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

普林斯顿的夏天,没有一点气味,虽然伊菲麦露喜欢许多大树营造的那种静谧葱郁,干净的街道和宏伟的住宅,巧妙抬高定价的商店,还有靠努力换来恩典的那份祥和、恒久的氛围,但最吸引她的,却正是这——气味的缺乏,大概因为别的她所熟悉的美国城市,都散发独特的气味。费城具有历史的发霉气息。纽黑文散发着目空一切的味道,巴尔的摩的气味来自海水,布鲁克林的则来自太阳照暖的垃圾。可普林斯顿没有气味。她喜欢在这儿做深呼吸。她喜欢看当地人分外礼让地开车,把他们最新款的汽车停在纳索街的有机食品店、寿司店外,喜欢看站在拥有包括辣椒在内等五十种不同口味的冰激凌店外或是邮局门外殷勤的工作人员。她喜欢那座校园,学问重地,外墙上藤蔓交织的哥特式建筑,以及一切又是如何在夜晚昏昧的光线下转变成阴森的一幕。她最喜欢的是,在这片满是安逸的地方,她可以假扮成另一个人,一个被神圣的美国人俱乐部特别接纳的人,一个浑身洋溢着笃定神采的人。

可她不喜欢必须得去特伦顿把她的头发编成辫子。期望普林斯顿有家编辫子的发廊,那是妄想——她见过的少数几个当地黑人,他们的肤色之浅、头发之细软,令她无法想象他们梳着辫子头的模样——然而,在一个炙热的下午,当她在普林斯顿枢纽站等火车时,她仍纳闷,为什么这儿不有地方可以让她把头发编成辫子。她包里的那块巧克力融化了。在月台上等车的还有其他几个人,他们全是白人,精瘦,穿着轻薄的短装。站得离她最近的那名男子正在吃冰激凌蛋筒;她一直觉得美国成年男子吃冰激凌蛋筒的行为,尤其是美国成年男子当众吃冰激凌蛋筒的行为有点弱智。当火车终于嘎吱嘎吱进站时,那名男子转过身对她说:“来了。”带着陌生人在共同经历了对公共服务实施的失望后彼此间建立的那份熟稔,她朝那名男子笑了笑。那名男子脑后渐渐花白的头发,被一股脑儿往前梳着,滑稽地意图掩盖他的秃斑。他一定是搞学术的,但不是人文学科,否则他会更注重自己的形象。一门坚实的科学,像化学,也许。换作以前,她会说:“我知道。”——那是一种美国人特殊的表达,包含的是同意,而非知道之意,接着,她会开始与他攀谈,看他是否会讲出一些她可以用在博客上的话。人们对被问及他们自己的事不胜荣幸,他们讲完后,她若不出声,他们会道出更多。他们习惯于填补沉默。倘若他们问起她是做什么的,她会含糊地说:“我撰写一个生活风尚博客。”因为如果她说“我写的是一个匿名博客,名叫‘种族节,或一个非美国黑人观察美国黑人(那些从前被叫作黑佬的人)的种种心得’”,那会使他们不自在。不过,她这么说过几次。有一次是对火车上一位坐在她旁边的、编着骇人长发绺的白人,他的头发好像一条条古老的麻绳,尾端的金发毛茸茸的,他穿着破烂的衬衣,虔诚得足以令她深信他是个追求社会公义的斗士,也许可以成为一名不错的特邀博客作者。“如今种族完全被夸大了,黑人需要克服自我,现在一切问题的核心是阶级,有产者和无产者。”他平和地对她说,她把这句话用作一篇帖子的卷首语,标题为《不是所有梳骇人长发绺的美国白人都叫人失望》。后来有个来自俄亥俄州的男子,搭飞机时挤坐在她旁边。一位中层经理,她确信,从他直筒式的西装和衬衫的对比色领口可以看出。他想知道她说的“生活风尚博客”指的是什么,她遂告诉他,预期他会变得拘谨沉默,或说出一些防卫性的乏味之语来结束谈话,诸如“要紧的种族只有一个,就是人类”这样的话。可他却说:“有写过收养问题吗?在这个国家,没有人愿意收养黑人婴儿,我不是指黑人和白人的混血,我指的是黑人。连黑人家庭都不要他们。”

