口的石堆上,任由四面而来的山风将他抛洒向身后的无尽荒野。

秦岭山脉纵横交错,数不尽的山头上坐落着数不尽的庙,有些庙大,如大文公、小文公、药王庙,里面分别供奉着韩文公韩愈、其侄儿韩湘子、伏羲、神农、皇帝、孙思邈、韦慈藏……有些庙小,小到仅容一人置身其中,只是由几块石头简易搭成。我想三叔这般精明狡猾,虽比不过前面几位,可就算是成了孤魂野鬼游荡在这荒山野岭,他的灵魂也自是会自己寻得一处安身之所,便也心安不再多想。

有些人仅凭一面之缘便可给予对方终生的欣喜,而另一些,虽朝夕相伴、事事殷勤,却也只能惹人厌恶,祈求早日逃离。我时常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让三叔心生厌恶之徒,而他则奠定了我一生的欢喜。此话怎讲,在遇到我之前三叔的日子本是一帆风顺,可待我一出现,麻烦也接踵而至,于是无奈又得接续了他那苦闷的人生,而在其死后也不得安生。我花起他的遗产从不手软,旅途一路装备、食宿全挑贵的,遇到有价无市的便托人从国外代购再寄回国内,老家伙要知道我这般奢靡一准是要气歪了嘴,破口大骂怀家一脉怎出了我这么个败家娘们,其实我也并非理所当然如此,这样做是有自己的苦衷。

三叔说过姥爷临终前的那一晚曾托梦给他,在梦中姥爷孤身一人站在村口那棵百年老树下,梧桐叶随风摆动,姥爷佝偻着腰身同老树相伴而立,一人一树就那样孤零零地矗立在这无尽的原野上。那是三叔第一次离家远行时的情景,那时姥爷与他的关系已经闹得很僵,可老父还是执意走出家门将孩儿送到村口。三叔渐行渐远,不经意间回顾却见姥爷仍驻足原地不愿离去。他停下脚步挥手示意让他莫要再等,可父子二人的脾气好似一个模子倒出来般,又臭又硬,俨然两头劝不动的倔驴,互相对峙着。

三叔见姥爷无动于衷便扯开嗓门大喊,他心里本就有怨言,这下更不舒服,便跟姥爷较起劲,沿着小土路往回走。可小路的两头好似被两只手捏住,拉扯着无限延展开来,无论他怎么走都走不到头,三叔一急索性迈开步子跑了起来,姥爷这时也转身向树后跑去,四周起了雾,等他跑到树下姥爷早已没在雾中不见踪影。喘气之余察觉树后立有一人,那道身影虽瘦弱但却站得笔直,显然不是姥爷。他本想叫住那人问有没有见到一个老头,可当他走近却发现此人身着古袍,而袍下似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定睛一看竟忽地钻出一条长满绒毛的纤细猴尾,吓得他作势掉头要跑,可还未来得及拔腿那东西就猛地转身跟他对上了脸……之后他被吓醒,至于看到了什么却是打死也不说。如今,我是多么期望他也能托梦给我,让我再见他那熟悉的面容。

翻越秦岭便再也没有回到西安,而是跟随玺宇前往成都。他见我一路郁郁寡欢便辞去工作,为我打造了一套量身定制的西南之旅。

旅途不仅是一次放松自我、救赎自我的机会,更是一个打破原有认知、重新塑造自己并再度融入世界的过程。出发后的见闻让我了解到先前心中所谓的世界是如何以及它该以何种状态呈现在我们面前去迎合所谓的理所当然的印象是一种十分自我、充满偏见与狭隘的想法。自然就是自然,它可以不依赖于人类而独自绚丽绽放,感慨欣赏之余莫要让陈旧的观念先入为主,在心里烙印下一副呆滞刻板的图景,毕竟总有些新奇的际遇。

尽管玺宇做过导游可我们还是选择报团,他解释道当领队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东西,如是这样便没有精力好好欣赏沿途一路的风景和身旁的爱人。我倒是并未拒绝他这个暧昧的玩笑,转过头用一个白眼告诉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在想什。

