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户农业环境保护行为:基于动机视角
- 李昊 李世平
- 5字
- 2025-04-07 16:11:10
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背景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传统农业生产效率较低的现实决定了农业产出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要战略目标。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不断涌入,农业生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但与之伴随的是农业环境污染加剧和食品安全风险增加。虽然中央和各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致力于提升农业环境水平,但依然无法有效遏制农业环境的恶化。这种政策目标与现实的“扭曲”使得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农业环境保护问题。
(一)现实背景
1.农业环境保护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农业用地面积占据了世界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各种用地类别中最具生产力的部分(Rosen,2000),农业生态系统具有提供多种生态功能的巨大潜力,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为人的生存提供最基本的食物和原材料支持。中国人多地少,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也就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战略目标,这也是中国不遗余力地提高粮食产量的根源。为充分提高农户农业生产积极性,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包括减免农业税收等政策,特别是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国家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至2015年底,中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二连增”,但是在取得这一骄人成就的背后,却是以牺牲农业环境为代价的。中国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化肥、农药等化学物品的大量投入,而这些农药、化肥也正是引起农业环境破坏的主要因素(龙花楼,2013)。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药、化肥生产和消费国(Grung et al.,2015;Pan et al.,2017),化肥的施用量远超过国际公认的安全施用上限(叶延琼等,2013)和经济意义上的最优施用量(仇焕广等,2014),农药的施用量也在不断增加,而目前中国农药和化肥的有效利用率尚不足35%(宋燕平、费玲玲,2013)。各种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不断涌入,一方面保障了粮食产出水平的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却造成了土壤侵蚀、河流水体富营养化和农业环境污染等。农业产出的增加与农业环境恶化并行,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巨大的潜在威胁。因此,保护农业环境已成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经济作物种植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尤为严重
近年来,中国种植业结构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农产品消费结构的变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所占比重不断减小,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却呈迅速上升趋势(尚杰等,2015),特别是蔬菜、水果和花卉等增长更加明显。仅最近10年,中国菜、果、花种植面积增长了近3倍,常年播种面积已超过3×107公顷(梁流涛等,2012)。传统农作物受市场价格水平的限制,农药、化肥等投入水平虽然逐年稳步提高,但并不明显;相比之下,蔬菜等经济作物可观的市场利润空间,促使其农药、化肥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投入明显高于传统农作物,蔬菜、水果等单季作物氮肥纯养分用量平均每公顷为569~2000公斤,是普通大田作物的数倍至数十倍,氮肥利用率却仅为10%左右,远低于大田作物35%左右的平均利用率(唐学玉,2013),加之其生产面积的不断扩大,目前已成为农药、化肥等施用量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王伟妮等,2010)。以蔬菜为例,2004年中国蔬菜种植面积为1756万公顷,至2015年,种植面积达到2200万公顷;[1]同时蔬菜每亩化肥折纯用量也在不断增加。蔬菜是人们日常饮食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食物,过量的农药、化肥施用在造成农业环境日趋恶化的同时,也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导致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周洁红,2006)。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也为农业环境保护敲响了警钟。
(二)理论背景
1.农户是农业环境“破坏与保护”的双重主体
农业环境问题主要源于农户对农药、化肥等的大量施用以及农业废弃物的不当处理等,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然也就成了农业环境恶化的“始作俑者”(邓小云,2013);但任何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的有力执行同样离不开农户的参与,农户是农业环境保护的直接利益相关群体和直接受益人,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农业环境水平的变化,因此,农户也是农业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这一矛盾的“双重身份”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主要焦点。
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环境问题,中国政府大力推行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大农业环境的保护力度,但其效果并不明显,依然没有有效遏制农业环境恶化的事实。理论界通常认为,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环境意识淡薄,对农药、化肥、农膜等的大量使用造成了这种结果(饶静等,2011;温铁军等,2013)。农业生产和农业环境保护似乎成了一对矛盾体,当农户面临农业产出和农业环境保护的权衡时,优先确保农业产出水平成了“理性”农户的“必然”选择,但现实情况并非完全如预期所料。随着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以及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日渐普及,即便是农户也无法忽视这一全球性的趋势,农户环境保护认知程度不断提高(Kiong et al.,2009),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越来越具有亲环境特征(郭利京、赵瑾,2014;Sulemana and James,2014;Keshavarz and Karami,2016),其农业生产的决策过程并非仅仅受利益因素的驱动(Poppenborg and Koellner,2013),较多农户已具有农业环境保护的倾向(周晨、李国平,2015)。那么,如何解释农户农业环境保护的动机?该动机又是如何影响农业环境保护意愿和行为?在农业环境保护意愿和行为之间又起到了什么作用?由于理论框架较为缺乏,目前的研究解释不足。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使得农户农业环境保护行为的研究亟须进一步深化。
2.内部动机是实现农户农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重要前提
农户生产过程中的农业环境保护行为具有正外部性特征,在这种情况下,生态服务受益人付费[2]以弥补农户生产过程中农业环境保护的机会成本便成了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这也是中国农业生态补偿理论探讨的直接根源。但从目前国内外的理论探讨和现实情况来看,生态补偿(又称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最为直接,效果也较为明显,但其关注的是个体行为的外部动机。尽管经济激励对农户的环境保护行为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但对于个体环境保护行为长期的转变几乎没有任何效果,间断的经济激励同样无效(Levitt and Leventhal,1986;Srivastava and Locke,2001)。经济激励使农户的环境保护行为与货币性收益联系在一起,在促进环境保护行为的同时,也在不断强化个体的利己行为(De Groot and Steg,2009),是一种短期的行为激励措施(García-Amado et al.,2013),一旦补偿停止,这种环境保护行为将难以为继(Martin et al.,2008)。行为经济学认为,个体同时生存于两种规范之下,即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也称为经济规范),当市场规范出现时,社会规范将弱化(Ariely,2008)。个体的环境保护行为同时存在内部和外部两种动机,关键在于特定的行为中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的强弱(Pelletier et al.,1997)。对于农户环境保护行为来讲,其内部动机往往较为脆弱(Bowles,2008),当外部激励存在时,该外部动机会对农户农业环境保护行为的内部动机产生挤出效应(Midler et al.,2015),尤其是经济激励,会导致人的价值观和心理倾向产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往往是长期的(García-Amado et al.,2013)。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普遍(Narloch et al.,2012),比如对自然保护的道义承诺(Luck et al.,2012)。
内部动机与外部动机此消彼长,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Lindenberg and Steg,2013),这也可能是经济补偿为什么不能形成个体长期行为转变的原因。以政策为导向的农户农业环境保护行为考虑的重点是对农户的外部激励,往往忽视了农户本身农业环境保护行为内部动机的存在,这种补偿方式一方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形成农户农业环境保护的长期行为(Honig et al.,2015)。因此,以农户环境保护内部动机为研究视角,对其生产过程中的农业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研究是构建农业环境质量提升长效机制的重要前提。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从中国农业环境不断恶化的现实和农户农业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地位出发,以现实的迫切性和理论的必要性为基础,形成本书的研究背景并就此提出科学问题,如图1-1所示。

图1-1 现实问题到科学问题提出的思维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