他告诉她,他和妻子收养了一个黑人小孩,邻居看他们的目光,仿佛他们选择了为一项可疑的事业而殉道。她描写这名男子的博客文章——《来自俄亥俄、衣着老土的白人中层经理并不总如你想的那样》,是那个月评论数量最高的。她依旧好奇,这名男子是否读了这篇文章。她希望是。时常,她会坐在咖啡馆、机场、火车站,观察陌生人,想象他们的生活,并且好奇他们中有谁可能读过她的博客(如今是她的前博客)。就在几日前,她写了最后一篇帖子,迄今后面跟了二百七十四条评论。那些读者,人数逐月递增,每个人知道的如此之多,都胜过她;他们始终令她既惶恐又兴奋。其中,最常留言的一位用户“蕾丝边德里达”写道:“我有点惊讶于自己多么舍不得这里。祝你在追求那不知其名的‘人生变化’中一帆风顺,但请早日回到博客世界来。你曾用你玩世不恭、居高临下、戏谑而发人深省的口吻创造了一个空间,让人们可以就一个重要的议题展开真正的对话。”像“蕾丝边德里达”这样的读者,他们在评论里一口气列出一串数据,使用诸如“具体化”这样的词,使伊菲麦露神经紧张,一心想要写出有新意和感染力的东西。于是,她开始渐渐地觉得自己像只秃鹫,如啄食动物尸体般在人们的故事里挖掘她能利用的素材。有时勉强联系到种族。有时不相信自己。写得越多,她变得越不确定。每一篇帖子都是新剥去一层自我,直到她觉得赤裸、虚假为止。

火车上,那个吃冰激凌的男子坐在她旁边,为避免交谈,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脚边的一块褐色污渍,一点溅出的冻星冰乐,直至他们抵达特伦顿。月台上挤满了黑人,他们中有许多胖子,穿着轻薄的短袖。那依旧令她惊奇,仅仅几分钟的火车车程,却是天壤之别。来美国的第一年,当她乘新泽西干线火车到纽约的宾州车站,然后换地铁去看住在平地区的乌茱姑姑时,她赫然发现,大部分苗条的白人都在曼哈顿区的车站下车,随着火车继续驶入布鲁克林,剩下的人多数是黑人和胖子。不过,以前她不把他们看作“胖子”。她把他们看作“大块头”,因为朋友吉妮卡告诉她的首要事之一——“胖子”在美国是贬义词,像“蠢”或“野种”一样,富含道德评判,而不像“矮”或“高”,仅是一种描述。因此,她把“胖子”从她的词库里驱逐了出去。但去年冬天,在近十三年后,“胖子”这个词重现于她的脑海,超市里一个排在她后面的男子,在她为自己的超大包多堤士玉米片结账时喃喃低语,“胖子不需要吃那种垃圾”。她瞥了他一眼,惊讶,稍带怒意,心想这将是一篇绝佳的博客文章,这名陌生人如何判定她是胖子。她会把这篇文章归档在“种族、性别和身材”的标签下。可回到家,当她站着,面对镜子里的真相时,她意识到长久以来自己无视的部分:衣服比以前紧了,大腿内侧相互摩擦,运动时身上较为松软、圆润的部分跟着颤抖。她胖子。

她慢悠悠地说出“胖子”这个词,来回吐纳,并回想起其他种种她曾谨记不能在美国大声讲出来的东西。她是胖子。她不凹凸有致,也不人高马大;她就是胖,那是唯一令人觉得真实的措辞。此外,她也忽略了自己心灵上的郁结。她的博客颇受欢迎,每个月有数以千计不重复的访问量,她挣得优渥的演讲费,她有一份普林斯顿研究员的薪金和一段与布莱恩的恋情——“你是我今生的至爱。”他在去年给她的生日卡上写道——然而她的内心还是有郁结。那已有一段时间,一种清晨疲乏的病,一种萧索和飘忽感。随之带来的是依稀的渴望,无形的向往,关于她可能正在经历另一种人生的一闪而过的想象,数月来,这一切汇入她灼心的思乡之情里。她搜遍尼日利亚的网站,脸书上尼日利亚人的简介,尼日利亚人的博客,每点击一次就又出现一则某个年轻人最近回乡的故事,顶着美国或英国的学位,去创办一家投资公司、一项音乐制作业务、一个时尚品牌、一份杂志、一家快餐连锁店。她看着这些男男女女的照片,感到失落的隐痛,仿佛他们撬开她的手,夺去了某些属于她的东西。他们在过着她的生活。尼日利亚成了她理所应当的归宿,她唯一可以深深扎根而无须时常用力把根拔出来、抖去泥土的地方。当然,那儿还有奥宾仔。她的初恋,她的初恋情人,唯独和他在一起时她从不觉得需要解释自己。他如今结了婚,当了父亲,他们已多年没有联系,可她无法假装他不是自己思乡的一部分,假装她没有常常想起他,细翻他们的过去,找寻某样她叫不出名字的东西的征兆。