车队在川藏公路线上飞驰,时常见到一群群斑羚如飓风过境般从围栏上空飞越而过,它们跨过了生命的界限,延续着生命的界限,又奔向生命的彼岸,一只接着一只,旁若无人地奏起这生命的壮丽乐章,似水中惊鸿、浮光跃金,留下道道残影让人好生羡慕。坐在车中沉浸于面前这生命跃迁的轨迹,便也深情吟唱这首自然的赞歌,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同它们一般寻求着属于自己的诗与远方。

川西巧若天成的美景是一场关于视觉的盛宴,是戴维莱费尔笔下光与影的和谐融合,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又像是上帝的无心之作,在这随手丢一坨颜料,又在那轻抹一笔,一幅瑰丽的画卷便无声地在眼前舒展开来。

走到鱼子西上,一条湍急的河流横亘面前拦住去路,其上有两座桥,说是桥其实是两根木头,一根粗壮的圆木看起来十分结实,可表面被河水打湿,光滑无比;另一座小桥则由一片木板搭成,一靠近耳边咆哮的河水便似要将它吞没,颤颤巍巍显得那般单薄,踩上去不禁让人胆寒,生怕还未行进一半就要坠入那冰冷刺骨的水流之中。

我曾与玺宇一同行走在高原之上,一面是万丈深渊,稍有不慎便会粉身碎骨,尸首无存;另一面则是嶙峋密布的宽阔原野,而夹在两者之间的小径便显得尤为耀眼。

“为什么之前的人非要走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我问道。

他笑答,“因为能看到更好的景色。”

我不解,可还是决定躬身践行一番,于是转而向塬面的无人之境大步迈去,尽管穿着厚底软靴,可没过多久便被脚下锐石膈应地难以忍受,且其间暗坑遍布,一不小心就要崴脚,如此一来得不偿失。

我将所见景色两相对比却觉并无明显差别,此刻走在平稳小径上的玺宇问道,“怎么样,是不是这边视野要好一些。”

“嗯,是好一点。可为了这一点冒这么大风险,值得吗?”

“值得,当然值得,我们所做的一切不正是同当下的生活搏那一点点吗?”用这一点点的美好装饰着原本平乏的人生。“人生的路有两种,一种是寻死的,而另一种要相对安全些,可风险永远不会消失。置之死地而后生,在这样的路上行走是容不得半点差池的,可它是一条捷径,反之,那些看似的一路坦途有时却也并不舒服。”

于是,如今面前这两座桥就好似那两条人生路,脚下的路是你认知的世界范围,跋涉是获取它的唯一的途径,它可以是看似平庸却暗藏玄机的无畏坦途,又或是藐视死神、燃烧生命的边缘之行,而如何体验人生一路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选择,我们无权干涉他人的信仰,更不能尝试侵入他人心灵,我们要做的是尊重所有人但绝不低声下气,面对左见和谩骂时平静视之,不喜不怒。

草原将她曼妙的一面呈现在世人面前,而在那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则蕴藏着残酷的自然法则。车队在旷野中行驶不免要途经无人区,无人区是自然动植物栖息的天堂,而人迹罕至处皆有奇景,于是我们便幸运地遇到群狼围猎的难得场景。说是群狼其实屈指可数,但对我们这些平日里连狼毫都见不到半根的城里人来说三头已是极尽之数。就见三头体型壮硕的灰狼亦步亦趋跟在头年迈牦牛的身后,正当所有人屏气凝神,聚精会神地投入到这场捕猎的惊险时刻中时,同行的一位女游客突然叫嚷起来,“诶呀,诶呦,我的妈呀!”导游连忙熄了火,将车停在原地,转过头看向后座的一众人,安慰道,“无人区经常会碰到这种事的,大家不要害怕。”话音一落她接道,“我们怕什么啊?我们当然不怕啦,是那牛啦,你快帮帮那牛啊!”

