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背叛

蓝忘胸被剑柄给抵住了。

云筝低着头,没有说话。

他笑了笑,知道这是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的意思。

不过以他这个大师兄以往的经验来看,云筝这时候大概率已经同意了。

“杀了他,阿筝,到时候都好说。”

蓝忘走了,但她还愣在原地。

最后,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乡野里。

沈鸩飞快的跑了回来,这一次,他又是惊恐万分。

“跑、跑啊!”

隔着很远的地方,沈鸩就在大喊着跑。

云筝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他的身影穿过自己。

沈鸩牵住了她的手。

“那个人怎么样了?你打过没?”

“他跑了。”

沈鸩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只是摇摇头。

“不,他没跑,他往张家去了。”

瞬时间,云筝的脑袋一片空白。

对了,蓝忘都叛宗入教了,现在还有什么是他做不出来的?

张家人,危险了!

但自己,还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出手。

等回到了张家,只见大火封天,滚滚浓烟缠绕在燃烧火焰的上空。

云筝一下跪倒在地。

她只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

但一个熟悉的声音把她从自责拉了出来。

“大哥哥?这屋子是谁放的火呀?”

那是……已经被她消除记忆的张雅。

沈鸩把她抱起来放在肩头。

深吸一口气。

“不知道,可能是那个人不小心放的吧,你的家在哪里?”

依然是那个张良,不过她现在却像是换了一副样子。

“我没有家呀,我只记得自己被一个叔叔带到了这里……”

随后,张雅和张普义走了过来。

“阿哥,你知道我们的家在哪里吗?我们虽然都记不清了,但觉得你的面不生,还挺熟悉的。”

沈鸩轻轻点头,他翻出了自己口袋里的钱包点了点。

快要天亮了,沈鸩才帮张家人重新安排好住处。

那场大火,分明是一场警告。

沈鸩洗完脸刚要出门的时候,却被一个熟悉的身影挡住了。

“沈鸩,那个人怎么办。”

女孩异常平静。

她说的那个人是张普德,在抹除记忆的时候,张家只有他一个人不在场。

沈鸩先前确实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现在就没想那么多了。

“这一村子的人都是干这个勾当的,人去哪了他们比你还清楚,一切都结束了,现在再继续追查下去,你不怕自己身上沾上这些浑水吗?”

沈鸩说的很轻松。

“有的时候,你不得不去承认,对很多事情,人就是无能为力的。”

沈鸩还想绕开云筝走出去,但是云筝猛地抓住了自己的肩膀。

场面一度陷入寂静。

“是我放走了那个人。”

“我知道。”

沈鸩没回头,他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云筝现在大概率是和自己负荆请罪。

听到沈鸩没有怪自己,云筝手上的力气一下小了几分。

“但那又如何?”

沈鸩把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拍掉。

“无论你放不放走那个人,那又怎么样呢。”

晚上,因为张家失去了部分记忆的缘故,他们已经不认识沈鸩了,不过这些都不是事,只需要沈鸩随便忽悠一下就好了。

他从桂花糕的店铺那里买来了治疗跌打的药,亲自给张雅涂上,虽然以往的记忆被清除时,会有误删什么的,但当沈鸩的手碰到了她的脚,她还是会有一些害羞。

张良虽然虽然也不记得沈鸩了,但是她天性活泼,简而言之就是很好哄,买两块糖就打发了。

纵观这件事情的起落,唯一让沈鸩不解的有两点。

第一是小胖子为什么那天要一个人去秋千那里,第二就是那天张雅到底弄脏了小胖子的什么东西,他才来找自己麻烦。

隐隐约约的,沈鸩觉得隐藏在那个小胖子内心底下的可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与自卑。

这算是很正常的心理了,一般喜欢霸凌别人的小孩,心里大多会有童年成长时候的某种缺陷,当然,有些人不是,有些人天生就坏。

现在那些都不是沈鸩该考虑的了,因为他现在已经改头换貌,成了张雅的,成了张雅死去夫君的弟弟,也就是张良他叔叔。

张普义的身份没变,他还是张雅的哥,张良的大哥。

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生活模式与以往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还是白天干农活,晚上缝衣服,只不过这些日子里,沈鸩总是比谁都更加卖力的干活。

来年里,第一次吃上自己种的苞米时,他心里竟然有一些莫名的感动。

过年了,但是张普德并没有回家,没人知道为什么,所以自然也不重要。

张良拿着烤好的苞米递给沈鸩,但他已经吃了很多个了。

沈鸩的目光瞥向烤炉那头的张普义和张雅,他们认真烤着玉米,大概自己还没吃上几个,大多数就落在了自己的肚子里。

他们还是那样,表达爱的方式太单纯,只知道把好的东西留给重要的人,仅此而已。

但对沈鸩来说,这就足够了,自己还有两个礼拜可以结束这场历练,到时候积分就全修满了。

想想这半年里发生的种种,他有时候还会不禁莞尔一笑。

坐在屋子外烤火的感觉真好啊,张良又长大了一岁,八岁和七岁之间虽然只增加了一岁,但带来的改变是巨大的。

以前张良被人抱久了就会不耐烦,但现在却是坐在沈鸩的腿上如泥酣睡。

她的眉目已经长开了不少,是个美人胚子。

结束了历练,沈鸩回学校应该差不多放假了吧?