超市里那个出言不逊的陌生人——尽管他面容憔悴,嘴唇单薄,但谁知道正在和什么问题较劲——意图冒犯她,却反而敲醒了她。

她开始计划,开始梦想,开始申请在拉各斯拉各斯(Lagos),尼日利亚海港,位于国境西南部,也是非洲第二大城市,人口仅次于埃及开罗。的工作。起先她没有告诉布莱恩,因为她想完成普林斯顿研究员的任职,后来,在研究员任职结束后,她仍没有告诉他,因为她想给自己时间确定心迹。可时间一周周过去,她知道自己永远无法确定。于是她告诉他自己将回国,并加了一句,“我别无选择”,心知他会从她的话中听出完结之意。

“为什么?”布莱恩几乎不假思索地问,震惊于她宣布的事。他们就这样,在他位于纽黑文的客厅里,浸淫在轻柔的爵士乐和日光中,她看着他,她优秀、困惑的男友,感觉这一天呈现出悲伤的史诗特质。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三年,毫无罅隙的三年,像一张熨烫得平整光滑的床单。直到几个月前,他们之间发生了唯一一次吵架,布莱恩瞪着双眼,露出谴责的目光,他拒绝和她讲话。但他们挺过了那次争吵,主要是因为巴拉克·奥巴马,他们为共同热爱的对象而重修旧好。大选夜,在亲吻她前,布莱恩泪湿脸庞,他紧紧抱着她,仿佛奥巴马的胜利也是他们个人的胜利。此时此刻,她在告诉他,一切结束了。“为什么?”他问。他在课上教授人们对微妙和复杂的认识,而眼下他却在向她索要一个单一的理由,原因。可她不曾有豁然的顿悟,没有原因;那只是简单的、层层堆叠的不满积压在她心中,形成一大团如今驱动她的力量。她没有把这告诉他,因为那会伤他的心,得知她感觉那样已有一段时日,她和他的关系,好比安于在一间屋内却总是坐在窗口向外望。

“把那盆植物拿走。”他对她说,在她见到他的最后一日,当时她正在收拾存放在他公寓里的衣服。他一副斗败了的样子,垂头丧气地站在厨房里。那是他养在屋内的一盆植物,三株竹茎上长出欣欣向荣的绿叶,她将它拿起时,陡然感到一股排山倒海的孤独急促地涌遍全身,接连几个星期都挥之不去。时而,她依然能感觉到。思念某些你不再想要的东西,这怎么可能?布莱恩需要的是她给不了的,她需要的,布莱恩给不了,她为此难过,失去本可以不失去的。

就这样她走到了这一步,在一个炎炎夏日,为返乡之旅而准备去把头发编成辫子。黏湿的暑热贴着她的皮肤。特伦顿月台上有体形三倍于她的人,她羡慕地看着其中一位,一个穿超短裙的女子。在她看来,穿迷你裙露出细长的腿没什么大不了——毕竟,展示得到世人认可的双腿,那既安全又自在——可这个胖女人所做的,涉及无声的信念,那只能同自己分享,一种别人看不明白的理直气壮感。她回国的决定与之类似,每当她感觉被怀疑困扰时,她会想象自己勇敢地孤身屹立,近乎英雄般的,从而战胜自己的摇摆不定。那个胖女人正在协调一群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青少年。他们围成一圈,黄色的T恤前后印着夏令营的广告,有说有笑。他们让伊菲麦露想起她的表弟戴克。其中一个男孩又黑又高,有着运动员的体格,精瘦、肌肉发达,与戴克像极了。只是戴克从来不会穿那种鞋,看着像帆布平底草鞋,他会把那称作“软脚踢”——这是一个新词,几天前,在向她讲述和乌茱姑姑购物的事时,他第一次用。“妈咪要给我买这种古里古怪的鞋子。哎哟,姐,我可不穿软脚踢!”