那牦牛好似听到了车中这一番争论,错当成它生命的救赎计划,欲要紧抓这救命稻草不放,便笔直向车子跑来。透过满是泥渍的车窗瞥见老牛双眸,想到不久后便要沦为鱼肉任人刀俎,一瞬竟心生怜悯。老牛迈着碎步跑到吉普车旁,隔着铁皮仅有方寸之距,从它嘴中喷出的鼻息便也夹杂着死亡的味道,在阵阵白雾中生成又退散。身后的狼群站在不远处虎视眈眈,似在等待人类作何打算,是伸以援手还是熟视无睹,牦牛见我们无动于衷越发焦躁不安,开始绕着吉普转圈。狼群也慢慢放下戒备靠了过来,于是生死之戏经过短暂的插曲后又再上演。狼牙勾挂、撕咬着牛腿,不时撤下一团毛发露出血淋淋的大片生肉,原本沉寂的妇人又一次激动地说道,“快帮它啊,那肯定是牛需要我们的帮助!”她满脸天真期待,弄得导游十分尴尬,导游看向我们,那无辜的眼神似乎在为自己辩解:“不是我不想救,我也是个心善之人。可是,你看吧,这是大自然自己的事情,我们是不能插手的,就连你们也不行,她不懂,你们该是会体谅我的吧!”于是趁牦牛绕到车后一脚油门驶离这是非之地,空出的位置被狼群一拥而上迅速填补,女人仍不肯放弃,“你快按喇叭,按喇叭啊!帮帮那头牛啊!”导游无奈地摇着头将目光别向远处山峦的天际线。

等我再看时老牛左右两腿上已各挂一头灰狼,剩下的那头头狼则在身前驱赶着它行进的方向,让它朝着远离我们的绝路奔逃,老牛似知自己回天乏术,便将心头愤恨怨念化作一股怒气,提起后退直冲狼头踢去,狼来不及躲闪被这蓄力一击掀翻在地,腾空翻转数圈后重重地跌落在三米开外的锐石上,扬起一阵灰尘后又抖擞着身姿重新站立。老牛自绝地反击后再也无力挣扎,最终倒在绝望的死海中。

生死注定便再无新戏,看客悬而未决的心终是尘埃落定。可一旦历史未按设想的救主般的情节上演,当事者便要聒噪起来,“他好没有良心”,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原先激愤的呐喊转为批判,妇人向坐在身旁的一位乘客说道,企图从对方身上寻得一丝共鸣,可好在天底下讲道理懂是非的人还不至绝迹,众人沉默不语便是对她无理取闹的最好答复。此情此景,像极了自私任性而惨遭孤立嫌弃的孩童,哼地一声别过头去,只顾做个孤儿,独自幻想那本该的结局。

等车子再度回到公路上,路过牛尸我才瞥见牛角下端系有一缕红绸,想是寺庙里放生,此刻像极了一位悲壮的使节,慷慨赴死,红旗随风飘扬,血腥弥散,尸骨未寒。可纵使天底下的使节都有着苏武那般不屈的气节,终究还是要屈服于战士的刀下。

西宁老家村口也曾有头牛,是头老黄牛,儿时省亲每每远远地望见那黄牛就心生胆怯,母亲起先还是会耐下心来劝导我说有她在身旁不必害怕,可我仍是抑制不住心中恐惧,后来她便不再管我独自径直走过。而每当我一靠近,那头“通情达意”的老牛好似能从我身上嗅出一股生人畏怯的气息,立刻就变得耀武扬威起来,鼓起它那对漆黑的鼻孔朝我呼呼喷涌着无尽的怒气,宣泄它的不满,好似被拴在那里全然都是我的过错。我无奈只得绕远路,经由村子背后转一大圈跑上约莫一刻钟才能迈入家门,等我气喘吁吁地来到姥爷面前母亲就免不了挨他一顿数落。

后来长大了却仍是怕,不过不是再怕牛,因为我知道它被铁链拴在埋入土中数米深的石墩上,就算是火烧尾巴它也挣脱不了,只能吹胡子瞪眼干着急。如今让我忌惮的是满地臭气熏天的牛粪,我怕脏,心里膈应,所以还是要绕路。母亲永远都是熟视无睹,犹入无“粪”之境,大步流星。让我啧啧称奇的是她脚上的鞋亦是万“粪”丛中过,不沾身一“坨”,依旧那般干净整洁,不染俗尘,便不由感叹真不愧是圣洁的白衣天使啊!这些年过去姥爷见我还是慢母亲半拍,就不再责怪母亲转而开始絮叨我的不对,说我个子见长步子怎得还是这般怠慢,真是个天生的懒猫。在听得母亲诉说原委后便转过头对我又道鞋脏了可以洗,怕些什么麻烦事啦,你妈不给你洗我给你洗喽……

