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清代的最后十年(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即1902—1911年)是近代小说发展最快、数量最大、情况也最为复杂的时期,各种小说类型及创作潮流不断涌现。其中有一类现象值得注意,即喜欢在作品题名中标一“新”字以示不同,如《新石头记》《新水浒》《新飞艇》《新上海》《二十世纪新国民》等,数量不少。

对这类小说,陈辽先生称之为“新×××小说”[1],杨东甫先生称之为“‘新’小说”[2]。而阿英先生曾将其中部分作品纳入“拟旧小说”[3]的范畴,欧阳健先生更之为“翻新小说”[4],得到了更多学者的认同。但“翻新小说”的提法虽可涵盖其中多数作品,却将《新汉口》《新中国》《新纪元》《新乾坤》等同样带有“新”字的小说排除在外,这类作品为数亦不少,考察其特点和成因,与翻新小说有许多共同之处。笔者认为,作为具体研究,将翻新小说单独提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但若从晚清小说整体考量,将这类作品搁置起来则有些欠妥。而“新 ××× 小说”“‘新’小说”的提法虽然直观,但作为学术研究毕竟有些模糊和不便。根据这类作品以“新”字为标识的共同特点,笔者暂将这种现象叫作小说标“新”现象,这类小说称为标“新”小说(此二者所指基本相同,但前者侧重于外在的现象,后者侧重于内在的作品,同时也可兼指现象,故本书论述时多用后者之名)。