伊菲麦露加入车站外等候出租车的队伍。她希望她的司机不是尼日利亚人,因为尼日利亚人一旦听出她的口音,要么会急不可耐地告诉她,他拥有硕士学位,开出租车是他的副业,他的女儿在罗格斯大学成绩名列前茅;要么就闷闷不乐地开车,不作声,找她钱,无视她的道谢,一路怀着自卑,心想这位尼日利亚同胞,而且还是个小姑娘,可能是护士、会计或是医生,正在瞧不起他。在美国开出租车的尼日利亚人,个个坚信他们其实不是出租车司机。终于轮到她了。她的出租车司机是个中年黑人。她打开车门,瞥了一眼司机座位的后背。墨文·史密斯。不是尼日利亚名字,可你永远无法十二分确定。这儿的尼日利亚人取的名字五花八门。连她也曾有被误认的时候。

“你好吗?”他问。

她能立刻辨识出,那是加勒比海口音,不免松了口气。

“我很好,谢谢。”她给了他玛利亚玛非洲编发沙龙的地址。这是她第一次光顾这间发廊——她平常去的那间,由于店主回科特迪瓦结婚成家而关门了——但她清楚,那儿不会和她知道的所有其他非洲编发沙龙有区别:这些沙龙坐落在城中布满涂鸦的区域,阴冷的建筑,不见白人,他们挂出鲜艳的招牌,写着诸如“爱莎——法缇玛非洲编发沙龙”的名字,店里冬天暖气太热,夏天空调不足,编辫子的店员尽是满口法语的西非女人,其中一个是店主,英语讲得最好,负责接电话,其他人听从她的吩咐。时常,有个婴儿被用布带绑在某人的背上。或是一名幼童,睡在破烂的、铺了一件女式宽袍的沙发上。偶尔,年长一点的孩子顺道进来。谈话声响亮、飞快,用的是法语、沃洛夫语沃洛夫语(Wolof),属于尼日尔—刚果语族。沃洛夫人分布在塞内加尔、毛里塔尼亚和冈比亚。或马林克语马林克语(Malinké),属于尼日尔—刚果语族。马林克人是曼德人的一支,分布在几内亚、科特迪瓦、马里、塞内加尔、冈比亚等国。,当她们对顾客讲英语时,磕磕巴巴,腔调古怪,仿佛在掌握美国的街头俚语前她们还未自然地融入这种语言本身,发出的词不完整。有一次在费城,一位来自几内亚的编发师告诉伊菲麦露:“哦就像,啊山地,哦简直飞了。”重复了许多遍,伊菲麦露才听懂那女人说的是:“我就像,啊上帝,我简直气疯了。”

墨文·史密斯开朗健谈。他一边讲话,一边开车,说天气多么热,轮流停电肯定要来了。

“这种热,会要了老年人的命。假如他们没有空调,他们只得去商场,你知道。商场有免费空调。可有时没有人载他们去。人们必须照顾老年人。”他说,愉快的心情未因伊菲麦露的沉默而受影响。

“我们到啦!”他说着,把车停在一处破败的街区前。沙龙在街道的中部,夹在一家叫“福乐园”的中餐馆和一家卖彩票的便利店之间。沙龙内部,屋内到处疏于维修,油漆剥落了,墙上贴着各种辫子发型的大幅海报和小一点的招贴广告,写着“快速退税”。三个女人全穿着T恤和及膝长的短裤,正在给坐着的顾客编辫子。一台小电视机挂在墙角,音量有点过响,放的是一部尼日利亚电影:一个男的在打他的妻子,妻子一边退缩一边叫嚷,拙劣刺耳的音质令人难受。

“嗨!”伊菲麦露说。

她们一齐转过来看她,可只有一人——必定是与这家店同名的玛利亚玛,说:“嗨,欢迎。”

“我想编辫子。”

“你要编哪种辫子?”