如今面前一望无垠的草原上遍地是牛羊,威武雄壮的牦牛流亡在旷野并不多见,可牧民们散养的本地肉牛已是司空见惯,你不去刻意探寻它们也自会找上门来。不时就会有那么一两头胆大的家伙密谋着悄然脱离族群前来探索我们的露营地,将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探进帐篷中继而伸出软乎乎、黏腻腻的大黑舌头灵巧地卷走你藏在枕头下的面包。较体型而言它们虽称得上庞然大物,可却蕴含着胆怯稳重的心性,成长已经让我见识过更为可怕的东西,于是如今对于这些可爱的生灵我不再担惊受怕、心怀忐忑,况且草原那么大,它们的粪再怎样该都不会靠近我了吧!

几天后我们进入ALD区,自当不能错过拉昂错。拉昂错位于XZ三大圣湖玛旁雍错的西向,因其湖水咸涩而无用于牲畜灌溉,湖岸寸草不生,时见骸骨,被人以鬼湖命名。

车子驶近蓝色的湖面渐宽,拉昂错的全貌便尽收眼底:灰色的沙滩在脚下浮现,向身后无限延伸。跳下车踩在上面顿感一阵松软虚浮,瞬间抵消一连几日的辛劳疲惫。沙砾在靠近湖岸的近处被浸染成墨色,成群的海鸥在此驻足休憩,而后振动洁白的羽翼起身翱翔于天际,俯仰间划破长空,在太阳耀眼光芒的透射下展露出五彩幻光。驻足湖边,狂风呼啸而过,吹起了岸上旅人的伤怀悲悯。近处的湖水在烈烈西风的裹挟下变得汹涌无比,白色的浪涛与幽蓝的湖水相互激荡,交织出一幅诡异绚丽的自然画卷。波涛翻涌的湖面之下是无尽的深邃与未知,似有无数怨灵幽魂被禁锢在黑暗的湖底。伫立在远山上的吉吾寺逐渐被日暮吞没,在靠近纳木那尼峰山脚下,目力穷尽的鬼湖荒凉边缘,那一片无限延展的湖面化作一抹青黛色的罗裙,静静地垂挂在雪山纤细的腰间,为她梳妆打扮。

立足湖岸,久久不能忘怀。黑云笼盖愈显环境压抑,拉昂错的澎湃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旷然悲感,它直击观者内心最深处的隐秘,褪去尘世羁绊,徒留天地一人,而你便只需沉湎于自然流露所带来的心灵感观震撼。

傍晚时分,远处的雪山依旧是雪山,可近处的拉昂错依然不近人情,那冷峻的黑暗似乎要将所有热情奔赴而来的旅人拒之门外,鬼湖的美是一种无法靠近,难以言说的心之距离的神秘感伤。鬼湖赠予天穹一份特别的礼物,有了那一笔紫红色云霞的勾画让ALD区的天成了世间最美的天。他得此殊荣激动万分,便愿为她倾其所有,于是以漫天的晚霞作为回礼,想为她梳妆,欲将点亮她尘封已久的心,可那份霞光却被婉拒,炫彩只能打动浅滩,却始终无法穿透、浸染深处的拉昂错。血红的落日逐渐被远方黑山吞噬,独留那片暗紫色的晚霞仍在痴情等待,却也显得尤为可爱。

面湖许愿,我将所有的心事都托予久居拉昂错湖底的魔鬼,与它订下了一份无言的契约。湖岸的风愈发凛冽,我自知不能久留,只因白昼将尽,长夜难明,仍需奔屣万里抵达群星泯灭处方可止息。