西川大的寒假是可以回家的,他虽然是变态的修仙学校,但并没有灭绝人性到连家都不让回,不然第一个带头造反的可能就是沈鸩了。

到时候回了彭城,自己也算是一个超级大富翁了,呵呵,那等到整个学期结束,福布斯排行榜上还有那些企业家什么事?

沈鸩还在担心自己是不是要搞个信托呢,还是去海外买个小岛呢,去把自己的巨额财产给隐藏起来的时候。

他甚至还想到了洗钱,要么是买点彩票啊,要么是去买点油画什么的,其实他都没太懂,这件事情归根结底还得问刘志博,他们家有经验。

等屋外的篝火熄灭的时候,张家人都已经睡进梦中的时候,沈鸩走出了屋子散心。

这几个月,他们家住进了大房子,圈子里有猪,米缸里有米,还包了一块鱼塘,照这样进行下去,说不定有朝一日,张家也可以成为长吉村的名门望族。

沈鸩想再去那间桂花糕的店铺看看,毕竟好久没去了。

唐尧死了有些日子了,他的店铺最后被一个外乡人给接手了,改卖成馒头铺。

馒头和桂花糕应该没什么区别吧,不都是中式糕点吗?在外国,大白面馒头可是名副其实的中国面包,把白面馒头做好了,又蓬松又软,放到手里使劲捏成一团,松开了还能变成原样。

也不知道是馒头好吃还是什么,沈鸩一有空了就会拿点闲钱去到包子铺里去买点包子。

这天他走到半路,一把剑挡住了他。

不知道这个人蹲守自己多久日子了,沈鸩也不打算跑,干脆陪她演演戏。

“沈鸩,停下,他们这次又行动了,这些年我有了一些脉络。”

“那些因为战争失踪被划掉名字的烈士、烈士家属,很多都是长吉村的人。”

“箫军打到八里屯的时候大败一场,现在人口贩卖的生意停了,他们都在休养生息,我们有机会了。”

云筝摘掉了自己的面纱,露出了这些日子来,因为风吹雨打变得些许憔悴的桃花眼。

从前她的桃花眼还很清纯,因为没有历经世事,盈盈如水的很好看,但现在却是干涸的可以清楚地看见眼中的血丝。

这个可怜的傻丫头,因为一场贼喊抓贼结果把自己累的身心俱疲,值当吗?

“随意把犯人放走的人可是真敢说呢,云筝,我说过我最讨厌的是那种虚伪之人。”

沈鸩在心中暗骂道,谁能虚伪过自己呀,别说,自己骂自己的感觉还挺爽的。

“那都是以前不一样……不一样的,我这些日子来可都是用心良苦,一直潜藏在他们的手底下,你知道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吗?”

“呵呵,说的好听,云筝,现在我让那个人出来,你敢保证自己的手还能握紧手中的剑吗!”

沈鸩抢过她腰间的佩剑,拔出来之后,那柄被尘封的剑借着月光闪耀着,它似乎在怒号、它似乎在悲愤,作为一把杀人的剑,它已经太多日子里没有尝到过血的味道。

见云筝不说话,沈鸩把那柄上好的宝剑扔到了地上。

练剑之人哪个不是对自己的宝剑疼爱有加,见到沈鸩这般亵渎自己,云筝那满目疮痍的心又燃起了昔日的怒火。

但沈鸩不解释,抬手就要给她一巴掌。

云筝条件反射地转过头,火苗尚未燃起,便被心中的忧郁的大河给扑的一干二净。

但沈鸩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一直那样。

他收好了手,随后悠悠地走过云筝的身前。

“一个怕疼的人,竟然说自己要去杀人,可笑,可笑。”

云筝的心理防线几近崩溃,如果没人帮忙,她甚至觉得自己无法把那柄丢在地上的剑给捡起来。

但随后,一声熟悉的声音重新响起。

“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沈鸩从路边摘了一株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心中却是苦涩模样。

云筝回头一看,沈鸩并没有走,而是像以往那样阳光地看着自己。

那个昔日里自己的主心骨沈鸩,他回来了。

云筝起身,难掩情绪激动。

她刚才都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沈鸩回头把那柄剑捡了起来,重新放到她的剑鞘里。

“这一次,我们都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