伊菲麦露说她想要中等粗度的扭拧式发辫,并询问价格。

“两百。”玛利亚玛说。

“我上个月付的是一百六十。”她上一次编辫子是三个月前。

玛利亚玛沉默了些许时候,眼睛回到她正在编的发辫上。

“那么一百六十?”伊菲麦露问。

玛利亚玛耸耸肩,莞尔一笑。“好吧,不过你下次一定得再来啊!请坐。等一下爱莎。她马上就好了。”玛利亚玛指指个头最小的那位编发师,她有皮肤病,手臂和脖子上长着略带粉色、呈乳样的螺旋形白斑,看似会传染,令人担忧。

“嗨,爱莎。”伊菲麦露说。

爱莎瞥了一眼伊菲麦露,十分轻微地点了下头,面无表情,那份木然几近令人生畏。她有几分古怪。

伊菲麦露坐在近门处;风扇在碰出缺口的桌上开到最强挡,却难以吹走屋内的闷热。风扇旁放着梳子、小包的假发、因内页松脱而变厚的杂志、一沓沓彩色数字影碟。一把笤帚靠在角落里,不远处是糖果自取机和生锈的百年没用过的吹风机。电视屏幕上,一位父亲正在打两个孩子,生硬的拳头敲着他们头顶上方的空气。

“别啊!坏爸爸!坏男人!”另一位编发师说,眼睛盯着电视,身子缩了一下。

“你是从尼日利亚来的?”玛利亚玛问。

“嗯,”伊菲麦露说,“你呢?”

“我和妹妹哈莉玛来自马里。爱莎来自塞内加尔。”玛利亚玛说。

爱莎没有抬头,但哈莉玛冲伊菲麦露笑了笑,一种以亲切的心照不宣向非洲同胞表示欢迎的微笑;她不会对一个美国人露出这同样的微笑。她有严重的斗鸡眼,瞳孔投往相反的方向,令伊菲麦露感觉乱了方寸,不确定哈莉玛的哪只眼睛在看她。

伊菲麦露拿起一本杂志给自己扇风。“好热。”她说。至少,这些女人不会对她说:“你觉得热?可你是从非洲来的啊!”

“这次的热浪真厉害。抱歉,空调昨天坏了。”玛利亚玛说。

伊菲麦露知道空调不是昨天坏的,空调已经坏了好久,说不定从一开始就是坏的;可她还是颔首说,大概是使用太多所以罢工了。电话铃响。玛利亚玛接起电话,一分钟后说:“现在过来吧。”正是这番话,使伊菲麦露在上非洲编发沙龙时放弃了提前预约。“现在过来吧”,她们总是说,然后你到了,发现有两个人在等着做微细发辫,可店主仍会对你说:“稍等,我的姐妹马上过来帮忙。”电话又响起,玛利亚玛讲的是法语,她提高音量,停下编发的动作,一边打手势,一边对着电话大嚷。而后,她打开一张从口袋里拿出的西联汇款的黄色表格,开始念出上面的数字:“三!五!不对,不对,五!”

正在让她编看上去很费事的极细玉米垄发式的那位女士厉声说:“快点儿!我可不想在这儿耗一整天!”

“抱歉,抱歉。”玛利亚玛说。不过,她还是先把西联汇款的号码重复了一遍,然后继续编辫子,电话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

伊菲麦露翻开她的小说,让·图默的《藤条》,浏览了几页。说来她想读这本书已有一段时间,猜想她会喜欢,因为布莱恩不喜欢。一部矫揉造作的作品,布莱恩这么形容,以他们讨论小说时他所用的那种稍带耐心的语气,仿佛他确信,再多一点时间,多增长一点智慧,伊菲麦露就会逐渐承认,他喜欢的小说更高明,由年轻和颇为年轻的男士创作的小说,十足,集合个人特色、音乐、漫画、偶像,引人入胜,眼花缭乱,带着蜻蜓点水式的情感,每个句子有格调地意识到自己的格调。她读了许多本那样的书,因为布莱恩的推荐,可这些书像棉花糖般如此轻易地从她舌尖的记忆里挥发掉了。

她合上小说,因为太热无法集中精神。她吃了一些融化的巧克力,给戴克发了一条短信,叫他在篮球训练结束后打电话给她,然后给自己扇风。她阅读对面墙上的告示——发辫一周后恕不调整,不收个人支票,不退款——但她小心地不去看屋里的角落,因为她知道会有一团团发霉的报纸塞在管道、尘垢和早已腐烂的东西下面。

终于,爱莎做完了她客人的头发,问伊菲麦露她想要什么颜色的假发。

“四号色。”

“不好。”爱莎当即说。

“我一向用那个。”

“那看起来脏脏的。你不想用一号色吗?”