自然风光陶冶情操,而人文景观更是生动活泼。我们有幸受邀加入牧民的盛大活动,同他们一起搭建经幡木塔,一行人先在地上挖出一米见方的大坑,就地取材,找来巨石将木桩砸入坑中,此刻便有家中主事者端来一碗牛奶、白糖、蜂蜜的混合物倒入其中,又被人们用碎石块层层掩盖,好将主心柱护住。整座木塔如搭积木般经由一根根木杆垒砌而成,直到手中木杆的长度再难企及那直入云霄的尖端,便有大胆的牧民爬上木塔,用手勾住,待到众人合力将最后一根木杆归位,台上、台下一片欢腾,尖叫声、欢呼声此起彼伏,笑容挂在脸上也随歌声飘扬。其后家中老者缓身蹲在火堆旁,用手中那捆青翠枝叶将其扑灭,一阵青烟袅然而起,事先捆好的经幡经由众人被传递至家族的话事人手中,在神圣夕烟的熏陶轻抚后完成了重生的仪式,腾格里借长风将赠与人间的福祉烙印其上,后生们小心翼翼地接过经幡将其展开,鱼尾似的彩旗在疯狂舞动,道道经幡四散开来,化作一道道优美的弧线。我们在这头拉,风在另一头扯,经幡如同被拉满的弦,在风的大合唱中演奏着和谐的乐章,又如条条纵横交织的罗网,盛住了天下所有的美好,眼中的世界被分割成条条块块,手捧圣洁的藏文密书,迎面而来的是风雪,是漫天黄沙,是人间的烟火气。

此时有牧民提来一桶汽油,大喊着呵退众人,孤身赴焰,倾倒的液体让那火苗蹿起数丈高,火红的烈焰驱散了日薄西山下逼近的寒雾,更加助长了眼下的疯狂,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围住,我们臂挽臂,手拉手,肩并肩,闻火起舞,曾经的我们因自然馈赠而跳起一支谢忱之舞,如今为了心中歌颂的自由再度舞动。人群之中不乏翩若惊鸿的天赐舞者,也有像我这般笨拙的,平日里看来再生硬忸怩的动作在四肢夸张地舞动下都显得这般合理。在这里,所有人都徜徉在自己欢乐的海洋中,只有那些自以为尴尬的人才会陷入一个人的尴尬,将自己的欢乐与他人阻隔。生性洒脱的牧民扭开随身携带的白酒,一股脑倒入火堆,一簇焰火旁逸斜出,撩到本就稀疏的眉毛便用袖襟一抹,狼狈的模样惹得众人前仰后合,四处洋溢的喜悦随着热浪传递到天边尽头。我们在风雪中起舞,在山巅狂奔,面湖呐喊,与周身的生灵融于天地之间,用最原始的方式释放着被城市压抑许久的天性。抬头望去,漫天飞舞的龙达是梦的碎片,是对未来的期许,奋力洒向天际,任由风将这份祈求带向长生天。狂欢过后,周身一切成了银装素裹的世界,唯有火堆中的灰烬表明这里曾燃起一场自由的盛宴。

夜晚来不及回去便住在牧民家中,蒙古包内厚重的羊毛毯散发出的古老味道勾画出时光的轮廓,草香味伴随着酥油茶的香气在小而温馨的帐篷里氤氲开来。我将地图摊开摆在桌上,看着上面标注的一个个精致五角星,不由感慨竟已将这大好河山丈量近半。就在俯瞰天下大势时玺宇缓步走来,我连连挥手,“爱卿,快来。”

玺宇见我一副戏精上身的模样便逢场作戏,“主公,这‘西南边陲之地’臣已带您云游一番,不知圣意明日欲移驾何处?”

“这河山朕看得甚是欢喜,是真看不够啊!”我戏瘾上头,有样学样,摆出《康熙王朝》中陈道明老师扮演皇帝老儿的架势。

“臣有一计,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他手指地图两角,“赴西北?还是下江南?”

“朕幼时便已赏尽烟雨人家,如今西闯北疆以震我王家之雄风。”

“陛下圣明,陛下打算何日起驾?粮草已所剩无多。”

我看向他,夺过手中杯一饮而尽,“玺宇啊,这次朕要御驾亲征,你且留在锦城处理朝政,替朕分忧。”

我的回答让他出乎意料,原本嬉笑的脸顿时僵在那里,十分难看。他见我笑得胸有成竹才缓过神来,“陛下三思啊!”

“朕意已决,无需多言。”

“可是……”

“好啦,我能照顾好自己的!谢谢你陪我这么久,真的很感谢,我已经好啦……”,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走上前将他拥入怀中,颤动的胸腔在两具温暖的躯体间找到共鸣,他紧绷的身体在依偎中逐渐放松,“我的女孩,次仁拉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