“一号色太黑,看起来很假,”伊菲麦露说着,解开头巾,“有时我用二号色,但四号色最接近我天生的发色。”

爱莎耸耸肩,一种不屑一顾的耸肩,仿佛既然她的客人没品位,那不是她的问题。她把手伸进一个柜子,拿出两包假发,检查了一遍,确定两包是一样的颜色。

她抚摸伊菲麦露的头发。“你为什么不用直发药水?”

“我喜欢让头发保持上帝创造的原样。”

“可你怎么梳呢?很难梳理。”爱莎说。

伊菲麦露带来了她自己的梳子。她轻柔地梳理起她浓密柔软、紧紧缠绕在一起的头发,直至那像一个光圈环住她的脑袋。“只要做好适当的保湿,梳理起来并不困难。”她说,语气不自觉地转成了说客的劝诱,那是她每当试图使其他黑人女性认识到保持头发天然状态的优点时所用的。爱莎哼哧了一下,她显然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选择千辛万苦地梳理天然的头发,而不是干脆把它拉直。她将伊菲麦露的头发分成几片,从堆在桌上的假发里抽取一小绺,熟练地绞捻起来。

“太紧了,”伊菲麦露说,“别弄得那么紧。”由于爱莎仍一味绞捻到发梢,伊菲麦露以为她大概没有听懂,于是,伊菲麦露摸摸那根扯得头皮发痛的辫子,说:“紧了,紧了。”

爱莎推开她的手。“别,别,别碰它。挺好的。”

“太紧了!”伊菲麦露说,“请把它解开。”

玛利亚玛在看着她们。她迸出一连串法语。爱莎解开了那条辫子。

“对不起,”玛利亚玛说,“她听不太懂。”

可从爱莎的脸上,伊菲麦露看得出,她完全听懂了。爱莎就是一个地道的在集市上做生意的女人,不受美国客服那套装点门面的繁文缛节的影响。伊菲麦露想象她在达喀尔的集市上做生意,像拉各斯的编发师一样,她们会擤完鼻子,把手在袍子上一擦,粗暴地扳动客人的脑袋,调整到更好的位置,抱怨那头发有多厚、多硬、多短,冲经过的女子大声吆喝,同时始终一边交谈一边编辫子,交谈声太响,辫子编得太紧。

“你认识她吗?”爱莎问,眼睛朝电视屏幕瞥了一下。

“什么?”

爱莎重复了一遍,指着屏幕上的女演员。

“不认识。”伊菲麦露说。

“可你是尼日利亚人。”

“是的,但我不认识她。”

爱莎伸手指向桌上那堆数字影碟。“以前的有太多巫术。很难看。现在尼日利亚的电影很好看。房子又大又漂亮!”

伊菲麦露小觑瑙莱坞瑙莱坞(Nollywood),尼日利亚电影业的绰号。的电影,那些影片表演夸张,情节荒谬,但她却赞同地点头,因为在同一个句子里听到“尼日利亚”和“好”是一桩难得的乐事,即便是出自这个古怪的塞内加尔女人之口,她决定把这看作一个预示她返乡的征兆。

每个听她说要回国的人都一脸惊讶,期待一个解释,当她说,她这么做是因为她想这么做时,每个人的前额上都会现出困惑的纹路。

“你要关闭博客,卖掉公寓,回拉各斯,去一家报酬没那么好的杂志社工作。”乌茱姑姑说,然后又重复了一遍,仿佛为让伊菲麦露认清她自己的愚蠢有多严重。唯独她在拉各斯的旧友阮伊奴豆,让她的回国显得很正常。“拉各斯现在到处是从美国回来的人,所以你最好也回来,加入他们的行列。每天你都看见他们拿着一瓶水,好像他们假如不分分钟喝水的话就会热死。”阮伊奴豆说。她们一直保持联系,她和阮伊奴豆的关系多年未断。开始时,她们偶尔写信,但随着网吧的开业、手机的普及、脸书网站的盛行,她们的联系频繁起来。几年前,正是阮伊奴豆告诉她,奥宾仔要结婚了。“而且,他现在可有钱了。瞧瞧你错过的!”阮伊奴豆说。伊菲麦露装作对这个消息无动于衷。毕竟,她已切断了和奥宾仔的联系,这么多年过去,她也有了和布莱恩的新恋情,正幸福地逐渐迈入共同生活。可等挂上电话,她不停地想起奥宾仔。想象婚礼上的他,令伊菲麦露有种近似悲伤的感觉,一种淡去的悲伤。但她为他高兴,她告诉自己,并且为了向自己证明她为他高兴,她决定写信给他。她不确定他是否还在用他的旧地址,她发了电子邮件,没有抱太大期望他会回复,可他回了。她没有再写信,因为那时她已正视到自己心中那点小小、仍在燃烧的火焰。最好还是随它去。去年十二月,阮伊奴豆告诉她,她在棕榈购物中心撞见奥宾仔,带着他年幼的女儿(伊菲麦露仍然想象不出拉各斯这座新开发的、庞大摩登的购物中心;当她试图想象时,浮现在她脑海的只有记忆中狭小拥挤的美佳购物广场。)——“他看上去那么干净,他的女儿那么漂亮。”阮伊奴豆说。伊菲麦露内心一阵剧痛,为他的人生发生了诸多这样的变化。

“现在尼日利亚的电影非常好看。”爱莎又讲了一遍。

“是的。”伊菲麦露起劲地应道。她现在就是这样,到处搜寻征兆。尼日利亚的电影好看,因此她回尼日利亚也将是好事。

“你是尼日利亚的约鲁巴人约鲁巴人(Yoruba),西非尼日尔河下游的民族,主要分布在尼日利亚西南部。。”爱莎说。

“不。我是伊博人伊博人(Ibo),西非尼日利亚东部的民族。。”

“你是伊博人?”爱莎的脸上首度现出笑容,一种把她细小的牙齿和暗沉的牙龈均暴露出来的笑容。“我以为你是约鲁巴人,因为你那么黑,伊博人皮肤很白。我有两个伊博族的男友。非常好。伊博族的男人照顾女人特别好。”

爱莎的声音几近耳语,语气里透出性的暗示,她手臂和脖子上的白斑在镜中变成可怖的脓疮。伊菲麦露想象有几颗爆裂出水,其他的结痂脱落。她把目光转开。

“伊博族的男人照顾女人特别好,”爱莎重复道,“我想结婚。他们爱我,可他们说家里要的是伊博族的女人。因为伊博人只和伊博人结婚。”

伊菲麦露忍住笑的冲动。“你想同时嫁给他们两个人?”

“不是,”爱莎打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我只想嫁一个。可这件事是真的吗?伊博人只和伊博人结婚。”

“伊博人和各种各样的人结婚。我堂姐的丈夫是约鲁巴人。我叔叔的妻子是苏格兰人。”

爱莎暂时停下绞捻头发的动作,望着镜中的伊菲麦露,仿佛在决定是否要相信她。

“我姐姐说是真的。伊博人只和伊博人结婚。”她说。

“你姐姐怎么知道的?”

“她在非洲认识许多伊博人。她是卖布的。”

“她住在哪里?”

“非洲。”

“哪里?在塞内加尔吗?”

“贝宁。”

“你为什么说非洲,而不直接讲出你所指的国家?”伊菲麦露问。

爱莎咂咂嘴。“你不了解美国。你说塞内加尔,美国人,他们说,那在哪里?我从布基纳法索来的朋友,他们问她,你的国家在拉丁美洲吗?”爱莎继续绞捻头发,脸上露出诡秘的一笑,仿佛伊菲麦露可能搞不懂这里的规矩似的,接着问道:“你来美国多久了?”

伊菲麦露这时心里有了定论,她对爱莎毫无好感。她想缩短当前的对话,这样,在编完她头发所需的六个小时里,她们可以只讲必须讲的话,于是她假装没听见,而是拿出手机。戴克仍没有回她的短信。他向来不出几分钟就回复的,也许他的篮球训练还没结束,或是和朋友在一起,在看油管网站上的一些搞笑视频。她打电话给他,讲了很长一段留言,提高音量,一遍又一遍地询问他的篮球训练情况,马萨诸塞州热不热,今天他是否仍将带佩吉去看电影。接着,在不计后果的心情下,她给奥宾仔写了一封电子邮件,且不给自己重读的机会,就发送了出去。她写的是她将搬回尼日利亚,尽管有一份工作在等着她,尽管她的车已经在开往拉各斯的船上,但那是第一次突然有了真实感。我最近决定搬回尼日利亚。

爱莎不气不馁。伊菲麦露一从手机上抬起目光,爱莎就又问了一遍:“你来美国多久了?”

伊菲麦露慢悠悠地将手机放回包里。多年前,有人问过她类似的问题,在乌茱姑姑一个朋友的婚礼上,她说两年,那是实话,但那个尼日利亚人脸上嘲弄的表情教会了她,要在美国的尼日利亚人、美国的非洲人中间,甚至在美国的移民中间赢得尊重,她的年数还不够。六年,在刚过了三年半时她开始这么说。八年,在到了五年时她说。现在既然已满十三年,撒谎似乎再无必要,可她还是撒了谎。

“十五年。”她说。

“十五年?那么长时间。”爱莎的眼中倏然萌生新的敬意,“你住在特伦顿这儿吗?”

“我住在普林斯顿。”

“普林斯顿,”爱莎停顿了一下,“你是学生?”

“我刚做完研究员。”她说,心知爱莎不会明白研究员是什么,在这爱莎面露畏色的难得时刻,伊菲麦露有点得意的感觉。是啊,普林斯顿。是啊,那种爱莎只能想象的地方,那种永远不会有写着“快速退税”的招贴广告的地方;普林斯顿的人不需要快速退税。

“不过我要回尼日利亚了,”伊菲麦露补充道,说完便深感后悔,“我下星期回去。”

“去探亲啊。”

“不是。我要搬回去。回尼日利亚定居。”

“为什么?”

“什么意思,为什么?为什么不呢?”

“还是寄钱回去好。除非你的父亲是大人物?你有关系吗?”

“我已在那儿找到一份工作。”她说。

“你在美国待了十五年,你就这么回去打工?”爱莎嗤笑了一下,“你在那儿待得下去吗?”

爱莎令她想起乌茱姑姑说的话,在她终于接受了伊菲麦露是当真要回去时——你会有能力应付吗?——暗示,美国在某种程度上不可挽回地改变了她,这教她苦恼。她的父母,一样,似乎也认为她可能“应付”不了尼日利亚。“至少你现在是美国公民,这样,你可以随时回美国。”她的父亲说。他们俩都问起布莱恩会不会同她一起回来,他们的问话里饱含希望。如今,他们动辄问起布莱恩,这让伊菲麦露觉得好笑,因为之前,他们花了许久才接受她的男友是个美国黑人的事实。她想象他们在暗中筹划她的婚礼;她的母亲会考虑承办宴席的人和礼服的颜色;她的父亲会考虑可以找哪位有声望的朋友当主婚人。不愿打击他们的希望,因为无须吹灰之力就可让他们保持希望,相应地让他们开开心心,她告诉父亲:“我们决定我先回来,过几个星期布莱恩再过来。”

“太棒了。”她的父亲说。她没有讲别的,因为就让事情处在太棒的状态,那是最好的。

爱莎略微过度用力地拉扯她的头发。“在美国十五年,好长的时间,”爱莎念道,仿佛她一直在思量这件事,“你有男朋友吗?你结婚了吗?”

“我也是回尼日利亚去看我的他。”伊菲麦露说,让自己吃了一惊。我的他。对陌生人说谎是多么容易,和陌生人一起创造我们想象中的人生版本。

“哦!那行!”爱莎说,兴奋了起来。伊菲麦露终于给了她一个想搬回去的可理解的缘由。“你准备结婚吗?”

“也许吧。到时看。”

“哦!”爱莎停下绞捻的动作,盯着镜中的她,毫无生气的瞪视,一时间,伊菲麦露生怕这个女人有透视人心的本领,看得出她在说谎。

“我想让你见见我的两个他。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过来,你见见他们。我先打给奇丘克,他是开出租车的。再打给艾米卡,他是保安。你见见他们。”

“你不必专门打电话叫他们来和我见面。”

“要的。我打电话给他们。你告诉他们,伊博人可以和非伊博人结婚。他们听你的。”

“不,真的。这个事,我做不了。”

爱莎继续喋喋不休,仿佛没听见似的。“你告诉他们。他们听你的,因为你是他们的伊博姐妹。谁都行。我想结婚。”

伊菲麦露看着爱莎,一个矮小、相貌平平、皮肤长斑的塞内加尔女人,有两个伊博族的男朋友,即使那难以置信,此刻她坚持要伊菲麦露和他们见面,力劝他们同她结婚。这本可以写成一篇有趣的博客文章——《一个非美国黑人的特殊案例,或移民生活的压力会使你做出怎样的疯狂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